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几何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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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几何形体结构造型

教学目的:为了培养学生扎实的造型能力,通过几何形体素描课程严格而规范的训练,纠正错误的观察方法和作画习惯,使学生能够掌

握正确的观察方法和熟练的表现手法,能够比较准确在表达物

体的比例、透视、结构关系,以及几何构图中的空间感、体积

感、质感与量感。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教学重点:1、几何形体的结构特点

2、几何形体色调结构素描,黑白灰色调的运用。

3、几何形体结构素描,轮廓线、结构线、辅助线。

4、几何形体空间动态的创作。

教学难点:几何形体结构素描中轮廓线、结构线、辅助线的运用与他们的区别,以及几何形体转面与空间动态图像,重在如何形成对几

何形体动态的理解。

教学内容:通过理论讲解几何形体结构造型的相关概念及知识;研究各种几何形体结构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增强学生对物象的理性分析

和结构认识。通过单个和组合几何形体写生,锻炼学生观察能

力和表现能力

教学方法:1、讲授理论课 2、欣赏范画3、示范步骤4、学生练习

5、看VCD光碟,加深学生理解

作业要求:强调结构造型,画面不宜过大,根据不同能力合理安排作业。

一,几何形体与形体结构

1,形体与结构

形体:

形体是客观物象存在的外在形式,是体现物体存在于空间中的立体性质的造型因素,是素描造型的基本依据。

在造型艺术范畴,形体包含着“形”与“体”两层含义。

形,即物象的形状。虽然是识别物象特征的标志之一,但它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物象所占有的空间形式,属于平面概念。

体,即物体的体积,也就是物体所占的空间,高度、宽度和厚度三度空间,体是立体概念。

形与体是相互依存而不可分割的。形依附于一定的体,体必须具有一定的形。无形的体是不存在的,而离开体的形只是平面形。在基础素描训练中,“形”即是指具有三度空间的形体,不可误认为是平面概念的“形”。

结构:

结构一词,是借助建筑学的术语,原意是组合与联接。

在造型艺术范畴,结构一词有着特定的含义,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结构是指包含于物象外在形态之中的内部构造,以人物的头部为例,由头部的骨骼、肌肉等构成的解剖关系,即是头部外形特征和体面关系的内部构造。

第二、结构是指客观物象的形体构成关系,即通常所说的“几何结构”。

第三、结构是指客观物象各组成部分之间结合构成关系,即有机联系。

结构是形体的内在本质,形体是结构的外在表现。

2,几何形体

几何形体是任何复杂形体的基础。被称为“现代艺术之父”

的法国画家赛尚,提出了几何形原理的认识理论并加以运用。

他所说的要用圆柱体、圆球体、圆锥体作画,即是说要用几何形体的概念去分析,认识和表达客观物象。

基本几何形体:

立方体立方体是最基本的几何形体。它有六个方向的体面,构成了立方体的空间限量,几乎可以概括物质世界一切具有三度空间立体物的基本特征。

圆球体圆球体是立方体的变化,它是以立方体四条对角线的交点为中心,向各个方向作有规律的旋转变化所构成的形体。圆球体可以概括一切曲面形体的体面变化规律。

圆柱体圆柱体是立方体呈水平方向旋转所构成一切的形体,它的上下对应面为相互平行、大小相等的圆面。圆柱体的断面呈现圆的透视,其柱体部分呈现规范化的曲面变化。

圆锥体圆锥体是圆柱体的垂直状态的旋转中顶面缩小至一点所形成的形体,它概括了形体的曲面由大变小的变化规律。

立方体圆柱体圆锥体圆球体

几何归纳法:物质世界的一切形体,无论其内部结构如何复杂,外在形态如何变化,都可以概括为简单的几何形体组合,即几何归纳法。比如懂画造型设计中经常把人物动态以几何归纳法归纳:>

二,结构造型与明暗造型

1,结构造型与明暗造型的概念及异同

结构造型

又称作“结构素描”。它着重

于研究物象的形体结构,即形体各

部分的组合关系,是一种以线为主

要表现手段、突出物象结构特征的

造型方法。结构造型,在认识上十

分强调对客观物象形体结构和形体

各组成部分的组合、构成关系的分

析研究和综合概括。在表现上强调以线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削弱乃至舍弃明暗因素,注重准确、强烈、生动的造型效果,特别注意用线的主次、强烈、轻重、虚实、直曲、刚柔的变化。对物体的形体结构、体面转折、体块起迄关系的表现,用线要明确肯定,多用实线,其它部分则相对减弱,多用虚线。对物体形体的空间表现,则采用前实后虚、前重后轻、前粗后细等线条的变化予以表现。(例图:结构造型左、明暗造型右)

明暗造型

“明暗”这一概念,反映了物体受光部与背光部对立统一的有机联系。在造型中,一般将物体在光的作用下所产生的明暗对比关系,称作明暗关系,所谓明暗关系也就是明度关系。

明暗造型不同于结构造型的表现特征。明暗造型是借助丰富的明暗色调,来表现物体的体感、量感、色感、质感等,以真实地再现客观物象。但是,结构决定着物体的形体特征。对于明暗造型来讲,结构的强弱、距离、角度等任何变化,都可以改变物体的明暗色调,但却不能改变物体的形体结构的制约。

明暗造型不能脱离形体结构。只有把握形体结构才能更好地借助明暗色调去塑造形体。明暗造型不能脱离形体结构的表现,只不过它并非直接表现结构本身,而是以明暗色调为手段,表现物体的结构体积,追求三度空间的立体感,创造出一种真实的“立体幻象”。

2、明暗变化的基本规律

物体受光以后所产生的明暗变化具有的规律性,在洁白的石膏几何体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概括起来即两大部分、三大面、五大调子。

在光的照射下,物体明暗变化的两大部即受光的亮部和背光的暗部。亮部与暗部是构成物体的明暗关系的基础。

物体受光以后所产生的明暗变化具有的规律性,在洁白的石膏体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概括起来即亮大部、三大面、五大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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