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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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店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加盟店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规范连锁加盟店的管理,确保加盟店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司和加盟商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盟公司旗下连锁加盟店。

二、加盟组织制度1. 公司为加盟店权授予者,加盟商为权授受者。

2. 自《特许经营合同》生效及公司书面授权后,加盟商可以公司名义组织开展加盟经营事宜,并完全遵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及公司相关规范执行。

3. 加盟商应全力配合并接受公司授权职能管理部门及人员的指导、监督。

三、商标、商号授权、使用及管理1. 加盟商以公司名义于公司授予的地域办理工商注册。

2. 在《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公司授予加盟商连锁经营商号、商标使用权。

3. 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加盟商不得以公司名义签定或出具抵押、担保等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或文书。

4. 加盟商不得私自转让或转借公司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利,变更经营地点或法人代表必须征得公司书面授权同意。

四、加盟店铺要求、区域规划1. 加盟店铺应符合公司统一形象设计、装修标准。

2. 加盟商应按照公司要求,在指定区域内开展业务。

3. 加盟店应定期进行装修维护,保持店面整洁、美观。

五、经营管理制度1. 加盟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 加盟店应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价格统一政策。

3. 加盟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4. 加盟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经营职责1. 维护、宣传公司形象,如实宣导公司产品,正确引导消费大众。

2. 不以任何名义参与非法传销、赌博和迷信活动。

3. 不搞大型会议活动。

需要开展新产品发布或产品知识讲座等活动,需提前向公司申请。

4. 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和意见,要迅速给予答复,如在本职责范围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尽快给予答复和解决。

七、监督管理1. 公司授权职能管理部门对加盟店进行监督管理。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店的管理,规范连锁店经营行为,保障连锁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连锁店是指以统一品牌、统一标志、统一经营模式、统一管理规范为特征,由总部组织、控制、指导和协调的若干经营单位组成的连锁经营体系。

第三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顾客至上的原则,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连锁店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是连锁店的管理主体,对连锁店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连锁店合法合规经营。

二、连锁店经营管理第五条总部负责连锁店的统一品牌、统一标志、统一经营模式、统一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连锁店形象的统一和经营风格的统一。

第六条总部负责连锁店的货源组织、商品配送、价格管理、促销活动等,确保连锁店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的统一。

第七条总部负责连锁店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业绩考核等,提高连锁店员工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连锁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商品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等,确保连锁店经营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连锁店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包括退换货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连锁店应当积极参与总部的各项促销活动,执行总部的促销策略,提高连锁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连锁店经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连锁店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经营。

第十二条连锁店不得使用与总部商标、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志,不得擅自改变商标、标志的使用方式。

第十三条连锁店不得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连锁店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出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第十五条连锁店应当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提高商品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店面经营管理,保障店面运营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连锁店面,包括但不限于直营店、加盟店等。

第三条连锁店面经营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连锁店面经营应遵循公平竞争、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连锁店面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

第六条连锁店面应保证商品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七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实记录经营数据,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第八条连锁店面应保持店面卫生整洁,注重员工形象和服务态度。

第九条连锁店面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连锁店面应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高效运营。

第十二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连锁店面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连锁店面应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监督,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连锁店面应对自身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定期自查、整改,确保符合规章制度要求。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连锁店面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连锁店面的优秀表现进行奖励和认可,激发其积极性。

第十九条连锁店面应积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发扬正能量,做出优异成绩,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总结: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利于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更有利于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保障消费者权益。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相关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形象,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文(3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文(3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连锁店的管理工作,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1.3 连锁店的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品牌形象。

第二章组织架构2.1 连锁店设立一个总部,负责连锁店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2.2 总部下设多个部门,包括销售部门、采购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

2.3 每个连锁店设立一个店长,负责店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三章店铺运营管理3.1 店铺的日常开闭店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要与总部协调一致。

3.2 店铺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按要求备案。

3.3 店铺应有充足的商品供应,合理安排货架陈列,保持商品的新鲜和品质。

3.4 店铺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解答顾客的疑问和投诉。

3.5 店铺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并按规定对商品进行报损处理。

4.1 店铺应制定销售目标和销售计划,定期进行销售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4.2 店铺应合理安排陈列,根据销售数据和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定价策略。

