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一)土地调查范围土地调查范围:东经118019 ' 43 ”一119014 ' 02 ”、北纬31o13 ' 00”—32o36' 32”,包括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11 个区及高淳、溧水2个县,调查面积约6580 平方公里。
(二)基本情况1.已有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南京市江南八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区、栖霞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调查成果:2000 年1/1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1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该成果已于2006 年实施地形数据的修测和更新。
南京市五郊(县)区(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调查成果:先后于2002 年、2003 年完成的1/5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5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2.已有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城镇数字地籍信息。
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城区、建制镇),已全面完成1/500 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广泛应用于城镇土地调查、登记、发证。
3.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于2005年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含村民小组)登记、发证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
4.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成果采用MicroStation GeoGraphics 软件及Oracle 数据,统一建立的全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程序及检查验收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程序及检查验收1 工作程序1.1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程序1.1.1 农村土地调查的基本步骤农村土地调查分为县级调查与县级以上各级汇总两个阶段。
其中县级调查的基本步骤是:(1)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领导机构组建、落实经费、专业队伍确定、工作方案制定、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收集资料、准备仪器设备等项工作。
(2)工作底图制作:主要包括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和辅助信息的叠加。
(3)外业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表格填写、现场记录等相关工作。
(4)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5)成果制作: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图件以及表格的制作、报告编写等。
(6)检查验收:主要包括对调查成果的自检、预检、验收、核查确认等各项工作。
一般由县级组织自检,市级组织复查,省级组织验收,国家组织核查、确认。
(7)成果资料归档和汇交:主要包括各项土地调查成果的存档、汇交以及数据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汇总主要包括建立各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和成果汇总。
2.5 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2.5.1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2.5.1.1 成果完整性检查:检查提交的调查成果及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成果资料是否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是否规范、易于检索。
2.5.1.2 总体技术方法检查检查关键技术方法正确性: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地类认定;调查比例尺选择;数学基础;耕地坡度的分级和量算方法;田坎系数测算方法及面积扣除;面积计算方法;使用的调查界线。
2.5.1.3 调查底图检查开展调查底图现势性检查、格式检查、数学基础检查、平面精度检查以及影像质量检查等。
2.5.1.4 地类一致性检查将农村调查数据库中土地利用要素与DOM套合,进行100%地类一致性检查。
(1)以影像为依据,逐个检查土地利用图斑、线状地物的地类与对应在影像图上判读的分类是否一致。
将认为不一致的记录在成果检查表,作为外业实地检查的依据。
江苏省三调方案及规程简介
地方自行收集2014年以后、优于0.2米分辨率,覆盖城 镇村庄范围的已有航空遥感正射影像数据。原有0.2米 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不能全覆盖城镇村庄的区域,可 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数据补充。地方可自行采购 最新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 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精度)
.调查精度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 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米分辨 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尽量使用已有正射, 2014年以后的皆可)。 调查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地类划分如下:建设 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需调查 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 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平 方米的需调查上图,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 得低于1500平方米。 为满足精细化调查的需要,各省(区、市)可统一提 高最小调查面积。
2、调查信息提取及调查底图制作
• 全国三调办组织在最新DOM基础上,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依据影像特征 内业逐地块判读土地利用类型,分A、B两大类提取土地利用图斑。
• 对于影像特征无法明确判断为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提供与影像特征可能对应的 两种土地利用类型选项。 • A类图斑:是指最新DOM影像特征与变更调查数据库地类不一致的图斑。
用现状。举证照片包括图斑全景照片、局部近景照片、利用特征照
片三类。图斑全景能反映图斑整体利用情况;局部近景照片能反映
图斑实际利用现状;对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远或设施农用地图斑,需拍
摄内部利用特征照片。
景
遥
感
近
影
景
像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土地调查是指对指定地区内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以获取与土地有关的基本数据和信息,为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次土地调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实施的,经过多年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情况发生了变化。
因此,为了全面了解目前土地资源的状况,为制定更加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必须实施第二次土地调查。
二、目标1. 全面掌握本地区土地资源状况,建立现代化土地资源数据库;2.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土地调查和监测的技术能力和水平;3. 提高土地调查和监测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的服务能力;4. 为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支持。
三、实施内容1. 土地资源基础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土壤、植被、动物等方面内容,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土地权属、土地价格等土地资源现状情况,要求实施面积全覆盖调查。
2. 土地资源动态监测主要包括土地变化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监测,重点监测各类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状况,动态评估土地利用效益情况,并实施土地管理与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和可持续性。
3. 土地资源评价依据土地资源现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生态保护需求,制定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标准和建议,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和土地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数据整合和发布将各项调查、监测和评价结果整合为一体,建立现代化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决策和评估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
