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历史根源
“高薪”未必“养廉”
“高薪”未必“养廉”“高薪养廉”作为一项防止腐败蔓延的政策备受关注,一些国家和地区将这一政策制定为一项法律制度在国内推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面对我国公共权力腐败日益蔓延滋长的严峻形势,有人提出应效仿如新加坡等国推行“高薪养廉”政策来加以遏制,但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我国不宜实行“高薪养廉”,“高薪”未必“养廉”。
治理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加快法制建设、建立强力监督机制、加强行政伦理建设等方面着手。
一、我国腐败产生的根源分析1.历史文化根源行政权力腐败的历史文化根源,源于封建传统文化和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
我国的封建社会持续的时间特别长,对我国的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极其深刻。
封建社会高官权力过分集中,势必导致腐败产生。
另外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人治观念等,也对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了消极影响,造成我国行政权力腐败的历史文化根源。
“养廉”始于宋代,兴于清代。
清代官员原有俸银、禄米收入,列为正俸。
但由于俸禄较薄,故官员在向民间征收银、粮时,形成加征耗羡等陋规,以补正俸之不足。
清代之“养廉银”并不全按品级,而是视职官之重要程度及事务之繁简逐步核准固定。
因此,养廉银便由附加俸一变而为官员的主要收入。
清雍正年间,皇帝更是为了遏制各地官员的腐败,颁诏增加各级官员的“养廉银”。
但这不仅没有保证官吏清廉,反而使腐败之风愈演愈烈,并远远超过了历朝历代。
国民党统治时期,官员薪俸是普通劳动者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结果却以中国历史上统治最为黑暗、官员最为腐败的时期而载入史册。
2.政治经济根源现行政治体制的某些弊端是产生行政权力腐败现象的政治根源。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在某些方面和环节存在着严重缺陷,给行政权力腐败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具体而言,就是权力高度集中,而对权力运行缺乏制约机制,造成权力失控;公共权力运行机制以及某些公共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干部人事制度存在较多弊端和缺陷;政治透明度低等,均为公共权力掌握者进行权力寻租提供了较多机会。
历史趣谈:西汉后期吏治腐败根源 皇帝为宠臣说情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西汉后期吏治腐败根源皇帝为宠臣说情导语:请托,说白了就是现在的走后门。
此种现象自古有之,即便是文明较为开化,政治清明的时候也有请托事件的发生!走后门不遵守规则、破坏制度,请托,说白了就是现在的走后门。
此种现象自古有之,即便是文明较为开化,政治清明的时候也有请托事件的发生!走后门不遵守规则、破坏制度,可谓是历朝历代吏治腐败、朝廷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请托之风就像蚁穴一样,如不防范,千里之堤,不久溃已!请托,即以私事相托,走门路,通关节。
历史上,请托之风由来已久。
据《管子·八观》载:“货财行于国,则法令毁于官;请谒得于上,则党与成于下。
”意谓春秋时期,向官吏行贿请托之风盛行,法律法令败坏于朝廷;请托办事之风在上面通行,结党营私的事就会在下面泛滥。
有关抵御请托之风的史事,《汉书·申屠嘉传》中就有详细记载。
西汉名相申屠嘉,梁郡(今河南商丘市)人。
他早年以能拉强弓硬弩的武士身份,随刘邦起事,灭项羽、平黥布,功劳很大。
到汉文帝时,申屠嘉已位居御史大夫,后任丞相,可谓位极人臣。
申屠嘉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执法甚严,在家中从不接受私事拜访。
据《汉书·申屠嘉传》载,汉文帝时,邓通是其宠臣。
邓通依仗汉文帝的宠幸,获准开铜矿,私铸铜钱,由此富甲天下,盛气凌人。
有一次,申屠嘉上朝奏事时,邓通不拘朝廷礼制,立于汉文帝身旁,对申屠嘉怠慢无礼。
申屠嘉奏事完毕,劝谏汉文帝:“陛下喜欢臣子,可以赏赐他,让他富贵,但不能乱了朝廷礼制。
”汉文帝不以为然地说:“我就是宠爱邓通,你不要多言了。
”对此,申屠嘉仍不买账。
他回到府后,便以丞相的名义,下手谕传唤邓通。
邓通素知申屠嘉秉性耿直、刚正不阿,便连忙派人向汉文帝生活常识分享。
对当前反腐败形势认识及思考
复
网络信息的影响日益广泛,人员流
杂
动性大大增强,各种各样的经济组
性
织、社会组织不断增多,大量新兴
显 著
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
惩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呈现出
坚
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定
信
心
成
二是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效 显
2003年到2008年,全国查处省部级 干部94人,有30多名省部级干部被 移送司法机关。
著 极大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特
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点
腐
腐败有什么特点?
