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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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道和长输管道审批流程

城镇燃气管道和长输管道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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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最新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本着“合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相关程序规范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前期批准阶段企业准备建设管道燃气的申请报发改委审批(县区内的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跨县的由市级发改委审批,跨市的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二、开工前的准备阶段(一)立项1 •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的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持《项目核准书》、《选址意见书》以及站区规划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环评、安评、消防以及水土保持等(可同时进行)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报市安监局审批、备案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环保局审批、备案3.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4.通过第三方机构,到对应的政府部门办理节能评估、压覆矿产、水土保持、林业砍伐权、公路通过权、地质灾害、职业健康、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手续。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安评、环评以及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的节能评估等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建筑施工许可证持消防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市建设局批复的《施工设计审查意见》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六)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手续持压力管道质量证明书、安装许可证到市监局办理告知手续三、竣工验收阶段(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二)办理安评、环评、消防等验收手续1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安全评价验收报告》,并报安监局备案、批复。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环境评价验收报告》,并报环保局备案、批复。

3.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4•气象部门验收并出具《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
一、前置审批事项名称
1、工商营业执照;
2、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3、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4、特种设备手续;
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二、受理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依法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许可证;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5、有与经营规模、类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需提交材料(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特许经营协议(管道燃气企业提供);
2、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3、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
4、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5、固定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6、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7、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手续及流程

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手续及流程

加气站审批流程第一部分:加气站建设一般流程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建审批。

加气站前期手续的办理,是加气站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的基础和保障。

加气站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建筑,其建设过程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施工完成初验验合格后,经过政府方方面面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及出具的证明。

加气站建设的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发改委)、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划红线(规划局)、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加气站建设后期手续: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营业执照(工商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证等。

一、选址(1)建设单位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2)主管部门、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1)建设单位向当地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产业主管部门或发改委批准立项。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流程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流程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步骤一、法律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措施》二、办理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计划要求;符合已经法定程序审批当地《城镇燃气发展专题计划》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应该有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燃气发展专题计划》划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公布管道燃气经营范围;(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燃气气源。

1、有和气源供给企业签署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方法;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正当定程序,完工验收合格并依法立案。

(四)有和经营规模相适应资金;从事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依据注册资本本企业归为二类管道燃气企业。

(五)有固定经营场所、办公和服务站点等。

门站等办公经营场地需提供土地全部权证实。

(六)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方案,含有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置必需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需依据经营规模配置专用抢险抢修车辆。

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设施(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关键包含:企业章程、发展计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步骤、故障报修、投诉处理、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七)企业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评合格。

专业培训考评根据住房城镇建设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评管理措施》实施,并根据相关要求经考评合格,取得《山东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技能考评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关键责任人。

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法人不在企业值守,除应出具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燃气管理部门考评合格证书外,应授权一名责任人推行法人职责,并经考评合格。

管道燃气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规范流程

管道燃气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规范流程

山东省管道燃气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规范流程及材料解析一、审查审批权限项目审查及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均由县市区初审,市市政局复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二、审查审批依据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3、《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燃气经营企业设立和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18号)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23号)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燃气经营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26号)三、项目审查规定(一)流程1、由项目拟建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提报项目建设申请,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转报市市政局。

2、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局窗口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当场查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若申报材料存在明显缺项,应当场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情况;若资料基本完整,应当场受理并转送市燃热办进行审查。

材料审查不合格的,由市政局窗口反馈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安排现场勘查。

3、现场勘查不合格的,市政局窗口反馈现场勘查意见;现场勘查合格的,由市燃热办提出复审意见报市政局,市市政局转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申报材料1、燃气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

由建设单位填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确认。

2、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转报项目建设申请的文件。

3、具备资格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拟建工程投资主体、资金筹措、市场分析、经营策略、开竣工时间、安全措施等。

4、申报项目符合当地燃气规划的证明材料。

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的燃气专项规划,且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适合建设相应燃气项目的意见;用地手续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办理用地手续的意见。

5、所在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该项目划定经营区域的支持性文件。

城市燃气管道报检流程

城市燃气管道报检流程

城市燃气管道报检流程城市燃气管道报检这件事儿,基本上得这样来:准备工作:资料搜集:先把有关管道的各种图纸、材质证书、出厂检查单据等材料都找齐了,确保这条管道是正规的,各方面参数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自己先查一遍:施工的团队或运营方先自行全面检查一遍,看看管道装得好不好,防腐做得怎么样,焊接口是不是牢靠,有没有漏气,能否经得起压力测试,总之就是确认管道已经达到了安全使用的标准。

递交申请:递材料:去本地的燃气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燃气管道报检的申请,带上一堆相关材料。

