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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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简要报告

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简要报告
2.发展目标及策略
2.1发展目标
深圳市的综合交通发展目标为:构筑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远期公交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分担率达到80%,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50-60%。根据深圳市城市及交通发展的内在要求,轨道交通发展具体目标为:
(1)提高与内地联系的便捷性,扩大深港双城经济腹地。
(5)建设城市主发展带尤其是核心区局域线,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导的交通结构,引导城市土地开发。
(6)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交通体系,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向轨道倾斜,控制与引导小汽车的使用;协调轨道与其它方式的关系,完善常规公交、小汽车、自行车等方式的接驳换乘系统;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轨道交通线网的运能和运输效率。
9号线(特区北半环局域线):联系火车站西广场、大剧院、园岭、梅林、景田、香蜜湖、车公庙等片区;起点罗湖火车站,终点福田上沙,全长约17.8公里,设站17座。
12号线(龙岗局域线):联系龙岗体育新城、龙岗中心城、坪山、坑梓等片区,并衔接深圳火车东站;起点大运新城,终点坑梓新桥,全长约36.4公里,设站24座。
10号线(西部干线):联系蛇口、南山、宝安老中心区、福永、沙井、松岗等片区,并接驳机场;起点海上世界,终点松岗中心,全长约42.2公里,设站28座。
(3)局域线
局域线主要布设在中心城区内部和外围组团之间及其内部,在上层次线路基础上,增加轨道交通覆盖范围,并与上层次线路形成多个换乘枢纽,最终使主城区及各个外围城区形成具有一定独立性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西部深港城际线:由西部组团快线在前海预留向南延伸至香港的条件。
图3-5 轨道交通城际线网区域布局示意图
(5)总体构架及方案
根据各功能层次线路的布局结构,整合后形成总体网络结构。深圳市轨道网络总体构架呈现以城市中心区为核心,扇形辐射的总体形态,网络无环形线路,但设置半环线,以加强外围城区及放射状轨道线路之间的联系,促进各次级城市节点和对外交通枢纽的发展。

[精彩案例] 深圳市福田区分区规划

[精彩案例] 深圳市福田区分区规划

【案例】《深圳市福田区分区规划》(1998—2010)(2003年深圳市第十届优秀规划设计三等奖项目负责人:李晨主要参与人员:肖卫群、谭维宁、闫志杰、陈伟新、黄金协编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深圳院■项目概况项目是在编制完成《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后,由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于1997年10月开始着手委托的。

本次分区规划主要以《中心区的开发建设与福田周边地域的协调发展研究》、《福田工业区调整与持续发展对策研究》、《福田区农村城市化地域改造发展对策研究》等三个专题研究报告为基础,重点落实、细化总体规划的目标内容,以更好地指导今后福田的规划建设管理,并为编制下层次法定图则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依据。

规划范围为福田区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78.8平方公里,其中深圳河改道形成的河套地区123.8公顷用地,纳入本次规划作为“发展备用地”进行统计。

规划编制时间:1997年11月~2001年4月■项目特点及创新1、研究内容构成及方案建构●现状分析:主报告(含土地利用、配套设施、绿化状况、生态环保、规划设计与管理、道路系统、市政配套设施现状分析)+用地专题+教育专题+工业区专题+新旧村专题●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的确定:以计划下相对稳定增长的户籍人口为基数结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2010年福田区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进行确定。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根据福田区的结构布局,将福田区划分为6个片区,29个街坊6个特殊区。

本着“统一规划开发使用强度,形成主次分明的城市格局”的原则,针对片区各街坊提出了相应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开发强度指标包括居住人口容量、毛容积率、总建筑量、绿地率等。

●土地利用规划:根据现状调研分析及专题报告研究的结论,在分区未来的发展中,土地利用将出现结构性转化,以工业用地向居住、商贸、G/IC几类用地的转化为主。

居住用地的增量较多和绿地的大幅度增加及进一步明确界定是本项目的两个显著特点。

●针对现状存在的各类问题(公共设施、道路系统、交通设施等方面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原则。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简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从一九九三年起组织进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历时三年多,经市委、市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公开展示向广大市民征询意见和建议,于一九九六年底完成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成果的编制工作。

