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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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和思路(3篇)

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和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风险隐患日益凸显。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化解措施,并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化解思路。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和思路进行探讨。

二、隐性债务化解措施1.完善债务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债务限额管理制度。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明确债务限额上限,强化债务限额的约束力。

(2)加强债务预算管理。

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债务的透明化、规范化。

(3)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对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2.优化债务结构(1)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降低债务成本。

(2)调整债务期限结构。

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短期债务占比,提高长期债务占比。

(3)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多元化融资方式,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3.加强债务风险防控(1)强化债务风险监测。

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2)完善债务风险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3)加强监管和问责。

加大对违规举债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管和问责。

4.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投入。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3)加强创新驱动。

鼓励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隐性债务化解思路1.从应急处置转向主动化解过去,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主要依靠应急处置。

如今,政府已逐步转变思路,从被动应对风险转向主动防范和化解风险。

2.从点状式排雷转向整体性除险过去,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主要针对个别风险点进行处置。

如今,政府更加注重从整体上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风险防控的系统性、整体性。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是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隐性债务不仅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健康,也可能对整体经济造成波及。

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可以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隐性债务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暴露,进而引发金融风险传导,影响金融体系稳定。

加强隐性债务管理可及早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防范金融危机发生。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隐性债务的存在往往意味着政府财政透明度不足,监管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

加强隐性债务管理可以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治理效能,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

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是当前的紧迫任务,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地方政府财政稳健,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和稳定的金融环境。

【2000字】。

2. 正文2.1 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庞大,但信息不透明。

由于隐性债务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许多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隐匿债务,导致隐性债务规模庞大,但信息不透明,难以全面掌握。

隐性债务增长速度较快,风险隐患较大。

地方政府在借款过程中往往存在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隐性债务增长速度较快,一旦市场环境出现变化,隐性债务风险积聚可能导致金融风险蔓延。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实体经济割裂。

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应对当下的资金需求,通过隐性债务融资,但这种融资方式并未直接投入实体经济,而是流入炒房、股市等领域,增加了经济的泡沫化风险。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履约责任不匹配。

由于隐性债务的性质不明确、风险较大,地方政府在借款过程中往往未能清晰界定履约责任,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可能导致相应的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化解政府债务的思考(3篇)

化解政府债务的思考(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风险因素。

如何有效化解政府债务,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债务成因、化解路径、政策建议等方面对化解政府债务进行深入思考。

一、债务成因分析1. 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地方政府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形成了一定的债务规模。

然而,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的发展模式逐渐失灵,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

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积累了大量债务。

这些债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面临着偿债压力。

3. 财政收支矛盾。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支出需求持续增长,导致财政收支矛盾加剧。

地方政府为了弥补财政缺口,不得不举债。

4. 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观。

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过于追求短期政绩,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导致债务规模不断扩大。

二、化解政府债务的路径1. 优化债务结构。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非债券形式的政府债务转化为债券形式,降低债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

2. 加强债务监管。

建立健全债务监管体系,明确债务规模、期限、利率等要素,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控。

3. 发展实体经济。

通过发展实体经济,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偿债能力。

4. 严格财政纪律。

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止新增债务。

5. 改革融资平台。

推进融资平台改革,明确政府与融资平台的界限,规范融资行为。

6. 加强债务风险预警。

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重点关注,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债务风险。

三、政策建议1.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使用、偿还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债务管理规范有序。

2. 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逐渐受到关注。

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将部分债务转移至其他机构或企业,或通过各种非正规渠道筹资,使得这部分债务不纳入财政预算,不对外公开,甚至不被计入债务限额的一种隐蔽性负债。

隐性债务问题既有发展的背景,也有管理的问题,如何有效管理和化解隐性债务,才能更好地维护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健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缺乏透明度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缺乏透明度,不能被纳入财政预算,不对外公开,给财政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困难。

缺乏透明度使得债务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也容易引发金融风险。

二、监管不严格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监管存在一定的漏洞,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关注不足,容易导致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进一步加剧风险。

三、风险隐患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规模庞大,对财政稳定和金融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一旦债务违约,可能引发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四、缺乏有效管理和化解机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和化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化解隐性债务,导致隐性债务问题难以解决。