交施工方案:还要附上详细的施工过程、完工后的详细记录,以及打算怎么检验的计划。

实地查看:约时间:和检查的工作人员约好上门查看的时间。

现场考察:人家来了,就带着他们沿着管道走一圈,看看管道的位置、深度、支架、接口、阀门是不是都按设计要求装的,表面防腐处理做得如何。

功能测试:然后,他们会实际操作,给管道做压力测试、堵漏检查,看看安全保护装置灵不灵,一句话,就是要确保这管道能安全稳定地输气。

出检测报告:给出初步结论:检查完,他们会给出一个初步的看法,如果有问题,你们就得照着意见整改。

整改复查:整改完了,再让人家来复查,直到管道完全合格为止。

拿到正式报告:一切OK的话,他们就会给你出具一份正式的燃气管道检测合格报告,说明这条管道已经具备使用条件。

报备和存档:报给上级:拿着这份合格报告,你得交给燃气管理部门,让他们备案,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让你的管道正式上岗。

存档备用:这次报检的所有材料、报告都要好好保管,将来管道运营维护时,这些都是重要参考。

以上就是燃气管道报检的基本流程,不过具体做法各地可能有些差异,所以还是得按当地的燃气管理规定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来操作。

如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如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如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日期:燃气经营许可证申办主体:个人或企业申办条件:1、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措施;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元;从事管道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从事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加气母站不得低于2500万元,标准站不得低于1500万元,子站不得低于500万元。

4、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5、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具备资格的专业工程人员1人以上,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并有专门会计人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燃气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助理会计师以上财务人员2人,具备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12人;天然气加气站母站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工程师2人以上,每一个加气母站经营企业还必须有具备资格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16人以上;申请建设标准站、子站的天然气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工程师1人以上,每一个标准站、子站经营单位还必须有具备资格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12人以上;6、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并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7、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单独装订四份;当地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消防、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意见单页不装订.....,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材料、税务登记材料、验资报告。

(三)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务、职称等证明以及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四)当地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更新日期:2015-05-1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字体:【大中小】一、项目名称:燃气经营许可(一)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人工煤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等)企业(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经营企业(三)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经营企业(四)新型燃气经营企业二、项目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资质证书,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申请受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决定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办理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六、办理条件:1、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规划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设有对气质进行检测或检验的装置;3、燃气生产、输配、储存、充装、供应等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4、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有运输、接卸、储存、罐装等完整生产设施,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成分的,设置残液回收装置,回收残液;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6、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7、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8、有包括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并设专人管理;9、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有与供气规模相硬是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10、有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由专家评审通过的安全评价报告,并达到安全生产运行的要求;1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12、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核准的供气区域。

七、申请材料:(一)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人工煤气、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等)企业1、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两份);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章程(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并有工商部门盖章)、股东协议、股东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初次申请的除外);4、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确定的供气区域文件(附图);5、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或燃气设施、燃气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备案证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6、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7、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8、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合同);9、燃气质量检测报告;10、经营场所和办公场地证明(经营场所和办公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并附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1、专家组对企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现场踏勘评审意见;1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13、燃气应急保障预案,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14、企业编制的燃气经营发展规划(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5、与企业人员一览表相符的资料。

深圳燃气供气申请流程

深圳燃气供气申请流程

深圳燃气供气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用气需求等,并填写申请表格。

2. 审核材料:深圳燃气公司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资质和需求是否符合供气条件。

3.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与深圳燃气公司签订供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如安装费、押金等。

5. 安装表具:深圳燃气公司会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申请人的住所进行燃气表具的安装和调试。

6. 竣工验收:安装完成后,深圳燃气公司会进行竣工验收,确保供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 开通供气:验收合格后,深圳燃气公司会开通供气,申请人可以正常使用燃气。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与深圳燃气公司联系,了解详细的申请要求和流程。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燃气建设项目审批指导流程

第一阶段:公司注册登记成立一、公司注册登记成立基本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县工商局/市工商局)2、银行开户(临时帐户,一般选择工行或者建行)3、验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4、工商所或工商局登记科预核5、工商局登记6、公安局刻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7、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8、国税登记9、地税登记10、办理公司基本帐户二、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股东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件、法人身份证件、公司介绍(全部为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拟成立公司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和身份证复印件4、拟成立公司的名称(一般准备两个及以上)5、拟成立公司的股东组成、投资比例6、拟成立公司的股东会成员任命书7、拟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8、拟成立公司的公司董事会决议9、拟成立公司的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0、以燃气项目注册登记时提供特许经营协议第二阶段:项目的立项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评审、立项申请等。

项目申请报告要经过评审(由当地建设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研报告的可行性要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地方政府论证),在通过论证后方可报地方政府和发改委进行立项。

在项目立项前,要提供经评审后的环评报告。

一、规划选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所在镇、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2、意向选址位置的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涉及产业政策的要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同时主管部门、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并提出审核意见。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及工作要求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及工作要求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及工作要求一、前期准备工作1.开展工程勘察: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施工工艺和方案,深入了解工程地质情况、周边环境及相关安全要求。

