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3 开具医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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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医疗指示,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嘱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各医院都应该高度重视医嘱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一、医嘱的书写1.1 医嘱应当准确清晰: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准确明了地表达诊疗意图,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误解或错误执行。

1.2 医嘱应当规范标准:医嘱的书写应当符合医院规定的书写格式和标准,包括用词规范、格式统一等,以便于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执行。

1.3 医嘱应当及时签署:医生在下达医嘱后应当及时签署,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嘱的执行2.1 医嘱执行应当及时:医护人员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当立即执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和护理。

2.2 医嘱执行应当准确: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因误操作或错误执行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2.3 医嘱执行应当记录完整: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医嘱的审核3.1 医嘱审核应当严格: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嘱审核机制,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当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

3.2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医嘱审核应当在医嘱下达前进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3 医嘱审核应当记录:医院应当对医嘱审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以便于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四、医嘱的修改4.1 医嘱修改应当合理:医生在修改医嘱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修改医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医嘱修改应当及时:医生在发现医嘱需要修改时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误修改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

4.3 医嘱修改应当记录:医生在修改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修改情况,包括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以便于医院内部的审查和监督。

3.2.1-3开具医嘱制度

3.2.1-3开具医嘱制度

3.2.1-3开具医嘱制度四川奥斯迪康⾻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

【C】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可执⾏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医师查房后⼀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准确⽆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交代清楚。

开具、执⾏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可⽣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然后是各种药物的⽤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头向护⼠交代清楚,⽴即执⾏,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遍,护⼠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可执⾏,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长报告。

除抢救或⼿术中不得下达⼝头医嘱,⼝头医嘱,护⼠需复诵⼀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护⼠签名并注明执⾏时间。

每项医嘱⼀般只能包含⼀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就开医嘱。

五、护⼠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医嘱,每周由护⼠长组织总查对⼀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认真查对后,⽅可执⾏。

六、⼿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单上。

七、⽆医师医嘱时,护⼠⼀般不得给病员进⾏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必须严格执⾏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情况,防⽌遗漏。

凡需下⼀班执⾏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值班记录上注明。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5篇可选)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5篇可选)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5篇可选)第一篇: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

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为了提供更加规范和安全的医疗服务,制定的一套医生给患者开具医嘱的规定和流程。

医嘱是医生向患者提供的治疗、用药等方面的指示,是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必须遵守的指导。

一、医嘱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医嘱可以分为药物医嘱、检查医嘱、治疗医嘱、饮食医嘱等。

药物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使用的药物的指示,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频次等信息。

检查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进行各种检查的指示,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时间等。

治疗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进行各种治疗的指示,包括治疗的方法、治疗的频次等。

饮食医嘱是指医生开具给患者关于饮食方面的指示,包括饮食的种类、饮食的限制等。

二、医嘱的开具和执行流程1. 医嘱的开具:医嘱的开具由医生完成,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结合临床经验和医学知识,开具适当的医嘱。

医嘱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签名和日期等。

2. 医嘱的执行:医嘱的执行由医护人员完成,医护人员应根据医嘱的内容和要求,准确地执行医嘱。

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核对医嘱的内容: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之前,应核对医嘱的内容,确保没有错误和遗漏。

- 核对患者的身份: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执行医嘱之前,应核对患者的身份,确保赋予医疗服务的对象是正确的。

- 使用正确的药物和剂量:医护人员在给患者使用药物时,应根据医嘱的要求,使用正确的药物和剂量,避免给患者带来不良反应或者药物误用的风险。

- 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的时间、执行的方式和执行的结果等。

三、医嘱的管理和监控为了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医院需要建立医嘱的管理和监控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1. 医嘱的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嘱审核岗位,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 医嘱的执行监控:医院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或者其他信息化系统,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医嘱执行中的问题。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和规范一、目标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实施过程中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1、医嘱必需由取得本院处方权执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经医务科考评同意后,获取处方权资格医生才能够下达电子医嘱。

由执业护士查对并实施医嘱。

2、医生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严禁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3、医嘱分为长久医嘱、临时医嘱。

