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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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11 当每户住宅采用单相供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两极;当采用三相供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三极;且应设置自复式过、欠电压保护器;12 电度表容量应按用电负荷标准选择;电度表宜选用带有远传通信功能接口的产品;13 电度表应按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安装;当采用自动抄收数据远传的电度表时,安装位置可由工程设计决定;14 电度表后宜装设断路器;多层住宅1 电源引入1多层住宅小区应分区域设置若干户外10/ 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低压供电以住宅楼单元为供电单元,从户外变电站至单元总电源箱采用等截面电缆供电;2多层住宅宜采用树干式供电,并宜采用电缆埋地进线,进线处应设有电源箱,电源箱可选用室内型或室外型;3底层有商业设施的多层住宅,住户与商业设施宜分别引入电源并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商业设施的电度表宜安装在各核算单位,或集中安装在公共电表箱内;2 配电系统1多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三相供电系统;每户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2多层住宅的配电系统宜按下列原则设计:——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系统,向各层配电小间或配电箱供电;——采用放射式或与树干式相结合的系统,由层配电小间或配电箱向本层各住户分配电箱配电;3住宅的楼梯照明、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等公用电源,宜单独装设电度表;4公寓式单身宿舍及有计费要求的单身宿舍,宜设置电度表;高层住宅1 电源引入1高层住宅在底层或地下一层设10/户内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2十八层及以下住宅,视用电负荷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系统,电源柜设在一层或地下室内,电源柜至室外宜留有不少于2 回路的备用管,管径为100~150mm,照明、电力及应急电源应分别引入;3十九层及以上住宅,宜由变电所设专线回路采用放射式系统供电,电力、照明及应急电源宜分别引入;2 配电系统1向高层住宅供电的垂直干线,应采用三相供电系统,视负荷大小及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如下形式:——插接母线式系统,宜根据功能要求分段供电;——电缆干线系统,宜采用预制分支电缆;——应急照明可以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系统;2高层住宅每户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处照明电源,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等公共电源,宜单独装设电度表;3住户电度表宜集中安装在每层配电间内;别墅群区1 电源引入1别墅群区宜分区域设置10/户外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2别墅群区宜采用树干式或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方式供电,低压供电以别墅为供电单元采用电缆进线,进线处应在室内或室外设置电源箱;3对用电负荷较大,离小区变电站较近的别墅,也可采用放射式供电;2 配电系统1别墅的配电,应根据用电负荷的大小决定配电方式,当每户用电负荷为12kW 及以下时,宜采用单相配电,选用单相电度表;当每户用电负荷超过12kW 时,宜采用三相配电,并应考虑单相负荷的平衡配置,选用三个单相电度表;2别墅住户的配电箱宜安装在一层或便于检修的地方;3别墅的内部庭院照明应由住户配电箱供电;4别墅区的室外公共照明及其他公共用电由小区变电站供电;住宅用电负荷标准及负荷计算住宅楼的负荷容量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适当留有余量,保持一定的超前性;普通住宅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见表;康居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基本型1A:4kW/户;提高型2A:6kW/户;先进型3A:8kW/户;普通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见表;康居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见表~表;上面表格错误,就为16A照明1 照明设计应适应住宅建筑功能多样、灵活多变的发展需要;2 照明设计应根据使用性质、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分别选取适宜的照度,照度标准应符合相关的国家规范;3 住宅小区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4 高层住宅火灾应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十九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十层至十八层高层住宅可不设疏散指示标志;2 十二层至十八层高层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应设备用照明;备用照明灯具可安装在门口上方,底也距门口200mm,并宜标注楼层号;住宅用电负荷计算住宅用电负荷的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见表;配电设备每户应配置一块电度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度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自动抄收数据远传系统的电度表可除外;电度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住宅配电箱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住宅配电箱分户箱内应配置有断路器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及空调、电炊具、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除壁挂式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电源插座的安装位置应考虑用电设备电视、、计算机、电冰箱、空调等使用方便;住宅内电源插座宜暗装,一般插座、柜式空调器插座底边距地;壁挂式空调器插座、抽油烟机插座、电热水器插座底边距地不低于;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灯具的选择视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且易清理的灯具;配电线路配电线路的选择、保护及敷设方法应遵照本规范第7 章及第8 