同时,在政府网站和其他途径发布土地资源调查信息,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1.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对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培训和动员,确保全体人员形成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态势,为实施土地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2.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期限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5.07•【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08年5月份,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区、市)开展调研和检查。
请各省(区、市)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研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目的通过对有代表性的省份进行调研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准备和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调查工作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为了全面查清江苏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江苏省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
以下是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
一、调查目的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具体包括:1、查清全省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包括地类、面积和分布。
2、查清全省土地权属状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3、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二、调查范围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范围为全省陆地国土。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农村土地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则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的土地开展调查。
基本农田调查是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上证、造册。
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业用地调查、开发区土地利用调查等。
三、调查任务1、农村土地调查以 1:10000 比例尺为主,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实地调查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省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
2、城镇土地调查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土地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不可或缺的基础资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增长方式正在从定量到定性的转变,这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土地调查是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是支撑土地管理和利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对于科学评估我国土地资源状况,有助于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保护土地资源环境,促进实现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1.科学评估全国土地资源状况:通过全面开展土地调查,得出全国土地资源面积、分布、质量、品种、变化等方面的数据,从而科学评估全国土地资源状况,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
2.完善土地信息系统: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土地调查、监测、信息反馈、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土地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了对全国土地资源状况的准确监测和全面分析。
3.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通过土地调查工作,科学评估土地资源的面积和质量等信息,及时发现土地资源的结构、品种和变化等信息,使国家和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土地利用和开发中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4.增强土地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人们对土地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以此增强人们的土地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土地保护的责任感,推动土地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一)组织机构1.成立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确定调查资金预算,安排调查进度,总结调查成果等。
2.组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指导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编写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并对调查过程和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机构:由各省(区、市)、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设立土地调查办公室。
成立监测采集调查组和质量检查组。
第二次土地调查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次土地调查感想心得体会--绝不姑息较之于其他各类“打假”,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打假”,有着特殊的分量和含意。
“绝不姑息”四个字,用在这里,力度千钧。
尽管这次督察核查发现的错误,仅占调查总图斑数和总面积千分之二三的比例;尽管问题地区所在的省土地调查办,均针对问题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江苏省宿迁市还在第一时间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尽管这些地区,大多地籍基础工作扎实、调查进度不落人后,有的相关责任人劳苦功高,为土地调查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尽管似乎有着很多“姑息”的理由,但是——正如徐绍史部长所强调的——“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全国土地调查办坚持用公开通报这一严厉的形式,表明了坚守土地调查生命线的坚决态度。
绝不姑息的态度,看似“不通情理”,但理由不容置疑,且不难得到理解。
真实是土地调查的生命。
而土地调查是严肃的国情国力调查,承载着为国民经济科学发展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的神圣使命。
土地调查不仅仅是一项管理和技术工程,更是党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性决策和部署,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政治任务。
确保调查成果数据的真实、准确,理应提高到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容小错误、小问题,更没有丝毫姑息、纵容的借口。
其实,无论是弄虚作假,还是成果质量把关不严、对调查规程理解不准,每一类调查错误的发生都发人深省。
偏狭的地方保护主义、习惯性作假的侥幸心理、对信息技术手段的无知和盲目、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从公开通报的个案,我们看到了太多值得深思和警示的元素。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是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的路障,也是国土资源管理事业长足发展的隐形障碍。
要看到,这些或大或小的倾向性苗头问题,看似不是根本性错误,却深具负面“杀伤力”,在重大的挑战和考验来临之际,这些错误苗头,一旦蔓延,往往会导致性质极为恶劣的严重错误。
深刻的教训告诉人们,事无巨细,防微杜渐,何其重要。
公开通报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警示。
第二次土地调查已进入决战的最后关头。
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07]57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07〕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进度(一)调查内容。