住院病人全部医嘱全部要统计在病历中固定统计单中,如医嘱单、麻醉统计单等。

医嘱单包含长久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门诊病人全部医嘱要统计在门诊病历中。

4、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医嘱应在病人抵达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医嘱应立即开出。

例行查房医嘱尽可能在早晨10时以前开出。

病情改变能够随时开具医嘱。

5、医嘱标准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长久医嘱、临时医嘱前后次序要符合要求。

下达医嘱时间要正确到分。

我院医嘱系统非电子署名,纸质版医嘱单打印完成后,需在医嘱单右下角手写署名。

6、药品医嘱需写明药品通用名称、用量、使用方法、数量。

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次序、输液速度和用药路径。

7、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查对、实施并注明实施时间。

8、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全部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

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查对标本时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即相互沟通核实并统计。

9、医生在开出全部物理检验(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申请单),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验科室医生或其它有资格工作人员依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检验汇报。

开单医生同时应将一些关键临床检验及物理检验原因、目标、结果及分析、评定、处理意见统计在病程统计中。

10、长久医嘱:内容包含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等级、尤其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同人员、药品使用、约束、隔离等。

11、临时医嘱书写次序:通常先写三大常规等诊疗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理等诊疗性医嘱。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严格执行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医嘱制度与规范

医嘱制度与规范

1. 医嘱定义: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拟定的有关各种检查、治疗、用药、护理的具体医疗方案,由医务人员共同执行。

2. 医嘱种类⑴ 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失效。

⑵ 暂时医嘱:指一次性完成的医嘱,如一次性的检查、治疗、用药等指令。

⑶ 备用医嘱:又称“预测医嘱”,根据病情的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 prn 医嘱)和暂时备用医嘱( sos 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在医师注明住手时间后失效,暂时备用医嘱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二、医嘱开具资质与规范⑴医嘱的开具和住手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者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能代录医嘱。

⑵ 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⑴新开医嘱: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一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普通要求半小时内开出。

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 11 时之前开出。

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口头医嘱惟独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才可下达。

⑵长期医嘱:普通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病情”、“体位”、“特殊治疗、监测项目”、“静脉用药”、“肌肉用药”、“口服用药”等。

⑶ 暂时医嘱:按医学指令的时间顺序书写。

值班医师开出暂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待清晰,避免遗漏。

对即将执行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15 分钟内执行)。

⑷ 重整医嘱类:① 如果医嘱过多或者医嘱分散,为了防止差错,应整理医嘱。

在原长期医嘱下,用红色横线隔开,表示上面的医嘱作废,并在红线下标注“重整医嘱”字样,按顺序整理未住手的医嘱;②转科或者手术、分娩后,应在原长期医嘱下面用红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红线下标明“转科医嘱”或者“术后医嘱”。

⑸每项医嘱普通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医嘱管理制度流程本月修正2023简版

医嘱管理制度流程本月修正2023简版

医嘱管理制度流程医嘱管理制度流程1. 引言医嘱是医生针对患者的诊疗要求和治疗方案的书面指示。

为了保证医嘱的执行和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医嘱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流程。

2. 医嘱管理制度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管理规范。

它包括医嘱的开具、执行、变更、停止等各个环节的规定,旨在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 医嘱管理流程概述医嘱管理流程包括医嘱开具、审核、执行、核对和停止等环节。

下面将对各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

3.1 医嘱开具医嘱开具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在电子病历系统或纸质病历上书写医嘱。

医嘱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具体内容、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途径等。

3.2 医嘱审核医嘱审核是指医疗机构内设的临床药学师、临床药剂师等专业人员对医嘱进行审核。

他们会检查医嘱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并根据需要提出建议和调整。

3.3 医嘱执行医嘱执行是指医护人员根据医嘱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操作,包括给药、治疗等。

在执行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的内容,确保正确执行。

3.4 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指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之前进行的确认。

在核对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与患者确认身份,并核对医嘱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5 医嘱停止医嘱停止是指医生在患者病情改变、治疗达到预期效果或不需要继续治疗时,停止相应的医嘱。

医生需要及时通知相关医护人员,并在病历上进行相应的记录。

4. 医嘱管理制度执行注意事项4.1 医嘱开具注意事项- 在开具医嘱时,医生应做到患者信息的准确录入,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医嘱,应注明其特殊用药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 医嘱书写时,应使用清晰、规范的字迹和术语,防止产生歧义。