章的有关规定;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布线方式,住户室内配电线路宜采用暗敷设;导线应采用铜线,住宅单相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三相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6mm2;一般分支回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柜式空调器、电热水器等电源插座回路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导线截面;单相电源回路的中性线应与相线截面相等;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第13章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厨房,宜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能就地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康居先进型3A住宅的气体漏报警时应能自动切断气源、打开排气装置并向住户及小区管理中心报警;十九层及以上的高级住宅和多层高级住宅,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由周界安全防范、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家庭内的安全防范及小区安防监控中心等组成;根据住宅小区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要求,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系统配置标准见表;住宅小区周界安全防范1 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宜由栅栏和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及报警控制器等组成;2 如无栅栏,宜对封闭式住宅小区的周界设置进行无盲区入侵探测报警系统;3 当周界入侵探测装置被拆除或线路被切断时,安防监控中心应能接收到报警信号;4 安防监控中心采用电子地图显示报警区域,配置声、光提示;5 先进型住宅小区周界安全防范系统除具有上述功能外,宜加设周界视频监视系统,或采用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与视频监视联动,并留有对外报警接口;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1 巡更系统1住宅小区内宜设巡更系统,保安巡更人员应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以记录;2在线式巡更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计算机可随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3基本型、提高型住宅小区可选用离线式巡更系统,先进型住宅小区可选用在线式巡更系统;2 视频监控系统1在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公共建筑的重要部位宜安装摄像机进行监视;安防监控中心可控制摄像机、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宜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行24h持续录像;2先进型住宅小区除具有上述功能外,还宜在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及电梯轿厢多层或高层住宅等部位设置摄像机;3视频监控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3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1在住宅小区车辆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处,采用IC 卡或其他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并具有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及数量统计等管理功能;2停车管理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家庭内的安全防范1 紧急求助报警装置1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应操作简单、可靠;2应在户内不少于一处安装紧急求助报警装置;3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时处理和记录报警事件;2 访客对讲系统1在住宅楼入口处或防护门上设置访客语音对讲装置,应具有访客与住户对讲、住户控制开启单元入口处防护门的基本功能;2访客对讲系统主机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主机应配置不间断电源装置,安装高度距地不宜小于;3每户应设置室内分机,分机安装于过厅或居室内;室内分机安装高度宜距地;4访客对讲系统宜采用联网型,安防监控中心内的管理主机具有与各住宅楼道入口处主机及住户室内分机相互联络、通信的功能;5先进型住宅小区可选择性地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访客对讲装置;6先进型住宅小区采用可视对讲系统时,可视对讲主机应采用CCD低照度广角摄像机,宜具有红外线LED自动调光功能;3 入侵报警系统1提高型住宅可在住户室内、户门、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 2探测器的保护范围、稳定性、隐蔽性应满足设计要求;3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时处理和记录报警事件;小区安防监控中心1 小区安防监控中心等重要机房应做好自身的人防、物防和技防;2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是整个小区安防系统的监控/管理和接、处警中心,应能对小区内的周界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内安全防范系统等进行监控和管理;3 住宅小区的监控中心应配置可靠的有线和无线通信工具,发生警情时,应能迅速与案发地点及外界联系;4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可与住宅小区管理中心合并,监控中心的其他技术指标参见本规范第23章有关要求;住宅小区通信网络系统应满足住户多媒体及计算机数据通信的需求,当设置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时,可采用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章的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内做转接点,便于系统维护、检修;2 住宅内应采用标准信息插接式插座;3 住宅内插座多于3 个时,线宜采用放射式布线;4 普通住宅的起居室、主卧室、卫生间宜安装出线口;插座配置见表;5 康居住宅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主卧室、书房、主卫生间均宜装设插座;康居住宅宜设置二对及以上的外线;插座配置见表;6 插座底边距地暗装,卫生间、厨房的插座底边距地~暗装;7 一条外线可接几个分机应以当地电信部门的规定为准,一般不应超过3 个;住宅小区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设计应与当地信息网络的现有水平及发展规划相协调;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9章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计算机网络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内做集合点CP,便于系统维护、检修;2 