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省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省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XXX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省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省基本农田的数量、分XXX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调查全省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分XXX 利用现状;建立互联共享覆盖省、市、县三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与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连接;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土地第二次调查方案
土地第二次调查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地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地不断进行土地调查工作,以获取准确的土地信息和数据。
本文提出了土地第二次调查的方案,旨在深入了解土地资源状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目标和意义1. 目标:通过土地第二次调查,全面了解土地的规模、结构、利用方式和状况等基本信息,为地方政府和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的土地数据,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2. 意义:a. 提供准确的土地数据:通过第二次调查,可以及时获取土地的各种信息,如土地面积、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状况等,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b.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了解土地的状况和特点,可以制定出科学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c.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第二次调查,可以了解土地的状况和质量,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参考依据,减少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 调查内容a. 土地面积和分布:调查各地土地的总面积和分布情况,包括城市用地、农村用地、生态用地等。
b. 土地质量和肥力:调查土地的质地、成分、肥力程度等,为农业生产提供基础数据。
c.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状况,了解农田、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等的利用情况。
d. 土地变化情况:调查土地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的趋势和影响因素。
e. 土地资源保护措施:调查土地保护的政策和措施,评估其有效性和改进空间。
2. 调查方法a. 实地调查:派出专业人员前往各地进行土地实地调查,采集土地样本和数据。
b. 文献调研:收集各地土地相关的文献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c. 数据统计:对采集到的土地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生成土地统计报告和地图。
四、实施步骤1. 筹备阶段:成立调查组织机构,制定调查计划和任务分工,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总结
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为了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我国进行了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
在这次调查工作中,我们深入各地开展调查,全面掌握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这次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多种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走访、遥感技术和GIS技术等,全面了解了土地资源的分布、质量和利用情况。
通过这些调查方法,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地区的土地过度开发利用,导致土地资源的流失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土地整治和保护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这次调查工作,我们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为下一步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大对土地资源的整治力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土地第二次调查工作为我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次土地调查
第二次土地调查调查目标根据《通知》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土地调查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涉及每一个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益,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要求都很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组建一支合格的、高素质的土地调查队伍,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前提。
土地调查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要成为今后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否获取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对全局工作影响重大。
土地调查的工作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对这一领域的从业人员必须高标准、严要求。
经过第一轮土地详查的锻炼,我国已拥有一批自己培养的土地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尤其是近年来,通过开展“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掌握了一系列先进的土地调查技术和经验,摸索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组织管理模式,行业内部和社会上也形成了具有相当数量和一定规模的技术管理和调查专业队伍。
但从全国情况看,距离大规模开展新一轮土地调查的迫切需求,目前这支队伍无论从数量、技术水平、工作能力方面都还有很大的差距。
尤其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还难以适应调查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新技术的运用上,专业人员严重不足。
第二次土地调查要顺利完成任务,队伍的培训至关重要。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规定,只有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承担这次调查任务。
土地调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队伍的资质审查和培训上,必须严格把关,这是确保土地调查质量的必要条件。
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国家将统一标准、分级开展调查队伍的资质审查工作。
国家负责对省级土地调查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省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县土地调查人员以及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按照培训教材,培训统一的技术要求、技术方法。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09.21•【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28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客观评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了解和掌握各地调查工作现状,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总体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近期组织对你省部分地区的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抽查与实地核实。
现将抽查核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核实的任务本次抽查核实将重点对二次调查中耕地、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明显的地区,开展内、外业调查成果的质量检查,评判调查质量。
抽查核实的任务包括:一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耕地增加或减少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情况;二是检查各地调查工作组织是否有效、规范,调查成果是否准确、齐全,检查地方执行土地分类国家标准情况;三是现场检查部分地区耕地、建设用地面积明显增减的真实性,了解地方调查成果基数的具体情况和真实想法,分析原因;四是督促检查地方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的进展情况,掌握各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总体情况;五是发现一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及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典型案例,为决战年成果质量打假提供依据。