4.3 店铺应加强促销活动,提供优惠方案,吸引顾客消费。

4.4 店铺应定期进行销售培训,提高员工的销售技巧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5.1 店铺应招聘符合要求的员工,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

5.2 店铺应制定员工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请假。

5.3 店铺应进行员工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纠正。

5.4 店铺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包括薪酬福利、晋升机会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六章采购管理6.1 店铺的采购应按照总部的统一要求进行,确保采购的货品质量和价格合理。

6.2 店铺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和考核。

6.3 店铺应定期进行库存调整,根据销售数据和采购计划进行进货和退货。

特许连锁专卖店规章制度

特许连锁专卖店规章制度

特许连锁专卖店规章制度特许连锁专卖店是指总部与加盟商签订合同,授权加盟商使用总部的品牌、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在约定的地区经营店铺。

为了保证特许连锁专卖店的规范经营和顾客满意度,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特许连锁专卖店规章制度的范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许连锁专卖店规章制度是特许连锁总部为保证特许连锁专卖店的正常运营和品牌形象,规范加盟商经营行为,保护加盟商权益,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和约束。

第二条加盟商必须严格按照特许连锁总部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经营,在特许连锁专卖店的营业面积内,不得经营其他非授权经营项目。

第三条特许连锁专卖店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特许连锁专卖店,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必须明确接受并遵守该制度。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加盟商必须按照特许连锁总部的统一经营管理方式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店面装修、产品陈列、销售技巧、服务标准等。

不得私自修改或绕过特许连锁总部的规定。

第五条加盟商需按时缴纳特许连锁费、广告费、技术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否则特许连锁总部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第六条加盟商必须严守特许连锁总部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模式、销售数据、产品配方等,不得泄露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章产品销售第七条加盟商必须严格按照特许连锁总部的统一供应链管理方式采购产品,并按照标准销售价格出售给顾客,不得以高于或低于指导价的价格销售产品。

第八条加盟商必须确保所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出售过期、次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必须立即下架并向特许连锁总部报告。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条加盟商必须保持店面硬件设施的整洁和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灯饰、设备、卫生间等,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第十一条加盟商必须保证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特许连锁总部。

第十二条加盟商必须培训员工,提高服务水平,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解答顾客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处理。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店面经营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面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连锁店面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连锁店面的稳健发展。

第三条连锁店面经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连锁店面,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连锁店面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连锁店面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连锁店面经营许可和证照第五条连锁店面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第六条连锁店面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装修和布置,确保店面形象统一,符合品牌形象要求。

第七条连锁店面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三、连锁店面经营管理和运营第八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库存管理等,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连锁店面应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提供商品和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连锁店面应积极参与公司的营销活动,配合公司进行市场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条连锁店面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和折扣政策,确保价格体系的稳定。

第十二条连锁店面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连锁店面员工管理第十三条连锁店面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遵守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连锁店面员工应接受公司提供的培训,熟悉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提高服务质量和销售业绩。

第十五条连锁店面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五、连锁店面经营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连锁店面进行经营监督和检查,确保连锁店面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连锁店面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合同模板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范本

合同模板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范本

合同模板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加盟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加盟店与总部(以下简称总部)之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运营、培训、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加盟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四条总部应当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加盟店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确保加盟店顺利运营。

第二章:加盟店经营管理第五条加盟店应当严格按照总部提供的经营体系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模式、商标、标识等。

第六条加盟店应当遵守总部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商品价格。

第七条加盟店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商品。

第八条加盟店应当维护加盟连锁品牌的形象,不得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培训与支持第九条总部应当为加盟店提供统一的培训,包括产品知识、服务技巧、运营管理等。

第十条总部应当为加盟店提供经营指导,包括市场分析、营销策略、店铺管理等。

第十一条总部应当为加盟店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设备维护、系统升级等。

第十二条总部应当为加盟店提供宣传支持,包括广告策划、宣传活动等。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三条总部应当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加盟店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总部应当及时处理加盟店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确保加盟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总部应当为加盟店提供货源保障,确保加盟店的正常运营。

第十六条总部应当为加盟店提供市场保护,不得在加盟店所在区域内开设相同业态的直营店。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加盟店违反本制度的,总部有权要求加盟店改正,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总部违反本制度的,加盟店有权要求总部改正,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二十条双方在履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连锁加盟-特许店组织制度

