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0219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真实准确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工程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二)设计档案;(三)施工档案;(四)监理档案;(五)验收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规则,分为档案类别代码、项目代码、年份代码和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四)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标准化。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二)顺序整理,按照档案形成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编目整理,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四)装订整理,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重要程度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室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三)定期检查档案,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上报;(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三)利用档案应尊重档案的原始性,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四)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类别、密级、保存期限等要求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需继续保存;(三)销毁档案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监督;(四)销毁档案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为确保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项目开展和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第三条工程档案应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便于使用。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第五条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六条档案室负责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编制与管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涵盖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系统性:档案内容应具有系统性,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八条工程档案编制包括以下内容:(一)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
(二)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
(三)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四)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
(五)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试运行报告等。
(六)其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
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收集: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收集各类工程档案。
(二)档案整理:档案室应根据档案内容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部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各项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在进行工程建设、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分级负责、及时准确归档、安全可靠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档案管理资格证书。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职责第六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流程,并监督实施。
第八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编码、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档案进行统计、分析和归档,为工程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工程档案的借阅和复制,满足工程项目运行和管理的需求。
第十二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保管和保护,防止档案丢失、损坏、篡改和泄露。
第十三条工程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十四条工程部应在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个阶段,及时收集和整理项目文件材料。
第十五条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编码和登记。
第十七条工程部应确保文件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防止虚假、损坏、篡改和泄露。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工程维护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工程建设、工程维护、工程改造等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程档案管理职责2.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2.2 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3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开展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3.1 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的原则。
3.2 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2)工程改造、维修、养护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3)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技术标准、规范等文件资料。
3.3 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四、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4.1 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实用的原则。
4.2 工程档案的保管地点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
4.3 工程档案的借阅应严格按照借阅手续办理,确保档案安全。
4.4 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为工程建设、工程维护、工程改造等提供依据。
五、工程档案的销毁与归档5.1 工程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5.2 工程档案的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共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5.3 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六、奖惩6.1 对在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工程项目的重要历史记录,是工程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有据、查询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三)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可靠、完整;(三)及时性:收集的档案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归档。
第八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二)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顺序归档。
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如下:(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各类工程资料;(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顺序归档。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二)保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三)方便:便于档案的查询、利用和保管。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工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如下:(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四)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借用、归还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_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工程档案管理行为,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从立项到验收、使用、维护、修缮或改建等整个工程建设周期中留存下来的各种记录材料,包括全流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实物资料、图纸、文字资料、数字化标准等。
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在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全程跟踪和记录,并应及时汇总、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工程档案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机密或涉密商业秘密文件不被泄漏或丢失。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第二章工程档案的范围第七条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图、验收报告、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竣工图、验收报告、结算单等。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理日志等。
(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使用、维护和改建等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数据和记录。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应当纳入工程档案的相关文件、资料等。
第八条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业务系统进行管理,应当区分工程建设的类型和规模,按照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文件编号、装订、封存、保管和利用。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具有严格性、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十条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二)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机密或涉密商业秘密文件不会泄露或丢失;(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保管,并定期开展方法或工具升级;(四)加强文件装订和封存管理,保证档案不会遭到损坏或丢失;(五)在保管档案时,应当采取完善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能够长时间保存,并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六)加强档案利用和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在此基础上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1、所有的工程设备档案由工程部资料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
管理人员应严守物业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设备,到货后由工程部专业人员参加开
箱验收,做好设备开箱验收登记工作。
3、凡属归档范围内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若系一式两份,
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
用
4、工程设备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
案盒外标签一致,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
5、工程设备档案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
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6、工程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
用时,应经物业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
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
按期归还。
工程管理部
2009年11月3日。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5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5篇)11、工程部应由专人负责,从工程设计招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报批,登记。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不得将文件和资料借与外单位人员。
3、本部门人员借阅应注意爱护使用,并不得向外单位人员借阅。
4、凡借阅档案和使用人员注意保密。
5、有关工程文件不经允许不得复印。
6、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保存期限,经部门经理认可可定期销毁。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5篇)2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
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
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5篇)31、工程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装饰施工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四)对工程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六)定期向上级档案管理机构报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的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二)组织项目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材料;(三)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四)定期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五)协助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归档要求和期限进行,工程项目部应按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管理、工程维护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工程档案。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工程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二)归档及时原则:工程档案应在工程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三)保密原则:工程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
(四)安全保管原则:工程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工程档案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三)对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资源共享。
(四)组织开展工程档案的鉴定、整理、编目、检索、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负责:(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对收集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移交工程档案。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
(二)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签证等文件。
(三)工程项目的验收、保修、维护等文件。
(四)工程项目的相关照片、图纸、图表等。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分类。