二、抽查核实的内容和方法抽查核实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抽查核实工作方案》(见附件),有针对性抽取2-3个县区,以内、外业核查结果为基础,实地抽查,现场核实地方调查成果的准确性。
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
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工作报告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查清土地利用况、土地权属、基本农田及后备资源现状的土地基础数据,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新沂市政府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编制了《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技术设计书》,按照这些规定和技术要求,市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
经过6个月的详细调查,调查工作基本结束,现将土地调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1.调查区概述1.1调查区概况新沂地处苏鲁两省交界,是江苏的北大门,东陇海产业带的中心城市,全国县级市中为数不多的交通枢纽。
全市总面积1592平方公里,下辖16个镇,253个行政村,224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9万,其中城区人口24万。
新沂市地理位置为北纬34°06′—34°26′,东经117°59′—118°39′。
东西最大跨度62.9公里,南北最大距离41.0公里,位于江苏省北部边缘,东与连云港市东海县、宿迁市沭阳县相接,南与宿迁市宿豫区以新沂河、骆马湖为界,西与邳州市为邻,北与山东省郯城县接壤。
新沂是交通发达的区域中心。
新沂是亚欧大陆桥东起第一座枢纽城市,距徐州、连云港、临沂、淮安等大中城市均在100公里左右,战略地位十分突出。
陇海与新长、胶新铁路,京沪高速与连霍高速、徐连高速公路,205国道与323、249省道,在新沂形成“三纵三横”的交通网络格局;京杭大运河绕境而过,直通长江水道;东靠连云港港口,出海通道非常顺畅;周边8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徐州观音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和山东临沂机场,构成了快速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〇〇七年八月目录一、我省土地调查基本情况 (1)二、目标任务 (2)(一)总体目标 (2)(二)主要任务 (2)三、实施原则 (3)(一)坚持国家统一标准 (3)(二)充分利用已有成果 (3)(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4)(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4)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4)(一)工作内容 (4)(二)责任分工 (5)五、农村土地调查 (7)(一)调查比例尺 (7)(二)遥感影像资料采购 (7)(三)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7)(四)权属调查 (8)(五)地类调查 (10)(六)耕地坡度分级 (11)六、城镇土地调查 (12)(一)调查范围和比例尺 (12)(二)初始地籍调查 (13)(三)变更地籍调查 (13)(四)统计汇总 (13)七、基本农田调查 (13)(一)基本内容 (13)(二)基本方法 (14)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14)(一)基本内容 (14)(二)基本方法 (14)九、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14)十、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5)(一)建设目标 (15)(二)总体要求 (15)(三)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四)省、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五)省、市、县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16)十一、统一时点变更 (17)(一)基本要求 (17)(二)主要内容 (17)十二、成果汇总 (17)(一)数据汇总 (17)(二)图件编制 (18)(三)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19)十三、主要成果 (20)(一)县级调查成果 (20)(二)市级、省级汇总成果 (20)十四、更新调查成果与二次调查的衔接 (21)(一)衔接原则 (21)(二)衔接内容及要求 (21)十五、检查验收 (22)(一)自检 (22)(二)预检和验收 (22)十六、实施计划 (22)十七、保障措施 (23)(一)组织保障 (23)(二)政策保障 (24)(三)制度保障 (24)(四)技术保障 (26)(五)经费保障 (26)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泰政发[2008]150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告(泰政发〔2008〕150号)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调查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调查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面积641平方公里。
三、调查内容:1.农村土地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2.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3.基本农田调查;4.耕地后备资源调查;5.专项用地统计。
四、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对已进行土地登记发证的宗地实行“核查制”,土地权利人应准备好土地权属相关文件(批准文件、出让合同、红线图、土地使用证等)、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资料,并派人协助调查。
因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点、用途、单位名称、门牌号等发生变化的,按土地变更程序办理;对未进行土地登记发证的宗地实行“申报制”,土地使用权人准备好土地权属来源相关文件、地上建筑物及附作物权属证明材料,根据土地申报登记的有关要求,进行土地申报并提交给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现场调查人员,按土地初始登记程序办理。
五、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领导小组及用地单位(个人),必须派专人配合调查人员对土地权属界线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六、本次调查不向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若单位(个人)不予配合,造成申请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需重新调查、测量的,其费用由该单位(个人)承担。
七、土地调查人员一律挂牌上岗,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江苏省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技术方案
江苏省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技术方案一、调查目的和意义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是指对农村现状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调查,为农村土地规划、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其目的是了解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和问题,为合理规划和科学利用农村土地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指导。
1.为制定江苏省农村土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可以了解各地区的使用情况,为农村土地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帮助政府科学决策。
2.为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供支持。
通过调查了解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利用的地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为农村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参考。
调查的结果可以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参考意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和方式,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二、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和分布情况:包括农田、农村居民点、农村工矿区、农村交通用地、农村生活设施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的面积和分布情况。
(2)农村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包括农田种植作物结构、建设用地的利用率、建设用地的闲置情况、工矿区的污染状况等。
(3)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状况:包括农田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耕地面积减少情况、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状况等。
(4)农村土地利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包括农村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农田水资源利用不合理等。