目前,该规划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并上报建设部、国务院审批,该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专题报告四部分的内容。

按照《城市规划法》,经国务院批准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将成为法定文件贯彻实施。

从此深圳市城市规划进入一个领导支持、公众参与、人人知法守法的新时代。

回顾近二十年来,国内外城市规划界的专家、学者、领导、科技人员,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各个方面不断认识,不断调整,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工作名符其实地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在创造世人瞩目的深圳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辉煌副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和卓越的贡献。

制订规划的过程纲要阶段1993年6月,市政府决定对《深圳市经济特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1994年4月,《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获原则通过。

1994年7月,市第六次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199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原则通过《纲要》,并呈报省政府审议。

1995年11月,市政府邀请国内外规划专家举行了“深圳市城市规划咨询会”,对《纲要》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将总体规划尽快从“纲要”阶段转入“成果”阶段。

成果阶段1996年2月,开始进行总体规划成果阶段的全面编制工作,到6月底完成了28个专题研究报告和总体规划说明书、文本(初稿)和图则。

1996年6月10日,总体规划成果分别提交市人大、政协、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讨论,并组织了公开展览征询市民意见。

深圳总体规划

深圳总体规划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民意调查阶段(2006.10-12):开通民意倾听热线电话、 电子邮件和移动短信的接受平台,在多个网站上开设“公众 参与总规修编”的专栏,进行网上专题调查的合作。
全过程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
(2)咨询讨论阶段(2006.11-2007.4):通过现场、广 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开展公共论坛,邀请相关领域的专 家、部门代表、公众代表参加,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问 题进行开放式的沟通和交流。
2.2 发展形势分析
(3)深港合作的拓展与深化
2007年初,香港特首曾荫权在连任竞选纲 领中明确提出“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 建世界级都会”的战略目标。 2007年10月10日,曾荫权发表本任期的首 份施政报告《香港新方向》,再次确立港深都 会的发展目标,并宣布,在任期内会致力推动 10项重大建设工程上马。包括:广深港高速 铁路、港珠澳大桥、港深空港合作、港深共同 开发河套等4项跨界基建,将深港城市合作推 进到实质操作层次。
城 市 价 值 链
附加值
研发模块 品牌模块 标准模块
中试模块 装配模块 试 高 制 品 研 制 或 低 上游 开 发 零 部 件 生 产 模 块 零 部 件 生 产
行业n
产 业 价 值 链
企业1 售 后 服 务 下游 行业1 企业2 … 企业n
加 工 组 装
销 售
2、城市发展条件与规划思路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第2条规划定位适应中国国情和深圳市实际的高度城市化背景下的约束、转型和创新规划,探索建设用地减量增长的土地利用规划新模式。

通过本规划实施以促进土地管理四个转型:1.利用模式转型。

从外延扩张向内涵集约转变,加大城市更新和建设用地清退力度,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管理理念转型。

从被动的资源保障向积极参与宏观调控转变,主动引导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管理目标转型。

从单一的资源管理向资源、资产和资本的复合管理转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体系。

4.管理机制转型。

从注重审批向土地全程动态监管转变,实现国土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和一体化发展。

增强土地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土地利用和管理模式全面转型。

2.主动应对全球化、泛珠三角一体化以及建设我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加强区域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全面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积极融入区域土地利用分工协作体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统筹全市土地资源利用。

3.严格实施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相统一。

4.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0条文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0条文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3、5、10.3章节(征求意见稿2011.07.22)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目录修订说明 2 第2章用地分类与使用 32.1 城市用地分类 32.2 建设用地标准82.3 土地混合使用 9 第3章用地规划与布局 153.1 居住用地 153.2 工业用地 173.3 仓储用地 183.4 城市绿地 19 第5章公共设施235.1 分级分类标准 235.2 布局准则 235.3 市级和区级公共设施 245.4 社区级公共设施 245.5 公共设施混合设置指引 25 第10章其他 3210.1 自然保育 -10.2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0.3 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 32第2章用地分类与使用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

2.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

2.1.3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和中类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9大类、39中类。

2.1.4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适建范围、量化控制等土地混合使用要求应符合“2.3土地混合使用”。

2.1.5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2.1.6的规定。

表2.1.6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2.2 建设用地标准2.2.1 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广场八大类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