对策一、加强透明度地方政府应该加强隐性债务的信息披露,对外公开,确保隐性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债务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和公众参与,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性债务问题,减少风险隐患。

三、规范融资行为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融资行为的规范,建立完善的融资审批和管理机制,规范融资行为,避免违规融资,降低隐性债务规模,保障金融稳定。

四、强化风险防范地方政府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性债务问题,防范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五、加强管理和化解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隐性债务的管理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的管理和化解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合理分配负债,减轻债务压力,有效化解隐性债务,确保财政安全和金融稳定。

结语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乏透明度、监管不严格、风险隐患大、缺乏有效管理和化解机制等方面。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问题日益凸显。

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筹集资金,隐瞒债务规模、通道以及偿债安排的一种债务行为。

这种行为包括政府债务、融资平台债务、地方企业债务等,并且常常以政府担保为背书。

隐性债务不仅可能导致政府财政风险,而且还可能成为金融系统风险的根源。

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不仅事关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也关系到全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1. 规模庞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庞大,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在获取资金时,有时会采取隐瞒负债规模的行为。

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不完善,使得地方政府借债行为缺乏透明度;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不高,存在很多不为人知的债务隐患,这就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的扩大提供了条件。

2. 风险隐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使得地方政府面临很大的财政风险,同时也给社会和金融系统带来了风险隐患。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存在不但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还债违约,同时还可能成为金融系统风险的根源。

3. 治理难度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的治理难度很大。

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对隐性债务的认识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力等方面。

这些都使得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的治理变得异常复杂。

二、对策建议1.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需要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深化和完善。

包括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的来源、用途和偿还责任,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和审计力度等。

2. 增强地方政府财政自律意识地方政府要加强债务管理,增强财政自律意识,杜绝隐性债务。

要遵循财务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行为公开透明、规范合法。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制度,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债务管理职责,切实做好相关事项的审批、管理和监督。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和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举债来筹措资金。

一些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隐性债务管理问题尤为突出。

隐性债务不仅给地方政府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风险,也给国家的金融稳定带来了隐患。

有必要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解决方案。

1. 难以监管和审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特点之一就是不容易被外界监管和审计。

由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不透明,债务往往以各种形式和渠道被隐瞒或转移,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控股的企业等,使得隐性债务难以被有效监管和审计。

2. 风险隐患加重随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不断增加,其还款压力也在增加,当经济出现波动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可能会出现违约或无法偿还的风险,进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

3. 财政资源分配不合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地方经济发展目标,倾向于通过隐性债务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而忽视了对实体经济和民生的投入。

这不仅会使得财政资源分配不合理,也会增加地方政府的还款压力,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财务稳健性。

4. 影响财政透明度和负债率评估隐性债务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度降低,同时也会对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评估造成难度。

这不仅使得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难以准确评估,也加大了地方政府财政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对策和解决方案应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和审计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全程监管和审计。

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实施债务上报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控股企业的监管等措施,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

2. 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测应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发展动态和风险隐患。

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带来的风险。

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隐性债务是指政府及政府机构以各种方式增加债务,但未予以列入债务库存的一种债务。

隐性债务可能不包括在政府财政报表中,但它对政府的财政稳定和可持续性构成潜在风险。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题是当前中国财政领域的一个严重问题。

目前,地方政府为了推进地方经济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借贷,构成了重大的隐性债务风险。

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成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地方政府过多依赖债务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导致债务规模膨胀。

二是地方政府在融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严等问题,容易滋生隐性债务。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隐性化现象严重,很多债务以政府融资平台的名义进行融资,而非政府的名义,导致监管困难。

四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并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承担政府债务和业务债务,当遇到风险时,政府将不可避免地要为其债务负责,这也使得隐性债务风险增大。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造成了哪些影响也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是隐性债务存在着潜在的违约风险,当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隐性债务可能会引发债务违约,进而对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造成冲击。

二是隐性债务占用了大量的政府资金,使得政府在面对其他重要领域的支出时会出现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

三是隐性债务会影响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从而增加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加大还债压力,进一步加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

四是隐性债务会挤占实体经济的融资资源,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那么,面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该如何加以化解呢?需要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监管和披露,确保债务信息透明度。

要明确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的边界,将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进行分类,杜绝政府债务隐性化。

