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优秀课件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PPT课件

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PPT课件

二、国际贸易结算与支付中的票据
汇票、本票、支票 出票人、受票人、受款人
(一)票据的特征与种类
1、票据的特征
(1)金钱证券;(2)设权证券; (3)无因证券;(4)流通证券; (5)文义证券;(6)要式证券; (7)返还证券
2、票据的种类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1)从当事人来看,本票的出票 人和付款人并为一体
(2)从支付的时间来看,支票只 能见票即付的
(3)从付款人来看,支票仅限于 由银行支付
(二)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 3、提示 4、承兑 5、付款 6、拒付 7、追索
(三)汇票
汇票是一种委托证券
基本当事 (2)无条件支付的命令 (3)汇票的金额 (4)付款期限 (5)付款地点
(三)国际票据法律的冲突与统一
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系 英、美为代表的英美票据法系
《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 《解决汇票本票若干法律冲突公约》 《汇票本票印花税公约》
《统一支票法公约》 《解决支票若干法律冲突公约》 《支票印花税公约》
《联合国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 两大法系的分歧: 第一,票据的分类不同 第二,票据持票人的权利不同 第三,对伪造背书的处理不同 第四,要求的票据要件不同
(五)银行的托收义务及免责
1.银行自由决定是否接受托收 2.银行应严格按照托收指示履行责任 3.银行的义务不涉及货物、服务或行为 4.银行的业务标准及免责事项
(六)托收下的银行融资
1、出口托收押汇 2、信托收据
• 上海申达公司与美国万隆公司签订了际货物买卖合同, 约定万隆公司的付款方式为(D/P)。申达公司发货后 于2000年1月14日将有关单据交给汇丰银行,并填写了 给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的托收委托书,载明按URC522办 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在寄送《汇票提示清单》及单据 时,将本应寄至的美国代收行加利福尼亚州银行错寄至 美国佛罗里达州银行,该银行受到上述单据后,不顾约 定的支付条件,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就将单据交放给美国 万隆公司。万隆公司取得提单后提取了货物,拒绝向申 达公司付款。为此,申达公司以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在托 收业务中邮过错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介绍(ppt 20页)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介绍(ppt 20页)
在世界范围内,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形形色色的经济诈骗活动。根据国际 商会、联合国和国际警察组织等的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的经济诈骗总额高达 315亿美元。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国内外对 外贸易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国际商会记载的第一个诈骗案件就是发 生在1948年的中国。如果因诈骗而遭受的损失占中国外贸总额的5—10%,则 每年损失金额也是十分惊人的。(P1,第一短)
种类
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出票人) 跟单汇票与光票(是否随单) 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付款时间)
汇票的使用程序
即期: 出票→转让→付款提示→ 付款(拒付)→追索 远期: 出票→转让→承兑提示→ 承兑→付款提示→ 付款(拒付)→
追索
汇票的转让:
转让人(前手)(背书人)→受让人(后手)(被背书人) 转让人的责任
保证汇票能够得到承兑和付款 保证背书是连续的 保证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
受让人的权利
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汇票上的付款人承兑和付款 在遭到拒付时,向前手转让人直至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有权将汇票再度背书转让,但禁止转让的汇票除外
转让的手续(背书)
记名背书 空白背书
第二节 支付方式(汇付和托收)
2、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109条规定,: (1)当然,适用例外的首要条件必须是存在欺诈,且须为“实质性”的欺
诈;“实质性欺诈”一般指“受益人没有明显的期望兑付的权利,并且在事实上 也没有支持此种兑付的基础, 即可构成实质性的欺诈。关于欺诈的举证责任 当然也应由买方承担。
(2)须是银行在支付前知悉欺诈之情事。如果是开证行在支付后方知悉 欺诈,则根本就无所谓再引用欺诈例外。
开证申请人通过“软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银行作为第一付款