居室内应采用标准插接式计算机插座;3 计算机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或书房应装设计算机插座;计算机插座配置见表;4 基本型1A接入一条外线,计算机插座安装在起居室或书房;5 提高型2A接入一条外线,宜安装信息交换机或集线器,计算机插座安装在起居室、主卧室、书房或根据建设方需求设计;6 先进型3A接入一条外线,应安装信息交换机或集线器,计算机插座安装在起居室、主卧室、次卧室、书房或根据建设方需求设计;7 计算机插座底边距地暗装;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的设计应与当地有线电视网的现有水平及发展规划相互协调一致,符合有线电视网联网的要求;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5 章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计双向传输的有线电视系统,其设备、缆线应按双向传输性能指标考虑;2 有线电视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或专用用户分配器箱内做分配界点;3 居室内应采用标准插接式电视插座;4 普通住宅的起居室、主卧室宜安装有线电视出线端;电视插座配置见表5 康居住宅电视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主卧室均宜装设电视插座;电视插座配置见表;6 电视插座底边距地暗装;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管理系统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1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掉电保护和数据存储、超限定值判断、故障自动检查和报警、偷窃电鉴别、分时段计费、实时计量、在线查询、管理等;2 系统的通信接口应灵活方便,适用面广,可与普通表具、脉冲表具、直读表具等相连接;3 集中器与管理中心可采用公用网、局域网、专线、电力载波、无线等通信方式;4 系统应在掉电情况下,对停电前的用量绝对值保存期不低于四个月;用于抄录耗能表读数的采集器、采集终端均具有停电时自动转换到自备电源供电的装置,保证在停电时仍可记录水表、燃气表、热能表的读数;5 系统应具备对时间、耗能量记录、停送电记录和线损统计等功能;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设计1 电力线载波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集终端设置于电度表箱内,也可设置于弱电间、公共走道采集箱内;2采集箱内应设置AC220V 电源,该电源平时为采集终端工作电源,并给备用蓄电池充电,备用蓄电池容量应确保采集终端在停电8 小时内连续工作;采集箱外壳需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 欧姆;3采集模块设于住户室内普通耗能表附近的接线盒内;4电力线载波通信距离由产品性能确定;如超过允许的通信距离,可设置集中器,当用户数量较少时,可在线路中间增设一台中继器,对信号进行放大和滤波;5采集终端、集中器可连接耗能表的数量由产品性能确定;6集中器安装于变配电站或箱变内,集中器与管理中心可用专网总线、线等联络;2 专网总线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1系统设备之间的连线均为专用管线;当总线的传输距离超过一定值具体参数随产品而定时,需加装中继器,对信号进行放大和滤波,以确保数据精度;2采集终端设于专用采集箱内,此箱可置于弱电间或公共走道部位;3同条1款2项;4同条1款3项;5同条1款5项;6集中器安装在弱电竖井或公共走道内,集中器与管理中心用专网总线、线等联络;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穿管缆线避免中间有接头,并在安装盒内预留长度不小于100mm长的导线;2 接线盒应预埋在耗能表附近300~500mm 范围内,且表具和接线盒的正前方周围300mm 处不能有影响安装和维修表具及接线的障碍物;3 专网总线系统进户线宜在用户配线箱处做分界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18章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系统1 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人与人、人与机对话的基本功能,宜包括住户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住户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小区工程图纸管理等;2 物业管理系统的信息服务项目一般包括:紧急求助、家政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保健、电子银行、娱乐等;3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的功能应包括物业工作人员人事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和财务管理等;4 物业管理系统的功能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有关法规及建设方的要求进行设计;5 信息服务各项内容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参照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有关的检测验收要求执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9 章关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家庭智能控制器家庭智能控制器的功能一般包括:家庭安防、家用电器监控、表具数据采集及处理、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接口等;家庭智能控制器应暗装在起居室内;箱底安装高度宜为距地 ;家庭智能控制器的网络接口由工程设计确定;家庭安防包括安防报警、访客对讲系统,设计应符合本章节有关规定;家用电器的监控包括:照明灯、电动窗帘、空调器、热水器、电灶具、音视设备等的监视和控制;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的设计,应符合本章条有关规定;通信网络的设计应符合本章节有关规定;计算机网络的设计应符合本章节有关规定;家庭智能控制器的功能配置见表;住户配线箱住户配线箱内设置、电视、计算机等智能化系统进户线的分界点、分配点;住户配线箱内的设置应根据系统设计确定;含有三个及以上智能化子系统的工程,且用户出线数量多于进线数量时,宜在每户设置住户配线箱;住户配线箱宜暗装在起居室或维修、维护方便的位置,箱底边距宜为;住户配线箱应根据智能化系统设计配备电源;机房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弱电间、机房、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3 章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指在民用建筑物电气系统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下面是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500字说明:首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可靠、节能、经济和便利。