应该加强地方政府的自律和风险意识,避免过度依赖债务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

要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的融资平台监管机制,确保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债务有明确的边界。

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思考

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思考

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思考1. 引言1.1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背景地方政府债务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支出,不得不借债进行资金补充。

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借债、债务规模庞大、债务结构复杂,出现了一些隐患和问题,进而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大。

在过去的几年中,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地方政府债务违规、融资乱象频现。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和GDP增长,盲目扩大债务规模,积累了巨额负债。

这导致了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的风险加大,给地方政府财政稳定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背景不容忽视,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只有深刻认识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与挑战,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1.2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如果地方政府债务过高或风险暴露度较高,可能会导致财政收支不平衡,甚至影响地方政府的日常运转,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确保地方政府财政稳定的重要手段。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存在会影响到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高额的债务负担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无力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进而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增长的持续性。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也是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举措。

地方政府债务过高或风险暴露可能会引发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是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措施,才能保障地方政府财政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分析与对策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但是,伴随着地方政府的快速发展,隐性债务问题也日益显现。

本文将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希望能够提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水平,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原因1.市场化融资渠道发育不完善随着国家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推进,信贷市场理应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融资渠道。

但是,由于信贷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备,许多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其他非正常的渠道筹集资金,包括担保、债务和信托等。

这些非正常的融资渠道逐渐被普及,加剧了隐性债务的积累。

2.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造成规模“强迫症”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非常活跃,许多地方政府都希望通过大规模建设来引进资本和人才,提高城市发展的竞争力。

然而,这种竞争也使得地方政府逐渐放弃了合理的融资计划,而对规模的扩张表现得“强迫症”,进一步导致了隐性债务的爆发。

3.存在透支的地方行政权力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在当前环境下,这种权力会被滥用,隐性债务问题进一步加剧。

在没有得到明确的监管机构的约束下,许多地方政府不仅仅通过违法行为来扩大财政规模,而且在担保、债务和信托等渠道上也表现得相当粗暴。

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严重性1.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由于隐性债务的融资来自于非正常渠道,这些融资具有很高的风险,利率也相应较高。

由于地方政府数量众多,隐性债务的融资成本累积后将达到庞大的数字,给地方政府整体财政状况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2.隐性债务带来不良社会后果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还会带来不良的社会后果。

在没有有效措施加以管理的情况下,隐性债务可能引发政府行为的不透明,进一步加重社会不公。

三、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防范措施1.加强监管,防止地方政府透明度不足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是防止隐性债务问题爆发的关键。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防止政府部门泛滥行使行政权力和向社会公众提供虚假信息。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探讨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探讨

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内涵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在2017年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来的,此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融资模式,坚决限制隐性债务增长。

为了应对地方债务风险,我国构建了终身问责机制。

隐性债务是相对于政府性债务而言的,这种债务由于没有被纳入到地方财务管理体系当中,无法实现对隐性债务的有效监管和风险防范,因此被称为隐性债务。

从举债主体来看,隐性债务主体并非地方政府,属于社会资本债务;从用途来看,主要用于公益项目建设;从操作方式来讲,通常是政府违规举债行为,包括财政承诺、担保等。

目前,关于地方隐性债务含义并无统一规范,可以简单将其看作为是政府采取不合规途径而产生的债务,此类债务缺乏监管,不属于财政预算内容,容易诱发地方财政金融风险。

首先,隐性债务主体非地方政府而是融资平台。

隐性债务往往不是政府直接发行债券所产生的债务,而是借助融资平台,通过债务投资等模式吸纳社会资本并开展地方经济建设,在此背景下,部分政府采取兜底政策,这不利于市场利率化的发展,也会引发市场金融风险。

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中,必须要划清政府与平台企业融资之间的混淆,规避隐性债务风险。

其次,增长速度快。

隐性债务模式众多,而且能够有效规避政府财政预算监管,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积极影响,因此成为地方举债的主要途径之一。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我国2018年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总规模为31万亿元左右,包括PPP、城投债、应付债券等;2019年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总规模为40万亿左右,增速相对较快。

再次,类型多。

隐性负债类型较多,各种隐性负债项目导致我国隐性负债控制难度加大,目前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类型主要包括假借PPP项目,假借购买服务模式,假借政府投资基金方式等。