4.2 医嘱审核注意事项- 医嘱审核人员应具备临床药学或临床药剂学等专业背景,掌握相关法规政策和医学知识。

- 审核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或不合理的医嘱。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医嘱是医生为患者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指示和建议。

医嘱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医嘱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必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嘱的开具和执行过程,减少医疗错误和意外事件,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2.保证患者安全:优化医嘱的执行方式,减少患者的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提高医疗效率:通过规范医嘱管理流程,提高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沟通传递环节的时间和错误。

二、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内容及要求1.医嘱开具:医嘱应由医生书写,并进行审签,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法、药物剂量、用药频次、疗程时间等,确保医嘱准确、明确。

医嘱应遵循最新的临床指南和医学证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2.医嘱执行:医嘱执行应由专职医师或护士执行,遵循提前确认、双人制核对、标准操作、及时记录的原则。

医嘱执行过程中需留下个人签名、时间、执行结果等信息,保证责任的明确和追溯。

3.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执行的关键环节,应由责任医师进行,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核对过程中需仔细核实患者身份、宝贵检查、药物剂量和频次等信息,避免错误发生。

4.医嘱沟通:医嘱的沟通应及时、准确、全面。

医生应明确告知患者和家属医嘱的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顾虑。

医嘱的传达应通过书面和口头方式,避免信息的丢失和误解。

6.医嘱解释:医嘱的内容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可能比较专业和难以理解,医生应及时解释医嘱的目的、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患者参与决策并配合执行。

7.医嘱监督:医嘱的监督应由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包括对医嘱开具、执行、核对、沟通、审核等环节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科室,提出改进措施和措施。

8.医嘱教育:医嘱教育应成为医学教育和护理培训的常态化内容,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医嘱的规范和安全性意识。

三、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医院内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共同认知和理解。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
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
嘱,
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
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 .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一、总则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xx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

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医嘱制度【模板范本】

医嘱制度【模板范本】

医嘱制度1.政策是临床医生为患者下达医嘱时必须遵循的制度。

2。

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全。

3.标准3.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职责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审核,医疗院长批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登录到HIS系统下达电子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医嘱时只能由带教医生以自己的姓名和密码登录,开完医嘱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登录的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带教医生将自己的姓名和密码告知没有处方权的医生,让其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开出医嘱。

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如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住院病人的长期医瞩、临时医嘱都要经HIS 电子医嘱系统录人,护理人员、药学人员执行电子医嘱,不再执行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录医嘱,并在医嘱说明栏中进行说明.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3。

2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瞩应在病人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

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0时以前开出,但因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3。

3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科室惯例。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由HIS系统自动产生,不得修改。

特殊情况需要对医嘱进行补充说明时,医生要在“医嘱说明"栏进行补充说明。

3。

4医嘱上的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对儿科病人的药物医嘱,必须注明病人的体重。

如果静脉输液超过一瓶,加人药物超过一种,应分瓶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文件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文件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文件一、总则。

医嘱啊,就像是医生给病魔下的“战书”,不过这“战书”可得按照规矩来写。

这规矩就是为了保证咱患者能得到准确、安全又有效的治疗。

二、开具医嘱的资格。

1. 不是谁都能随便开医嘱的哦。

那必须得是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才行。

就像不是谁都能上台表演魔术,得是经过专业训练的魔术师一样。

2. 实习医生或者见习医生可不能单独开具医嘱。

他们就像刚学走路的小娃娃,得在带教医师的严格指导下才能参与,而且带教医师得负总责。

这就好比小娃娃画画,旁边得有个大人看着,最后画得好不好,大人得担着点。

三、医嘱内容要求。

1. 清晰准确是关键。

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这些基本信息得写得明明白白的。

要是把张三的医嘱写到李四身上,那可就乱套了,就像把别人的快递送到你家一样,不合适吧。

药品名称要写得准确无误。

不能写个大概,什么“那种白色小药片”可不行,得写清楚具体的药名,像“阿司匹林肠溶片”这种才行。

剂量、用法和时间也得清清楚楚。

剂量写得模模糊糊的,患者吃多了或者吃少了都不行。

用法呢,是口服、静脉注射还是外用,得写准确。

时间也很重要,是一天三次,还是睡前一次,不能搞错。

这就好比做饭,盐放多少、怎么放、什么时候放,都有讲究。

2. 完整全面。

医嘱不能只写个药名就完事了。

还得包括一些必要的辅助信息,比如如果是打针,是打在胳膊上还是屁股上(注射部位);如果是吃药,是饭前吃还是饭后吃,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注意事项。