全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指标应控制在75~95平方米。

2.2.2 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主要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单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2.3 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用地汇总表宜采用表2.2.3的格式。

深圳城市结构演变

深圳城市结构演变

图:深圳市总体规划1996—2010
二、深圳城市空间形态的演变
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目前仍处于 发展阶段,总体来看是外部形态是由核点 向核心-轴线放射结构演变,内部形态则 是其功能结构逐级演进。其空间形态演变 大致分为一下几个阶段:
1984年以前:初创奠基阶段。人口密度 低,城市结构松散。
1984—1986:开始转入开拓外向型发展的 时期,城市功能开始增加。深圳在1986 年编 制完成《深圳特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 深圳“以工业为主,工贸并举”的综合性经 济特区的城市性质,建立了带状多中心组团 式布局结构。
④1993-2010:1996 年编制完成了《深圳 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提出以特区为中 心,东中西3 条轴线放射发展,3 级城市 中心带动9个功能组团,形成多核心空间 结构模式,轴带结合、整体推进。经过多 年建设,深圳已有多个核心的空间分区。
图:深圳城市空间形态演变
Thank You!
深圳1996—2010
城市空间的社会学分析
讲解:张和荣 制作:张帆、王楠楠、 方慧敏、朱劭源
一、深圳发展缩影及研究背景
深圳市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现代化 的特大城市,城市发展规划逐步完善,为城 市功能的发挥起了良好的推动、调控、指导 与服务作用。通过对深圳市20年城市规划与 城市功能互动发展的透视,凝练出深圳城市 规划在引导城市发展中的实证性经验,旨在 为国内其年编制了《深圳城市 发展策略》。最大特点是将规划视野扩 展到全市域范围,利用城市已初步形成 的布局,以特区为中心,以南北和东西 交叉的交通干线为发展轴,形成点— 轴—面相互结合的增长极核结构(扇形 空间结构模式),并在全面分析了深圳 的自身优势、社会经济环境因素的基础 上,将其发展成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性 大城市”。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 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市域绿地 系统。(此部分内容比较多,规定比较细, 说明深圳对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定位十 分明确,有兴趣的
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目标
• 1.严格控制自然岸线的占用,保全岸线生
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城市规模
3
城市空间结构
地效益达到4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工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左右。
• 实施“促进主导产业,改进传统产业,扶
持创新产业”的工业发展策略,积极培育 战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名牌产品, 提高重点产业链的完整性和产业根植性。
• 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
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 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地约2.3平方公里,文化娱乐设施总用地 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 文化设施用地人均约0.5平方米。
• 体育设施:规划期末新增体育用地约4.2
平方公里,体育设施总用地规模达到7平方 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 0.6平方米/人的配置标准。
7 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生态建设目标
学位供给规模达到100万个,高中阶段学位 供给规模达到20万个,高等教育学位供给 规模达到10万个以上。
•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新增医疗卫生用

深圳市福田05-05号片区[景田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福田05-05号片区[景田地区]法定图则

深圳市福田05-05号片区[景田地区]法定图则1.总则1.1制订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送审稿),其对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以居住为主,兼有商业、办公、金融等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综合住宅区1.2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深南路以北、北环路以南、新洲路以西、香梅路以东的城市用地,总用地面积273.59公顷。

根据图表将本片区分为三部分,其中,规划“南区”是指本片区深南大道以北、红荔路以南的部分。

规划“中区”是指本片区红荔路以北、莲花路以南的部分。

规划“北区”是指本片区莲花路以北、北环路以南的部分。

1.3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1.4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本图则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SZB01-97)确定。

1.5有关名词解释及其他技术规定详见附件《法定图则统一注释》(以下简称《注释》。

《注释》是制定的执行法定图则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技术规定。

1.6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7本图则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可能在下阶段详细规划设计时略有修改,但必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1.8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图则,必须符合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

1.9本图则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2土地利用性质2.1 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本图则《图表》中规定。

2.2 现有土地的利用性质若与本图则规定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该用地新的土地利用性质必须与本图则的规定相符。

2.3 为何障土地利用的灵活性,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可以在相容性许可的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具体操作详见本图则《图表》。