败
定 一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
义 二是谋取私利的主观动机。
和 三是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特
点
腐 败
腐败的根源在哪里?
的
根 一是腐败的经济根源。
源 二是腐败的文化根源。
和 危
三是腐败的制度根源。
害
性
腐败的严重后果是什么?
一是政治方面:对执政党、社
根
会稳定、民主精神及本国的国 际形象产生影响。
源
二是经济方面:导致直接经济
和
损失、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市
危
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以及资金 外逃等方面。
害
三是社会方面:扭曲了人们的
性
价值取向和人生态度,影响正
确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健康心
理的完善。
教 育 腐
教育腐败是教育机构违背教 育宗旨和教育公平原则,谋 取私利的违法、违纪和犯罪
信
廉的法制化水平得到大大提高。
心
成
腐败问题
(2)“寻租”和“造租”
前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未成熟; 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仍有广泛的 干预。 各种经济主体为了在市场中获胜,赚取巨额利润, 就千方百计寻求“租金”,其代价、成本或手段就是 向官员行贿。 所谓造租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再造出一定的权力。 使再造的权力可以直接投人市场交易以获得更多的 “租金”。即为了部门或私人利益,人为地规定某种 检查、审批权。
1.私有制的形成是腐败产生的 历史根源,人性的自私和贪婪 是腐败产生的生物学原因。
物质基础
政治条件
生物学原因
三、腐败的成因 2.制度缺陷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 腐败现象严重的深层原困
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 (1) 政治体制改革 相对滞后使政府职能发生错位; (2) 利益 驱动机制和协调机制尚不完善; (3) 法律 制度的构建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4) 权力监督机制软化等,所有这些,必然给腐 败打开方便之门。
(4)领导违法案件增多,发案层次不断升高 (要案大案增多) 进入90年代后,厅局级和省部级 干部中出现腐败分子的比例明显增加。
(每年一百人以上)
据统计,1998年全国查处的地厅级 干部中“一把手”占42%;2003年查 处的省部级干部违纪案件中“一把手” 占55%;2004年查处的16名省部级干 部中,“一把手”也占一半左右。
(2)繁荣文化,注重创建、营造健康、 繁荣、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
要加大投入,完善文化设施,在生产出 更多更好的弘扬主旋律的精神产品的同时, 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反腐倡廉的文化精品, 做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 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二)加强反腐败的制度建设
1. 抓紧制定专门的反腐败的法 律法规,理顺、完善反腐败的司 法制度。 (1)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反腐败 犯罪的专门机构。 (2) 努力提高司法人虽的素质, 健全司法制度。 (3)抓紧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 反腐法律法规。 (4)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惩处腐败分子
腐败现象原因及其影响
腐败现象原因及其影响[提要]本文基于国内外学者关于腐败现象研究现状,进而归纳总结,从经济学、政治学、制度学、社会及历史文化等视角,阐述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说明腐败行为的影响。
关键词:腐败;原因;影响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遗留下来的腐败问题远未解决,也未能控制到令人满意的局面,现今各种腐败形式“与时俱进”,新的腐败问题也层出不穷,腐败风气和危害波及范围极广,治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因此,研究腐败的成因和影响意义重大。
一、腐败的原因(一)经济学视角。
主要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涉及到成本——收益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官员也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体一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拥有理性经济人的特性,前提是经济人假设。
道格拉斯·诺斯与罗杰乐·米勒认为,人们可以像分析经济活动那样分析犯罪行为。
加里·贝克尔和斯蒂格勒(Gary Becker and G. Stigler, 1974)认为,无论是否在经济领域,渎职犯罪的主体都在进行成本-收益的计算,都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苏珊·罗斯-阿克曼(Susan Rose-Ackerman)将腐败等同于贿赂,并运用委托-代理理论解释腐败为什么发生。
她指出,腐败是“一个第三方(相对于委托人和代理人而言)试图以额外支付来影响代理人决策,而且这笔支付代理人及第三方均未上报委托人”。
从宏观经济学视角看待腐败原因的学者,主要观点争端在于腐败的根源是否来自于有无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程度,公权的范围过大以及公权与私权之间的界限等问题。
我国学者张维迎将腐败现象的原因界定为,公权占领了本该归属为私权运作的范畴。
张曙光认为,在公有制体制中,产生腐败和贿赂行为的客观基础相对光大。
郑也夫也认为,过多的政府权力干涉是腐败产生的原因。
(二)政治权力视角。
阿克顿勋爵曾经认为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加限制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第三讲 为司法腐败“寻找祸根”----司法腐败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
第三讲为司法腐败“寻找祸根”----司法腐败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当代中国司法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既有宏观的、深层次的社会历史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和现实原因。
本章用两节的篇幅对当代中国司法腐败的原因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私有制是司法腐败产生的基本条件司法腐败是一种特殊的腐败现象,同时它也带有一般腐败的共性:从其产生的根源来说,司法腐败和一般腐败是一致的,那就是,它们都是由私有制引发的恶果。
如前所述,所谓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滥用司法权力的行为。
司法腐败是在私有观念的指导下进行的,如果没有私有观念,就不可能利用司法谋取私利。
司法腐败的产生至少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司法权力,二是私有观念(在腐败分子那里则往往发展为贪欲)。
当然,此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辅助性条件,如:制度不完备,监督制约不严,惩处不力,等等。
但是,这些条件即使都具备,司法腐败行为仍然可能发生,所以它们不是司法腐败行为发生的必要条件。