第四章 国际贸易支付-ppt课件

第四章 国际贸易支付-ppt课件

受款人 (卖方)
④ ③取 通款 知
汇入行
35
编辑版pppt
汇款人 (买方)
① 货 款
② 汇 票ຫໍສະໝຸດ 汇出行36票汇 ③ 汇票
受款人 (卖方)
④ 提⑤ 示付 汇款 票
汇入行
编辑版pppt
第三节 国际贸易支付----银行托收
37
编辑版pppt
一、托收的概念和种类
collection
托收是指卖方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卖 方银行通过买方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
16
编辑版pppt
❖ ③在票据的原始当事人之间,即同为基础法律关 系的当事人之间(比如国际货物买卖双方同为票 据的当事人和受款人),买卖合同中买方的支付 义务暂时停止履行,将由汇票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替代,在汇票到期时才履行;
❖ ④对受票人来说,汇票无任何的约束力,受票人 无义务付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如果出票人与 受票人另外订有协议,规定受票人有义务承兑或 付款,那是合同的效力,而非票据本身的效力。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可能是进口国的货 币、出口国的货币或第三国的货币,这将取决于下列因 素:
❖ (1)货币是否可以自由兑换; ❖ (2)货币的币值是否稳定; ❖ (3)政治风险。所约定货币的发行国或支付地所在国
不会对买方或卖方所属国采取冻结资产等使支付不能进 行或不能顺利进行的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 票、本票和支票。”
6
编辑版pppt
7
编辑版pppt
8
编辑版pppt
9
编辑版pppt
10
编辑版pppt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支付方式PPT课件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支付方式PPT课件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第三方机构 进行的支付方式,常见的第三方 支付机构有支付宝、微信支付、
PayPal等。
第三方支付的优点
第三方支付可以提供更加便捷和 安全的支付服务,同时还可以提 供信用担保和风险管理等功能, 提高了交易的可信度和安全性。
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机构倒闭、资金被冻结等,需 要选择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支付机
杆化。同时,企业还应建立流动性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危机。
06
未来支付方式的发展趋 势
区块链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
区块链技术通过去中心化的账本,实现了交易的安全、透明和不可篡改,为支付领 域带来了新的变革。
区块链技术可以降低跨境支付的成本和时间,提高支付的效率和安全性,为全球范 围内的支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定义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因流动性不足无法按期支付货款或偿还债务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 能由企业内部资金管理不善、市场需求波动等原因引起。
流动性风险的防范措施
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企业应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首先,应加强企业内部资金管理, 合理规划现金流,确保企业有足够的流动性。其次,应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 略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此外,还应保持合理的债务结构,控制债务规模,避免过度杠
区块链技术还可以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化的支付,降低了人工干预的风险和成本。
人工智能在支付领域的应用
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机器学习和大数据 分析,对支付行为进行智能分析和预 测,为支付机构提供更加精准的风险 控制和营销策略。
人工智能还可以通过智能客服和语音 识别等技术,提高客户服务的效率和 满意度。

2024版国际贸易法ppt课件

2024版国际贸易法ppt课件

01
信用风险
交易双方中的一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支付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
为防范信用风险,交易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选择信誉良好
的贸易伙伴。
02
汇率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货币汇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支付方实际支付的金额
与预期不符。为降低汇率风险,可以选择使用稳定的货币进行结算,或
者采用汇率锁定等金融工具。
的自由流通。
公平竞争原则
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02
国际贸易合同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要件
当事人具备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 解和承担合同义务。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不存在 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同内容合法
仲裁
仲裁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纠纷解决方式。交易双方可以 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 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诉讼
在无法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纠纷的情况下,交易双方 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支付纠纷。诉讼程序相对复杂, 成本较高,但具有强制执行力。
04
国际贸易运输法律制度
托收
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托 收方式下,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 进口商收取货款。
信用证
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它是一种银行信用,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 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支付中的风险与防范
定义
特点
具有跨国性、复杂性、灵活性和发展性等特征,涉及多个法律体系和司法管辖区。

《国际贸易支付》课件

《国际贸易支付》课件

流动性风险来源
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资金 周转不灵、融资渠道不畅或资产 负债结构不合理等方面。
流动性风险管理措

为降低流动性风险,企业应加强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结 构,拓宽融资渠道,并建立流动 性应急机制。
操作风险的管理
操作风险定义
操作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支付过程中,因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流程 不规范或人为失误等原因而导致的潜在损失。

