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门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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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思考
一、再生资源利用是国家支持的行业
自2007年国家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9年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后,我国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进入规范化管理和快速发展阶段。
为了更好的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多部委相继出台了多个相关产业发展计划和具体办法,从法规、土地、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 [2011]49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贸发[2010]187号)、《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第801号)等。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并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作为七项重点工程之一,规划在今后五年,建设80个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
国务院2010年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把回收行业列为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部分,提出“加快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这体现了
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重视,也体现了再生资源回收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二、再生资源行业的现状及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明显扩大,回收总量和回收率逐步攀升,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2009年国内回收总量约1.4亿吨,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42%;回收总值约5000亿元人民币,是2006年的近1倍,各类回收企业10万多家,从业人员约1800万人。
2009年利用废钢8300万吨,再生铜在铜产量中占52%,废纸浆占纸浆总量的69.3%,再生资源已成为我国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来源,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49%。
商务部先后于2006年和2009年启动了两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共确定了55个试点城市和11个区域性回收基地,共66个试点单位,基本覆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
55个试点城市初步探索形成了社区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发展模式,培育了近100家龙头企业,新建和规范网点40000多个,新建和改造集散市场160余个,试点城市再生资源的回收率由原来的40%提高到70%左右。
目前,商务部正在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到2015年,我国要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
据了解,目前的回收率仅25%。
同时,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基础差、底子薄,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1、是回收网络有待完善。
经过多年的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初显雏形,但总体看,已经列入试点的城市回收网点还不够完善,需提高覆盖率,创新回收方式,做到所有资源应收尽收;县级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仍是薄弱环节,尚需加大工作力度;分拣中心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亟待改善,粗放式的简单分拣处理方式有待改进,集散市场的交易、集散、信息发布等功能也需要进一步提升;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数量较少。
2、是发展理念亟待转变。
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寄希望于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创新精神;一些企业固守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市场利益驱动下,普遍存在着“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企业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导致投融资渠道狭窄,发展受限。
3、是技术进步不尽人意。
从行业整体上看,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环节机械化和自动化的程度低,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大多数操作工人缺乏技术培训。
特别是整个行业普遍存在分拣、收购工作环境恶劣,忽视对劳动者的保护,甚至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除少数企业回收工艺和装备较先进,环境保护设施较完善外,大多数企业和个体户设备简陋、技术落后,造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偏低、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是经营秩序仍需规范。
我国目前尚没有国家级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规划,缺少完整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体系,回收网点和市场布局不合理、经营秩序较乱等问题较为突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现象还比较严重,不仅影响到市容市貌,而且助长了偷盗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治安。
5、是法律体系缺失,税收支持政策弱化。
法规和政策不够完善,目前,回收领域只有一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虽对行业发展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但法规效力不够,亟需出台更高层次的法律文件,以将行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此外,今年行业原有的税收支持政策被取消,回收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幅增加,整个行业发展受到影响。
6、是社会观念歧视,行业地位低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传统观念中被看作是“收破烂”的,目前全社会对回收行业的认识还不够,并没有把这一行业作为一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来看待。
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地位较低,在工作中也经常受到岐视。
三、介入再生资源行业需要一个适当的平台
根据再生资源行业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再生资源行业目前还处于规范发展的初期,未来行业发展空间大,由于种种原因,央企及大资金目前介入比较少,行业处于需要整合的阶段。
对进入该行业,我们的目标可定为:寻找一个适当的平台,通过发挥双方的优势,争取在2-3年内打造成行业的龙头企业,起到在行
业内示范、领先的作用,力争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回报。
对平台的要求:(1)企业已有一定规模优势,有良好的信誉,在再生资源利用某一方面已处领先地位。
(2)获得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中的企业。
(3)通过我们双方的合作能达到提高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促进回收资源的深度加工利用、延长产业链等目的。
(4)可逐步打造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再生资源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实现在资本上市场融资的良性循环。
事业发展部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