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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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安全以及完成工程目标,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以达到优化资源利用和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管理规定,促进双方间的良好合作和沟通。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能够有效开展,按时按质完成监理任务。

2.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责任和权力划分,促进双方的合作和互信。

三、职责和权力1.甲方职责:(1)合理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制定并完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3)对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建设方面的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4)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5)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6)解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争议。

2.施工单位职责:(1)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时完工;(2)提供施工计划、工程进度安排及材料配送计划等;(3)提供合格的施工人员,并按时足额提供劳动力;(4)按要求开展现场施工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5)配合监理单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6)及时上报项目工程进度。

3.监理单位职责:(1)参与施工单位的人员资格审查和施工方案的审核;(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4)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工作;四、工作流程1.投标阶段:(1)甲方提供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2)施工单位制定投标书,并申请资质审查;(3)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2.合同签订:(1)施工单位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2)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标准。

3.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办理开工手续,并按照工期和进度表开展施工;(2)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3)监理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4)监理单位与甲方定期汇报施工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

瑞特国际监理管理制度南华瑞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指挥部二〇一二年一月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恪守监理职业道德和准则;2、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监理业务熟练,尽职尽责;3、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建设建筑法规、条例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进行监理工作;4、监理单位应服从服务于建设单位的一切管理,时刻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遵守建设程序;5、监理人员应24小时信息畅通,每发现一次联系不上,总监处罚200元,其他人员处罚100元;2、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应少于4个工作日,必须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

否则每缺一次扣除监理费500元;3、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应分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得一人兼管两个专业工作,进场人员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的,总监无条件服从业主意见进行调换;4、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不得在旁站监理施工时出现脱岗现象,一经发现对值班人员给予100~200元的处罚;5、资料签收方面,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经项目办最终审批后方可实施;6、监理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中拟采用的工机具、施工工艺等,监理员应协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核对,不满足工艺要求的,必须清退出场禁止使用。

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立即进行停工整改;7、参加设计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应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加施工方的各种技术交底会议,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新工艺的交底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8、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证件齐全;9、材料进场后需见证取样的,必须及时见证取样,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送样;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审材料复试报告,材料复试报告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复试报告未经报审通过,下道工序不得进行,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0、监理人员应加强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新设备、新工艺或与业主约定的其他部位应编制详细的旁站方案;11、监理部应成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为小组组长,管理小组每天应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进度拖延、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敦促、落实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记录;12、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翻工;13、监督协助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严格贯彻、样板引路、挂牌施工、现场讲评、专题培训。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是实施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具体描述,以便更好地实施和监督工程的进展。

1.文档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一套完整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各种文件的编制、审批、传递和归档。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计划和进度编制相关文件,并将其及时传达给建设单位,并确保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完整。

2.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质量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等环节。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监理方应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安全是建设工程的首要保障,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考核范围。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参与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

4.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进度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财务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报销,同时要求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和使用。

6.沟通与协调: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机制,及时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等信息,并与其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汇报。

7.法律监督: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建设单位对监理及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及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编制单位:营口忠旺房地产开发公司-营口项目工程部编制人:林绘峰审核人:曹原、曹启伟审定人:韩云声编制时间:2018年3月8日目录一.现场考勤制度 (3)二.会议制度 (6)三.质量管理制度 (7)四.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 (10)五.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12)六.合同管理制度 (14)七.进度管理制度 (15)一.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住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记录,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造假,第一次批评教育,如若再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和甲方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码,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人提供施工、旁站、验收过程照片的要求:1监理人对施工、旁站、验收等过程拍摄数码照片,并附简洁文字说明,按照楼座、部位、材料、施工、验收等分类,再按照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批/隐蔽验收、维修/更换材料设备、试验调试等细分。

工程建设甲方如何管理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甲方如何管理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甲方如何管理监理单位(一)严把工程质量关强化质量管理,控制返工率。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充分熟悉到"细节决定成败'的含义,各方质量管理人员要把强化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整个过程中,采用防范措施,消除质量通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而加大工程投资。

