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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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购房合同备案规定

住建部关于购房合同备案规定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以下购房合同备案规定:一、备案范围1.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等房屋交易活动,均需进行备案。

2.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当事人等,应按照规定进行房屋交易合同的备案。

二、备案程序1. 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将新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进行备案。

2.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将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备案。

3.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将房屋抵押合同进行备案。

4. 交易当事人自行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三、备案内容1.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结构等。

2. 交易双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 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合同约定事项。

4. 交易资金监管情况。

四、备案时限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将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2.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3. 交易当事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五、备案管理1. 各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房屋交易合同备案制度,明确备案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

2.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备案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应积极配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开展房屋交易合同备案工作。

六、备案查询1. 购房者可通过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供的查询渠道,查询房屋交易合同的备案信息。

2.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购房合同要交给房管局么

购房合同要交给房管局么

首先,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到房管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因此,购房合同签订后,必须到房管局进行备案。

在备案过程中,房管局会对购房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备案完成后,购房者可以领取到一份加盖房管局公章的备案证明,这份证明是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重要依据。

其次,购房合同原件一般不需要交给房管局。

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房管局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完成后,购房者可以到房管局复印购房合同。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购房者可以到房管局调取购房合同档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购房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管局申请调档,房管局会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律效力与原件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合同在签订后,购房者应当妥善保管。

如果合同丢失,应及时到房管局调档或向开发商补办。

此外,购房合同上的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以免给后续的房产证办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购房合同签订后需要到房管局备案,但原件一般不需要交给房管局。

购房者应妥善保管购房合同,确保在办理房产证等手续时能够顺利使用。

同时,了解购房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摘要:1995年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由于立法没有明确该制度的性质,并且对该制度法律条款设计得过于简单,从而引起理论层面不同的理解和实践层面对该制度操作的地方差异。

本文试结合纠纷现实,从基本内涵、制度现状以及完善等方面论述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

关键字:商品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预售合同登记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的基本概说(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的概念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是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针对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方)与商品房预购方就商品房预售交易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的法律制度。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的法律基础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3条还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从对备案登记制度现实意义与法律源渊两方面的分析可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

商品房预售合同一经备案,开发商虽然保留预售房的所有权,但其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就仅限于占有权能,其他三项权能尤其是处分权能已经丧失。

未经预售人的同意,径行向第三人出售该预售房或者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行为无效。

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

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

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是指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将合同备案至相关部门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就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进行说明。

一、合同备案的对象合同备案的对象是在商品房交易中签订的买卖合同,包括购房合同、预售合同等。

这些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款和具体细则。

合同备案可以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并为日后发生争议提供法律依据。

二、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1. 提供必要材料: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合同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等。

这些材料可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和房屋的合法性质。

2. 缴纳备案费用: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一定的备案费用,用于支付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的费用。

费用的数额可以根据房屋交易的金额和具体地区的要求来确定。

3. 提交备案申请:买卖双方需要将准备好的文件和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并签署相应的承诺书。

4. 审核备案申请: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者进行补充或修改。

5. 备案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发出备案结果通知书,通知买卖双方合同备案已经完成,并附上备案编号。

备案编号是对合同备案进行唯一标识的重要内容。

三、合同备案的作用1. 法律依据:合同备案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用于保护双方的权益。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备案部门可以提供备案文件作为证据,有力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明确权利义务:合同备案要求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易的基本条款和细则。

这有助于减少交易纠纷的发生,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保护消费者权益:合同备案制度对消费者的权益起到重要保护作用。

备案部门会对合同中涉及的关键条款进行审查,确保消费者不受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限制,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

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根本大法,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载明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价格、预售面积、预售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其中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四、《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其中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五、《房地产登记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房地产登记的程序和内容,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现售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六、《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预售的条件、程序和监管措施,其中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该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必备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

其中《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之一就是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备案。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涵盖了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登记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要求

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要求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备案要求。

二、备案主体1.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出卖人”)。

2.购房者(以下简称“买受人”)。

三、备案条件1.出卖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买受人已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条款完整、明确。

4.买受人已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

四、备案程序1.买受人持以下材料到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进行备案:(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4)出卖人开具的购房款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5)其他相关材料。

2.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五、备案期限1.备案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2.备案期限为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之日起一年内,买受人应在备案期限内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

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并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相关证明材料。

2.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变更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变更后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对变更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予以变更备案。

七、备案撤销1.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以下原因需要撤销备案的,买受人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并提交以下材料:(1)撤销备案申请书;(2)撤销备案的原因说明;(3)相关证明材料。

2.出卖人收到买受人撤销备案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撤销备案的相关材料。

3.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对撤销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撤销条件的,予以撤销备案。