信用风险来源
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交易对手的 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支付能力
等方面的变化。
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为降低信用风险,企业应建立完 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交易对手 进行信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如要求担保、投保
信用保险等。
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流动性风险定义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支付 过程中,企业因缺乏足够的资金 来履行支付义务而面临的潜在损 失。
详细描述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支付方式的选择至关重要。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双方的文化背 景、交易金额、交易频率等。例如,对于小额高频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是一个更 好的选择,而对于大额低频交易,银行转账或电汇可能更为合适。此外,支付方式的便
利性和安全性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案例二:国际保理业务的应用
支付方式的协商
总结词
支付方式是国际贸易支付中的重要环节,买卖双方需就支付方式进行充分协商,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 行。
详细描述
在签订贸易合同前,买卖双方需就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信用证和托收等。 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风险,双方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并明确约定在合 同中。
电子支付工具
电子支付工具主要包括电子汇 兑、电子信用证等。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PPT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PPT

(二)汇付
1、汇付的概念
汇付即指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付与卖方的支付方式。 一般是买方(汇款人)委托当地银行(汇出行)向卖 方(收款人)付款,汇出行再委托卖方所在地银行 (汇入行)向卖方付款。
这种方式虽然直接、省钱,但只有买方信任卖方时才 采用,多用于小额尾款的支付,有的也同信用证结合 起来支付。
4、汇付的类型
二、托收
1、托收的概念
托收即指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交与其所在地 银行,并委托其所在地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
URC522第2条规定:“托收(collection)是指银行依据所 收到的指示处理商业票据和金融单据,以便于取得付款和/ 或承兑(obtain payment and/or acceptance) ;或凭以 付款和/或承兑交单(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nd/or against acceptance) ;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 单(deliver documents on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
汇 汇票


种 票

以出票人的身份作为划分依据:商业汇票和银行 以期限的长短作为划分依据:即期汇票和远期汇 以收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分为:记名汇票、指示汇
和 无记名汇票
2、汇票行为
票据行为,也可以叫做票据处理手续。包括出票、提 示、承兑、付款等,还能背书转让、贴现、拒付、行 使追索权等。
票据法中对各种票据行为都有详细并且严格的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支付 货币一般与计价货币一致,但当事 人也可以约定不同于计价货币的货 币进行支付。
支付货币考虑因素:1、货币是否可 自由兑换;2、货币币值是否稳定; 3、政治风险;4、行业习惯

国际贸易法学课件第七章国际贸易支付

国际贸易法学课件第七章国际贸易支付
(三) 托收的特征与作用
(四) 托收的法律调整 1. 托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委托人与托收行
(2) 托收行与代收行 (3) 委托人与代收行 (4) 代收行与付款人 (5) 委托人与付款人 2.调整托收关系的国际惯例《托收统一惯例》URC (1) URC522的适用范围 (2) URC522规定的单据 (3) URC522规定的托收关系人 (4) URC522规定的托收指示事项 (5) URC522规定的即期付款和承兑提示 (6) URC522对银行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三、信用证 (一) 信用证概述 1.概念: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 凭规定单据向第三人(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
取得单据交开证行索偿。
6. 开证银行审查单据无误后,即偿还议付银行的款项。 7. 开证银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三) 信用证的种类 1. 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
2. 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3. 保兑信用证和不可保兑信用证 4. 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迟期付款信用证 5.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和可分割信用证 6. 循环信用证 7. 对开信用证 8. 对背信用证 9. 备用信用证
2. 内容: (1) 标明信用证的类型和编号
(2) 信用证当事人名称 (3) 信用证日期和地点 (4) 信用证金额 (5) 货物描述 (6) 汇票条款 (7) 单据条款 (8) 装运条款 (9) 特殊条款 3. 特点: (1)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2) 信用证是自足的文件 (3) 信用证是单纯的单据业务
(四) 信用证的法律调整 1. 信用证的当事人 (1) 开证申请人
(2) 开证银行 (3) 受益人 (4) 通知银行 (5) 议付银行 (6) 付款银行 (7) 偿付银行 (8) 保兑银行 2. 信用证各方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 (1)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 (2) 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 通知行与开证行、受益人、开证申请人间的法律关系 (4) 开证行与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的法律关系 (5) 受益人与议付行、承兑行、议付行的法律关系 3. 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1)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500 (2)美国《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商法典》信用证篇 四、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比较 (一)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优劣 (二)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精选优秀PPT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精选优秀PPT