3 土地开发强度3.1 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2000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的请示》(粤府函[1998]47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深圳市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深圳市的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深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辖区2020平方公里为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要强化特区的中心地位。

要以特区为中心,以西、中、东三条放射发展轴为基本骨架,形成梯度推进的“带状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

要切实保护好组团间的绿化隔离地带,防止连片发展。

要按照有关用地分类的要求,对市域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尤其是对“已推未建设”的234平方公里土地要合理整治和利用。

市域土地利用要有利于严格保护市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村镇要集中建设,严格控制分散开发。

四、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到2005年,全市总人口要控制在42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25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要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80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轨道交通规划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轨道交通规划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轨道交通规划一引言1.1 背景历经短短二十年,深圳市便由珠江三角洲的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在全国具有试验与示范意义,对区域产生重要影响的365JT城市。

深圳市城市总体365JT规划图见图1-1、深圳市城市布局结构规划见图1-2前二十年,尽管面临着经济、人口、365JT交通需求的快速增长,深圳的城市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城市功能方面和环境质量方面都有效地实现了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平衡。

交通上,深圳市政府因应城市经济高速增长、城市人口高速增长、城市规模急剧扩大的形势,一直大力发展城市交通基础设施。

但是受到经济和政策上的限制。

主要是从大量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着手来满足交通需求,在轨道交通建设和交通需求管理方面才刚刚起步。

到目前为止,深圳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还是比较成功的,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保证,使市民的生活素质不断提高。

但在当前小汽车高速增长情况下(现时每年增长约达5万辆),以及面临经济达到一定水平后所产生的较高的生活和环境质量要求,目前这种主要以道路交通建设满足交通需求的政策不可能持续下去。

深圳市意识到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是解决即将面临的城市发展问题的基本途径。

同时发现地铁一期工程365JT设计中对未来轨道网发展的考虑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因此决定在地铁一期工程建设的同时,开展本研究。

通过本研究,要比较全面地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策略,包括远景轨道网发展方案、可望形成较高营运效率和带动土地开发的中近期轨道网发展方案,以及明确一期工程与后续工程的连接关系等。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为了高质量完成本规划,决定以招标方式聘请一家外国资深咨询公司会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展开此项工作。

在1999年3月的评标会上,阿特金斯顾问公司中标。

1999年8月,受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委托,阿特金斯顾问公司与深圳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正式开始合作进行本次研究。

1.2 研究目的、内容本次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协助深圳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发展策略;提出能实现综合交通发展策略并与城市土地利用相协调的长远与近中期轨道交通发展方案;促进轨道交通的建设,以尽快地在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之间形成适当的平衡,为市民提供便捷、快捷、经济、舒适和安全的服务,减轻交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深圳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前世今生

深圳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前世今生

8[ UED ] 108 | 08 | 2017深圳,是世界城市发展的一个独特标本。

在短短37年的时间里,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时空压缩方式,完成了从边陲小镇到现代化超大城市的巨大跨越,创造了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深圳又被称为“基本按照规划建设的城市”,建市以来始终坚持的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得到广泛赞誉,已成为深圳的城市名片。

深入研究深圳多中心组团式结构的规划过程与演进机理,对于认识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而比较分析“小特区”和“大特区”空间结构的规划成效差异及其背后的作用机制,也能为其他城市提供更具价值的经验参考和借鉴。

这里所说的“小特区”,是指327.5km 2范围内的原深圳经济特区,是1980年8月特区成立后划定的地域范围;而“大特区”则是指深圳现有1 997km 2的行政辖区, 由201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将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域范围后确定。

规划过程深圳的带状组团结构是在1982年编制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大纲》中提出的,并由1986年完成的《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1986-2000)》(以下简称《86总规》)进行细化和完善并最终确定的。

《86总规》是对于深圳城市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规划,它前瞻性地预判到城市超常规发展的可能性,首次将深圳按照特大城市规模进行规划;确定2000年特区总人口规模达到1100 000人,其中常住人口800 000人,暂住人口300 000人;规划建设用地123km 2,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的余地,奠定了“小特区”的基本空间框架。

《86总规》将城市空间规划为罗湖-上步、南头、福田、沙河、东部5个功能组团,均衡安排了15个集中布局的工业区和179片居住小区;明确福田作为未来新的市中心的选址,并将前海-妈湾填海区作为2000年以后开发的第6组团。