(二)按照文件类型、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三)对文件进行编号、标注。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对纸质档案进行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霉变等处理。
(二)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加密、防病毒等保护。
(三)建立健全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
1.3 工程档案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
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更新、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2.1 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2.2 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2)负责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码、编目和目录编制工作;(3)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修复和数字化工作;(4)负责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等工作;(5)负责工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提供利用工作;(6)负责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7)负责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3.1 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2)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工程结算、工程付款、工程变更等;(3)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环境保护报告、验收报告等;(4)工程项目的中间过程资料、验收资料、竣工资料、运行资料等;(5)其他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3.2 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按照工程项目的时间顺序进行整理;(2)按照工程项目的类别和专业进行整理;(3)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进行整理;(4)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和清晰;(5)采用统一的档案表格和装订规格。
第四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4.1 工程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2)建设单位对收到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合格的予以归档,不合格的退回施工单位;(3)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和专业分类归档;(4)归档的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编号顺序摆放,便于查阅;(5)归档的工程档案资料应建立索引,便于检索。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 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 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 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资料、文件应设档案管理员专门进行收集、归档、管理。
2、设备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由施工班组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进行收集,然后转交档案管理员归档。
3、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4、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5、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6、若档案管理员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
7、新档案管理员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保密工作,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8、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本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该部门隶属于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
四、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a) 负责制定和完善工程档案管理的制度和规范;b) 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c) 负责工程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复制工作;d) 负责对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e) 负责工程档案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2. 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职责:a) 负责监督和指导该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b) 确保工程档案的及时归档和登记;c) 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类。
五、档案管理流程1. 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收集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并对其进行归档。
2. 工程档案的整理和归类: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对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和归类,确保档案的有序和易查性。
3. 档案的保管和管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档案进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档案的查询和借阅: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和借阅工程档案,但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5. 档案的复制和传真:档案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对档案进行复制和传真。
但必须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不泄露机密。
六、档案管理措施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的登记、借阅、复制和归档等多个环节。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规范,包括档案使用的权限和限制、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规定等。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档案丢失和泄露。
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工程管理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单位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的依据,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二)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三)规范操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质量;(四)服务为本,充分发挥档案在单位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中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工程管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工程管理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工程管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协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四)处理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设立工程管理档案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工程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二)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数字化工作;(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项目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工程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项目的工程管理档案;(二)负责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三)参与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配合档案室做好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工程管理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确保收集的档案能够反映工程的全过程;(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档案内容真实、可靠;(三)及时性,确保收集的档案能够及时归档。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信息和档案,而且种类繁多,为便于工程建设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应用工程、管线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
3、职责3.1工程建设的现场代表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
3.2工程建设的牵头部门应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整理、传递、分析。
3.3应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登记和管理。
4、工程建设信息的分类(1)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____;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等资料;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的实施申报表及工程编号。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申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和____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施工图及其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勘察设计、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其他分类合同。
(5)开工审批文件: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开工____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竣工资料:竣工图;建设工程移交资料;建设工程备案资料;(7)财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资料;工程决算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8)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工程部现场代表;工程项目监理及负责人____;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____。
5、流动信息(1)投资控制信息①设计变更;②工程量变化表(现场签证);③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情况;(2)质量控制信息①质量抽样检查数据;③质量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2.档案管理的具体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验收资料、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和文件。
三、档案管理责任1.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存储和使用等。
3.项目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档案的清册和整理报告。
四、档案的归档和整理1.档案的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文件编号和分类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检索。
2.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文件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同时对档案进行目录编制和装订,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3.对于废旧档案,项目部门应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档案的存储和使用1.档案的存储应采取防潮、防尘、防火等措施,同时要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档案的使用要经过审批,并记录使用人员、时间、用途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档案的合法使用和追溯。
3.档案的借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者需填写借阅申请,并承诺妥善保管和归还档案。
4.对于重要的档案,可以采取数字化储存的方式,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快速检索。
六、档案的销毁1.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销毁的程序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2.旧档案和过期的档案应及时进行销毁,销毁程序需经过审批,并由相关部门对销毁情况进行监督和备案。
3.对于涉及重要数据和保密内容的档案,应采取特殊的销毁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七、违纪处理和监督1.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档案管理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管理、工程维护中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工程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保修记录等。
2. 工程档案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
三、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1. 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1)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监督、指导各部门工程档案管理工作;(4)定期对工程档案进行清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5)组织开展工程档案的培训、交流活动。
3. 各部门职责:(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2)各部门应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3)各部门应定期向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报送工程档案资料。
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1. 工程档案的收集:(1)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原则;(2)各部门在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工程档案资料。
2. 工程档案的整理:(1)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2)工程档案的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3. 工程档案的归档:(1)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2)工程档案的归档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
五、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工程档案的保管:(1)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2)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 工程档案的利用:(1)工程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2)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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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档案资料管理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
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
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
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
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