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必知的100个住房公积金小知识
合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买房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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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买房全攻略随着合肥房价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来购买房屋。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合肥住房公积金买房的相关政策和要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一、了解合肥住房公积金政策1.缴存比例:根据合肥的规定,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为个人缴存比例为5%,单位缴存比例为7%。
2.缴存基数: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缴存职工的工资总额调整并发布。
3.贷款额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合肥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额度的8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贷款利率: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自公积金账户结账日之日起执行本行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
5.贷款期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
二、准备购房资格2.在合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并且取得了在合肥市工作的固定职工身份。
3.婚后夫妻购房,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
三、办理购房贷款2.等待审批结果。
一般来说,审批流程需要2-3个工作日,待通过后,银行将直接将贷款金额转入购房人的账户。
3.购房完成后,将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发票、合同)提交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用于购买住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贷款利息按月计息,每个月偿还一次。
3.购房人贷款申请时,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文件。
4.贷款还款时,购房人需按月偿还本金和利息。
5.贷款期满后,购房人需按时归还贷款,如逾期还款,将产生逾期利息。
6.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还款贷款,购房人应提前30天通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在还款时支付罚息。
总结:通过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屋是一种非常划算的方式,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申请要求。
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祝愿大家能够顺利购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屋!。
住房公积金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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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标准、租金额度及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
夫妻双方若需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婚姻证明。
八、职工部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时,最多可以提取多少?
答:职工在购房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千位数以上(含千位数)的金额,并不突破总购建房屋总价款;如果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时,原则上应一次性还清其贷款本息余额。若一次性还清有困难,至多三年提取一次用于归还贷款,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低于一万元,累计提取额也不得超过贷款总额;生活保障性提取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千位数以上(含千位数)的金额
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提取使用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能不能提取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
十、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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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小常识
一、单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好处?
答: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按规定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基数,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单位成本中列支。
二、住房公积金是怎样计息的?
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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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保制度,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来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知识及相关问题。
一、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设立的,用于职工公积金制度中的一项,主要是为了减轻购房压力,鼓励职工购买和租赁合理住房,并提高个人和家庭的住房水平。
同时也是一项社保制度,旨在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和理财意识。
二、使用规定1.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一般是8%~12%,以职工个人薪资和所在地区而定。
同时,公司应按照同等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取出规定职工在购房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也可以取出公积金用于租房支付、住房装修和结婚等。
但是,取出公积金的金额应在职工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之后,且最多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3.转移规定若职工更换工作,也应该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的单位,以便在以后的使用中更加方便。
同时,同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单位开立一份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注意事项1.办理申请职工可以将申请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应该准备好职工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2.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具有一定的资金监管机制。
只有职工退休或购房、还房贷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全部取出。
同时,公司也应该定期进行公积金资金监管,以确保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注意查看账单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关注自己的公积金账单,并定期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确保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保制度,其使用和管理都需要职工和企业的共同支持和监管。
希望大家在了解住房公积金知识的同时,积极缴纳、合理使用,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全国住房公积金通用基础知识100问答(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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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公积金通用基础知识100问答全国住房公积金通用基础知识100问答 1、什么叫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以《条例》的立法形式确定的制度,是一项强制性措施,是上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执行的法规。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工资货币转换的部分,相当于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这两部分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职工住房方面消费,不能挪作他用。
2、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特征?第一,强制性。
公积金的强制性是义务性和互助性所决定的,虽然现在大多数职工和单位已体会到公积金带来的好处,但有些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却未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为解决这一矛盾,国务院制定和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法规形式来强制实行。
《条例》的强制性表现在:所有单位和职工包括新建立的单位和新录用的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逾期仍不缴存或少缴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就是说,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消费资金,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认真履行。
否则单位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
根据《条例》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返还性。
按国家规定,职工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返还给职工个人。