各组团之间以自然河川、绿化隔离带为地域界限,组团内部功能相对完整。

作为带状组团结构的支撑骨架,构筑了以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河大道3条东西向主干道串联各功能组团的“三横十二纵”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对外交通系统则布局了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和一、二线口岸等大型基础设施,建立了特区与周边区域的广泛联系;还预留了轻轨客运线,为后来深圳地铁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文本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I 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城市性质与规模 (3)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第二章城市规模 (4)第二部分城市发展政策指引 (7)第三章区域协作政策 (7)第四章经济转型政策 (9)第五章社会和谐政策 (10)第六章生态保护政策 (11)第三部分城市空间发展与结构布局 (14)第七章土地综合利用与四区划定 (14)第一节土地综合利用 (14)第二节四区划定 (15)第八章城市空间结构 (17)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 (17)第二节城市发展轴带 (18)第三节城市分区与功能组团 (19)第四节城市中心体系 (21)第九章城市更新 (22)第十章城市建设密度分区 (24)第十一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5)第十二章总体城市设计 (27)第十三章五线划定与管制 (30)第四部分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 (34)第十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34)第一节工业发展与布局 (34)第二节物流业发展与布局 (36)第三节金融业发展与布局 (37)第四节文化产业发展与布局 (38)第五节旅游业发展与布局 (40)第十五章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布局 (42)第十六章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设施布局 (44)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44)第二节各类公共设施布局 (46)第三节各类商业设施布局 (48)第十七章城市文化特色与遗产保护 (50)第一节文化特色塑造 (50)第二节文化遗产保护 (50)第十八章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52)II 第一节城市生态建设 (52)第二节绿地系统规划 (55)第十九章城市环境保护 (58)第一节地表水环境 (59)第二节近岸海域环境 (61)第三节空气环境 (62)第四节声环境 (64)第五节固体废弃物 (65)第二十章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 (66)第五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69)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设施 (69)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 (69)第二节对外交通 (71)第三节公共交通 (74)第四节道路交通 (75)第二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76)第一节水资源和能源保障 (76)第二节供、排水工程 (79)第三节供电工程 (83)第四节供气工程 (84)第五节通信工程 (86)第六节环境卫生工程 (88)第二十三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 (90)第六部分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 (97)第二十四章特别政策地区 (97)第二十五章分阶段实施指引 (100)第二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102)第二十七章分区发展指引 (107)第二十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政策与措施 (110)附则 (115)附表 (116)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6)附表2: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117)1 总则第1条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2020年(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年(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文本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I 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城市性质与规模 (3)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第二章城市规模 (4)第二部分城市发展政策指引 (7)第三章区域协作政策 (7)第四章经济转型政策 (9)第五章社会和谐政策 (10)第六章生态保护政策 (11)第三部分城市空间发展与结构布局 (14)第七章土地综合利用与四区划定 (14)第一节土地综合利用 (14)第二节四区划定 (15)第八章城市空间结构 (17)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 (17)第二节城市发展轴带 (18)第三节城市分区与功能组团 (19)第四节城市中心体系 (21)第九章城市更新 (22)第十章城市建设密度分区 (24)第十一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5)第十二章总体城市设计 (27)第十三章五线划定与管制 (30)第四部分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 (34)第十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34)第一节工业发展与布局 (34)第二节物流业发展与布局 (36)第三节金融业发展与布局 (37)第四节文化产业发展与布局 (38)第五节旅游业发展与布局 (40)第十五章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布局 (42)第十六章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设施布局 (44)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44)第二节各类公共设施布局 (46)第三节各类商业设施布局 (48)第十七章城市文化特色与遗产保护 (50)第一节文化特色塑造 (50)第二节文化遗产保护 (50)第十八章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52)II 第一节城市生态建设 (52)第二节绿地系统规划 (55)第十九章城市环境保护 (58)第一节地表水环境 (59)第二节近岸海域环境 (61)第三节空气环境 (62)第四节声环境 (64)第五节固体废弃物 (65)第二十章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 (66)第五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69)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设施 (69)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 (69)第二节对外交通 (71)第三节公共交通 (74)第四节道路交通 (75)第二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76)第一节水资源和能源保障 (76)第二节供、排水工程 (79)第三节供电工程 (83)第四节供气工程 (84)第五节通信工程 (86)第六节环境卫生工程 (88)第二十三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 (90)第六部分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 (97)第二十四章特别政策地区 (97)第二十五章分阶段实施指引 (100)第二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102)第二十七章分区发展指引 (107)第二十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政策与措施 (110)附则 (115)附表 (116)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6)附表2: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117)1 总则第1条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条文说明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条文说明