只有司法权力和私有观念这两个条件是发生司法腐败行为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称之为基本条件。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这两个基本条件是在私有制社会里成熟起来的。
(一)原始社会没有司法腐败在私有制社会产生之前的漫长岁月里,人类社会处于原始的公有制阶段。
那时候,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集体劳动,获得了劳动产品就进行平均分配。
大家在艰苦的条件下相依为命,没有剩余产品。
如果一部分人占有了另一部分人的生活资料,另一部分入就会冻饿而死,而这部分人也无法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由于人们的根本利益一致,每个氏族成员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虽然也有氏族首领,但他们只是由氏族成员推选出来为大家服务的,其具体任务是组织生产和调解内部纠纷,处理对外交涉等。
他们在处理公共事务时,不依靠强制手段,而主要依靠个人威望和传统习俗,他们的活动要受到其他氏族成员的监督,如果得不到大家的支持,他们就会被罢免,由新的人选接替。
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原因
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原因有多个方面:1. 腐败问题的历史积弊:腐败问题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残留影响,以及权力过于集中等制度性问题。
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人对于权力、金钱和地位的追求,从而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2. 利益链的复杂性:腐败往往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方,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利益链。
在这个利益链中,各个利益方相互勾结,共同维护自己的利益,使得反腐败工作难以彻底。
3. 监管机制的缺失: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中,监管机制的缺失或者监管不力,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够严格,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反腐败法律的缺失和不健全:虽然反腐败的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漏洞,使得一些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同时,一些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也导致了反腐败工作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5. 社会舆论和公众意识的滞后:虽然社会舆论和公众意识在反腐败工作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滞后现象。
公众对于反腐败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对于腐败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高,这也为反腐败工作带来了挑战。
为了应对反腐败的严峻复杂形势,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1.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反腐败的法律体系,加强监管机制的建设和执行力度,从制度层面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反腐败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形成全社会的反腐败氛围。
3. 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腐败:在国际层面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问题,维护全球的反腐败秩序。
4. 深化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通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总之,反腐败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国际合作和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反腐败效果。
腐败的历史根源
腐败的历史根源社会转型期滋生腐败。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所有制结构的逐步变革形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个利益主体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有限的资源,在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特别是近几年来,“以权经营”、“官倒”、“贪污腐败”之风愈演愈烈,甚至引起了深刻的社会危机。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千方百计逃避法律的惩罚,更是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拉拢腐蚀少数领导干部。
这就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土壤。
管理机制不全“孵化”腐败。
目前我国的各项管理机制的改革仍然保持着原有的行政权力体系的条件下自上而下地推进。
改革过程政治和经济上的多重分权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的机会和资源。
分权使政府权力在横向和纵向上更加独立。
由于从来缺乏自下而上的约束,分权后权力的制衡和约束越来越形同虚设,为腐败提供了机会。
许多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仍然采用计划体制下的手段来解决,这种新旧体制转轨交替并存,客观上也给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可乘之机,使一些腐败官员能够利用计划经济形成的权力发市场经济的大财,成为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经济根源。
权力绝对化导致腐败。
过去我们在权力的设置上强调命令贯彻和服从的多,而常常忽略了权力的制衡,在如何保证双方能够健康有序的行使方面考虑较少,制约权力滥用的制度或缺失或不完整、不健全,导致目前权力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和一些领导干部或“一把手”手中被严重地私有化、商品化、绝对化。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来保证领导干部的廉洁,但由于监督缺乏有效手段,使得执行力度不够,监督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一直以来不少单位的纪检、检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行之有效,而对本单位“一把手”却不敢监督,加上少数“一把手”的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一些上级组织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同志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尽管这些监督头绪繁多,但监督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大,导致监督失效。
论腐败的实质及其根源
论腐败的实质及其根源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违纪行为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
