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预防控制(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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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狂犬门诊工作总结范文(3篇)

预防狂犬门诊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饲养逐渐普及,动物伤人事件也日益增多。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狂犬病防治工作,加大了对预防狂犬门诊的投入和管理。

现将本年度预防狂犬门诊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目标1. 提高市民对狂犬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体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 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

4. 提升预防狂犬门诊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预防狂犬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预防狂犬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 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3.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1.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狂犬病防治知识。

2. 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专题讲座、咨询活动,提高市民对狂犬病的认识。

3. 加强对宠物饲养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其文明养犬,定期给宠物接种疫苗。

(三)完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体系1. 优化预防狂犬门诊布局,确保覆盖全市各个区域。

2. 加强预防狂犬门诊队伍建设,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

3. 完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4. 加强对预防狂犬门诊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行。

(四)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1. 建立健全狂犬病疫情监测网络,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上报和反馈。

2. 加强对犬只伤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

3. 开展定期疫情分析,评估疫情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五)提升预防狂犬门诊服务质量1. 优化就诊流程,提高患者就诊效率。

2.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完善患者随访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全程关怀。

四、工作成效(一)市民对狂犬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为加强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进展,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为I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11级暴露。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为11I级暴露。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判定暴露等级后,及时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在获得知情同意后(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各省份也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医务人员对伤口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II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II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II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In级暴露者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11I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二章伤口处置第七条伤口处置包括彻底冲洗和规范清创处置。

伤口处置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置。

冲洗或者清创时如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

附件: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Human Rabie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2016)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1月目录摘要 (1)Abstract (2)前言 (4)一、病原学和实验室诊断 (5)(一)病原学 (5)(二)实验室诊断 (7)二、临床学 (9)(一)发病机理 (9)(二)临床表现与诊断标准 (12)1.狂犬病暴露者的伤口感染 (12)2.狂犬病的临床表现 (13)3.诊断标准 (15)三、流行病学 (17)(一)疾病负担 (17)(二)感染动物来源 (18)(三)我国人间狂犬病流行特征 (19)四、人用狂犬病疫苗 (22)(一)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历史和现状 (22)(二)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历史和现状.. 24 (三)人用狂犬病疫苗免疫程序的演变 (26)(四)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机制、毒株及质量标准 (27)(五)疫苗的血清学效果评价 (29)1.暴露前免疫 (30)2.暴露后程序 (30)3.特殊人群 (32)4.疫苗效力及免疫失败 (33)5. 疫苗安全性 (35)(六)暴露前及暴露后预防成本效益评价.. 36 五、被动免疫制剂 (37)(一)被动免疫制剂的种类 (38)(二)被动免疫制剂的作用机制 (39)(三)被动免疫制剂的保护效果 (41)(四)被动免疫制剂的安全性 (43)(五)经济成本与研究进展 (43)六、人间狂犬病的预防建议 (44)(一)暴露前预防 (44)1. 基础免疫 (44)2. 加强免疫 (45)3. 使用禁忌 (46)(二)暴露后预防 (46)1. 暴露的定义与分级 (46)2.暴露后处置 (48)3.再次暴露后的处置 (55)4.不良反应的临床处置 (56)5.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服务实施 (60)附表1 (65)附表2 (66)参考文献 (68)摘要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动物源性传染病,临床大多表现为特异性恐风、恐水、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修正)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逐步消灭狂犬病,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预防控制狂犬病,以预防为主,实行犬只综合管理。

对任何犬只都必须进行登记、免疫、检测。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本条例由卫生厅会同公安、工商、畜牧行政部门,按各自的分工,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四川省境内的城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报告。

第二章犬只管理第五条城市(城镇)、近郊区、工矿区、游览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为犬只限养区。

发生人、畜狂犬病的城市街道、农村居民点及其附近一至三公里范围内,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疫点。

疫点所在的县(市、区),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疫区。

与疫区毗邻的非疫区街道、农村,自发生疫情三年内为狂犬病防护带。

第六条疫点禁止养犬。

农村的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限养区内除警卫犬、军犬、科研犬、观赏犬、演艺犬外,一律禁止饲养其它犬只。

限养区饲养的犬只,须经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

经批准养犬的,由批准机关发给准养证书。

观赏犬的具体种类由省畜牧行政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确定、公布。

第七条饲养犬只,犬主必须带犬到当地畜禽防疫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拴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规定带其到当地畜禽防疫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国家批准定点生产,畜禽防疫检疫单位统一经营。

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销。

第八条犬只管理、免疫和检测,按规定收取费用。

第九条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

拴养犬只的绳链不得超过三米。

除司法机关因侦查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带犬进入公共场所。

在限养区除观赏犬外不得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

疫区犬只不准携、运出疫区。

第十条凡未经审批、免疫、检测的犬只禁止交易。

非观赏犬严禁在城市的犬只交易市场交易。

第十一条出售犬只、犬皮、犬肉的,必须出示家犬免疫、检疫证明。

医院狂犬病防治工作计划

医院狂犬病防治工作计划

医院狂犬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
1. 制作宣传标语、海报,提醒市民注意预防狂犬病的重要性。