1、要管理好施工质量,首要的任务是按图施工。

甲方代表应随时抽检施工方是否严格按照制定图纸进行施工。

假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该返工则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但必须注意,不可绕过监理单位而直接与施工方进行交涉。

其次应检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施工方应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大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检查和验收。

建设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方要进行自检,并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

通知内容包括施工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且请求甲方进行验收。

假设验收合格,甲方代表要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持续施工,倘假设甲方代表查验不合格,施工方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隐蔽工程未通过验收,甲方代表有权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检验,乙方要按要求进行剥露,并配合检查。

检查不合格的,甲方代表不能在隐蔽工程记录单上签字,并要求其拆掉返工。

(二)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在施工进度方面,甲方代表要注意查看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是否按施工组织制定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来。

关于按照施工组织制定进行的,发现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确实完不成的,要适当延长工期或者催促施工单位加人加班。

(三)对施工单位奖惩分明在施工合同上,可以注明对施工质量好坏及工期提前或拖延状况的奖惩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业主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并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人员应参加周工程例会,随时配合施工需要。

2、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有必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并在2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并召开监理周例会。

如未及时传发以上资料,将会受到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得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吃请或回扣。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如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一次处罚500元。

7、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值班时间及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扣减监理费用。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得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3)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4)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计划任务,如未完成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加快进度;5)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编制时间:年月日1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卖力人的具体名单及接洽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包管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告诉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程度和职业道德,决意其是不是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德律风或报送手机号,并包管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XXX前向甲方提交响应临设放置计划,在正式完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具名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放置,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完工敷陈。

2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一、引言监理单位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第三方组织。

为了规范监理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者利益,国家制定了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监理方式、监理责任和监理报告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管理办法的了解,可以增进对监理单位的认识,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1.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监督资质证书。

2.监理单位应有一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其中负责施工监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3.监理单位应具备监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监理方式监理单位可以采取常驻监理、巡查监理和阶段性监理等不同的监理方式。

1.常驻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全程监督工程施工过程。

这种监理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2.巡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巡查,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这种监理方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项目,可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

3.阶段性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监理,对每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这种监理方式适用于工程复杂度较高、施工过程中存在多个关键节点的项目。

四、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者利益。

具体责任包括:1.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监理单位应定期向投资者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质量评估、进度情况、安全状况等内容,及时向投资者通报工程进展情况。

3.监理单位应协调解决工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向投资者提交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评估: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包括对结构、设备、材料等的评估。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前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承担着整个建设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任务。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措施,对此,建设单位需制定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建设单位在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时,应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实现的目标如下:1. 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2. 安全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

3. 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工程建设计划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方作为建设单位的合作伙伴,需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自身的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1. 施工方要设立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

2. 施工方要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并且保持公共环境卫生。

3. 施工方要制定并遵守施工计划,并按计划顺序施工。

4. 施工方需要建立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材料进出记录。

5. 施工方要依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循序渐进的施工质量检查方案,并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的标准。

6. 施工方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达标。

7. 施工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8. 施工方需及时清理各阶段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并进行安全处理和回收。

9. 施工方需在施工现场公示工程施工安全告知书,并开展相关安全宣传工作。

三、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需要制定满足监理方现场管理需要的制度,以确保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保障其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的监理活动。

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如下:1. 监理方要设立监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如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等。

2. 监理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使用正常。

关于强化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建议

关于强化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建议

关于强化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建议发布时间:2021-03-17T10:20:33.787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作者:吕佩姗[导读] 摘要:本文首先说明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法定关系定位,然后分析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及其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详细阐述了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措施。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广东东莞 523000摘要:本文首先说明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法定关系定位,然后分析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及其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详细阐述了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职责;质量监督一、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间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从法律关系上,建设单位首先是合同关系,是代表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的甲乙双方。

同时,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监理单位开展工作还需要得到甲方充分的信任和授权,才能够顺利推进项目监理工作,所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在甲乙双方的关系基础上,增加了一定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应该更能确切的体现双方的实际关系。

二、工程监理的职责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三管、一协调”。

监理工作人员自身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才能担负起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重任。