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类型及成因1.假借PPP项目产生的隐性债务风险为了推动地方公共服务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国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PPP)模式,地方政府根据公共项目建设需求,向社会公众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竞标企业负责公共项目建设,政府则根据竞标报价支付对应的项目建设费用,这种模式既节约了政府财政支出成本,也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普遍采取借债来实现投资扩张的方式。

然而,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复杂性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逐渐庞大,管理难度也不断增加。

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以政府部门、国企等名义举债活动,但实际上仍由地方政府担保或需要地方政府垫付本息的债务。

这种债务形式不仅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也增加了金融风险和债务违约的风险。

因此,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问题亟待解决,需要深入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对于促进地方政府财政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文将从信息披露不透明、债务规模逐渐增加、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等方面,分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信息披露与公开、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等对策措施,以期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本文旨在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作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隐患,其管理问题凸显出了信息披露不透明、债务规模逐渐增加、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困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了解问题的本质,也有助于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债务行为,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信息披露、债务规模控制、监管机制建立等方面出发,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旨在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借鉴,为当前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有益启示。

2. 正文2.1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信息披露不透明、债务规模逐渐增加和缺乏有效监管机制。

信息披露不透明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隐匿或外包形成的债务,通常不纳入当地政府债务限额之内,但实质上是地方政府的债务责任。

近年来,隐性债务问题在我国各地频频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透明度不足、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不完善以及债务规模失控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势在必行,否则将给地方政府财政带来严重隐患。

为了应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财政透明度,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等方面采取有效对策。

只有全面加强隐性债务管理,才能保障地方政府财政的稳健运行,确保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风险防范,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2 问题提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规模庞大,但信息披露不足,缺乏透明度。

隐性债务往往是以各种名义存在,难以被外界所察觉,导致投资者和公众无法准确了解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增加了财政风险。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缺乏风险预警机制,容易出现危机漏洞。

部分地方政府借款过多,往往是为了填补财政收支缺口,缺乏必要的资金用途审查和资金运用监管,容易滋生腐败和浪费,导致隐性债务风险加剧。

地方政府对隐性债务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健全。

地方政府借债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没有明确的问责机制,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任意举债,以致债务规模失控,严重影响地方政府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定和市场信任度,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 正文2.1 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庞大,且容易被忽视。

隐性债务通常不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报表,因此很难被监管和控制。

关于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关于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关于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县级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伴随着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增加,隐性债务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

当前,隐性债务已成为制约县级政府财政可持续性发展的一大隐患。

县级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成为当前的一个紧迫课题。

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思考。

一、隐性债务的成因隐性债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债务限额范围内未公开的、不断增加的债务。

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不清晰。

在政府部门间分工不明确的情况下,部门间的资金流动和债务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容易产生隐性债务。

2. 政府债务融资制度不完善。

目前,政府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是依靠政府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但在融资平台的监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政府部门借债规避和逃避法定的融资限额。

3. 地方政府干预市场行为。

地方政府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方面存在利益输送和滥用职权行为,通过隐性债务进行投资和拉动地方经济。

4.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地方经济稳定和发展,加大了投资力度,导致隐性债务风险增加。

二、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路1. 完善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制度,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计和监管,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公开透明度,明确政府债务的融资用途和期限,防止政府债务融资违法违规。

3. 加强外部监管。

加强政府债务审计和监管,建立完善的政府债务融资平台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外部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债务融资平台的风险隐患。

4. 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

政府应通过创新机制和模式,推进政府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加大对政府融资平台的支持和监管,鼓励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为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提高其市场化、法治化程度,增强其自我风险防范能力。

5. 加强风险防范。

政府应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行为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提高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压力测试能力,防范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传染和金融风险。

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

金融经济FINANCIAL AND ECONOMIC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赵碧四川成阿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摘要:地方隐形债务风险指的是由于地方政府未按规定在限额范围内进行举债,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来偿还债务以及提供违法担保的债务而引发的债务风险危机。

本文首先分析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产生背景,然后简要论述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类别,最后结合地方政府的债务实际提出有效遏止增量隐性债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风险防控策略,希望能为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产生背景近年来,各地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完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多种途径举借了大量的资金,这使得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偿债压力也在不断增加。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出台,更加强调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当前我国三大主要攻坚任务之首的重要作用,对于维持我国经济稳定向好发展意义重大。