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确保电气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可靠性,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电能损耗,同时考虑到经济合理性和用户便利性。

其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和电气附件的选用和安装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电气线路的选用应符合使用要求,电气设备和附件的选用应具备相应的认证和合格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

此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电气系统的布置和配电进行了规定。

在布置上,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需求,合理安排电气设备的位置和分布,并确保电气设备之间的安全间距。

在配电上,应根据建筑物的用电负荷,采用合理的配电方案,确保电源充足且均衡,避免过载和短路的发生。

另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保护和维护电气设备的要求也有具体规定。

在保护上,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设置相应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在维护上,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最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建筑物的照明和弱电系统的设计也有相应规定。

在照明设计上,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合理布置照明设备和灯具,确保照明效果明亮且舒适。

在弱电系统设计上,应根据建筑物的需要,合理布置网络、电话、监控、报警等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电气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

设计人员必须遵循这些规范和标准,合理设计和布置电气系统,确保建筑物的电气设备和附件符合规范要求,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条文说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是指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建筑电气系统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文件。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条文说明:供电系统设计标准:包括电源选择、电压等级、配电系统设计、主配电柜和分配电盘的选型和布置等内容。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电气设备和线缆的选用标准、容量计算方法、线路布置、电缆敷设等。

照明系统设计标准:包括室内照明和室外照明的设计要求。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照明设计的照度要求、灯具类型和布置、照明控制系统、照明线路敷设等。

弱电系统设计标准:包括通信系统、数据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弱电系统的设计要求。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各种弱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线路敷设、接地和屏蔽要求等。

接地系统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的接地系统设计要求,用于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接地电阻的要求、接地网的设计和敷设、接地极的选址和布置等。

防雷系统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用于保护建筑物和其中的电气设备免受雷击。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防雷接地装置的选型和布置、避雷针的设置、接闪装置的安装等。

配电系统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内的电力配电系统设计要求,用于确保电能的合理分配和供应。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配电设备的选型、负荷计算、电缆敷设、短路电流计算等。

安全与监控系统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物的火灾报警系统、紧急疏散系统、安全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设计要求。

标准条文通常规定了各个系统的布置、设备选型、线路敷设等。

请注意,具体的标准条文和规范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建筑类型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参考当地的电气设计标准,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

同时,建筑物的特殊要求和功能也可能需要额外特殊的设计标准和规范,例如医疗建筑、商业建筑、学校建筑等可能有额外的要求,如医疗建筑可能需要考虑医疗设备的电源供应和接地要求,商业建筑可能需要考虑广告灯箱和展示照明的设计,学校建筑可能需要考虑学生安全和教学设备的电气需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某医院电气设计案例
总结词
高效、人性化
详细描述
该医院电气设计注重高效、人性化的原则,以满足医院特殊用电需求。设计充分考虑医疗设备的用电 负荷、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设计还注重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舒 适的环境。
某学校电气设计案例
总结词
节能、环保
VS
详细描述
该学校电气设计注重节能、环保的原则, 以满足学校教学和生活的用电需求。设计 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LED照 明、高效电机等,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 同时,设计还充分考虑了学校的特殊用电 需求,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根据场 馆规模、功能和用途,确定合 理的供配电方案和设备配置。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各 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用电需求 ,提供安全、可靠、灵活和节
能的用电环境。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注重节 能和环保,采用高效的用电设 备和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
体育场馆的电气设计应充分考 虑赛事和活动的特殊性,采取 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用电设 备和人员的安全。
备用电源与应急供电系统
为建筑物提供电能,通常来自电力系 统或自备电源。
在主电源故障时,为重要负荷提供应 急供电,确保关键设施的正常运行。
供配电系统
负责电能的输送和分配,包括高低压 配电设备、电缆、电线等设施。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要点
照明设计
照明质量
确保足够的照度,减少眩光和 阴影,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提供安全、 可靠、舒适和节能的用电环境。
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应注重节能和环保,推广使用节能 型用电设备和智能化控制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4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4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低压配电系统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负责将电能从高压电网输送到各个用电设备,确保正常供电和用电安全。

下面是一份低压配电一般规定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1. 设计依据1.1 本规定以国家现行电力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为依据。

1.2 电气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

2. 设计原则2.1 低压配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稳定。

2.2 设计应充分考虑供电可靠性要求,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2.3 设计应符合电能节约和资源保护的要求。

2.4 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3. 设计参数3.1 设计电压等级:220V/380V。

3.2 设计频率:50Hz。

3.3 设计容量:根据用电设备负荷计算确定。

4. 设计内容4.1 设计应包括主配电柜、分配电盘、电缆线路、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等。

4.2 设计应保证电能供应的连续性、可靠性和质量。

4.3 设计应编制低压电气原理图、电气设备布置图和电缆线路图等。

4.4 设计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需求,确保供电充足。

5. 设备选择与布置5.1 设备选择应符合国家流行标准和相关规范。

5.2 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3 设备布置应符合消防安全和操作便利的要求。

5.4 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和机械强度。

6. 线路布置与绝缘6.1 电缆线路应按照规范进行合理布置,避免重负荷线路和轻负荷线路分布不均的情况。

6.2 电缆线路应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7. 保护与控制装置7.1 设计应包括漏电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等装置。

7.2 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快速动作和有效保护的要求。

7.3 控制装置应具有方便操作、可靠性高的特点。

7.4 设计应包括断路器、接触器和开关等控制设备。

8. 接地装置8.1 低压配电系统应建立可靠的接地系统。

8.2 设计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规范要求。

8.3 接地电阻应满足大于规定的安全值。

9. 附加要求9.1 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的使用特点和功能需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指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时,需要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它主要包括电力系统、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计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规范。