当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丧失公积金缴存条件的情况下,职工可以支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知识点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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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知识点总结大全一、公积金的基本概念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退休计划,通常以一定比例扣除雇员的工资,用于雇员退休后的生活补贴。
公积金的缴纳是强制性的,旨在帮助雇员为退休生活储蓄。
二、公积金的运作方式1. 缴纳方式公积金的缴纳通常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缴纳比例和方式由国家法律规定。
在一些国家,公积金也可能由政府出资一部分。
2. 投资方式公积金通常由政府或专门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以获取更多的回报。
投资方式可以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种方式。
3. 提取方式公积金通常可以在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也可以选择分期领取。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购房、教育等,也可以提前提取一部分公积金。
三、公积金的作用1. 为退休生活提供经济支持公积金的最主要作用就是为参与者的退休生活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2. 促进经济发展公积金的缴纳可以帮助提高居民的储蓄率,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公积金的投资也可以为国家经济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公积金制度的优势与不足1. 优势(1)强制性缴纳,保障了参与者的退休生活水平。
(2)由政府管理,具有稳定性和安全性。
(3)可以形成一定规模的投资基金,促进经济发展。
2. 不足(1)缺乏灵活性,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
(2)存在着资金管理不善、投资风险等问题。
(3)可能存在着政策调整、资金安全等风险。
五、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督公积金通常由政府设立专门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公积金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这些管理机构负责公积金的缴纳、投资和提取等工作,并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督。
六、不同国家的公积金制度不同国家的公积金制度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一些国家的公积金制度较为完善,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而一些国家的公积金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管理不善、资金不安全等。
因此,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可以借鉴对方的公积金制度的优点,不断完善自己的公积金制度。
七、公积金与个人养老金的比较公积金制度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着一定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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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2.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何益处?(1)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在购(建)、租赁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退休、离职返乡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的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2)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购建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3)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4)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的薪金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
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何益处?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怎样确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工资基数应包括哪些收入?(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月份)。
(2)计缴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6.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是多少?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各按职工月缴存基数的10%计缴;在企业,单位和职工各按8%-12%计缴。
企业缴存比例未到各8%的应调到各8%,在各8%-12%幅度内未达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各12%。
住房公积金的常识都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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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常识都有哪些住房公积金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处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的融通资金。
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缴存的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工资货币分配转换的部分,视同职工工资,也归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缴存的公积金是单位对职工由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一种转化。
两者都归职工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购房、建房、住房翻建和大修。
不能移作他用。
什么单位可以买住房公积金?国家推出的规定中包括有国家机关、城镇兴办的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的企业、城镇私营的企业和其他的城镇企业、民办的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当在单位设立后的30日内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并从登记之后起20日内到银行为所属本单位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户手续;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的,是否缴纳以及由谁缴纳要看你是否是他们的在职职工,如果是现在单位的在职职工就应该由现在的单位缴纳。
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单位才能交纳的规定,判断在职职工与企业关系的标准有两个,一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二是有劳动合同的凭证。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从对职工用工之时起即与劳动者建立正当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有了劳动关系,你就是单位的职工了,单位就有义务给你交住房公积金。
现在通常情况下是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由同一单位缴纳,但并不是说住房公积金须由给你发工资的单位缴,而是要根据劳动关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机关。
安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知识常见问答参考
![安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知识常见问答参考](https://img.taocdn.com/s3/m/fd363d2a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5c.png)
安徽合肥市住房公积⾦知识常见问答参考安徽合肥市住房公积⾦知识常见问答参考 问 1、我们怎么购买公积⾦呢?我们要交多少,公司怎么买?从⼯资中扣吗? 答(1)公积⾦购买和社保购买类似,个⼈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员⼯⽉度⼯资中代扣代缴,公司缴费部分由公司每⽉转账汇款⾄公积⾦管理中⼼。
(2)根据⽬前政策2015年10⽉前,公司每个⽉为员⼯ 126元,员⼯⾃⼰缴纳126元,合计252元。
2015年10后⼊职或转编的,公司与个⼈分别缴纳152元,合计304元。
(3)个⼈缴费部分126/152元,从⼯资中扣除。
说明:因为2015年10⽉合肥市调整了最低缴费基数,故2015年10⽉后⼊职⼈员公积⾦缴费⾦额为152元。
2015年10⽉前⼊职的员⼯在2016年7⽉会根据合肥市政策普调⾄152元,7⽉⼯资兑现。
问 2、购买的基本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1)美的合同⼯⾃2013年1⽉起⾄部门信息员⼯申报购买公积⾦即可。
(2)⾮美的合同⼯员⼯(派遣员⼯),⾃转为美的员⼯后次⽉⾄各部门信息员申报是否购买公积⾦。
(3)建议员⼯转编或⼊职时,明确是否购买,⼀旦购买后期⾮离职因素不取消。
⼀旦不购买,后期也很难再次购买。
问 3、购买公积⾦有什么好处? 答(1)买房时使⽤住房公积⾦贷款,⼀般公积⾦贷款较商业贷款低2-3个点。
(2)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单位及个⼈缴费的⾦额,⽤作⽀付房贷、⼤修⾃住房等。
(3)住房公积⾦个⼈缴费⾦额属于免税项⽬,即此部分⾦额不⽤缴纳个税。
问 4、我买肥西的房⼦可以使⽤公积⾦贷款吗? 答购买合肥市及辖区(如肥西、肥东、巢湖)楼房可以使⽤公积⾦贷款,具体楼房是否能使⽤公积⾦贷款可以咨询商品房开发商。
问 5、我辞职的时候能提取我缴的公积⾦⾥⾯的钱吗?公司与个⼈缴费部分都能提取吗? 答户⼝迁出本市或⾮本市户⼝职⼯离开本市、务⼯农民返回原籍或完全丧失劳动能⼒的员⼯,在辞职后可以⾄公积⾦管理中⼼办理提取⼿续。
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题库
![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题库](https://img.taocdn.com/s3/m/6c05d580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57.png)