八、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可处以罚款。

成都购房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购房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一、备案概述为规范成都市商品房销售市场,保障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备案范围1.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进行备案。

2. 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现售合同应当进行备案。

三、备案主体1.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

2. 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备案程序1.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后,应当及时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2)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5)其他相关材料。

3.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五、备案内容1. 商品房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座落、房屋类别、可预售建筑面积等。

2. 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 商品房的楼盘表及建筑面积测绘成果。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5. 商品房源的销售状态和权利限制状况。

6.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监管账户账号。

7. 商品房销售挂牌价格。

8. 商品房拟竣工交付使用的日期。

六、备案查询1. 购房人可以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

2. 购房人查询备案信息时,需提供以下信息:(1)买受人姓名;(2)证件号码;(3)合同备案号;(4)合同密码。

3.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将根据购房人提供的信息,查询并核对备案信息。

商品房合同备案法规

商品房合同备案法规

商品房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在中国,这一行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
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是中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了关于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责任。

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这部行政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商品房的销售、登记备案等。

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这是针对商品房预售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程序和要求。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用于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和格式。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司法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提供了具体的法律适用指导。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商品房合同备案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 开发商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30日内),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 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副本、购房者的身份证明、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等。

- 备案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并发放备案证明。

如果开发商未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备案,购房者可以要求合同生效,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合同备案也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助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防止一房多卖等欺诈行为的发生。

房屋买卖法规对商品房预售的规定

房屋买卖法规对商品房预售的规定

房屋买卖法规对商品房预售的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商品房预售作为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销售方式之一,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房屋买卖法规来规定商品房预售的相关事项。

本文将就房屋买卖法规对商品房预售的规定进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规的具体内容与适用。

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念与条件1.1 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建设尚未完工或未达到使用条件前,提前向购房者开展销售活动。

这种预售形式为购房者提供了提前购买房屋的机会,并给予房地产企业灵活的销售策略。

1.2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开发企业应当具备预售许可证,并在预售开始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商品房的主体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3)开发企业应提供预售房屋的相关资质和信息,包括土地使用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要素2.1 买卖标的与价格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明确买卖房屋的标的物,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信息。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并注明了解决价格调整的方式与条件。

2.2 交付与验收合同中应明确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的房屋交付时间与方式。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交付应在预售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办理验收手续。

购房者应在验收合格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2.3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与后果。

例如,购房者违约时需要支付违约金,开发企业违约时则需要退还购房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三、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监管措施3.1 预售资金监管为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国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购房者交纳的预售款项存入指定的银行或监管账户,并向购房者提供定期的预售款项使用情况报告。

3.2 预售合同备案开发企业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资料备案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向购房者提供备案证明。

商品房合同备案

商品房合同备案

商品房合同备案一、引言商品房合同备案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

这一程序对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背景、法律依据、备案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背景介绍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

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交易涉及到较高的风险和较大的资金投入,合同备案制度的引入旨在加强购房者的信息透明度,防范购房纠纷的发生。

三、法律依据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商品房合同的签订、备案等相关规定。

2.《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商品房合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商品房销售中的信息披露和备案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四、备案流程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下:1.申请备案:购房者向相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相关购房合同及必要资料。

2.部门审查:相关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合同的合法性、信息的真实性等。

3.合同备案:经过审查合格的合同将被正式备案,备案编号将予以颁发。

4.备案公示:备案信息将在相关部门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核对。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真实性: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等。

3.交易价格: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商品房的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不得有任何变相涨价等行为。

4.物业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5.签订备份:购房者应保存好合同的复印件或电子文件,以备将来维权使用。

六、总结商品房合同备案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对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维护商品房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充分了解合同备案的相关要求,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房管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doc

房管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doc

房管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透明度,保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的预售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备案。

第三条泰安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泰安市房产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信息系统企业注册和领取密钥。

第五条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即时公布下列信息:(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信息;(二)商品房电子楼盘表;(三)商品房面积、结构、规划用途等;(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五)商品房拟预售价格;(六)商品房状态,包括预售、签约、备案、司法限制、房屋抵押、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确认手续,申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第七条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信息系统进行企业注册;(二)商品房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三)商品房项目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还需出具抵押登记部门解除抵押登记的证明。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合同备案:(一)签约。

商品房买卖双方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定合同内容,并通过信息系统填写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信息。

经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和房屋代码,同时在电子楼盘表上标注该套商品房状态为已签约。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信息系统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纸质文本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经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法律依据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法律依据

在我国,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法律依据: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的根本大法,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该条款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地位。

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具体规定,第十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该办法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要求。

三、《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未登记的不动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条款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法规,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等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该条例明确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范围。

五、《房地产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办法》是我国房地产登记的具体实施条例,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等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其中明确要求:“购房合同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开发企业不得销售未登记备案的房屋。