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党和政府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将继续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以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腐败的实质腐败,在社会政治领域内专指官场政治行为或行政行为的败坏现象。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
在不同时期,腐败的外在表现形式有不同特点,但无论腐败表现为何种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利用党和国家的权力或公共职位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行为。
腐败现象同党的性质、宗旨是根本对立的。
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所从事的事业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事业,党组织和党员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切言论行动的最高标准,党绝不允许任何腐败现象的存在。
腐败现象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也是完全对立的。
中国现阶段的国家制度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把权力授予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这种权力,就是从根本上颠倒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因此,腐败现象并不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产物。
党和国家把反腐败作为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来抓,就体现了人民的意志。
当然,从古至今,一些剥削阶级的政权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也都反对腐败,但其目的仅仅在于维护和巩固现行统治。
而中国共产党之反腐败,则是由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
这与一切剥削阶级政权和政党的反腐败有着本质的不同。
二、腐败“高发期”的历史与现实原因腐败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一政党、某一国家的现象。
灭亡的汉朝腐败与外戚干政的终结
灭亡的汉朝腐败与外戚干政的终结汉朝,中国历史上一个有着辉煌时期的朝代,但也是一个以腐败与外戚干政而告终的王朝。
这场灭亡与朝政的败坏息息相关,本文将对汉朝腐败与外戚干政的终结进行探讨。
一、汉朝腐败的根源1.1 家族贵族的权力侵占汉朝时期,家族贵族逐渐获得了政治与经济上的特权。
由于高官子弟通常能够继承父辈的地位,这导致了朝廷内部权力集中于少数家族的手中,使得政治体制日益腐败。
1.2 官吏贪污与贿赂汉朝时期,官吏贪污、受贿现象十分普遍。
他们往往滥用职权,以谋取个人利益。
这种贪污与腐败的现象使得汉朝政府财政困难,百姓生活贫困。
1.3 权臣与宦官的干政汉朝末年,外戚干政成为朝廷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些有权势的外戚,如董太后、王莽等人,逐渐掌握了朝政实权,削弱了皇帝的统治力度。
此外,宦官也频繁干预政治决策,使得汉朝政治逐渐失去独立性。
二、汉朝腐败的影响2.1 经济困境与社会动荡汉朝末年,财政困难与官员贪污使得财政状况雪上加霜。
朝廷无法提供足够的财政资金用于军事、灾害救济等重要事务,导致社会动荡频发。
2.2 内外夹击与社会撕裂汉朝内外夹击时常发生,敌国入侵和内乱不断。
由于政府贪腐和军队士兵待遇恶化,士兵们失去了对朝廷的忠诚,各地的战乱造成了社会的严重撕裂。
2.3 学术衰退与文化低迷腐败的政治环境导致学术的衰退和文化的低迷。
学者往往难以追求自己的研究,无法产生具有深远影响的学术观点。
同时,腐败的朝廷也不重视文化艺术的发展,使得文化精神无法获得滋养和传承。
三、外戚干政的终结3.1 赵氏干政的失败赵氏干政引起了汉朝朝野的不满,人们对其干政行为产生了强烈的反抗情绪。
此时,王莽带领着反对赵氏干政的军队迅速壮大,最终赵氏干政彻底失败。
3.2 王莽复辟与新政的推行王莽成功发动政变,建立起新的政权。
他试图用严厉的制度改革和新的政治理念来解决腐败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新政并没有获得国民的信任,最终以失败告终。
3.3 黄巾起义与朝政崩溃黄巾起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汉朝腐败和外戚干政的强烈抗议。
浅析新时期我国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
浅析新时期我国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浅析新时期我国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贵港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陈洪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让人无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历史成就倍感欣慰。
然而,也为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感到任重而道远。
特别是如何有效预防、遏制、杜绝腐败的问题,仍然是要不断探索的重大问题。
这里就新时期我国产生腐败的原因作些探讨,以期对反腐败斗争有所裨益。
腐败问题是一种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公共权力产生而产生的复杂社会历史问题,任何国家、任何朝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问题。
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十分复杂,笔者结合当今时代和我国国情,主要从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一、从腐败的主体即人性趋向、需要与满足、道德素养、学习改造等方面寻找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一)人性趋向自私、贪婪的人性是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基因”。
腐败是人类本性品质的缺陷,腐败产生于人类贪得无厌、趋乐避苦、自私自利的本性,腐败=人性自私+公共权力。
每一个人,包括掌权的人都有追求一己之利的动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于是就同公共权力应有的“为公本质”发生了斗争。
这是权力的“内在斗争”是产生腐败的根源。
因此,只要有公共权力存在,就有可能被掌权者用来谋取私利,从而产生腐败。
(二)需要与满足来”,使请客送礼成为人际交往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又如“知恩不报非君子”,导致报恩心理和施人恩惠期望得到回报的心理非常普遍,这对人们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影响根深蒂固,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把这些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带入公共生活领域中去。
因此,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符合这些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的行为方式通常受到社会舆论的赞许;按照传统的文化准则和风俗习惯行事,被认为是合情理的、富有人情味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人则被指责为“忘恩负义”或“六亲不认”而很难在社会中立足。