以下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

首先是电力系统的设计规范。

电力系统是指供电系统、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的总和。

按照规范,电力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并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同时,电力系统的设计还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用电。

其次是电气设备的规范。

电气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电缆、开关设备等。

在设计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气设备,并严格按照设备的额定参数进行选型和安装。

此外,还需要考虑电气设备的运行环境,如温度、湿度等因素,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电气线路的设计也是关键的一部分。

电气线路指的是电力系统中的电缆、导线等,并且还包括线路的布置和敷设方式。

在设计时,应根据用电负荷和线路的长度、功率损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线路的功率传输效率和安全性。

照明设计也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重要内容。

照明设计是为了满足建筑物内的照明需求,并且考虑到节能和舒适性等因素。

根据规范,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照明标准,如照明亮度要求、照明色温要求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照明设备的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是电气安全防护的规范。

电气安全防护是指保护人和设备免受电气事故的影响。

根据规范,民用建筑应合理设置电气防护设备,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并且还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涉及到电力系统、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计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严格遵守规范,才能保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进行电气设计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的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前言本规程根据某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建(2004)第78号《关于下达2004年某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批复》的要求,由某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某市消防局共同编制。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我国发生的火灾中,因电气事故引起的火灾占一半左右。

在电气火灾中,电气设备老化和过载使用是火灾的主要成因。

同时,在火灾时,由于不能确保消防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延误了灭火时间,造成更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电气安全和消防电气设备的合理配置与使用,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的电气设计和使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电气所引起的火灾,减少电气火灾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消防设备在火灾中仍能维持完整性、及时性和针对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 总则;2 术语;3建筑物的电气防火分级;4消防电源;5配电设备装置;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9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10电线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另设2个附录。

1 总则1.0.1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的电气防火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在火灾中消防设备在给定时间内能维持可靠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所引起的火灾,减少在火灾中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中电气防火设计。

1.0.3建筑物内的电气防火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消防联动控制器:centralizing equipment for fire automatic control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触发器件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控制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设备。

2.0.2消防配电(控制)箱:power distribution (control) box for fire protection通过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进行配电或控制装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消防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消防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消防随着火灾发生的频率频繁和严重的后果,消防工作已成为社会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保护人员和财产的有效手段,消防设施的设计和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而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消防设施的协调配合也具备了较高的优先性。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所有建筑设计工作的进行,都以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并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为最高指导原则。

因此,在消防方面,必须采取相应的设计方案,考虑到建筑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和组合各种现有消防资源和设备,实现整个建筑的安全防护。

1.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根据建筑消防规定,民用建筑的消防设计必须考虑到以下几点:a.建筑的用途和结构从建筑的人员数量、房间类型和面积、厨房、电梯、煤气和供电等方面考虑需要简单、安全的消防设计。

b.建筑的装修在装修之前应该做好消防的预防措施,使用阻燃材料和避免火灾源的使用等。

如果必须要使用可燃材料,那么要加强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器材的应用达到最佳效果。

c.安全逃生设计人员需要在楼梯和通道的布局与安排上下功夫,设置警示标识和疏散路线,特别是在公共区域和出口处。

2.消防器材的安装为了增强建筑消防设备的效果,应正确安装相应的消防器材。

这些器材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控制灭火系统、隔离柜、高水位泵、排烟系统、消防水池等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建筑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电气设备的防火设计电气设备的设计也是防火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以下是一些电气设备的防火设计建议:a.电线的安装应采用阻燃材料的电线装置,避免电线附着可燃物,保证电线之间有足够的通风空间。

b.电器的选择应选用优良且适用的电器,例如防爆、耐火、密封性好、防潮等类型的电器。

c.保护装置的设置在电气设计方案中,应妥善使用跳闸、漏电器保护以及自动复位的设备,以保护人员的安全和电器设备不受损坏。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的消防设备设计是一个复杂、细致而又全方位的过程。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民用电气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民用建筑物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设计标准。

本规范包括设计原则、设计要求、安装规范、用电负荷计算、电气设备选型、设备安装及接线规范等内容。

一、设计原则1. 安全可靠原则。

电气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使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经济合理原则。

电气设计应尽可能节约用电,减少线路损耗和电器设备的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灵活可靠原则。

电气设计应考虑到不同时期和需求的变化,保证电气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二、设计要求1. 电气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功能确定用电负荷,合理确定电气配电方案。

2. 电气系统应能够满足建筑物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电气设备的寿命和稳定性。

3. 电气系统应根据不同区域和功能,合理划分电路、分段配电,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定位和隔离,确保其他电路正常供电。