只有全面掌握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工程技术,才能将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

监理人员需要不断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掌握最新的工程技术,对工程建设、机械设备安装与使用、工人施工各项操作提出合理的建议,还应对工程进行准确预判与规划。

监理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等相关原则,加强施工材料质量的控制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问题的管理效果,做到公平廉洁,才能充分履行监理工作义务。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加强对施工项目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基建、技改、供热等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第三条重大工程监审监理负责监理费用30万以上(含30万元)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30万元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参照本办法对监理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第四条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项目部)为对象。

第五条由重大工程监审监理项目部负责考核的,经项目部考评人评分、项目部负责人复核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由建设单位负责考评的,建设单位项目部委托专人负责考评,项目部负责人复核及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重大工程监审监理项目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应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第八条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5%~20%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考核金”比例、金额、月度考核金额等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与本“办法”考核挂钩。

第九条监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由建设监理项目部或建设单位项目部编制及考核,工程结束后依据月度得分计算出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平均分值。

第十条考核采用百分制。

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平均分值N95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X% “奖励金〃(具体比例由项目单位自行确定)。

第十一条考核的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被列为"一票否决”的,即当月一旦发生该类事件,则监理考核得分为零.第十三条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

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工程部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包括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公司(以下称光电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道路园林、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一、监理机构管理1、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备核查。

2、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

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

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4、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5、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6、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7、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8、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并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9、除特殊原因外,监理单位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监理单位应提前通知工程部并征得同意。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根据您的要求,我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格式为您撰写一篇1500字的文章。

在正文中我将详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内容并加以阐述。

请注意,为了满足字数要求,我可能会在某些部分进行适当的拓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及个体经营者在建设工程中担任监理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支持和推动监理工作的开展,改善监理工作环境,提高监理工作效能。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监理登记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监理登记申请,提供相应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审查申请材料,并在6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监理登记的决定,经批准后,颁发监理登记证书。

第八条监理登记证书应当载明监理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注册资金、办公地址、有效期等信息。

监理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前需重新申请登记。

第三章监理责任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实施,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派遣专业的监理人员参与工程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协助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费用的核定和结算,确保合理收费。

第四章监理监督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经理请假。

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方协调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方协调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方协调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明确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下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规范工程管理,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和有效协调机制,明确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总承包商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

3规范性引用文件类似工程《建设总承包(EPC)合同书》,监理合同。

4各相关方工作范围(具体按各有关合同条款执行)4.1建设单位的主要工作范围4.1.1建设场地征用及建(构)筑物拆除。

4.1.2提供总平面图纸范围内施工(生产和生活)场地和临建场地。

4.1.3基建过程中的统筹协调。

4.1.4基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程、设备、材料等质量监督,工程进度监督。

4.1.5机组通过168h整套启动试运后,生产阶段所用电、煤、燃油、水、蒸汽、石灰石、树脂、酸、碱等生产必需消耗品等购置。

4.1.6化学、环保、热控、电气、金属试验室设备购置。

4.1.7负责总承包(EPC)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范围内的工作。

4.1.8为设计提供原始输入资料;为施工提供地下管线资料。

4.1.9负责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跟踪审计。

4.1.10负责送出工程、地方政府、环保等外部关系,负责协调总承包商与当地消防.、技术监督、电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

4.1.11负责指定施工水、电、汽等资源的接出点位置。

4.1.12负责审批项目一级网络进度计划。

4.2总承包商的工作范围4. 2.1总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a)地质勘察(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和施工图阶段地质勘察)。

b)初步设计。

c)施工图设计。

d)采购。

e)设备催交、装卸、运输、工地内外保管。

f)检查、检验。

g)制造和装配。

h)施工与安装。

i)试验。

j)调试和验收。

k)整理归档与工程所有阶段有关的文件。

1)在工程一级网络计划基础上编制二级网络计划。

m)在分部调试前负责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分部调试运行、整套启动试运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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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

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求签
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按照标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罚款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200元。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
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200元。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基础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建设单位抽查发现旁站不到位,一次处罚200元.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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