随着43号文件的发布,各地方政府也开始积极地探索构建规范地举债融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治理了政府的显性债务,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整体在可控制范围内。

从43号文件看,虽然通过建立举债融资机制,以政府的债务限额与预算管理的方式能够有效地限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速,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所形成的隐性债务限制作用有限。

这主要是由于这种类型的债务并不会使得显性债务规模增加,因此避免了债务限额约束,而且政府的预算一般是“一年一编”,中期的财政规划则是按照三年滚动的方式进行编制,但这种类型的债务其期限通常在三年以上,因此所受到的预算管理的限制作用也相对较小。

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分类按照债务来源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类别。

第一,地方政府或一些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举债并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备受关注。

隐性债务是指政府通过不正常手段隐瞒的债务,通常是指政府向金融机构和企业借款,或者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借债,用于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这些债务不体现在地方政府债务的官方统计数据中,是地方政府负债的一种隐性形式。

隐性债务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和政治稳定的一大隐患,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的出现,意味着地方政府在借债过程中存在透明度不足的问题。

在中国,地方政府在进行投资建设时往往使用政府融资平台以及其他关联企业进行借债活动,这使得地方政府的债务更加隐蔽。

由于这一债务形式不受到有效监管,导致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难以准确估计,给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地方政府应该将债务活动透明化,完善债务统计和披露制度,加强对债务形式的监管和管控,提高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让社会各界能够对地方政府的债务情况有一个明确的了解。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的存在,意味着地方政府在财政体系改革中面临新的挑战。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存在,对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也限制了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通过隐性债务融资的方式,地方政府可以规避中央财政的控制和约束,导致财政体制改革的困难。

地方政府需要积极配合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财政体制改革能够有序进行。

地方政府也需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债务置换等方式,逐步化解隐性债务,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为财政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

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

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监管和约束,促使地方政府严格遵守债务管理规定,杜绝隐性债务问题的再次发生。

中央政府还需要为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帮助地方政府化解和缓解隐性债务问题带来的财政困难,推动地方政府负债的再平衡。

地方政府也需要积极响应中央政府的政策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债务融资行为,切实保护地方政府的财政安全。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随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的日益凸显,如何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已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一大难题。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问题涉及到政府财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智慧。

本文将就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问题进行一点思考。

一、认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以各种名目和手段筹集的资金,形成了隐性债务。

这些隐性债务既不属于正式的政府债务,也不受到有效监管,具有融资渠道不透明、负债情况隐瞒等特点。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面临各种资金需求,而正规途径融资受限,因此采取了一些非法非规范的手段筹集资金,形成了隐性债务。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财政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政策制度、财政体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完善和改革。

1.政策制度方面: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债务责任和债务限额,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杜绝隐性债务的形成。

2.财政体制方面:应当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建立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政透明度等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财政的全面监督和管理,遏制隐性债务的增加。

在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上,需要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包括调整债务结构、开展清理整顿、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1.调整债务结构:应该通过债务置换、债务收购等方式,调整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风险,并逐步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2.开展清理整顿:应该对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的登记和核查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债务隐患,防止隐性债务继续膨胀。

3.加强监管: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监管和审计,确保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合法合规,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问题。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审计监管不足、信息公开不透明、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债务审计和监管、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并推动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担机制。

需要加强监管措施,处理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未来,需要更为严格的监管机制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避免隐性债务问题进一步恶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将成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各方联手共同解决。

【关键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问题、债务审计、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度、财政预算、风险分担机制、监管措施。

1. 引言1.1 背景介绍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对机制明确,审计监督等有效制度要健全,督促追踪问题解决;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管理,加大政府债务风险预警、隐性债务审计和监控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明确政府举债核准、融资平台涉嫌违规融资和授信等行为的清理整治要求,把未核准融资项目接纳到清理整治行动中。

这些举措的出台,旨在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行为,维护国家财政安全稳定。

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部分将就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定义、特点、规模和影响等方面展开分析,为深入探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奠定基础。