2.调查方法:(1)实地调查:通过对江苏省农村各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农村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
(2)统计资料收集:收集江苏省农村各地相关统计资料和报表,包括农田面积、农业产量、土地利用指标等。
(3)问卷调查:向农村居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相关单位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的看法和意见。
三、调查结果和应用1.调查结果:(1)农村建设用地分布情况:包括各地区的农田面积和分布情况、各类建设用地的面积和分布情况。
第二次土地调查推进情况工作汇报
第二次土地调查推进情况工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土地调查工作组的成员,今天我向大家汇报我们进行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情况。
自从第一次土地调查以来,我们收集了大量的土地信息,并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和分析。
根据我们的初步调查结果,发现土地利用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着大量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现象。
因此,我们决定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旨在进一步了解土地利用状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前期准备、实地调查和数据整理与分析。
在前期准备阶段,我们首先组织了一个专门的团队,包括土地测绘人员、农业专家、经济学家和环境保护专家等,以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了调查的范围和目标,并安排了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我们还准备了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包括测量仪器、相机和录音设备等。
实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环节。
我们选取了几个典型地区进行调查,包括农村地区、城市地区和工矿区。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种方法,如问卷调查、访谈和实地考察等,以全面了解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
我们还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土地测量和样本采集,并拍摄了大量的照片和录像,以作为后期数据分析和研究的依据。
数据整理与分析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最后一步。
我们将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并使用专业的统计软件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我们发现,在我们调查的地区中,农用地大量荒废,有的地区甚至被弃置多年,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
另外,城市用地和工矿区的用地也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些地方的用地规划和分配并不科学,造成了一些严重的环境问题。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改善土地利用的现状。
首先,我们建议加强土地规划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我们提倡农田环境保护,鼓励农民进行合理的耕作方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另外,我们还建议加强城市用地和工矿区的规划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并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目录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1)一、土地调查范围及基本情况 (1)(一)土地调查范围 (1)(二)基本情况 (1)1.已有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1)2.已有城镇土地调查成果 (2)3.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 (2) 4.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成果 (2)5.基本农田保护信息成果 (2)二、土地调查目标与内容 (2)(一)土地调查目标 (2)(二)土地调查内容 (3)三、主要技术指标与作业依据 (3)(一)主要技术指标 (3)(二)主要作业依据 (4)1.主要技术依据与政策规定 (4)2.参考技术依据 (4)四、技术路线与调查方法 (5)(一)技术路线 (5)1.航天正射影像图制作 (5)2.正射影像数据与现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迭加 (5) 3.外业调查核实地类 (5)4.土地权属调查 (5)5.内业数据、面积计算及汇总 (5)(二)调查方法 (6)1.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数据信息采集 (6)2.土地权属调查 (6)3.地类调查 (6)4.基本农田调查 (6)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6)6.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与土地利用现状原有成果的衔接 (6)五、数据建库 (7)六、土地调查组织实施 (7)(一)土地调查组织 (7)(二)区(县)、市调查办主要职责分工 (7)(三)土地调查时间安排 (8)(四)队伍选择和组织实施 (9)(五)落实经费 (9)(六)制定方案 (9)(七)质量保障 (9)七、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 (9)(一)区(县)级调查成果 (9)(二)市级汇总资料 (11)附件一:1/5000比例尺地类图斑上图要求 (12)附件二:1/1000比例尺地类图斑上图要求 (13)附件三:表A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4)附件四:典型线状地物宽度量测边界示意图 (17)附件五:表B1:《土地利用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20)表B2 :《土地利用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应关系表 (22)表B3 :《土地利用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对应关系表 (24)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07]57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结合南京实际,特制定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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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SLRIC-2009-001招标人: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说明 - 1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二、投标 - 1 -三、开标、评标 - 4 -四、定标 - 6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7 -一、项目概述 - 7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 - 7 -三、项目建设原则 - 9 -四、数据库总体要求 - 11 -五、管理系统总体要求 - 12 -六、提交成果 - 13 -七、项目计划 - 14 -第三部分附件 - 14 -第一部分招标说明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1 招标项目概况(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单位征招。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人为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4)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人资格要求、能够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投标人须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投标人须开发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并通过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的测评;(5)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土地管理数据库建设的工作基础、实力和业绩,以及提供数据库建设和系统维护服务的能力;(6)投标人须具备2007年以来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的业绩。
(7)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2.1 投标文件2.1.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材料组成。
2.1.2 投标书内容投标书应包括如下内容:(1)投标函(附件一);(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4)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与执行情况(附件四);(5)服务承诺书(附件五);(6)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技术方案(附件六)。