4. 电气系统应采用合适的电气保护装置,包括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以确保电气设备和使用人员的安全。

三、安装规范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2. 线路布置应合理,避免与其他设备或建筑构件相交叉,减少电磁干扰。

3. 电缆、线路应埋设或布线整齐,避免过长或过短,减少线路损耗和安全隐患。

4. 转接、配电箱应安装在通风良好、防火措施良好的位置,便于维修和检修。

四、用电负荷计算1. 用电负荷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和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确保供电能够满足需求。

2. 用电负荷计算需要考虑平时用电负荷、峰值用电负荷以及备用电力的需求,确保电气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五、电气设备选型1. 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

2. 电气设备的选型需要考虑设备的额定功率、承载能力、环境适应能力等因素,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六、设备安装及接线规范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符合设备制造商的安装要求和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 引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民用建筑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节能而制定的。

本文档旨在指导工程师和设计师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时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包括住宅、商业、办公楼等。

3. 设计原则3.1 安全可靠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确保电气系统能够正常、稳定并安全运行。

设备选择和线路布置应在满足建筑用电需求的基础上,考虑预防火灾、电击和短路等风险。

3.2 高效节能电气系统应设计为高效节能的,减少能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应优先选择高效节能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系统,并合理规划用电负荷,避免过度供电或能耗过高。

3.3 灵活可扩展电气系统应具有灵活的设计和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的建筑用电需求的变化。

应合理规划电气回路和配电箱的布置,确保供电稳定且易于维护。

4. 设计流程4.1 电气负荷计算根据建筑类型、用途和面积等因素,进行电气负荷计算,确定总负荷和各个分支回路的负荷。

4.2 配电系统设计根据负载需求,设计合理的配电系统,包括主电源、配电箱、分支电路和电缆布置等。

4.3 照明设计根据建筑的功能和用途,进行照明设计。

应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光源和控制系统,以提供舒适的照明效果并节能。

4.4 接地设计进行安全接地设计,确保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符合国际标准,以提供良好的接地保护和防止电击风险。

4.5 保护与安全设计设计电气系统的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装置,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 设备选型与布置5.1 开关与插座选型应选择符合国家电气标准的开关和插座,具有良好的耐用性和安全性能。

5.2 线缆选型与敷设根据负荷需求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线缆,并注意线缆的敷设和保护,以减少电气故障的风险。

5.3 配电箱布置配电箱应布置在易于维护和操作的位置,避免暴露在直接阳光照射或高温潮湿环境下。

5.4 照明设备和光源选择根据照明需求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和光源,注意光源的光效和色温,以满足舒适的照明效果和节能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欧阳家百创编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欧阳家百创编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欧阳家百(2021.03. 07)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J8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进行了修订。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并结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和特点,修订后的本规范在技术内容上做了相应的调整。

取消了室外架空线路、电力设备防雷和声、像节目制作三童,增加了安全技术防范、综合布线、电磁兼容、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和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五童,对其他各童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政编码:110003)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天津市建筑设计硏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硏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ABB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伟雄集团浙江湖州久立耐火电缆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主编:王金元副主编:洪元颐、温伯银编委:王可崇、王东林、尹秀伟、孙兰.成彦、刘迪先、李雪佩.李炳华李朝栋、汪猛、杨德才、陈汉艮.陈建庵、陈众励、施沪生、张文才张汉武.胡又新、赵义堂、徐钟芳、郭晓岩、熊江、潘砚海.瞿二澜1总贝U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整体美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的电气设计。

1.0.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性质、规模.功能要求相适应。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 总则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

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术语照明(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

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

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

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

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 总则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

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术语照明(1) 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 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 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

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高的水平面。

(3) 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

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 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

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 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 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 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

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 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是指在建筑物内部,通过电气设备提供适当的照明效果的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的要点。

首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的目的是提供舒适、安全、可靠的照明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照明等级: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需要,确定不同区域的照明等级。

例如,公共区域的照明等级应比私人住宅区域更高,办公区域的照明等级应比储藏室更高。

2.照明效果: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灯具类型,以实现所需的照明效果。

例如,使用壁灯、吊灯、台灯等不同类型的灯具,以及调节亮度和色温的功能。

3.照明布局:合理布置照明设备,确保整个建筑物内部的照明均匀、光线充足。

要考虑照明设备的数量和位置,以及建筑物内部的通风和日照条件。

4.能源节约:采用高效的照明设备,如LED灯具,以降低能耗,减少能源浪费。

另外,可以考虑使用感应开关、光控开关等智能控制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自动调节照明亮度。

6.环保性:在选用照明设备时,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例如,选择无汞、无铅等环保材料制成的灯具。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外,还需要根据不同建筑物的需求进行细化和具体规定。