货币名称
美元 USD 瑞士法郎 CHF 新加坡元 SGD 瑞典克朗 SEK 丹麦克朗 DKK 挪威克朗 NOK
日元 JPY 加拿大元 CAD 澳大利亚元 AUD
欧元 EUR 澳门元 MOP 菲律宾比索 PHP 泰国铢 THB 新西兰元 NZD
英镑 GBP 港币 HKD 韩国元 KRW 卢布 RUB
现汇买入价
项托收根本无商业单证〔例如向付款人收取一笔旧欠〕。 〔3〕托收指示书中应载明有关事项的义务: 托收指示书上应记载付款人或办理提示处所的详细地址。 b) 严格相符: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三是流通作用 之间产生任何合同关系。
出票包括制作汇票和交付汇票两个方行为 然而,如果开证行开立的是不可撤销信用证,那么当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送达受益人时,在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就建立了一项对双方都 有约束力的合同关系。 申言之,银行遵照指示的原那么,首先是依照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未指示时,那么依URC的规定,但其指示及URC规定不得违背一国、 一州或当地的强制执行规定,自不待言。
651.6900 723.1800 523.2800 104.7100 125.2800 120.2000
7.8606 681.0000 686.1300 934.3800
81.4800 15.0000 21.6100 514.6500 1,062.5100 83.8000
22.9400
现钞买入价
646.4700 700.8500 507.1300 101.4800 121.4100 116.4900
7.6179 659.9700 664.9400 905.5300
80.8000 14.5400 20.9400
1,029.7000 83.1300 .5805

国际贸易的支付条款(精品课件)

国际贸易的支付条款(精品课件)
– 《英国票据法》
• “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作成, 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 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 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 我国《票据法》第73条对本票所下的定义为
•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 票,为银行本票。”
– 2)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又称略式背书或不记名背书,是 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面签字,不指定被背书人
• 这种汇票可交付任何持票人,可与来人抬头的汇票一样,仅凭交付即可转 让;
– 3)特别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又称为记名背书,是指背 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外,还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或其指定人
• 实际业务中,汇票通常需列明付款日期,付款地点和出票 地点等
– 我国《票据法》第23条作出下述具体规定
•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处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
付款地 •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出票人的营业场所、处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
票地
• 除了上述必备项目外,汇票上还可以有其他项目:如利息 和利率、付一不付二等
人付款。 – 付款人付清款额后,持票人在汇票上要记载
“收讫”字样并签名交出汇票,汇票上的一切 债务责任即告结束。
7.1.1 汇票
• (5)背书(Endorsement)。背书是一种以 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票据行为,是票据 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
– 对于受让人来说,所有在他以前的背书人和原 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Prior Party)
• 即期本票就是见票即付的本票 • 远期本票则是承诺在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日期支付票款

国际服务贸易法三之国际支付法律制度幻灯片PPT

国际服务贸易法三之国际支付法律制度幻灯片PPT
•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指出口人的交 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2021/5/13
付款交单 (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P)
付款人 (进口人)
合同规定付款交单方式
委托人 (出口人)
5 4 买3
付审 款单 后无 代误 收后 行付 交款 单
汇票
• 汇票的概念 •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 汇票的内容 • 汇票的种类 • 汇票的票据行为 • 汇票样本
2021/5/13
汇票的概念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 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 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其指定的人,或 持票人的票据。
2021/5/13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 出票人 • 付款人(受票人) • 收款人(持票人)
2021/5/13
本票
•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 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021/5/13
支票
• 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2021/5/13
汇票样本一
• 汇票
• BILL OF EXCHANGE
2021/5/13
汇款人 (买方)
12
交票 款汇 、申 付请 费书

银 行 即 期 汇 票
汇出行 (出票人)
票汇业务程序图
买卖合同规定以票汇付款
4 .寄交银行即期汇票
3 寄汇票通知书(票根) 7 收回垫款或付讫借记通知
收款人 (卖方)
5
()