1.2 问题提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直是我国财政领域的一大难题。

隐性债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财政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合规性和透明度不高,部分地方政府将一些债务通过变相方式转嫁至企业、融资平台公司等渠道,导致债务规模失控、难以准确评估。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理不足,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监管体系,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可能会对地方政府财政安全带来严重冲击。

政府隐私债务风险化解(3篇)

政府隐私债务风险化解(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

政府隐私债务风险是指地方政府在债务融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债务风险难以被公众和投资者充分了解和评估的风险。

本文旨在分析政府隐私债务风险的成因、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化解策略和实践措施,以期为我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提供有益借鉴。

二、政府隐私债务风险成因1. 信息不对称(1)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程度较低,债务规模、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往往不对外公布,导致公众和投资者难以全面了解债务状况。

(2)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估指标和方法,难以准确判断债务风险。

2. 监管不到位(1)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力度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在债务融资过程中,存在违规举债、隐瞒债务等问题,监管机构难以有效监管。

(2)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对金融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部分金融机构借道违规参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

3. 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不合理(1)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债务占比过高,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2)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导致债务风险集中。

三、政府隐私债务风险现状1. 债务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超过30万亿元。

2. 债务风险区域差异明显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区域差异明显,东部沿海地区债务风险相对较低,而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3. 债务结构不合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不合理,短期债务占比过高,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四、政府隐私债务风险化解策略1.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1)提高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程度。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一点思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直都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隐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将围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这一话题展开一些思考。

要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管和规范管理。

地方政府在融资时需要参考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不能盲目追求GDP增长而忽视债务风险。

政府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监管,监督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等。

政府还应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要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需要完善地方政府融资结构。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债务融资,特别是隐性债务,已经成为制约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地方政府应该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加强财政收入的管理和运用,增加非债务性融资渠道,减少对隐性债务的依赖。

地方政府还应该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降低政府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减少隐性债务规模。

要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需加强地方政府负债管理。

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负债管理政策,严格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加强债务管理和使用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还应该加强债务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债务使用程序,优化债务使用结构,确保债务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债务使用效益,减少隐性债务风险。

要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需要加强财政体制改革。

当前,地方政府的财政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体制不合理、财政资源分配不均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导致地方政府出现了隐性债务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的税收调节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地方政府财政的健康发展,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关于化解隐性债务(3篇)

关于化解隐性债务(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风险因素。

为有效化解隐性债务,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本文将从隐性债务的背景、成因、化解策略、影响及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隐性债务的背景与成因1. 背景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政府为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实施了一系列刺激政策,其中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迅速扩张。

截至2023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达到55.04万亿元,其中隐性债务14.3万亿元。

隐性债务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债务规模过大,部分地区债务负担沉重;(2)债务结构不合理,短期债务占比高,偿债压力较大;(3)债务风险集中,部分地区债务风险较高;(4)债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漏洞。

2. 成因(1)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下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大;(2)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为追求经济增长而过度举债;(3)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风险意识淡薄。

二、化解隐性债务的策略1. 完善债务管理制度(1)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2)规范债务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制度;(3)强化债务信息公开,提高债务透明度。

2. 优化债务结构(1)降低短期债务占比,提高长期债务比例;(2)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3)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推动市场化转型。

3. 提高债务使用效率(1)加强债务资金投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2)优化债务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加强债务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挪用、浪费。

4. 推进债务置换(1)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隐性债务;(2)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支持基础设施建设;(3)推动地方政府债务市场化,提高债券流动性。

5. 强化债务风险防控(1)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2)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控;(3)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引导地方政府合理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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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思考作者:常欣来源:《开放导报》2018年第01期[摘要] 从国际比较看,中国政府部门的负债率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水平。

鉴于中国政府拥有足够的主权资产来覆盖其主权负债,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极低。

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新增的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各种替代性融资方案在内的隐性债务风险,值得高度警惕。

未来应以硬化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为重点,有效克服地方政府的借贷冲动。

[关键词] 政府债务率主权资产负债表隐性债务风险硬化预算约束[中图分类号] F8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8)01-0013-07[作者简介] 常欣(1972 —),女,山东惠民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和公共经济。