连锁加盟-特许店组织制度

特许店组织制度甲方:乙方:第一条为保证甲、乙双方之间互惠共利,特制定本制度,共同遵守。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从合同生效日起以“×××特许店〞的标识公开营业。

第三条为促成业务顺利开展,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管理的规定事项,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的管理人员执行相关事项。

第四条签约后,乙方应接受甲方关于企业统一形象的方案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费用由乙方自理。

假设因乙方配合不周或不配合导致业务开展受影响,乙方须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纳基金效劳费的义务,此费用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六个月一次,由甲方通知乙方在限期内付清。

第六条甲方遵守事项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经营区域授予他人等同乙方的权利。

2.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时机给乙方,收费应先与乙方协商。

3.甲方聘请专家评鉴和建议乙方工作以提高乙方业绩。

4.甲方提供应乙方的商品价格应合理且遵循市场规律定价。

5.甲方筹划所有特许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遵守事项1.每月划拨万元给甲方特许店做广告,广告活动交由甲方执行。

2.每月至少向甲方申购万元商品,并在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给甲方。

3.为维护企业形象,乙方需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4.不准私下转让〔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营业地点、代表人等事项的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第九条本约定依照“×××特许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解除。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连锁店规章制度(3篇)

连锁店规章制度(3篇)

连锁店规章制度(3篇)连锁店规章制度(精选3篇)连锁店规章制度篇1一、经营守法: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严格遵守御得企业规章制度和价格统一政策。

3、开店证照齐全,张挂上墙,接受当地行政和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经营礼仪:1、着装:职业着装,要求整洁、美观、大方、得体.2、仪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稍作修饰打扮。

站势正确,直腰、挺胸、抬头,面带微笑,富有亲和力。

3、语言:谈话时,态度温和,语气和蔼,保持微笑,用清楚、简明的语言回答。

避免使用方言或不礼貌的语言。

4、行为:对消费者要热情接待,递交给消费者的产品、材料等应双手奉上。

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和意见,要迅速给与答复,如在本职责范围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尽快给与答复和解决。

5、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意识,关心消费者的生活及健康等。

在消费者面前要避免说不、“没有”等字眼,要设法为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合理、满意的服务。

工作时间不得闲谈、聊天,要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严禁与消费者争吵。

严格作息时间,严禁假日关门外出。

三、经营职责:1、维护、宣传公司形象,如实宣导公司产品,正确引导消费大众。

合法经营。

2、不以任何名义参与非法传銷、赌博和迷信活动。

3、不搞大型会议活动。

需要开展新产品发布或产品知识讲座等活动,必须先经公司同意,再得到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在报纸、电视、报纸及互联网上发布广告。

5、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活动。

6、在公司授权区域内要积极、认真、用心经营御得公司产品。

7、加盟店有义务积极向公司提出经营合理化建议,介绍本加盟店好的经验和方法。

四、经营义务:1、每月将真实的销售情况上报公司。

不得瞒报、虚报。

2、加盟店库存量要充足,必须能随时保证当地消费的需求。

3、加强经营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善于处理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异常现象。

4、保持与公司的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公司动态,随时反馈市场信息。

连锁业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业规章制度范本

连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意义和目的为规范和管理连锁业的经营活动,维护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连锁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国内从事连锁业的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 连锁业:是指一个总公司通过特许权、特许经营或店面加盟的形式,授权给特许人、特许经营人或加盟店店主使用其商标、商号、商誉等,以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标准,形成规模化运营的一种商业模式。

2. 连锁企业:是指具有连锁特征的企业,通过特许或加盟的方式,将自己的品牌、管理模式、标准化服务推广至各地,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价值的持续增长。

第四条连锁业经营管理原则1. 客户至上:以客户满意度为首要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和顾客体验。

2. 诚信经营:恪守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建立可靠的品牌形象。

3. 创新发展:不断引入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企业竞争力。

4. 合规经营: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连锁企业组织结构1. 总部:负责制定全国连锁业发展规划、品牌推广、营销策略,统一采购、培训、财务管理等工作。

2. 分支机构:按照区域划分,设立地区分公司或办事处,负责地方连锁店的管理和运营。

3. 连锁店:加盟店或特许店,根据总部的统一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1. 总部设立监督部门,负责对全国各分公司和连锁店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分公司设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市场推广部门等,形成健全的管理体系。