这就使有的腐败行为在社会舆论掩护下大胆进行。
如何看待党内腐败问题
这次讨论思考题的题目是“对于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是怎么看的,这是否影响自己对党的向往”。
就此问题,大家看法不一,可以说事产生很大分歧,有的人甚至对党和国家产生了怀疑,似乎已经到了对中国社会现状绝望的地步。
但是我却希望大家能在批评之处,看到中国的进步。
对于党内腐败问题,我觉得应从下面几个方面来看待。
一、腐败为什么存在从古至今,反贪污腐败从来都是历朝历代的重点任务,可是贪污腐败却从来没有断绝过。
腐败的根源在于人的贪欲,其土壤便是权利的存在。
有人的地方就有贪欲,这是人性之恶,且有人的地方就必然存在一定的政治结构进行管理,这就存在着权利的分配和运用,也就是腐败所产生的土壤。
想要消除这两点几乎是不可能的。
只有物质资源极大丰富,人民素质极大提高,达到共产主义社会,贪污腐败才会彻底根绝。
二、怎样正确看待腐败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律认为,任何事物是在矛盾中发展前进的,是在不断解决旧矛盾、产生新矛盾中呈螺旋式发展变化。
矛盾的这种相互转化,则是事物发展的最终动力。
腐败和反腐败这一社会矛盾的凸显,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但是,腐败和反腐败是党在新时期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矛盾动力。
而且,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积聚和丰富的产物,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封建残余意识及陋习是滋生腐败的历史渊源。
因此要客观看待腐败问题。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虽然在法制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软弱,权力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程序制约,不能很好地遏制腐败。
三、怎样应对腐败1. 加强党员思想建设无数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思想腐败是腐败的根源。
党员干部的堕落都是因为思想的转变,才逐步滑进了腐败的深渊。
最根本的就是因为他们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了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弃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拒绝和逃避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丧失了党的先进性。
中国腐败问题透视
中国腐败问题透视摘要: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历史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是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热点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处在全世界反腐浪潮中的转型期的中国,如果不能坚决惩治腐败,势必损害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破坏正在艰难建设中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造成,延误中国现代化进程。
本文分析指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其表现形式,并深入剖析目前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新时期强化腐败防治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腐败现象新变化;成因分析;防治对策。
1 前言目前,我国的经济建设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而腐败现象却十分猖獗,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巨大的。
据统计: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由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至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 的总量比重在13.2%至16%之间。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腐败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商品流量领域的腐败”转变为目前的“资本存量领域的腐败”。
在这个历史阶段,只有立足现实,深入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并做到方法得当、步骤合理、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的那样:“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
同时,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处理好,才能使我国的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1.1 腐败的一般概念关于腐败的概念,从语源学上讲,据《汉语辞典》解释,腐败一词是指物质从原初的纯粹状态而逐渐地腐烂和变质。
如《汉书•食货志》上有这样的表述: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到腐败这个词,这里所说的“腐败”是指腐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
论腐败的实质及其根源
论腐败的实质及其根源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违法违纪行为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
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党和政府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将继续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以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腐败的实质腐败,在社会政治领域内专指官场政治行为或行政行为的败坏现象。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
在不同时期,腐败的外在表现形式有不同特点,但无论腐败表现为何种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利用党和国家的权力或公共职位为个人、亲友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行为。
腐败现象同党的性质、宗旨是根本对立的。
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所从事的事业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事业,党组织和党员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切言论行动的最高标准,党绝不允许任何腐败现象的存在。
腐败现象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也是完全对立的。