1、总则1.0.1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作为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主要技术依据。

”1997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SZB01-97)(以下简称《标准与准则》(97版)),用以指导全市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对于城市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城市面临新形势、新问题和新的发展目标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此条件下,深圳市自2002年开始,对1997年以来执行的标准与准则开展了从结构体系到具体内容上的全面修订工作,修订工作主要针对以下形势的变化而进行:(1)深圳市提出了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的各类设施条件;(2)中国加入WTO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对城市规划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出了更高要求;(3)城市发展空间的战略性转移和特区外快速城市化,要求尽快消除目前存在的特区内、外“二元”结构现象;(4)深圳市教育、文化、卫生及民政等职能部门推行的一系列行业改革,要求城市规划工作与之相协调;(5)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等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需要与之保持一致。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城市规划和建设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

”遵循《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所确定的上述原则,针对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的变化,完成本标准与准则的修订工作。

1.0.2 本标准与准则是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规范及标准并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注意保持与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协调一致,又充分考虑深圳市场经济相对超前发展等特点,强调现实可行性,并通过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与其它行业规范和标准相协调;另外,在编制中还参考借鉴了美国、日本、香港及台湾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同类技术标准,以求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和准则接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深圳市城市规划案例分析2

深圳市城市规划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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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展目标
• • 按照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经 济体之一。这就要求未来中国要有世界级的城市,深圳拥有的发展优 势,使其理所当然要承担这个艰巨的任务。 我们认为,深圳2030的发展目标应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 锋城市”。“先锋城市”有四个内涵:改革开放与制度创新的先行者; 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的排头兵;深港交流和区域合作的推动者;中国 参与全球竞争的领跑者。 未来的深圳将是一个新兴的、可持续发展的、备受推崇的国际城 市,强调深港合作、共同发展的世界级城市。 具体来说:经济发展--繁荣、活力。建立与社会、环境协调发 展的多元化产业结构,维系核心竞争力。力争未来25年,深圳GDP年 均增长率保持在7%以上,到2030年,经济达到目前最发达国家城市的 平均水平。 社会发展--平等、和谐。逐渐缩小社会群体差距,增 加住房和就业机会,改善人居环境和就业环境,从而增强市民的安全 感和归属感,提高城市的凝聚力,建设和谐的社会。 环境发展--自然、宜居。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资源节约型 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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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一:即《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所确定的深圳市三大地带。 东部地带,包括东部工业组团、横岗组团、 龙岗中心组团、东部组团等组团和葵涌、大鹏、 南澳等独立城镇所在行政区域。东部地带,大力 建设国际性集装箱枢纽港——盐田港,并在其带 动下将东部地带发展成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工业 基地,集航运、商贸、仓储、旅游于一体。 中部地带,即中心组团和中部组团所在的 行政区域。建设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发展区域性的物流中心。 西部地带,即南山组团、宝安中心组团、 西部工业组团和公明、光明、石岩等独立城镇所 在的行政区域。这里是未来珠三角的重要工业地 带,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还是深圳市教 育、科研基地和旅游度假胜地、高新技术产业基 地和临港工业区。 (2)方案二:由核心区、东部区和西部区 组成。 核心区:福田区、罗湖区。发展金融、商贸现代 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高起点发展配送仓储 业,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等高科技产 业。建设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东部区:盐田区、龙岗区。发展港口服务 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物流业、房地产 业、旅游业、“三高”农业等产业。 西部区:南山区、宝安区。发展商贸物流 业、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三高”创汇农业、 旅游业等,建设高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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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性质