”该通知强调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地产登记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等。

商品房备案制度法律后果(3篇)

商品房备案制度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商品房备案制度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商品房备案制度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的影响,以期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商品房备案制度概述商品房备案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管的一种制度。

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配套设施、预售资金监管等。

备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商品房项目的合规性,防止虚假宣传、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

三、商品房备案制度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备案制度作为一项行政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具有约束力。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

2.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备案信息进行销售,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得与备案信息相符的商品房,购房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

3. 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违反商品房备案制度,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4. 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未进行备案而给购房者造成损失,购房者可以依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 信用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登记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登记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登记制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a.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及相关权益。

b. 确保双方在商品房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c. 通过网签备案登记制度,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第二条合同双方a. 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单位,负责商品房的销售及相关事务。

b. 乙方为购房者,具备购房的合法资格。

c. 双方应互相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信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信息a. 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及价格应在本合同中明确。

b. 甲方应提供该商品房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和规划许可证。

c.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确认所购商品房的信息无误。

第四条付款方式a.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购房款。

b.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确保交易记录清晰。

c. 若乙方未按时付款,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交房及验收a.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商品房的交付。

b. 乙方在收到房屋后,应进行验收,确认房屋的质量和符合性。

c. 任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六条保密条款a.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b.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信息。

c. 违反保密条款的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a.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房,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

b. 乙方若未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c.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导致的所有法律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a.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b. 若协商未果,可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c. 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他部分。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a.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b.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c. 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依据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依据

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依据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市场实际需求等方面。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详细阐述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1.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根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主体。

2.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这一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预售合同备案的时间限制和办理流程。

3. 《物权法》《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虽然这一法律规定并非专门针对购房合同备案,但它确立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为购房合同备案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政策文件依据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其中包括加强购房合同备案管理,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2.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购房合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确保购房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

三、市场实际需求依据1. 防止一房多卖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等不当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预售合同的备案管理,为每套预售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确保一套房子在预售期间只能卖给一个人。

2.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

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

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

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问题一、购房合同备案的概念和意义购房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合同文本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旨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一房多卖等现象的发生。

二、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与购买人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三、购房合同备案的主体和程序1. 购房合同备案的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卖方,购房者作为买方,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均应履行合同备案的义务。

2. 购房合同备案的程序:首先,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开发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文本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最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备案的合同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并颁发备案证明。

四、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1. 对内效力:购房合同备案具有合同法上的约束力,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 对外效力:购房合同备案不具有物权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购房合同备案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一房多卖等现象的发生,对于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五、购房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1. 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关注开发商是否履行合同备案义务。

如开发商未按时备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备案手续。

购房合同备案法律规定

购房合同备案法律规定

购房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关于购房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一、备案的主体购房合同备案的主体包括买卖双方和开发商。

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购房合同备案的办理时间一般要看每个地方办理的进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备案材料开发商在申请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2.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3. 购房资格核查材料;4.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5.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适用);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备案流程1. 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 开发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3. 房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合同上加盖备案章;4. 备案信息将在备案24小时后发布于各个城市房地产信息网。

五、备案的法律效力1. 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备案信息是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的重要依据;3. 未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贷款等手续。

六、备案的法律责任1. 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手续,将被责令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如发现虚假信息,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 购房者如发现开发商未按规定备案,可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将依法查处。

总之,购房合同备案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开发商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购房合同备案日期

购房合同备案日期

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将合同提交给房管局进行备案的日期。

在我国,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房多卖等现象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那么,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有哪些规定?备案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购房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这意味着,开发商应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的30日内,将合同提交给房管局进行备案。

那么,购房合同备案过程需要多长时间呢?一般来说,备案过程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开发商提交备案的时间和房管局的审核效率。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网签合同,从签合同的那刻起就提交了备案,大概需要3-5天的时间。

如果是纸质合同,开发商提交备案后的七天左右就能办理好。

但是,具体时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开发商可能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而且不同地区的房管局审核效率也可能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对购房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备案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购房者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购房合同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房贷的必要条件之一。

银行在审批房贷时,会核实购房合同的备案情况,以确保购房者的购房行为合法合规。

如果购房合同逾期备案,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

如果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备案,就属于违反相关规定,购房者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将合同提交给房管局进行备案的日期。

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保障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购房者应关注购房合同备案日期,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为自己申请房贷和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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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来源:作者:日期:2011-04-26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规定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
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3条还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
以下的罚款”。

上述条款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登记备案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预购人的优先购买权,从而保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进而
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争议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性质上应为国家对商品房预售所为的行政管理行为和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备条件,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是没有关系的。

对此,近年来出台的上海市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都做过明确的确认。

其中,上海市高院《关于合同法施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曾规定:“预售合同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200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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