例如,医院、学校、商场等特殊建筑的照明需求会有一些特别的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总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电气照明是为了提供舒适、安全、可靠的照明环境,需要考虑照明等级、照明效果、照明布局、能源节约、安全性和环保性等因素。

通过合理选择照明设备和灯具,并进行合理的布置和控制,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的目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等各类民用用途的建筑。

2. 设计原则和标准2.1 安全原则•电气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气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安全隔离,防止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预防电击、触电和其他电气事故。

2.2 可靠性•电气设计要考虑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确保供电连续和稳定;•选择优质的设备和材料,确保其可靠性和寿命;•设置备用电源和应急保障措施,以备不时之需。

2.3 高效性•设计要充分考虑能源利用效率,使用节能设备和控制系统;•合理规划电气线路,避免电阻、电感等损耗;•采用恰当的自动化系统,提高电气设备的控制效率。

3. 设计阶段3.1 设计概要•确定电气需求及负荷分析,包括照明、动力、暖通空调等;•绘制电气平面布置图,明确电气设备的位置和布线;•编制电气系统单线图,标明电气线路、开关设备、电源及负荷等信息。

3.2 设计参数•确定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功率等关键参数;•根据负荷需求,确定电缆和线路的截面积、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考虑电路容量、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等设计要求。

3.3 设计计算•进行电线电缆的电压降、功率损耗和电流负载等计算;•根据电气负荷和相关参数,确定电缆的敷设方式和长度;•检查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的选择和设置是否合理。

3.4 设备选型•根据设计要求和负荷计算结果,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优先选择具有节能功能和高效性能的设备;•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维护保养的便捷性。

4. 设计方案4.1 配电系统•根据负荷需求,设计合理的配电系统结构,包括主配电室、次配电室和终端配电箱等;•确定配电系统的额定电压和电流等参数;•设计并配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确保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4.2 电气线路•根据设计概要和参数计算结果,规划电气线路走向;•选择合适的电缆和电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合理设置线路支线和分支箱,便于管理和维护。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指在民用建筑中进行电气设计时所必须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该规范的制订是为了保障民用建筑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同时也考虑到了使用者的使用需求和环保要求等因素。

本文将从规范主要内容、制订目的、规范应用范围和实践意义等方面阐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规范主要内容:1.电气装置的选择与布局:包括供电方式、用电负荷的估算和选取配电箱、电缆沟、设备配电柜等设备的布局。

2.电线电缆的敷设和保护:包括电线电缆的敷设方式和位置、接地和绝缘的保护方法、电线电缆的固定安装等。

3.电气设备的接线及保护:包括接线箱、分配电箱等设备的接线安装和保护方法;配电设备的功能使用和操作要求;针对不同电气设备的不同保护要求等。

4.灯具的设计:包括灯具的选择、布局和灯具光束的设计等。

5.调光系统的设计:包括调光方式和调光器的设置等。

6.其他方面:包括防雷、接地保护、电气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范要求。

制订目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制订,旨在确保民用建筑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使所有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满足环保、能源节约和安全上的要求。

同时该规范还可提高电气工程施工和调试的效率,为后期维护及管理带来便利。

规范应用范围: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主要适用于居民住宅、商业广场、办公楼、公共交通等领域。

不同类型的建筑有不同的电气设备需求和使用要求,各自对于电气设备的规范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在适用该规范时,要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实践意义:实践中认真遵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地提高建筑物的电气安全性能,减少电气故障发生的概率。

规范能够起到指导作用,明确建筑物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流程,使运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同时,合理的电气设计,还能够为建筑物节约能源,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

在设计的实践中,我们还需要考虑环保问题,尽量选择低碳节能的电气设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及施工,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等。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 - 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 设计中应考虑电气系统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措施,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2 可靠性原则 - 电气设计应保证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减少因电力故障造成的停电时间。

- 电气系统应具备备用供电和排除故障的手段,确保连续供电。

2.3 高效性原则 - 电气设计应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设计中应考虑节能措施,如采用高效照明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

3. 设计要求3.1 电气负荷计算 - 根据建筑用途和平均负荷需求计算电气负荷。

- 考虑到负荷稳定性和未来扩展需求,合理预留负荷余量。

3.2 电源配电系统 - 采用合适的电源配电系统,包括主干配电、支路配电和照明配电系统。

- 主干配电系统应具备双进线供电功能,确保无单点故障。

- 支路配电系统应根据负荷需求合理划分电路,并安装过载和短路保护设备。

- 照明配电系统应考虑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和照明控制系统。

3.3 接地系统 - 设计合适的接地系统,确保电气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接地。