2.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根据勘察结果,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管道布置、燃气设备选型等。

3.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施工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手续,获取必要的施工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二、施工准备工作1.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施工前的安全生产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准备施工材料和设备:按照设计方案,准备燃气管材、管件、焊接材料、工具设备等,并进行验收和清点。

3.安排人员和班组:根据施工规模和工期,合理安排人员和班组,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施工工序及要求1.地面开挖:根据设计要求和定位,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确保施工平面和纵横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2.管道焊接和安装:对准管道位置,进行管道焊接和安装,保证焊缝牢固可靠,管道布置整齐工整。

3.进行试压和检验:对已安装的管道进行试压和检验,确保管道系统密封性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4.设备安装和联动试运行:按照设计方案和操作规程,安装燃气设备,并进行联动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工程验收和竣工报告: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填写竣工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备案。

四、工作要求1.安全第一:在施工过程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2.质量保证: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确保管道系统的可靠性、耐久性和安全性。

3.协作配合:各施工班组之间相互协作配合,保持沟通畅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施工进度: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序和人员,确保施工进度的执行。

5.文明施工:遵守相关规范,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技术力量:配备具备相关燃气工程施工经验和技术能力的施工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7.施工记录和资料归档: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及时归档施工相关资料,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本着“合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相关程序规范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前期批准阶段企业准备建设管道燃气的申请报发改委审批(县区内的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跨县的由市级发改委审批,跨市的由省级发改委审批)二、开工前的准备阶段(一)立项1.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的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持《项目核准书》、《选址意见书》以及站区规划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环评、安评、消防以及水土保持等(可同时进行)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报市安监局审批、备案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环保局审批、备案3.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4.通过第三方机构,到对应的政府部门办理节能评估、压覆矿产、水土保持、林业砍伐权、公路通过权、地质灾害、职业健康、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手续。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安评、环评以及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的节能评估等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建筑施工许可证持消防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市建设局批复的《施工设计审查意见》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六)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手续持压力管道质量证明书、安装许可证到市监局办理告知手续三、竣工验收阶段(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二)办理安评、环评、消防等验收手续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安全评价验收报告》,并报安监局备案、批复。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环境评价验收报告》,并报环保局备案、批复。

3.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4.气象部门验收并出具《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及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及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主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依据《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一)符合已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当地《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有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公布的管道燃气经营区域范围;(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有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燃气的设备和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装置等设施;(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供气规模万户以上或日供气万立方米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供气规模万户以上或日供气万立方米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供气规模万户以下或日供气低于万立方米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从事生产(加工)、储配的燃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万元;、从事加气母站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万元;、从事加气站、常规站及加气子站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万元;、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万元;(五)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工程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合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六)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七)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经营方案,有完备的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八)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运行管理和作业人员:.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的管道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人(高级职称人),会计师以上职称财务人员人,具备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备作业资格的专门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人。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及工作要求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及工作要求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及工作要求燃气工程是指涉及燃气输送、加气和使用的工程。

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和工作要求如下:一、前期准备工作:1. 工程规划:确定工程范围、输气管线布置和加气点位置等。

2. 设计方案:根据规划确定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图、设备配置和管道布局等。

3. 审批手续:申请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包括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

二、施工准备:1. 设备配置:购置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和器具,确保施工所需。

2. 施工人员:招募合格的施工人员,并进行培训,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环境保护:对施工环境进行评估,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三、施工过程:1. 挖掘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对输气管道进行挖掘和埋设。

2. 焊接工程:对管道进行焊接连接,确保连接牢固和安全。

3. 绝缘工程:对管道进行绝缘处理,保护管道免受外界影响。

4. 阀门及仪表安装:安装输气管道的阀门和仪表设备,确保管道的顺畅运行。

5. 碰压试验:对管道进行碰压试验,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耐压性。

6. 点火试验:对加气设备进行点火试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施工验收:1. 工程验收: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

2. 安全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3. 文件归档: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记录,进行文件归档,以备后续管理和维护。

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如下:1.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施工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等。

2. 质量控制:施工人员需保证施工质量,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安全可靠。

3. 安全意识:施工人员需具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团队合作:施工人员需积极配合,互相协作,保证工期和施工质量。

5. 环境保护:施工人员需关注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综上所述,燃气工程施工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验收。

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道燃气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管道燃气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设施管护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道燃气,是指利用管道输配的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燃气设施,是指管道燃气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管理,并接受市燃气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其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职责协同进行管道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城市规划区内管道燃气发展规划,由市燃气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计划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报批。

县(市)的管道燃气发展规划,由县(市)燃气主管部门会同县(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市燃气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报批。