中国现阶段的国家制度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把权力授予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这种权力,就是从根本上颠倒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因此,腐败现象并不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产物。
党和国家把反腐败作为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来抓,就体现了人民的意志。
当然,从古至今,一些剥削阶级的政权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也都反对腐败,但其目的仅仅在于维护和巩固现行统治。
而中国共产党之反腐败,则是由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
这与一切剥削阶级政权和政党的反腐败有着本质的不同。
二、腐败“高发期”的历史与现实原因腐败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一政党、某一国家的现象。
反腐的评论性文章
反腐的评论性文章反腐倡廉工作不仅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还关乎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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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的评论性文章篇一党的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报告高瞻远瞩,诠释了道德建设的内涵: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一、融合传统古训,进一步加强个人精神文明建设近来,党员干部贪腐落马、公职人员渎职被免之事时常见诸报端,其中不乏才华横溢的能人志士和业绩斐然的有功之人。
在为他们感到惋惜的同时,我想起了“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这句曾被无数前贤奉为度世金针的古训。
“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这句话大家都很熟悉,是诸葛亮《诫子书》中的一段。
短短的一句话,内涵却非常丰富,精彩的体现了古往今来人们对修身养德观念的尊崇。
静以修身身自清,俭以养德德自成。
修身养德是做人之本、成事之基、为官之道。
在当前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更要重视自身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的理想追求,勤于修身养德,自觉抵御各种诱惑,才能永葆一名人民公仆的真我本色。
否则,如果整日患得患失,面对诱惑必定会陷入囹圄之境,甚至会走向自我毁灭。
“静以修身”,是说在安宁的情绪和平和的心境中涵养心性,增长学识,提升修为,体现的是一个“知”字。
我个人认为这里面有三层含义。
第一,它是一个自我反省的过程。
安宁的情绪和平和的心境,是我们做出客观分析和评判的前提条件。
因此,只有在“静”的环境下,通过内敛式反思和自查,我们才能准确发现工作中的疏忽和错误,并及时加以修正和改进。
第二,它是一个自我充实的过程。
在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终身学习成为共识的今天,自觉地学习充电更应该成为每一名人民公仆的持之以恒地追求。
只有通过不断地读书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对工作业务和为人处世有所思考和总结,才能提高自己的认知力层次,才能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
探究当前我国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
探究当前我国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摘要:我国当今腐败问题是集历史、社会、体制、思想和监督等一系列因素所造成的。
而思想教育的缺失,法制的不健全,监督的疏忽漏洞,打击力度的不够,以及深化体制改革进程的缓慢,都是腐败滋生蔓延的现实土壤。
关键词:腐败;思想;体制;监督一、历史根源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剥削制度的产物。
它之所以在消灭了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中国滋生发展,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是其中重要原因。
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的改革》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家长制作风、形形色色的特权以及腐败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
我国封建政治制度的根本特征就是皇权专制。
这种专制制度必然导致权力机构的臃肿、僵化、腐败和对人性的催残。
邓小平指出:“在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人物,他们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大搞“一言堂”,以权压法,是法律成为权力的附庸。
”在高度集中、个人专断、权大于法、家长制作风盛行的情况下,腐败分子肯定不可能受到有效的揭露和有效的惩处。
等级特权思想也是党和国家腐败现象得以产生发展的思想根源之一。
我国封建社会的管制等级森严,特权名目繁多。
皇亲国戚、各级官吏享有不同等级特权。
这种等级特权制度派生的“官本位”以及等级特权观念在今天让在盛行:上下级关系和群众存在的不平等关系,甚至依附现象。
部分形形色色的等级特权,自然驱使部分人追逐仕途,跑路、要官,进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现象。
亲情文化是腐败产生和蔓延的文化温床。
几千年自给自足的温饱农业经济和佛儒道合流的文化积淀共同形成了中国人的保守、自私、与世无争、逆来顺受、明哲保身、重友谊、重亲情、重邻里、讲礼仪、能忍耐、不逾规、避邪恶的立世保身思想,“狼从门前过不伤自家羊就行了”,这是他们祖辈奉之为座右铭的人生准则。
这些文化积淀形成了中国产生腐败的亲情文化。
亲情文化主要表现是感恩戴德,唯上司是从、唯长者是从,在同辈之间是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
论腐败
论腐败腐败,不紧是个人,更是一个国家深痛恶绝的东西。
腐败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是时代的恶瘤,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管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严重破坏了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法制的不健全,社会道德的偏差和失范,市场本身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应,以及西方国家资产阶段自由化及和平演变的侵蚀,腐败现象日趋蔓延。
当前,社会上腐败现象日益严重,腐败案件不断增多;高官腐败突出;顶风作案猖獗;大案要案显著。
已成为阻碍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问题。
腐败的产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深刻的根源。
第一,思想根源。
人的思想是其行为的支配力量,占支配地位的错误思想是腐败产生的主观要素。
第二,社会根源。
每一个人都处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都要受周围事物的影响。
第三,历史根源。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制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培育了优良的传统美德。
但是,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给我们留下了几个世纪难以消除的封建残余思想,有的甚至在人们的头脑里还根深蒂固,成为新时期腐败产生的历史根源。