3. 连锁店设立店长、经理、服务人员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店面正常运营。

第七条组织机构职责1. 总部负责制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品牌形象和管理标准。

2. 分公司负责根据总部的部署,指导和监督各地分店的运营工作,负责本地市场推广和服务。

3. 连锁店负责按照总部的统一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经营管理模式1. 选址策略:根据市场调研和品牌定位,确定适合的开店地点和面积。

特许连锁店经营管理制度

特许连锁店经营管理制度

特许连锁店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许连锁店的管理,规范特许连锁店经营行为,保障特许连锁店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许连锁店,是指由特许人授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技术等经营资源,按照特许人的统一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特许连锁店经营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特许人应对特许连锁店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确保特许连锁店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经营者的资格与条件第五条经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有与特许连锁店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三)有与特许连锁店经营相适应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能力;(四)遵守特许人的经营规则和制度,接受特许人的管理和指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经营者应向特许人提交以下材料:(一)经营者身份证明;(二)特许连锁店经营计划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经营者的财务状况证明;(四)特许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授权与许可第七条特许人应与经营者签订特许连锁店授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特许授权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特许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二)经营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三)授权范围和期限;(四)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五)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特许人应向经营者提供以下支持:(一)商标、商号、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授权使用;(二)经营管理体系和操作流程的培训;(三)产品和服务供应;(四)市场推广和广告宣传;(五)其他约定的支持。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特许人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一)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二)店堂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三)员工培训和管理制度;(四)财务管理制度;(五)其他经营管理制度。

连锁加盟饭店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加盟饭店管理制度范本

连锁加盟饭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连锁加盟饭店的管理,规范加盟行为,保障加盟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连锁加盟饭店,是指特许人(总部)将其拥有的商标、商号、技术、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授权给被特许人(加盟店)使用,被特许人按照特许人的统一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并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商业经营模式。

第三条特许人(总部)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包括商标、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被特许人(加盟店)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能力。

第四条连锁加盟饭店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加盟申请与审批第五条特许人(总部)应当向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完整的加盟信息,包括特许经营的内容、条件、费用、权利和义务等。

第六条被特许人(加盟店)应当向特许人(总部)提交加盟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

第七条特许人(总部)应当对被特许人(加盟店)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加盟店的资格条件、经营能力、信誉状况等。

第八条特许人(总部)应当在收到加盟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符合条件的,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被特许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加盟合同与履行第九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范围和期限;(三)加盟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特许人(总部)提供的支持和服务;(五)被特许人(加盟店)的义务和责任;(六)合同的终止、解除和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特许人(总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提供真实的商标、商号、技术、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二)为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培训、指导、监督等服务;(三)保守加盟店的商业秘密;(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盟费用;(五)提供统一的采购渠道和产品供应;(六)制定统一的营销策略和广告宣传;(七)协助加盟店办理相关证照;(八)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

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

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许连锁店的经营行为,维护特许连锁店品牌形象,有效开展经营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许连锁店各分店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店内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

第三条:特许连锁店所有者是品牌的合法拥有者,对品牌形象的保护和经营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第四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经营者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配合特许连锁店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经营者在一定的约定期限内享有特许连锁店品牌的使用权。

第六条:特许连锁店所有者有权依据本规章制度向分店经营者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分店经营者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店内设施管理第七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店内设施应符合特许连锁店的统一形象和规范要求,经许可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店内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由分店经营者负责,需在事先与特许连锁店所有者协商并获得许可。

第九条:特许连锁店分店在使用特许连锁店品牌的同时,不得随意更改或违抗特许连锁店的标识、装饰和宣传材料。

第十条:特许连锁店分店应落实特许连锁店的各项安全要求和消防规定,确保店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员工应按照特许连锁店的招聘、培训和考核标准进行录用,其中特殊工种的员工还需持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员工应接受特许连锁店的培训,掌握特许连锁店的服务标准、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等。

第十三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员工应遵守特许连锁店的工作纪律,包括服装要求、服务态度、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等。