第六条燃气规划范围内按照规定应当使用管道燃气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工程概算中应当包括燃气工程设施的投资。

第七条管道燃气规划范围内建设住宅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燃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工程未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燃气设施配套建设。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管道燃气工程,应当征得市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管道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经批准的管道燃气工程的施工、安装。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设立管道燃气企业,应当由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按照规定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一、法律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一)符合已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当地《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有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公布的管道燃气经营区域范围。

(二)有稳定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有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措施;(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1、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供气规模10万户以上或日供气50万立方米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供气规模3万户以上或日供气10万立方米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供气规模3万户以下或日供气低于10万立方米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2、从事LNG生产(加工)、储配的燃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500万元;3、从事CNG加气母站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500万元;4、从事LNG加气站、CNG常规战及加气子站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5、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五)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工程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合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六)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七)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经营方案,有完备的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依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

(八)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3人),会计师以上职称财务人员2人,具备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不少于20人,其中具备作业资格的专门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10人。

燃气工程的报审制度

燃气工程的报审制度

燃气工程的报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燃气供应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报审制度。

二、报审范围1、城市、乡镇燃气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2、燃气管道、设施维护、更新的工作。

三、报审程序1、申请报审: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填写报审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资料;2、初审:报审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资料是否齐全;3、评审: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评分;4、报审意见:评审组提交报审意见,列出各项意见和要求;5、答复:相关单位根据报审意见进行整改,并提出答复;6、定案:评审组重新评审整改后的资料,确认是否符合要求,确定是否通过报审。

四、报审内容1、城市燃气项目的规划文件;2、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3、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燃气管道维护更新计划;5、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其它相关资料。

五、报审要求1、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项目应符合当地市政规划,符合燃气工程建设要求;3、设计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4、工程验收须由专业验收人员进行,验收报告真实有效;5、燃气管道维护更新计划须定期进行,报告应详实可行;6、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应科学合理,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六、报审结果1、通过:相关单位可按照报审通过的意见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2、不通过:相关单位应根据不通过的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报审。

七、监督检查1、报审机构有权对报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2、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若情况严重,可要求停工整改。

八、附则1、本报审制度由相关单位负责实施,若有违背情况,应及时通报;2、本报审制度自规定后立即实施,相关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执行,不得违背。

以上即为燃气工程报审制度,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城市燃气工程建设及管理的安全和可靠。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

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

燃气作为一种广泛应用的能源,在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裙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为了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立一套完善的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一、制度建立的背景与意义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作业是燃气运营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的作业活动。

如果这些作业不按照规范进行审批和管理,可能会引发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给人民裙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会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建立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是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确保作业安全通过分级审批制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作业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能够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从源头上降低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预防事故发生严格的审批程序能够促使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充分评估作业风险,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因作业不当而引发的燃气安全事故。

(三)提高管理效率分级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使作业审批流程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管理效率,避免了审批过程中的推诿扯皮和随意性,确保作业能够及时、顺利地进行。

(四)保障供气稳定合理的作业安排和审批能够避免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过多的停气、降压、动火作业,减少对燃气供应的影响,保障供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气需求。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作业分类与分级根据燃气设施的特点和作业的风险程度,将停气、降压、动火作业分为不同的级别。

一般可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作业。

特级作业:指涉及燃气主干管道、重要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作业,以及对供气系统安全影响极大的作业。

一级作业:指涉及燃气次干管道、一般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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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本着“合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相关程序规范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前期批准阶段
企业准备建设管道燃气的申请报发改委审批(县区内的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跨县的由市级发改委审批,跨市的由省级发改委审批)
二、开工前的准备阶段
(一)立项
1.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的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持《项目核准书》、《选址意见书》以及站区规划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环评、安评、消防以及水土保持等(可同时进行)
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报市安监局审批、备案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环保局审批、备案
3.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通过第三方机构,到对应的政府部门办理节能评估、压覆矿产、水土保持、林业砍伐权、公路通过权、地质灾害、职业健康、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手续。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持安评、环评以及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的节能评估等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筑施工许可证
持消防设计评审意见以及市建设局批复的《施工设计审查意见》到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六)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手续
持压力管道质量证明书、安装许可证到市监局办理告知手续
三、竣工验收阶段
(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二)办理安评、环评、消防等验收手续
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安全评价验收报告》,并报安监局备案、批复。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制作《环境评价验收报告》,并报环保局备案、批复。

3.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

4.气象部门验收并出具《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5.质监部门验收并出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6.持《安全评价验收报告》、《环境评价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及项目施工资料到建设局办理《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办理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
1.到建设局办理相关档案归档。

2.到建设局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初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四、有关要求
1、各管道公司必须保证各项建设手续齐全有效,合法、合规。

2、各管道公司原则上将办理的各项资质手续报管道管理部归档、备案;合资公司经协商后,可参照执行。

管道管理部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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