第四,体制根源。
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这就必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出现新旧并存的局面。
这难免在某些方面形成空隙,使一些违法违纪者有空子可钻。
第五,制度根源。
制度与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行什么样的体制,就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与其相适应。
找到了腐败的根源,我们再来看一看腐败是怎样产生的?人性的本质是利己,所以我们不可能依靠公务员的道德和思想觉悟来防止公务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
腐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务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直接的谋取个人利益;一类公务员被某些人收买间接地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人性的本质是利己,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没有人能够改变,也没有人能够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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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历史根源社会转型期滋生腐败。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所有制结构的逐步变革形成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个利益主体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有限的资源,在这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特别是近几年来,“以权经营”、“官倒”、“贪污腐败”之风愈演愈烈,甚至引起了深刻的社会危机。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千方百计逃避法律的惩罚,更是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拉拢腐蚀少数领导干部。
这就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土壤。
管理机制不全“孵化”腐败。
目前我国的各项管理机制的改革仍然保持着原有的行政权力体系的条件下自上而下地推进。
改革过程政治和经济上的多重分权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的机会和资源。
分权使政府权力在横向和纵向上更加独立。
由于从来缺乏自下而上的约束,分权后权力的制衡和约束越来越形同虚设,为腐败提供了机会。
许多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仍然采用计划体制下的手段来解决,这种新旧体制转轨交替并存,客观上也给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可乘之机,使一些腐败官员能够利用计划经济形成的权力发市场经济的大财,成为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经济根源。
权力绝对化导致腐败。
过去我们在权力的设置上强调命令贯彻和服从的多,而常常忽略了权力的制衡,在如何保证双方能够健康有序的行使方面考虑较少,制约权力滥用的制度或缺失或不完整、不健全,导致目前权力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和一些领导干部或“一把手”手中被严重地私有化、商品化、绝对化。
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来保证领导干部的廉洁,但由于监督缺乏有效手段,使得执行力度不够,监督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一直以来不少单位的纪检、检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行之有效,而对本单位“一把手”却不敢监督,加上少数“一把手”的自律意识不强,不愿接受监督;一些上级组织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同志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尽管这些监督头绪繁多,但监督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大,导致监督失效。
由此可见,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机制,但由于种种原因,监督的合力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际效果,怎能不会使绝对化的权力导致腐败?一、生产力既发展又不发达的状况是腐败产生的历史根源概括而言,腐败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在生产力极度不发达的原始社会,不存在腐败;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存在腐败。
因此,腐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不发展,人们还没有产生私有观念,也就谈不上“腐败”。
随着生产力的逐渐发展,人类的智力不断进化,逐渐产生了私有观念,开始区分“你的”、“我的”、“他的”。
生产力的不发达状况,决定了物质财富的相对匮乏。
加上居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逐渐形成和存在,腐败具有了潜在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便具有了现实性。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升华,到共产主义社会,极大的物质财富能够满足人们各种需要,区分“你的”、“我的”这种私有观念已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腐败也就不复存在。
可以看出,从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腐败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必要因素,其一是私有观念的存在,其二是物质财富的相对匮乏,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人们没有私有观念,不知道区分“你的”、“我的”、“他的”,腐败的产生便没有可能;如果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能够满足人们的一切需要和欲望,腐败也就没有产生的必要。
在这两个因素具备的条件下,私有制的存在使腐败的产生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或者说,私有制的存在使腐败成为历史的必然。
因此,从根本上说,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
腐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这一论断,说明腐败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那种认为腐败伴随人类社会始终的观点,认为腐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历史现象和贯穿于整个社会形态的观点,认为腐败贯穿于行使公共权力始终的观点等等,都是错误的。
甚至个别人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只有实行私有制才能根除腐败的观点,更是极端错误的。
这些观点,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更不符合历史发展事实,需要加以反对。