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题库摘要: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与作用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2.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三、住房公积金贷款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期限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四、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1.住房公积金的税收优惠政策2.住房公积金的其他优惠政策五、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督1.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2.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机制正文:住房公积金基础知识题库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专项用于职工购建、翻修、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支出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住房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与作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长期住房储金,旨在解决职工购房、租房等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作用包括:为职工提供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资金来源;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稳定住房价格;实现住房保障的社会公平。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通常为5%-12%。
具体比例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一般采用月缴制,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建设、翻修、租赁住房等方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在退休、离职、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定情况下,职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或者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申请提取。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后,具备购房贷款资格。
具体条件包括: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一定年限;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等。
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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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一、住房公积金有关概念和内容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四、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实施历史一览表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概况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义和意义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四、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的区别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的具体要求和步骤第三部分、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使用指南一、个人用户网上查询使用指南(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用户网上查询登录网址是什么?(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用户网上查询能实现哪些查询功能?(三)个人用户如何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个人公积金情况?(四)个人用户如何查询公积金缴至情况?(五)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到哪一步如何查询?(六)如何查询已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七)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提取明细?(八)我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两个公积金个人帐户,如何办理转移合并手续?(九)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已停缴且已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十)我的公积金个人登记信息有误如何修改?(十一)如何办理个人公积金黄山卡?(十二)如何修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登录查询密码?(十三)我的公积金查询密码遗失,如何找回?二、单位用户网上查询使用指南(一)单位用户网上查询登录是什么网址?(二)如何开通单位用户查询功能?(三)单位用户如何修改登录查询密码?(四)单位用户遗失查询密码怎么办?(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位用户网上查询能实现哪些查询功能?(六)单位用户如何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单位公积金相关信息情况?(七)单位用户如何查询本单位公积金转帐情况?(八)单位用户如何查询本单位公积金汇缴月份?(九)单位用户如何查询本单位的归集明细(单位公积金存款余额)(十)单位用户如何查询本单位公积金提取汇缴明细?(十一)单位用户如何查询本单位公积金年度结息信息?(十二)单位用户如何查询本单位职工个人公积金信息(十三)单位用户如何导出本单位公积金相关信息?(十四)单位用户如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市中心内部公积金转移手续?(十五)单位用户如何为职工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手续?(十六)单位用户如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信息修改手续?(十七)单位用户如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十八)单位用户如何为本单位职工重置网站登录查询密码第四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一、开户二、汇缴三、提取四、还贷委托提取五住房公积金卡六、转移七、网上查询八、其他第五部分、常用业务表样汇总一、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表样1)二、合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表样2)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月变更清册(表样3)四、合肥市住房公积转移申请表(表样4)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表样5)六、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表样6)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表样7)八、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表样8)九、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表样9)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表样10)十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表样12)十二、个人收入证明(表样13)十三、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表样14)十四、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办理申请表(批量)(表样15)十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办理申请单(个人)(表样16)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联系表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1993年合肥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八年来的发展,特别是2002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成立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取得了又快又好的发展,截止2009年末,我市管理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9.5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0亿元;有5000多个单位、50多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使我市44769户职工家庭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和改善了住房条件,受到广大职工的青睐。
住房公积金的常识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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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的常识都有哪些你每⽉缴存的公积⾦提取了吗?你知道哪些情况可使⽤公积⾦吗?公积⾦的众多冷知识,你搞懂了吗?【公积⾦知多少】1、公积⾦缴存⽐例有限制当下,住房公积⾦缴存⽐例不得超过12%。
每年住房公积⾦管理中⼼会按你的上年⼯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分别承担费⽤。
⽆论多⾼薪,公积⾦缴存⽐例也不能超过12%。
2、10年未⽤者最⾼可提10万元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住房公积⾦的,可在装修⾃住住房时,提取使⽤⼀次本⼈及配偶的住房公积⾦,最⾼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可⽀取公积⾦在缴存城市⽆⾃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满3个⽉,⽆需租⾦发票、税票也可以⽀取住房公积⾦⽀付房租。
4、死亡后继承⼈可提取公积⾦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的继承⼈、受遗赠⼈可以提取职⼯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也⽆受遗赠⼈的,职⼯住房公积⾦账户余额纳⼊住房公积⾦增值收益中。
5、公积⾦有助落户公积⾦可以帮助落户。
在北京,居住证政策即将出台,具体细节有待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公积⾦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具有⼀定帮助。
6、“组合贷款”是个啥住房公积⾦组合贷款指个⼈申请住房公积⾦贷款不⾜以⽀付购买住房所需资⾦时,其不⾜部分向贷款银⾏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7、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并注销其住房公积⾦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或内退的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