-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4 防雷系统 - 根据建筑物高度和暴雷频率,配置适当的防雷系统。

- 防雷系统应包括避雷针、接闪器等设备,确保建筑物及内部设备免受雷击。

3.5 照明设计 - 合理规划照明布局,满足不同房间和活动场所的照明需求。

- 选择适当的照明设备和光源,提高照明效果和节能性。

3.6 系统监控与安全 - 采用合适的电气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能耗。

- 建立安全检测和报警机制,确保及时排除潜在故障和安全隐患。

4. 施工与验收4.1 施工要求 -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工程技术资质,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接线。

民用建筑住宅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住宅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住宅电气设计规范
1.供电电压和频率:住宅电气系统的供电电压标准通常为220V,频
率为50Hz。

设计师需要根据当地的电力供应标准和规范进行相应的调整。

2.电源容量:根据住宅的用电需求和设备负荷计算,确定合适的电源
容量和用电总负荷。

设计师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确定电源的选择和容量,确保供电稳定和安全。

3.配电箱和保护装置:住宅电气系统应设置配电箱,并安装相应的保
护装置,如过载保护开关、短路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等。

这些保护装置应
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住宅的负荷情况和用电设备的特点进行合理配置。

4.照明设计:住宅照明设计应考虑房间的功能需求和使用习惯,选择
合适的灯光类型和灯具。

照明电路的规划和布线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保证照明系统的亮度和安全。

5.插座和电源接口设计:住宅电气设计应根据住户的用电需求和日常
生活习惯,合理布置插座和电源接口。

插座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住户对电
力设备的供电要求,同时考虑安全和美观。

6.地线和接地系统:住宅电气系统应设置良好的地线和接地系统,保
证房屋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使用。

地线的材质和截面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

8.电气保护和检修设备:住宅电气设计应设置相应的保护和检修设备,如自动断路器、电气柜等。

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便于维护和保养。

总之,民用建筑住宅的电气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住宅电气系统的
安全可靠和正常运行。

设计师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合理规划
电源容量、配电箱、保护装置、照明和插座等,保证住宅电气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和建筑内部电器设备正常运行,本规定订立。

低压配电设计工作必需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

第三条定义1.低压配电:指电压在1000V及以下的电能调配系统。

2.设计单位:指从事电气设计工作的专业设计机构。

3.施工单位:指从事低压配电安装工作的施工企业或个人。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四条设计依据1.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电气安全法》等。

2.设计应依据建筑的用电负荷进行合理规划,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建筑内全部电器设备的需要。

3.设计应充分考虑电能的节省与安全,减少能源挥霍和电气事故的风险。

第五条设计原则1.安全性原则:设计应确保低压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电气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2.敏捷性原则:设计应具备良好的敏捷性和可扩展性,以适应建筑用电负荷变动和电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需要。

3.经济性原则:设计应合理掌控本钱,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技术,实现经济高效的低压配电系统。

第六条设计内容1.低压配电线路布置方案;2.尺寸和形状确实定;3.电缆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4.电缆负荷计算和敷设容量确实定;5.重要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参数配置;6.接地设计和保护措施;7.低压配电箱、开关断路器等设备的布置和连接方式;8.低压配电系统的试验和验收标准。

第三章设计流程第七条设计前期准备1.了解建筑功能和用电需求,确定低压配电设计的目标;2.收集建筑结构、布线和用电设备等相关信息;3.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设计要求和标准;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

第八条设计阶段1.订立低压配电设计方案,包含线路布置、设备选择等;2.进行电缆负荷计算和敷设容量确定;3.确定重要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参数配置;4.接地设计和保护措施的订立;5.编制低压配电箱、开关断路器等设备的布置图纸;6.完成低压配电系统的试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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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
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见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11 当每户住宅采用单相供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两极;当采用三相供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三极。

且应设置自
复式过、欠电压保护器。

12 电度表容量应按用电负荷标准选择。

电度表宜选用带有远传通信功能接口的产品。

13 电度表应按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安装。

当采用自动抄收数据远传的电度表时,安装位置可由工程设计决定。

14 电度表后宜装设断路器。

25.3.2 多层住宅
1 电源引入
1)多层住宅小区应分区域设置若干户外10/0.4/0.23kV 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

低压供电以住宅楼单元为供电单元,从户外变电站至单元总电源箱采用等截面电缆供电。

2)多层住宅宜采用树干式供电,并宜采用电缆埋地进线,进线处应设有电源箱,电源箱可选用室内型或室外型。

3)底层有商业设施的多层住宅,住户与商业设施宜分别引入电源并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商业设施的电度表宜安装在各核算单位,或集中安装在公共电表箱内。

2 配电系统
1)多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三相供电系统。

每户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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