书6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特征: ①无条件支付命令 ②他付票据 ③信用票据
(3) 当事人:基本当事人为三方
①出票人:是出具汇票并交付汇票的人,不同性质的汇票, 出票人不同。商业汇票通常是出口方(卖方、债权人),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 ②付款人:是接受支付命令的人,又称受票人,在商业汇 票中通常是进口方(买方、债务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③受款人:受领汇票金额的人,又称收款人,通常是卖方 或其指定的人或任何持有票据的人。
(一)票据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 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 替现金流通有有价证券。其性质属于金钱请求权。在国际贸 易结算业务中,通常都是使用某种票据作为支付工具,通过 银行进行非现金结算。
2、特点 (1)流通性。票据是流通证券,可以通过交付或背书转 让。票据上的权利是一种债权,但其转让与民法上的债权转 让不同,属于商法上的转让,其特殊性在于:①可以自由转 让,让与人或受让人不必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使受让人能以自 己的名义对债务人行使权利。而民法上的债权以通知债务人 为转让生效的条件;②票据一经转让,正当的受让人即享有 优于前手的权利,而民法上的受让人则不受此种保护,合同 的无效会导致受让人合同权利的无效或止 。
(3)要式性 要式指票据必须以书面作成,票据必须以法律规定的
格式作成才能生效。
因为票据作为一种流通证券,其权利和义务完全依票 据上的文义来确定,如果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不符合法律的 规定,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难以确定,票据的流通性也 会因而受到影响。
3、票据的作用 一是结算作用 二是信用作用 三是流通作用
货币名称
美元 USD 瑞士法郎 CHF 新加坡元 SGD 瑞典克朗 SEK 丹麦克朗 DKK 挪威克朗 NOK
日元 JPY 加拿大元 CAD 澳大利亚元 AUD
欧元 EUR 澳门元 MOP 菲律宾比索 PHP 泰国铢 THB 新西兰元 NZD
英镑 GBP 港币 HKD 韩国元 KRW 卢布 RUB
现汇买入价
81.7900 15.1200 21.7800 518.7900 1,071.0400 84.1200
.6296 23.1300
中间价
653.0000 726.0800 525.3850 105.1300 125.7800 120.6800
7.8922 683.7350 688.8850 938.1350
651.6900 723.1800 523.2800 104.7100 125.2800 120.2000
7.8606 681.0000 686.1300 934.3800
81.4800 15.0000 21.6100 514.6500 1,062.5100 83.8000
22.9400
现钞买入价
646.4700 700.8500 507.1300 101.4800 121.4100 116.4900
货币——计价、支付及结算工具 以货币支付指使用现金来支付,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 币,既可以是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出口国的 货币或第三国的货币。
性质:外汇支付。 风险:大量现金携带的问题,不便/不安全。现 实贸易支付中很少采用。
一、票据——常见非现金支付及结算工具
7.6179 659.9700 664.9400 905.5300
80.8000 14.5400 20.9400
1,029.7000 83.1300 .5805
卖出价
654.3100 728.9800 527.4900 105.5500 126.2800 121.1600
7.9238 686.4700 691.6400 941.8900
81.6350 15.0600 21.6950 516.7200 1,066.7750 83.9600
23.035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基准价
653.4600
7.9097 930.2000
1,063.1100 83.9800
第一节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是指买卖双方之间进行贷款 支付所采用的手段。国际贸易中的支付工具主要 包括两种:货币和票据。
(2)无因性。票据是无因证券。是出票人作出的支付命 令或承诺。所谓无因/不要因,是指在非基本法律关系当 事人的票据当事人之间,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基本法律关 系的影响,基本法律关系的履行情况不影响票据的权利义 务关系,票据关系完全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票据的 善意受让人不必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主张票据上的 权利。
二、票据的种类 票据是一种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
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
《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规定:国际汇票必 须是下列两个地点位于不同国家的汇票:出票地点、出票 人姓名所示地点,受票人姓名所示地点、受款人姓名所示 地点和付款地点。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略有不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 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涉外票据,指出票、背书、 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既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又有发 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
汇票是一种委托证券,非由出票人而是由第三人向持票 人付款。在国际贸易中,汇票使用的最多。常常是出票人 自己是受款人,即出口商开出以自己为受款人的汇票,要 求进口商付款。有时也可能是出口商的开户行。
(1)含义: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
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书面支付命令。 国际支付结算中,汇票是使用最多的票据。
流程图
(5)种类:
①依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前者指 规定在持票人提示时或于付款人见票时应立即付款的汇票; 后者指汇票上记载了付款人于将来一定日期或特定的日期 付款的汇票。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支付是实现国际货物买卖的重要环节。 与国内贸易支付相比,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更加复 杂。因为国际贸易支付会遇到国内贸易支付所没 有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管制风险、法律冲突所 带来的适用法律方面的不确定性等特殊问题。
实时汇率表更新时间:2011-4-20 9:58:06 单位:人民币/100外币 点击查看: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工商银行汇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