2.1.3 资格证明材料内容(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七)、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等;(2)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3)2007年以来承担土地管理数据建库和软件开发的业绩清单(附件八),附件八所列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验收或鉴定意见、有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4)拟参加本项目人员的资历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有关研究成果清单等;(5)其他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上述投标书与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时应按列示序号装订。
2.2 投标书的密封(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
(2)封皮上均应写明:①致: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②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③招标编号:JSLRIC-2009-001④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⑤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和联系电话(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3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1月 23日1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京市牌楼巷47-1号七楼会议室)。
(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1)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认真填写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以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南京市牌楼巷47-1号七楼会议室)。
(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要求见2.1),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3)投标人应提交柒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5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自理。
2.6 投标报价(1)本次招标除总投标报价外,还须附报价明细,包括:①县级数据库核查及入库费用;②市级数据库核查及入库费用;③省级数据整合建库费用;④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制费。
(2)投标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三、开标、评标3.1 开标本项目定于2010年1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在南京市牌楼巷47-1号万源大厦七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招标人邀请的监督见证人参加并予以检查监督。
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人名称。
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受聘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3.2 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的投标方。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30分,项目建设技术方案43分,投标人履约能力15分,售后服务承诺情况5分,质量保障7分)。
3.2.1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标底×50%+投标人合格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投标人合格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的95%-105%的(含95%、105%)视为合格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其他的不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但仍计算报价得分。
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在合格报价之外,招标人的标底价即为评标标底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得分=(1-(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30;投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基准价))*30。
得分最低为0分。
3.2.2项目建设技术方案(43分)(1)方案内容的完整性(5分);(2)技术路线和方法(15分);(3)数据库设计、系统功能设计(15分);(4)计划安排与人员配置(8分)。
3.2.3投标人履约能力(15分)(1)软件企业认证资质(3分);(2)本地化服务(4分);(3)二次调查数据建库和软件开发实绩(6分);(4)土地管理数据建库和软件开发实绩(2分)。
3.2.4售后服务承诺情况(5分)投标人的服务承诺(5分)。
3.2.5质量保障(7分)(1)合理化建议(2分);(2)质量保证措施(5分)。
四、定标4.1 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通知(1)定标后,招标人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告。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
若无书面回复,则十天后视同拒绝接受,中止中标人资格,并可由招标人按评标得分顺序另行递补中标人。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其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是二次调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农村土地流转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二次调查成果的整合和集中管理,满足对全省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迫切需求,是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2.1 总体目标根据二次调查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GIS技术,整合集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时点、能互联共享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开发高效、实用、安全的省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本次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正射影像等成果数据的统一集中管理,满足省厅对县级土农村土地流转地调查数据全面管理和应用,同时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和上报机制,保持数据库的现势性。
2.2 主要任务2.2.1 省级数据库建设2.2.1.1县级数据库核查与入库(1)县级数据库核查在满足国家对数据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检查各县级数据库必须符合省级数据建库要求。
省级数据建库要求是在国家数据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对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容差精度、图层拓扑关系、几何图形质量(碎线、悬挂线、碎面检查)、属性信息正确性以及数据接边等方面加强检查。
(2)成果数据整理与入库各县级数据库按照省级数据库组织设计方式进行整理入库。
(3)专题图制作和数据服务发布为满足数据的应用需求,需要将数据库成果数据进行再加工,制作成各类专题图件。
同时,需将数据库数据发布为数据服务格式,便于以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调用。
2.2.1.2市级数据库核查与入库(1)市级数据库核查农村土地流转在满足国家对数据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检查各市级数据库满足省级数据建库要求。
省级数据建库要求要求在国家数据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尤其在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容差精度、图层拓扑关系、几何图形质量(碎线、悬挂线、碎面检查)、属性信息正确性以及数据接边等方面加强检查。
(2)成果数据整理与入库各市级数据库按照省级数据库组织设计方式整理入库。
(3)专题图制作和数据服务发布为满足数据的应用需求,将数据库成果数据进行再加工,制作成各类专题图件。
同时,需将数据库数据发布为数据服务格式,便于以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调用。
2.2.1.3省级数据整合建库(1)省级专题图缩编以省为单位组织,对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全面集成整合,制作1:50万省级挂图。
(2)省级数据入库按照省级数据库组织设计方农村土地流转式进行整理入库。
(3)专题图制作和数据服务发布为满足数据的应用需求,需要将数据库成果数据进行再加工,制作成各类专题图件。
同时,需将数据库数据发布为数据服务格式,便于以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调用。
(4)省级数据汇总统计(5)省级数据库整体运行测试2.2.2 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制按照软件开发有关标准和程序,开展需求分析、系统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测试运行、安装部署等系统建设工作,研发具有数据检查、数据入库编辑、统计汇总、数据汇交、数据更新交换、数据发布等功能的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