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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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f. 生产单位;
g. 生产者;
h. 检验者;
i. 制造日期、检验日期;
j. 保管期限(库存期限)。
具体标识允许含有5.1.2条款中的部分内容,但该标识应为追溯其它内容提供依据,过程的标识必须是唯一性的。
5.1.3 原辅材料产品标识要求
5.1.3.1 仓库管理员在预验收进货产品时,应检查产品标识的完整性、正确性。
5.1.3.2 为便于内部管理,仓库管理员将供方提供的产品批次号/炉批号转为本组织批次号。本组织批次号为:
xx — xx xx
顺序号
年份
产品特征代号
具体由采购部作出规定,编制《原辅材料、外协件批次号对照表》。
5.1.3.3 仓库管理员在“送检单”上注明进货品名、规格型号、批次对应关系及数量等提交检验。
5.1.3.4 进货产品验证后,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记录单”上的批号将合格的进货产品分批次存放在合格区,并记入“原材料管理台帐”。
5.1.3.5,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领料原辅材料实行分批次投料单上均应有批次号标识。
5.1.4 过程产品标识要求
5.1.4.1 各车间填写“产品流转卡”,注明生产批次号及所用原辅材料批次号,与产品同步流转,分批加工,一批一卡。
5.1.5 最终产品标识要求
5.1.5.1 检验员核对“产品跟踪卡”,产品内包装内含说明书、合格证,外包装注明批次、数量、执行标准等内容,确保产品标识的完整、正确。
5.1.5.2 操作人员、搬运人员、仓库保管员要保证产品在库期间标识的完整性、清晰性。5.1.5.3 销售部必须保证成品在送到顾客前标识的完整性与清晰性。
5.1.6 产品批次管理
为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实施产品批次管理,具体按《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执行。产品追溯顺序(见附录A)。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2.1 检验和试验状态主要是通过带色标的标签来表示,并辅以“产品跟踪卡”和有关的质量记录。废品应标以红色永久性的标识放置废品隔离区。
5.2 .2
放置在规定区域内,并挂上表示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签。
a. 产品经检验合格的,使用绿色“合格”标签;
b. 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使用红色“不合格”标签;
c. 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但经评审可返修或返工的,使用白色“返修/返工”标签;
d. 产品待检验或经检验尚待判定的,使用黄色“待处理”标签。做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转移和保护,无“合格”标识的材料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5.2.4 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随产品同步流转,无标识的产品,操作工人应拒绝加工,检验人员应拒绝验收。
5.2.5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经检验人员签字有效,放置于醒目的位置,不准随便涂改。
5.2.6上工序失效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由下工序操作人员回收,交检验员统一处理。
5.2.7
5.2.8 若顾客对验证标识方法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要求执行。
6.相关文件
《产品批次管理指导书》
7. 相关记录
原辅材料\外协件批次号对照表
产品流转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