这就像你去餐厅点菜,服务员不仅要告诉你菜名,还得告诉你这菜是辣的还是不辣的,有没有忌口之类的。

四、医嘱的书写规范。

1. 字迹工整。

医生的字虽然有时候被调侃像“天书”,但是开医嘱的时候可不能乱写乱画。

得让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能轻松看懂。

要是写得像一团乱麻,护士姐姐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执行医嘱了,就像你收到一张写得乱七八糟的地图,根本找不到路。

2. 用规定的格式和符号。

每个医院可能都有自己规定的医嘱书写格式,得按照这个来。

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对处方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对处方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级医院评审细则》对处方管理的相关要求目录1.2.5.1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9: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各临床科室))23.2.1.1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76: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各临床科室、药学部))23.5.2.1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86: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执行科室:药学部、各临床科室))34.5.2.3规范使用与管理抗菌药物。

((134:职能部门:医务部、感控科;执行科室:各临床科室、药学部))34.5.2.4规范使用与管理肠道外营养疗法。

((135: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44.15.1.2 有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252: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4 4.15.2.1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适宜的药品储备。

((254: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44.15.2.6落实药品调剂制度,遵守药品调剂操作规程,保障药品调剂的准确性。

((259: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54.15.2.8有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物等静脉用药的调配规定。

((261: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54.15.2.10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263:职能部门:计算机中心;执行科室:药学部))64.15.3.1临床药物治疗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遵循相关技术规范。

((264:职能部门:医务部;执行科室:药学部))64.15.3.2医师开具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265:职能部门:医务部;..应按照《处方执行科室:药学部))74.15.3.3护士抄(转)录用药医嘱及执行给药医嘱应遵守操作规程,必须经过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医嘱管理制度-带目录

医嘱管理制度-带目录

医嘱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医嘱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及医嘱相关人员。

二、医嘱的定义与分类2.1 医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为患者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指示。

2.2 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长期医嘱是指治疗周期较长、需要持续执行的医嘱;临时医嘱是指治疗周期较短、一次性或短期内需要执行的医嘱。

三、医嘱的开具与管理3.1 医嘱的开具3.1.1 医嘱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开具,并签字确认。

3.1.2 医嘱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治疗项目、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用药时间、用药频次等。

3.1.3 医嘱应遵循医疗原则,确保患者安全,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3.2 医嘱的管理3.2.1 医嘱应由医务人员及时、准确地录入医嘱管理系统。

3.2.2 医嘱管理人员负责对医嘱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2.3 医嘱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2.4 医嘱应保存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确需修改或撤销时,应由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原因。

四、医嘱的执行与监督4.1 医嘱的执行4.1.1 医嘱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按照医嘱内容执行。

4.1.2 医嘱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或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2 医嘱的监督4.2.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嘱监督制度,加强对医嘱开具、执行和管理的监督。

4.2.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5.3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嘱处方制度

医嘱处方制度

医嘱处方制度1、医嘱制度医嘱是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拟定的书面嘱咐,以此作为医护人员具体执行的依据。

包括病人的护理、饮食、体位、用药、化验及辅助检查、手术前的准备、手术后的处理等。

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

长期医嘱是指病人住院期间需要连续执行一段时间,是相对稳定的医疗措施,但根据病情变化可及时更换。

临时医嘱是根据病情需要所采用的临时处理的医疗措施,其时间性强,要及时执行,并随时观察治疗后的反应。

备用医嘱为临时需要或特殊情况时使用。

要有特殊标志,如“必要时”等。

各级临床医师须遵守如下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新入院病人医嘱,由经治医生检诊后及时开出。

层次要分明,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和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写“废”字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医嘱都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嘱一般均为书面,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下达口头医嘱,执行护士要复育诵一遍,且和医师共同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医师要及时初开医嘱。