现代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经济特 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经济中 心城市,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城市职能
1、具有全国意义的综合性经济特区 2、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3、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城市 4、与香港功能互补的区域中心城市 5、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区域制造业生产基地 6、一个具有亚热带滨海特色的现代历史文化 名城。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现 状 概 况
1位置 北回归线以南,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
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与香港相连,北与东莞、惠州两 城市接壤
2经济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 3交通连接大陆与香港,具有海、陆、空立体口岸的综合交通枢纽
现 状 概 况
二:是保护与保护型发展用地,以山体、水系、植被和组团分隔用地 为因素联成系统,呈“M”字型。
城 市 建 设 布 局 结 构 规 划 图
以特区为中心,由北向西、中、东三个方向发展,形成辐射 状的城市基本骨架。 将全市划分为9个功能组团和6个需控制建设规模的独立城镇 。 并以组团为基本单位进行产业布局,使各产业区象颗颗明珠 镶嵌于发展轴上
高速公路
I类干线
II类干线
道路网络规划图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
道路绿化带
生态功能分析图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旅游用地规划图
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城市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0年的18平方米/人提高到2010年的20 平方米/人,新增住房1500万平方米。
重要的住宅发展区域
留仙村住宅区 龙华二线扩展区 深圳湾填海区 东部沿海高尚住宅区
特南山组团
用地面积为72平方公里,人口控制规模47万人,西部区域性 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全市教育、科研基地和旅游度假胜地, 重要高新技术基地和临港工业区,环境优美的海滨城区。
独立城镇
包括处于生态敏感区内的公明、光明、石岩、葵涌、大鹏和 南澳六镇,用地面积约41平方公里,人口控制总规模35.5万 人。限制城市建设的规模,集约利用土地,逐步实现村镇集 中建设。利用相对丰富的农业资源与旅游资源,切实保护自 然生态环境。
城市规模
规划人口规模预测
1、2000年2010年人口规模的确定
城市人口发展的控制规模为:2000年,400万人 2010年,430万人 城市人口发展的校核规模为: 2000年,420万人 2010年,510万人
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人均用地水平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 标准
年限
2000年
2010年 “国际” 标准 人均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由福田、罗湖-上步组成,用地面积为74平方公里,人口控 制规模115万人,是全市的政心区建设,引导罗湖上步城市形态及功能的更新。
特区东部组团
由沙头角、盐田和梅沙地区组成,用地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人口控制规模18万人,以盐田港为龙头,带动沙头角综合服 务职能和东部旅游服务基础职能的充分发挥,形成特区东部 沙头角和盐田为次中心,集航运、商贸和仓储和旅游功能于 一体的功能组团。
4人口 规划区2000年末 700.84万人 5用地 以平原跟台地为主,北面及东北面多为山地丘陵,地势东
南高西北低
6布局 城市沿着三角洲平原地带发展
现状存在的问题:
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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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用地布局不合理 2 城市建设缺乏引导管理 3 城市道路不能满足需求 4 城市滨水的地理优势开发不足
• 5 城市特色不明显 • 6 城市产业布局不合理
Ⅲ级标准
Ⅳ级标准
90.1-105.0平方米/人
105.1-120.0平方米/人
360-420平方公里
450-520平方公里
(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
即:2010年,112平方米/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480平 方公里。
总体规划构筑了自然生态和人工生态两个层次的空间构架: 一:是城市建设发展用地,呈“W”字型;
营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是深圳最重要的经济增长 点。规划了深圳高新技术园区、葵涌高新 产业生态走廊、龙岗大工业区高新技术
结束!谢谢
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1、城市范围:特区——全市, 2、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目标的确立,重新确定城市的功能及结构
3、建立与珠三角衔接的城市运行机制
4、做好保证香港繁荣稳定的结构性准备
5、“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赋予了深圳市土地开发新的原则和目标
6、《深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九· 五”和2010年规划》的制定,要 依托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城市空间 7、城市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转变
中心组团
城 市 建 设 布 局 结 构 规 划 图
西部发展轴由特区出发沿珠江口向广州伸展,为全市重要 的产业密集区 中部发展轴向龙华、观澜方向发展,为全市的物流走廊, 并为特区中心组团配套 东部发展轴沿布吉、龙岗一线向惠阳方向发展,为全市二 十一世纪最具潜力的增长点。
中心组团
特区中部组团及市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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