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准备验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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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生产过程的作业准备验证,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顾客的需求。

2、适应范围

适用于生产中需要作业准备验证实施要求的活动。

3、术语:

4、职责:

4.1相关部门制造部负责指导、实施和管理。

4.2相关部门生产科配合做好作业准备验证运转和实施。

4.3相关部门质检科对作业准备验证监督、测量,并做出作业验证的结论。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进行作业准备验证的依据:

a)新产品的初步生产;

b)原有产品因尺寸、材料发生重大变更重新生产时;

c)产品的生产工艺改变后,首次生产;

d)产品闲置一年后,又重新生产;

遇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必须进行作业准备验证。

5.2 作业准备验证的实施步骤:

5.2.1项目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技术科在确认上述a、b、c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相关部门生产科。

5.2.1.1当产品的加工尺寸发生重大变化、加工工艺发生更改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技术科发出《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制造部,操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才能生产。

5.2.1.2 当材料规格发生变化或需用其他材料代用时,须重新通过工艺确认,并重新通过PPAP,得到顾客认可后方可正式生产。

5.2.1.3 当产品停止一年以内重新生产,由相关部门制造部通知车间做好作业准备验证,须重新通过工艺确认。当产品停止一年以上重新生产,当顾客有要求时,必须重新通过PPAP,得到顾客认可后方可正式生产。

5.2.2 相关部门生产科在安排生产计划中注明需要进行作业准备验证的需求。

5.2.3 相关制造部生产科应根据安排的生产时间,提前检查,落实材料准备,工装和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与车间和操作人员联系。

5.2.4 进行生产作业准备验证时,各部门机修工按照《控制计划》工艺参数要求,调试产品,并记录在《工艺参数记录表》上,并由操作人员按照《控制计划》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自检,认为合格的产品作为首件产品递交巡回检验员检验,相关部门巡回检验员将本次生产的产品与上次生产的产品在主要尺寸、外观质量和其它需要测量的项目上进行比较,巡回检验员按照{控制计划}要求对产品进行逐项检验,并填写《首件检验记录》。当确认不合格后重新生产首件,再重复上述过程,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5 经检验合格的首件应放在指定位置,待本班生产任务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将首件随产品流入下道工序。

5.3 作业准备验证的记录应由相关制造部质检科保存,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保存要求执行。

编制:武继东审核:吴锡涛批准:曹富明日期: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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