腐败既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这一论断,决定了人类要从根本上消除腐败问题,最终要靠生产力的极大发展。
当然,我们同时要注意的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既能创造消除腐败的条件,同时也会为一些新的腐败形成提供土壤。
二、权力所具有的内在矛盾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条件研究腐败,离不开对权力的研究。
就一般意义而言,权力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首先,权力具有公共性。
从本质上来看,权力起源于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对比关系,一种权力的存在意味着一个集团对另一个集团建立起了正式的不平等关系。
因此,权力本质上是某一社会集团公共利益的政治表现,具有公共性。
其次,权力也是一种资源。
权力具有能够调动和调整社会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的支配力量,即具有资源控制权。
同时,基于社会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等的稀缺性,决定了权力同样具有稀缺性。
权力的这种稀缺性,是造成权力扩张和权力角逐的根本动因。
再次,权力要得到具体的实施,必须通过具体的人和具体的职位来体现。
公共权力的实现必需经过具体的人和具体的职位这一中介,这就是权力的代理性。
权力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权力具有一个重要的内在矛盾,即权力的“公共性”与“代理性”的矛盾,或者说是权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矛盾。
从权力的来源看,权力是公共利益的政治表现,应该为特定的社会集团或利益群体所共有,并为特定的社会集团和利益群体服务,这决定了权力不能是某个人的私产,不能用来为个人谋私利。
但是,本属于社会集团或利益群体所共有的权力要得到实现,却必须通过具体代理人和具体的职位来进行,必然要打上代理人的烙印。
这样,权力的“所有权”与权力的“使用权”便存在着必然的分离。
这种分离就蕴含着权力被滥用的可能。
另一方面,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权力使用者本身存在着“公”与“私”的矛盾。
基于权力具有资源性和稀缺性的特点,作为权力代理者的个人,既有可能利用权力来为公共利益服务,也有可能利用权力来为私利服务。
从现实意义上说,腐败是权力的异化。
权力所具有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和权力使用者的“公”与“私”的矛盾,决定了在权力所有者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权力行使者就可能利用权力来谋取私利搞腐败,或者为满足私利欲望而扩张和聚敛权力,甚至导致对其他公民权利的剥夺。
另外,现代社会中的权力一般并不表现为赤裸裸的暴力,而是常常有合法的形式来源。
这既保证了权力的权威性,又使权力不容易受到质疑,并受到社会的肯定。
这一特点,也有可能使权力行使者打着权力合法性外衣滥用权力,公众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难以察觉和监督。
对权力的特点和矛盾的分析表明,反腐败斗争离不开对权力特性的深入研究,只有深刻洞察和全面把握权力运行的内在规律并加以运用,才能真正建立起权力制约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个体需要的无限膨胀是腐败产生的潜在因素人在世界上首先面对的是要生存。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这就是说,人生存的第一要义首先是要获取物质生活资料。
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是由人的自然属性所内在决定的,是内在的必然性。
肯定这一点,也就是要肯定人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的合理性。
当然,人之为人,其本质特点在于人的社会性。
就人的需要种类而言,不仅有物质需要,还有精神需要;不仅有个体需要,还有整体需要;不仅有生存需要,还有发展需要等。
就需要的满足程度而言,当饥饿和寒冷侵袭时,吃饱穿暖是最迫切的生存需要;当吃穿问题解决后,享受需要又随之产生;在没有对比之前,对某种状态感到很满足,但在比较之后却对自己的状态不再满足等等。
恰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已经达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使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
人的需要的这种无限性,是人类发展的不竭动力,同时,它也是构成人类灾难和困惑的重要根源。
人的需要的社会性,还表现为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需要。
甲的需要可能不同于乙的需要,个体的需要可能不同于集体、社会、国家的需要,甚至产生矛盾和对立。
另外,人的需要的社会性还表现为满足需要的途径和社会评价上。
社会一方面为人们实现各种需要提供了相应的条件,但同时也决定了人的需要的满足范围和限度,决定了人的需要满足的非随意性和非主观性。
同时,个体需要的种类和程度还要受到社会评价的深刻影响。
可见,人的需要既具有个体性,又具有社会性;既具有主观评价性,又具有社会评价性;既具有无限性,又具有有限性。
因此,主观与客观、个体与社会构成人的需要的内在矛盾。
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主体的需要远超出社会规定的合理限度,就属于膨胀的不合理的需要。
对这种不合理需要的追求,往往会成为违法犯罪的动机。
反常的、畸形的个体需要常常引发反社会行为。
一些个体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不能有效抑制自身膨胀的需要,又不能通过合法途经和手段来满足,就很容易转化为贪污受贿的动机。
对个体需要的分析说明,社会一方面要满足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同时要加以引导,树立正确的需要观,减少人们产生膨胀需要的条件。
四、私人利益的贪婪追求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动力利益是能实现和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和条件,或者说,利益是人们需要的社会转化,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的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主体需要。
由于主体需要的多样性,利益的内容和形态也是多样的。
有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眼前利益、未来利益;现实利益、潜在利益;直接利益、间接利益等等。
害处也是一种重要的利益,不过是一种负利益。
不同的主体对不同的利益有不同的价值评价和排列次序。
如大多数个体由于对未来的预期不确定,倾向于选择眼前的物质利益,除非未来的利益足够大且能确定把握得住。
利益是需要的社会化。
利益的实现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活动。
个人的内在需要要得到满足,就必然获得社会的内容和规定性。
人类的劳动和生产是人类实现利益的中介或手段。
恰如马克思所说,“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创造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
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
”因此,特定主体的利益空间有多大,实现的方式如何,是由一定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具有客观制约性。
由于利益直接涉及主体内在需要与外在对象的关系,决定了利益本身包含着内在的矛盾。
这种内在的矛盾就是主体的多种需求与社会规定性之间的对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