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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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并用于销售的产品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由企业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人责任
1.企业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申请人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2.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3.申请人应在企业产品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后,将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企业标准报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
6.申请人应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表格,用A4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
7.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三)企业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标准应在标准批准发布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委托加工企业,由委托方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备案手续。
2.受理备案单位名称及地址
3.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备案: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标准修订后重新备案,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至其他区县的,应重新备案。(见表1)
(2)修改:对已备案企业产品标准的个别文字内容进行修改。(见表2)
(3)复审:企业标准经复审,复审结果为确认继续有效或废止的。(见表3)
表1 备案
表2 修改
表3 复审
4.工作时限: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即时登记。
5.企业标准号编号规则
标准文本格式包括:标准封面、前言、首页、中间页和末页。其中封面右上角Q/××中的××为各区、县局、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代号(见表1和表2),如:海淀局备案的标准为:Q/HD,二商集团备案标准为Q/ES。
企业标准编号按下述规定执行。
Q/ ××××××××-××××
| | | | | 5、年代号(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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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顺序号(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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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企业代号(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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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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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标准代号
注释:
①企业标准代号Q/ 代表企业制定、批准、发布的企业标准。
②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是用区、县名称或工业局、总公司名称的二位汉语拼音字头表示,见表1和
表2。
③企业代号由企业定,一般用企业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英文缩写的三个字母表示。如:金吉利制衣有限公司代号是JJL。
④顺序号是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的顺序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
⑤年代号为标准发布的年代,用四位数表示。如:2005
表1企业隶属行政区域代号
表2集团公司、总公司代号
6.标准文献分类号
(1)企业标准文本封面的左上角应标注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应不留行空,左端对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中的“标准文献分类号”也应填写,且与企业标准文本封面的标准文献分类号一致。
(2)标准文献分类号是由一级类目与二级类目组成,且应符合《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的规定。一级类目用字母表示所属行业大类(如A:综合;B:农业、林业;G:化工;J:机械;K:电工;L: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N:仪器、仪表;W:纺织;Y:轻工、文件与生活用品);二级类目用双位数字表示专业范围(如J机械大类下,50/59金属切削机床下共分有10类,J50为机床综合、J51为机床零部件、J52机床辅具与附件、J53为车床、J54为钻、镗、铣床、J55为磨床、J56为齿轮与螺纹加工机床、J57插、拉、刨、锯床、J58组合机床、J59特种加工机床)。
示例1:
B13,表示该企业产品标准为一级类目为B农业、林业;二级类目13为肥料与土壤调理剂类;
示例2:
J58,表示该企业产品标准为一级类目为J机械;二级类目58为组合机床类;
(3)标准文献分类号的查询
a. 查询企业产品标准的文献分类号,可以通过查阅工具书《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确定。
b.查询企业产品标准的文献分类号,可以通过我们为您提供的查询页面查询。进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