2016年下半年,特别是进入2017年以来,随着中国宏观经济的逐渐企稳,防控风险特别是债务风险,成为了政策调控的主要目标。

而在债务风险的防控中,如何降低政府部门杠杆率又是关键的一环。

本文旨在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估,在摸清政府债务现状的基础上,识别可能的风险点,提出规避风险的建议。

一、中国政府债务的规模与结构分析中国政府部门债务中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专指年末国债余额,主要包括国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

根据财政部国库司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要求发布的季度数据,截至2017年3季度末,中央政府债务余额12.89万亿元,其中,国内债务余额12.78万亿元,国外债务余额0.12万亿元人民币。

由于尚未公布2017年4季度末的数据,暂且将中央财政预算中的年末国债余额限额14.14万亿元作为年末国债余额实际数,得到2017年末中央政府负债率为17.1%。

政府部门债务中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地方政府债券。

根据WIND数据库,截至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为14.74万亿元。

二是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

根据财政部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73万亿元①。

两者相加可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达16.47万亿元,地方政府负债率为19.9%。

在截至2017年末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地方政府债券已经占到89%左右,成为地方政府债务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2018年将面临债务置换的最后时间节点,就最大可能的待置换规模而言,约有1.73万亿元。

但实际的置换规模,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为不同债务类型有相应的处理原则,特别是会涉及城投债的置换问题。

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城投债作为公募方式募集的资金,通过协商实现提前到期置换的难度往往较大,需要债权人、债务人、地方政府之间(甚至包括债权人之间)的利益诉求达成一致。

对于债券发行人而言,需要在兑付金额和偿债压力之间进行选择;而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则要在投资收益和兑付可能(估值风险与违约风险)之间进行权衡。

早在2016年,就有城投企业考虑对以前年度举借的高利息债务提前偿还,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风险,但鲜有提前兑付的成功案例。

主要原因在于整体市场环境相对不利,城投债持有人和发行人在置换价格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持有人对置换后的再投资风险(特别是在资产荒的情况下,找到比较理想的投资标的相对困难)以及不同意置换后的信用风险存在不同的判断。

但进入2017年,城投债发行人发布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商讨提前偿付全部剩余本金或提前回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主要与平台类企业面临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时间窗口有关。

更重要的是债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价格下跌、收益率明显上行,提前偿付后投资者面临的再投资风险有所降低,再加上监管趋严后对城投债投资价值出现一定程度的动摇,导致投资者对置换的接受度提升,提前兑付的进度也相应加快。

这里还有一个关键的推动因素,就是提前偿付的对价,是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是以市场价格置换。

早期提前偿还的案例以按面值置换为主,在估值高于面值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将受到损失,但随着溢价水平下降,估值与面值接近甚至倒挂,兑换的阻力相应减轻。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近来提前兑付的案例逐步转变为以按市价置换为主,从而得到更多的认同。

截至2017年3季度末,已有67只城投债券公告提前偿付议案,其中56只选择按估值提前偿付,10只选择按面值提前偿付。

进入2018年,如果部分债权人不同意置换的话,实际置换的规模可能会小于1.73万亿元。

二、中国政府债务的总体风险评估对于中国政府部门债务风险的评估,笔者选取国际参照标准和比对目标,并引入资产负债表的分析框架展开讨论。

(一)政府负债率水平相对安全衡量政府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负债率即政府债务年末余额与当年GDP的比值,反映的是一个经济体的经济总量承载政府债务的能力。

国际上通常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设定的60%预警线作为参考标准,以此观之,中国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图1将有关国家中央政府负债率、地方政府负债率与中国的情况进行了对比。

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的政府负债率水平是所有比较国家中最低的,比OECD国家平均水平要低53.22个百分点;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负债率水平显著偏低,比OECD国家平均水平要低62.65个百分点。

相对来说,地方政府的负债率水平大体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比OECD国家平均水平要高9.43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中国政府部门的债务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

即使将一些准财政债务考虑起来,债务风险应也在安全区内。

(二)主权资产负债表较为稳健评判政府部门的债务风险,不能仅从债务扩张的角度孤立地进行分析,还应该看其是否具有充足的偿债保证,也就是看当发生债务危机时,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资源去“兜底”化解。