第十四条:特许连锁店分店的员工应积极参加特许连锁店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特许连锁店所有者对特许连锁店分店员工的工资、福利和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第四章:经营销售第十六条:特许连锁店分店应按照特许连锁店的经营模式和销售合同规定进行经营销售活动,不得擅自更改销售政策和价格。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06
特许经营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特许经营未来发展的趋势
品牌渗透和拓展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品牌将在不同领域和地域拓展, 以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
数字化和智能化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高运营效率,优化用户体验 ,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关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消费,打造绿色供应链,成为 未来特许经营的重要趋势。
04
特许经营的加盟模式与选择
特许经营的加盟模式
直营店和加盟店
根据特许经营门店的身份和地位,可以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直营店由特许人自行设立并 管理,加盟店则由特许人招募并授权给加盟者使用特许经营权。
单店特许经营和区域特许经营
根据授权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单店特许经营和区域特许经营,单店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 将其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单家门店使用,区域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特许经营 权授予区域内的加盟商并由其发展和管理区域内门店。
特许经营的发展趋势
向专业化发展
多元化发展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特许经营企业需要不 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
为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特许经营企 业需要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 化发展。
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
跨界合作和融合发展
随着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特许经营 企业需要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提高企业 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新兴技术对特许经营的影响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
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实现精准营销和优化经营管理,提高运 营效率。
互联网+
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O2O模式转型,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拓宽销售渠道。
物联网技术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
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手段,特许人通过授权给被特许人经营 权,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被特许人 获得经营权后可通过分享利润的方式激励特许人。
特许经营的历史和发展
1
19世纪20年代,美国出现了第一家特许经营店 ——“胜家麦当劳、 肯德基等知名品牌开始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3
20世纪70年代,特许经营开始在欧洲、亚洲等 地区迅速发展。
特许经营的优势和风险
• 优势 • 快速扩张:通过特许经营模式,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规模化扩张。 • 提高品牌知名度:特许人通过授权给被特许人经营权,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 降低风险:被特许人获得经营权后可通过分享利润的方式激励特许人,降低市场风险。 • 提高服务质量:被特许人可借助特许人的品牌和管理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 风险 • 管理难度增加:随着加盟店数量的增加,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加。 • 品牌风险:如果被特许人管理不善或经营不当,会对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 被替代风险:如果市场出现更好的商业模式,可能会对特许经营模式产生替代效应。
税务风险
遵守税收法规,确保税务处理 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税务
违规带来的风险。
特许经营企业的市场风险防范
01
02
03
市场竞争
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 ,保持对市场变化的敏感 度,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 。
消费者需求变化
关注消费者需求和意见反 馈,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 ,以适应市场需求。
品牌形象风险
加强品牌形象的塑造和维 护,防止品牌形象受损带 来的风险。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特许经营法规的完善和发展趋势
完善法规体系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加强地方特许经营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高 法规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同时推动《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法》的立法工作。

连锁企业的管理规定(3篇)

连锁企业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连锁企业的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竞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所有连锁门店、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企业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顾客至上的原则,确保连锁企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本企业设立连锁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连锁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管理制度等重大决策。

第六条连锁企业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部门:(一)经营管理部:负责连锁企业的市场调研、经营计划、销售管理、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工作。

(三)财务部:负责连锁企业的财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等工作。

(四)法务部:负责连锁企业的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五)质量管理部:负责连锁企业的质量管理、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工作。

(六)信息部:负责连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数据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连锁企业的经营策略,组织实施各项营销活动,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制度,提高员工满意度。

(三)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法务部: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六)信息部:负责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连锁企业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市场定位、产品结构、营销策略等。

第九条连锁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十条连锁企业应加强销售管理,提高销售业绩,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连锁加盟连锁加盟实战手册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

连锁加盟连锁加盟实战手册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本章内容:1234567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21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内贸易部发布)第一条为规范特许经営行为,保护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动连锁经営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修正应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包括餐饮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开展特许经营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特许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分特许(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特许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良好的经营业绩;(三)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四)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

第七条被特许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二)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资金、场地、人才等);(三)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八条特许者的基本权力是:(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服务费用;(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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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本章内容: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 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关于连锁店经营专营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5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6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方法8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9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10 国家知识产权经济合同以及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8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内贸易部发布)第一条为规范特许经営行为,保护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动连锁经営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修正应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包括餐饮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开展特许经营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特许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分特许(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特许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独特的、可传授的经营管理技术或诀窍,并有一年以上良好的经营业绩;(三)具有一定的经营资源;(四)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

第七条被特许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二)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资金、场地、人才等);(三)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八条特许者的基本权力是:(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服务费用;(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