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的草率作法。

(3)临床实习医师开写的医嘱,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后方可生效执行。

2、处方制度处方是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开给药剂师和护理人员的一种书面治疗指示,说明用药的种类、剂量及方法、途径等。

其具有法律上、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

处方是否正规及其质量如何,关系到病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因此,临床医师切忌滥用处方,必须规范化、制度化,临床医师(包括实习医师)必须遵守如下处方制度。

(1)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的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无处方权的医师开写的处方必须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能生效。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写处方。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并在更改处签名,方能生效。

凡处方不合格者,药剂师有权拒绝调配。

(3)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计,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普外科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普外科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普外科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目的
制定开具医嘱的过程及注意事项。

范围
普外科医护人员。

内容
1总则
1.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1.2医嘱书写资格: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本院执业
医生和获得医务处批准的进修执业医生才具资格。

2医嘱书写要求:
2.1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2.2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见“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

2.3麻醉处方的书写要求见“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3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ST医嘱)。

3.1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

3.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
在短时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3.3药剂师/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才可确认/
执行。

4自动停止的医嘱
4.1患者转科或转入/转出监护室时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必
须重开医嘱。

4.2一旦患者进行手术或其它有创操作,所有术前医嘱自动
停止,医生须重开术后医嘱;除非术前医生注明“继续术前医嘱”。

5口头医嘱
5.1口头医嘱仅限于急救时,注册护士将医嘱复述一遍,先
执行后补记。

5.2医生必须在开出口头医嘱后6小时内输入电脑。

6手术室术中用药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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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C】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方可执行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

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

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

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

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

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关于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澄清的执行流程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2、医生所下医嘱应清晰规范,护士方可执行3、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4、医嘱模糊不清,有疑问时,护士应征求医生核实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未澄清前不可执行。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3.2.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B】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对医生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检查、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对医生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检查、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3.2.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A】医嘱、处方合格率≥95%。

骨外科医师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总结分析及评价为提高处方、医嘱的用药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骨外科2014年第一季度中每月分别对住院患者的处方和医嘱进行检查,现在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一、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二、1、部分医师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的澄清流程不熟悉。

2、极个别医师在开具处方时不核对患者的床号,性别等信息。

3、检查发现极个别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不合格。

4、医务人员对处方、医嘱的规范开具的制度的熟悉度还不够。

二、同时在很多方面医务人员做的很好,如:1、使用期人员或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开具的处方,均有有资质的医师审核、签字或盖章后方才有效。

2、进修医师有医务科对其胜任不专业共组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处方权。

改进措施:1、临床科主任要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科内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2、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核对,特别是医师签名处,要能正确识别。

4、医师在开具处方后要认真检查,特别是患者的重要信息由无齐全,无误后,才能发出。

骨外科2014年3月24日骨外科医师开具的医嘱及处方总结分析及评价为提高处方、医嘱的用药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骨外科2014年第二季度中每月分别对住院患者的处方和医嘱进行检查,现在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三、发现的问题主要有:1、经一季度学习整改,本次检查制度熟知明显提高;2、开具处方时患者身份信息准确,存在漏签名。

3、护士对医嘱均能进行核查,记录,准确后执行。

4、处方集医嘱合格率》95%。

改进措施:1、临床科主任要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科内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2、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核对,特别是医师签名处,要能正确识别。

4、医师在开具处方后要认真检查,特别是患者的重要信息由无齐全,无误后,才能发出。

骨外科2014年3月24日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3.2.2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3.2.2.1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C】1.有只有在紧急抢救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2.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述确认,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

3.下达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3.2.2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B】1.有规章制度和或程序规范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都必须持续地履行“只有在紧急抢救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临时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2.各科室对本科制度的执行力有监管与评价。

3.2.2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A】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2.医嘱制度规范执行,持续改进有成效。

3.2.3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

【C】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

2.接获非书面危急值报告者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

3.医生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

4.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与流程,并正确执行。

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四、操作流程(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门、急诊护士(分诊员),护士(分诊员)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接诊医生(或直接通知接诊医生),并做好登记,由接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在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三)登记程序“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区均建立《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四)处理程序1、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五、“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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