这实际就是资产负债表的视角。

基于我们近年来对中国主权资产负债表的持续跟踪研究①,可以发现: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这几年,尽管中国公共部门处于不断加杠杆的过程中,导致主权负债增加较多,但主权资产同样呈扩张的态势,从而导致中国政府净值具有相当的规模(图2)。

以2015年为例,无论宽口径还是窄口径,中国的主权资产净额皆为正。

在政府部门所拥有或控制的资产中,国有经营性资产和部分可变现的资源性资产是债务偿付的重要保障。

即使政府债务未来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还本付息困难,可供选择的举措之一就是将这些资产通过证券化或者直接出售等方式转变为债务清偿手段。

鉴于中国政府拥有足够的主权资产来覆盖其主权负债,基本上不存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清偿力风险”,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极低。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现有的估算过程中,可能存在资产端低估和负债端高估的情况。

资产项可能存在低估的情况包括:(1)我们对国有企业权益的估算主要使用的是历史成本法,如果使用市场估价或公允价值法,将可能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的偿债能力和资产净值。

(2)国土资源性资产评估以土地净产出进行折算也可能存在低估现象,因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部分土地用途会发生改变,其价值也会发生变化。

(3)部分特殊资产的价值计入不足。

尤其是对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计量,目前主要以购置价或建造成本为准,还缺乏有效的市场交易价格,无法使用市场估值法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

甚至早期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只有实物数量记录,而没有价值量记录,更增大了低估的成分。

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应计未计还体现在其公共属性可能发生变异这一点上。

未来在一些基础设施领域,或将经历从纯粹公共产品向准公共产品的转变,这是基于:(1)需求水平的提升。

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基础设施呈现出强劲的需求,当需求的扩大超过一定限度后,公共产品开始变得拥挤,也就是说具有了竞争性,从而使增加额外使用者的边际供给成本不再为零,这时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使用费来排除私人消费就有了必要。

(2)技术的发展。

随着公共产品排除性量化技术的出现,部分地改变了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使得一定程度上的排除私人消费成为可能,这样就可以通过“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向使用者收取受益费用。

当价格形成和收费制度具备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后,一度不具有市场化经营条件的部分基础设施资产开始变得“有利可图”,从而为产生持续的现金流创造了条件。

由此,一方面显著提升了资产的价值;另一方面也明显增强了资产的可变现能力。

综合作用之下,政府的偿债能力相应得到提高。

至于负债项可能存在高估的情况,主要体现在:(1)将确定性负债与或有负债简单加总得出总负债是有一定争议的。

或有负债演变成确定负债的风险概率值的选取不同,得出或有债务显性化的数额也不同。

因此,如何确定合适的概率值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

我们这里的估算没有选取概率,而是直接加总,因此负债规模或有高估。

(2)作为或有负债的不良贷款中除了损失类贷款,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中有一定比例是可以收回的,因此实际的不良资产规模要小一些。

考虑到上述情况,实际的主权资产净值或将更高。

我们以为,中国政府的高资产净值有别于其他国家的独特方面。

根据我们的粗略估算,目前在国家整体净资产(包括非金融资产和净对外投资头寸)中,居民部门约占1/3略多,非国有企业部门差不多占1/3,政府部门(含国有企业)差不多占1/3。

这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国民净资产结构显著不同。

在这些国家,居民部门净资产占比通常达到70%~80%,而政府部门净资产占比微乎其微,甚至为负。

由于中国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存量资产(包括其他可动用的资源)比例很高,从而显著降低了债务危机爆发的风险。

三、对隐性债务风险的进一步思考第一部分估算政府债务规模时主要涉及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政府债务。

事实上,还有一些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政府债务的部分,考虑到政府在其中的关系,也可能会产生隐性准财政债务。

(一)地方政府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对存量或有债务做了分类处置规定,明确规定存量担保债务和存量救助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

同时,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也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可能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以期建立“阳光化”和规范化的地方政府担保机制。

但实践中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的行为仍有发生。

其中地方财政出具承诺函的行为并不少见,通常都是承诺对于融资平台企业贷款融资等融资业务,如果无法偿还本息,财政部门将负责协调或安排财政资金进行支付,或者直接将融资平台借债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和相关预算。

2017年财政部通报多起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问题,地方政府也开始陆续撤销各种承诺函以及类似的安慰函、兜底函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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