第九条特许者的义务是:(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第十条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是:(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二)获行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三)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一条被特许者的义务是:(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二)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保种费用;(三)维护连锁体系的名誉及统一形象;(四)接受特许者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特许者应在正式签约至少十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特许申请者提供真实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这些资料至少应当包括:特许者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已经实践证明的特许网点投资预算表,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种物品及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等。

特许经营申请者也应按特许者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已经营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合法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

第十三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必须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对被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四)各种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五)保密条款;(六)违约责任;(七)合同的期限、变更、续约、终止及纠纷的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特许者可向被特许者收取下列费用:加盟费: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使用权:被特许者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者定期支付的费用。

保证金: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者可要求被特许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者。

其他费用:特许者根据特许经营合同为被特许者提供相关服务向被特许者收取的费用。

前款所要收取的费用种类及金额,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特许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五条特许经营中涉及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等)转让、许可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特许经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合同约定之法律程序处理。

第十六条国务院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是全国特许经营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有关特许经营的政策性法规和发展规划,承担特许经营的管理、指导、规划、协调职能。

第十七条特许者开展经营活动时,应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材料提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备案。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工作是制定特许经营的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双方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内贸易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内容2 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内贸政体法字1997第24号)第一条连锁店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授予特许权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经营组织形式。

第二条连锁店应由10个以上门店组成,实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做到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经营管理规范、采购同销售分离。

全部商品均应通过总部统一采购,部分商品可根据物流合理和保质保鲜原则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到门店,其余均由总部统一配送。

第三条连锁店由总部、门店和配送中心构成。

(一)总部是连锁店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具备以下职能:采购配送、对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经营指导、市场调研、商品开发、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

(二)门店是连锁店的基础,主要职责是按照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

(三)配送中心是连锁店的物流机构,承担着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货、加工、集配、运输、送货等任务。

配送中心主要为本连锁企业服务,也可面向社会。

第四条连锁店包括下列三种形式:(一)直营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二)自愿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三)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

(四)直营连锁、自愿连锁和特许连锁这三种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企业相互交叉存在。

第五条连锁经营的形式,可在超级市场、便利店、专门店、综合商场等多种业态中实行。

第六条连锁超级市场门店营业面积一般在5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以肉类、禽类、蔬菜、水果、水产品、副食调料、粮油及其制品、日用百货为主,其中经营肉类、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及粮油食品(包括上述商品的活体、鲜品、冻品、半成品、熟制品形式等)的面积占全部营业面积的30%以上;开架自选售货,出口处集中收款。

第七条连锁便利店经营商品以食品、速食品、饮料、小百货、副食调料、粮油制品为主;开架自选售货为主,营业时间在16小时以上。

第八条连锁专业店主类商品及连带商品占全部经营品种的90%以上;以开架售货为主。

第九条连锁综合商场门店营业面积一般在30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以日用百货、服装、家用电器、食品为主。

第十条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和综合商场必须使用电子收款机,并逐步建立时点销售(POS)和电子订货(EOS)系统,完善商业综合信息管理网络(MIS)系统。

连锁超级市场和综合商场销售的非鲜活类商品中,条形码的使用率(包括商店自制码)要达到90%以上。

第十一条特许及自愿连锁总部与门店签定的合同,应包括下列事项;授权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的内容;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的内容;提供经营技术的内容;设立加盟店地点及目标市场的内容;门店装潢设计方面的内容;促销方面的内容;质量管理方面的内容;总部对门店实行财务监控及收取加盟费、管理费等方面的内容;公平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合同的期限、更新与解除的内容;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内容等。

第十二条饮食业、服务业和生产资料销售业的连锁店,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三规范意见另行作出规定。

本章内容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147号)为了促进连锁店的健康发展,现将连锁店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设立的条件(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连锁的形式由总部全资或控股设立的门店,在总部的直接管理下统一经营。

由总部参股设立或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取联营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商品的特许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经营。

以上两种连锁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店中共同存在。

三连锁店的登记注册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不得以“连锁店”名义经营。

连锁店的总部、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总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

四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文件:(一)能够证明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二)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历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三)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连锁经营合同应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包括下列事项:授权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的内容;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的内容;提供经营技术的内容;门店装潢设计的内容;促销的内容;质量管理的内容;总部对门店实施财务监控及收取特许费的内容;公平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内容等。

五连锁店的名称配送中心及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参股设立的门店,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经总部同意,也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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