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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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

会议上的讲话

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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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安排和部署好今后一段时期的殡葬改革工作,确保全县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刚才,付坤林同志通报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都龙镇有关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和马白镇有关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从通报和发言的情况来看,我们抓殡葬改革工作的方法和决心是有的,但工作成效离改革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要正视不足,群策群力,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客观估价找差距,我们“干了些什么?”

自20xx年9月1日零时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推进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的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并取的了一定成效。县级公墓建设步伐加快,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已完成;

坡脚镇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大栗树乡公墓建设基本完成,都龙镇借鉴“麻栗坡”模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并于6月1日起全镇启动殡葬改革,八寨镇公墓选址工作已完成,其他乡(镇)正在积极规划选址。截至目前,共火化遗体342具,火化区火化率%,同比增长%,骨灰入公墓率 %,全县殡葬改革氛围逐步形成。

但是,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面临的形式仍不容乐观,与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及其他县市相比较,我们的工作推进还是很滞后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设施滞后。去年召开了殡葬改革启动会议,但因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不配套,殡葬改革工作进度缓慢,乡(镇)级公墓建设进度不一,第一、二批执行火化区的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都龙镇、八寨镇5个乡镇目前还有八寨镇的镇级公墓建设没有完成。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目前只有马白、都龙两个乡镇部分村小组建成,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同时,第一批执行火化区的5个乡镇,目前只有都龙镇启动执行,其他乡镇均未启动。二是资金投入不足。由于我县县级财力匮乏,对殡葬改革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制约了殡葬改革的推进。三是工作合力不强。由于殡葬管理联动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长

期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导致部门之间各自为阵,形成民政部门“唱戏”、其他部门“看戏”的局面,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甚至有的部门及乡镇仍然认为殡葬改革是民政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四是思想观念转变难。我县处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一些干部群众对死亡实行火化后集中安葬和生态安葬难以接受,“薄养厚葬、入土为安”的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增加了殡葬改革阻力;加之丧葬宣传力度不够和殡葬执法手段弱化,“躲避火化、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现象屡禁不止,成为推进殡葬改革的“绊脚石”。五是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亟待治理。殡仪馆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部分公墓建设不符合要求标准的现象;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力度不够。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深入分析,找准问题,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殡葬改革推进过程中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理解殡葬改革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补短板,我们要“干什么?”

2018年,全县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成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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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孝坡经营性公墓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第一批、第二批执行火化的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都龙镇、八寨镇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其余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在年底前建成可投入使用。分别启动马白、坡脚、大栗树、八寨4乡镇殡葬改革工作,着力提高火化率和骨灰入公墓安葬率,积极推行树葬、花葬、深埋等生态葬法,火化区内基本杜绝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再葬现象,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达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一)进一步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快县级老孝坡公墓建设力度。马关汇景陵园有限公司要加快施工进度,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加快阶梯价位墓穴建设步伐,确保按合作协议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满足殡葬改革骨灰入墓安葬不同层次需求。同时,加大对县殡仪馆的监管力度,完善并提升殡仪馆社会化服务能力,切实为殡葬改革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各乡(镇)要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分批分期实施的原则,采取本村自建和多村联建的方式,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大栗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在7月31日完成建设,八寨镇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建设,其余乡镇公墓选址规划要在10

月1日前完成,12月31日前建成,实现1 4个乡(镇、场)全覆盖。第三批火化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在2019年清明节前完成,建成后按“公墓建设成熟一片推行启动一片”的原则实施启动,启动时间必须在6月30日前。三是做好项目整体规划。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殡葬事业改革发展规划,按照“公墓覆盖范围常住人口数及6‰的死亡率,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首批建设满足10年需求,村级公益性公墓满足15年需求”的标准来计算本辖区公墓数量需求,并于7月3 1日前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于8月5日前收集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进一步落实好火化区火化入公墓安葬工作。20xx年9月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以来,我们重点抓了公职人员火化工作和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当前,第一批和第二批火化区殡葬改革的条件已具备,火化区涉及的乡镇必须在7月31日前全面启动,具体涉及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八寨镇、都龙镇5个乡镇。启动后,火化区范围内和属于火化区范围内的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简单点说就是“生”和“死”在火化区的人员均要进行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坚决不允许再出现将遗体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现象。今天,我在这里重点强调一下,各乡镇和各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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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主任、村小组组长要认真领会殡葬改革工作的意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刚才村委会代表全县各村委会村小组干部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因此,希望大家严格按照表态承诺落实好殡葬改革工作。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后,若辖区内有人员死亡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不主动进行火化的将组织力量强制火化,并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今年,县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计划投入惠民殡葬补助资金550余万元,及时兑现惠民殡葬补助,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全县范围内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给予5000元补助。推行火化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500元。对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在公墓以外土葬的,不发放任何补助。

(四)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一是建立殡葬改革信息奖励制度。对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在火化区制作、销售棺木,建“活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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