8、贷款都有最⾼限额公积⾦贷款都有最⾼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样。
9、公积⾦可“借⽤”给未婚成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缴存职⼯可不为共同购买⼈,也可以缴存⼈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贷款,说⽩了就是:我⼉⼦公积⾦不够贷款买房的,我的公积⾦够,我就可以以我的名义申请公积⾦贷款,但是购房合同上签我⼉⼦名。
10、公积⾦可当低保⽤职⼯按时、⾜额缴存住房公积⾦3个⽉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中⼼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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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辅助写作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本文旨在为广大读者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包括公积金基本概念、缴纳规定、贷款申请、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提取条件、提取方式和提取时间等方面,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这一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按照月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通常为5%-12%。
缴存基数则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也可按照其他规则进行确定。
2.公积金缴纳规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由各地方政策规定。
职工个人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与用人单位相同。
具体缴纳流程方面,用人单位通常会指定一家银行作为缴存银行,职工的缴存金额会从工资中扣除,并由银行代为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连续缴存一定年限、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款能力等。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
申请流程方面,首先需要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主要区别在于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同时还款方式也更加灵活。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为3.25%。
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受外界经济因素的影响,相对稳定。
计算公式方面,公积金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 = 贷款金额 x 年利率x 贷款年限。
同时,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受到缴存时间和缴存基数的影。
5.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根据缴存基数和缴存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基数的80%,同时也不得超过借款人实际需要的购房金额的80%。
住房公积金简单知识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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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使用知识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实施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什么益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1)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2)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3)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4)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5)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6)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7)职工有权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三、住房公积金是否归个人所有?缴存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均为10%。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归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因此也应归个人所有。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有哪些?(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2)住房公积金贷款五、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所需资料、提取额度及流程怎样?1、提取条件:①当年购房;②以前年度贷款购房,并且还在贷款偿还期限内;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④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⑤退休;⑥与单位解除合同,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⑦出境定居;⑧去世。
2、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提供如下资料:(1)半年内购商品房者提供: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证件上名称非本人,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半年内购二手房及商品房且已办完产权本提供:①契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产权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证件上名称非本人,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契证上合同签定日期必须在半年以内)(3)贷款买房提供:①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还款折原件及复印件(或还款对账单);③契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证件上名称非本人,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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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大部分在合肥工作的上班族,手中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工作时间越长,这个账户中的钱就越多。
当人们购房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将账户中的钱提出来使用。
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下面小编给广大合肥市民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住房类(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2)还住房贷款提取(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2、非住房类(1)退休提取(2)大病提取(3)低保户提取(4)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6)外地户口提取(7)出境定居提取(8)户口迁出本市提取(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二、合肥住房公积金怎么取?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1、可全额提取(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2、可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住房公积金业务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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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1、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2、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所得利息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
3、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时,可以申请利率低于商业银行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4、职工购买、建造、翻修或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5、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连本带息全部提取公积金,这相当于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应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要求提供一年内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住房公积金担保行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2、购买二手房,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具有资质的评估部门对交易房屋出具的评估报告;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户口簿、土地使用证、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建房)证明;4、一次性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放贷银行提供的当日还款对账单;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6、离、退休提取,需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7、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书、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8、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或到外地上学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调动手续或入学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其他提取情况,请参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标准》。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1、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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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必知的100个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陈淮成目录一、住房公积金概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 (1)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以及对职工的保障等 (3)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担保方式、贷款年限等 (7)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时效、次数等 (15)五、住房公积金卡的用途及办理方式等 (20)一、住房公积金概况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介绍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答:是1993年5月。
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
7、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分支机构?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下辖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和肥东、肥西、长丰三个管理部。
8、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目前有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
9、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名称、地址、电话:受托银行地址电话工行城建支行美菱大道390号4665318 4667928建行三孝口支行金寨路326号2826725 2817783交行合肥营业部花园街38号2616780 2837053农行合肥绿都支行绿都商城E区108号2675233 263871510、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有何规定?答: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11、如何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监督检查?答:住房公积金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的原则,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有权对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以及对职工的保障等12.哪些单位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1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哪些保障?答: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1)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2)提取个人存储余额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3)在购建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4)职工离、退休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本息可一次性提取;(5)按其他相关规定提取的情况。
14.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征个人所得税?答: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留存在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15.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6、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具体办理程序通过管理中心网站()获取详情。
17、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答: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不跨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计入职工个人帐户。
1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答: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所在单位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本人当月工资收入计算。
19、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是多少?答:依据《条例》精神,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缴存比例。
20、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包括哪些收入?答: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2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答: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月份)。
22、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计算: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进元。
单位与职工个人应同一缴存比例进行缴存。
2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在预算、费用或成本中列支。
24、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答:凡是单位在职职工,不论是否属本市户口,单位都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2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吗?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6、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答:(1)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单位、受托银行、管理中心不得拒绝;(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理中心重新复核;(3)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4)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7、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上年结转的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
28、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答: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
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以后各月,若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发生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及时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帐至受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29、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答:单位人员有增减时,应及时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人员调整。
30、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发生严重亏损的、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及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期满后应当办理补缴缓缴部分并恢复正常缴存。
缴存应按当年规定的缴存比例进行汇缴。
3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答: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有关文件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承办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32、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3、职工在合肥市区范围内调动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答:职工在合肥市区范围内调动工作并办理帐户转移时,应持住房公积金卡及本人身份证、新单位的公积金代码和原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到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4、职工调出本市范围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答:调出单位需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记载汇缴住房公积金银行帐号及新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等转移信息的确认单,经审核后,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
35、市区怎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和咨询相关政策?答:(1)手机短信查询: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G和本人9位个人公积金帐号到1062950077查询;(2)网站查询:;(3)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卡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可打印对帐单),自动柜员机(ATM)、96588电话银行查询;(4)声讯查询:16826890;(5)自动语音查询:2669711。
36、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的单位和职工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答:管理中心在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分别设有管理部,三县的单位和职工可以在当地的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肥东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721139肥西县管理部咨询电话:88357768830789长丰县管理部咨询电话:6683617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担保方式、贷款年限等3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自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