2. 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定期发布狂犬病相关知识,提高市民对狂犬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加强狂犬病预防接种工作
1. 组织对宠物犬进行定期疫苗接种,确保宠物犬免疫水平。

2. 指导农村地区的畜牧兽医加强对家畜、家禽的免疫工作,控制狂犬病传播源。

三、加强病媒动物防治
1. 加大对蝙蝠、猫等潜在狂犬病传播媒介的监测力度,有效控制病媒动物数量。

2. 指导市民合理喂养宠物犬,减少流浪犬数量,降低狂犬病的传播风险。

四、加强应急处置和监测
1. 健全狂犬病疫情监测体系,及时发现疫情变化,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2. 完善狂犬病病例报告和处置流程,提高疾病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跨部门协作
1. 加强与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狂犬病防治工作。

2. 建立健全狂犬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狂犬病处置预案

狂犬病处置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疫情,一旦发生狂犬病暴发流行,确保迅速查清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

尽最大可能防止或减少狂犬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泸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镇境内的狂犬病疫情。

(四)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资源整合;依法规范,加强管理;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平战结合,快速反应。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镇政府成立狂犬病疫情控制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长:王安君(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张守英(党委委员、副镇长)何文超(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陈先猛(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成员:宋东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孔维刚(党委委员、宣传干事)邱清海(社事办主任)陈宗秀(党政办副主任、财政所所长)魏志游(经发办主任)邱清海(计生办主任)邓基祥(云龙派出所所长)谈有华(兽防站站长)王艳(云龙卫生院院长)领导组负责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由唐文丽兼任办公室主任,万晓琴、王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罗南兵、易春梅。

领导组下设疾病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综合信息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病犬恶犬捕杀组等专业小组。

疾病控制组:负责狂犬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现场调查处理和疫情控制。

由王艳任组长。

成员:易春梅、张春。

医疗救治小组:负责狂犬病人的现场救治和转送。

由王艳任组长,成员徐建超、严宗洪、先礼贵。

狂犬病狂犬病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有哪些

狂犬病狂犬病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有哪些

狂犬病狂犬病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有哪些狂犬病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有哪些狂犬病是一种由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通过动物的唾液传播,对人类和动物都具有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了解狂犬病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是至关重要的。

一、预防措施1. 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狂犬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狂犬病疫苗是通过注射疫苗来增强人体对病毒的抵抗能力。

对于高风险人群,例如动物救助者、动物饲养员和疫情流行地区的居民,定期接种疫苗是必要的。

2. 动物控制:狂犬病主要通过被感染的动物传播,因此有效的动物控制措施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

饲养宠物时,要确保宠物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遵循兽医的建议进行定期复检和补种。

遇到流浪动物时,要避免接触并及时报告给当地动物控制部门。

3. 注意个人卫生:个人卫生是预防狂犬病的重要环节。

避免与可能携带病毒的动物亲密接触,不触碰其他野生动物,尤其是疑似狂犬病携带者。

在处理动物伤口后,要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避免任何感染入侵。

二、治疗方法1. 疫苗注射:如果疑似被狗或其他动物咬伤,及时就医是至关重要的。

医生会根据受伤情况建议是否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一般分为预防性疫苗和治疗性疫苗,前者是被认为有高风险的人群预防接种,而后者是在被病毒感染后进行的治疗。

2. 清洗和伤口处理:被动物咬伤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伤口,注意切勿用手直接触摸伤口。

然后用消毒药水进行处理,以杀死可能存在的病毒。

随后,覆盖伤口,并及时就医咨询医生的建议。

3. 紧急暴露处理:如果有人被已知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或有疑似感染狂犬病的情况,应立即求医。

医生可能会建议立即进行人源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注射,以帮助阻止病毒的传播。

4. 密切监测和隔离:对于被病毒感染的人,密切监测和隔离是必要的。

医生会对患者进行观察,并在必要时给予支持性治疗和药物疗法,直到确定是否发展为狂犬病。

总结起来,狂犬病的预防和治疗非常重要。

通过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注意个人卫生以及避免接触潜在携带病毒的动物,可以有效降低感染的风险。

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及预防措施

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及预防措施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 0 1 4 年
3 O 卷
第1 期
疫 病 防 控
狂 犬病 的流行病 学及预防措施
李 婧 冯 刚
0 6 3 0 0 0 ) ( 河 北省唐 山市大 城山公园,河 北唐 山
狂犬 病 是人 兽 共患 病 ,近 1 0 年 来 ,国内狂 犬 病 的发 病率 及死 伤 口处理 方法 :可使 用 肥皂 水 、消 毒 剂或 者是 单 用 清水 反 复 亡 率 一直 维持 在 每年 超过 2 0 0 0 人 的高位 ,仅 次 于 印度 ,居全 球第 进 行 冲洗 ,冲洗 时 间不 要 少 于 1 5 m i n ,如果 伤 口损 害 比较 严 重 , 二 位 。 狂犬 病 在2 0 0 6 年开 始 反弹 达 到高 峰 ,国 内每年 用 于狂 犬病 可考虑使用注射器灌注冲洗 。冲洗完毕 ,使用医用酒精进行 消 防疫 的费 用超 过 l O O 4 L 元 。 为有效 预 防该病 ,应 加强 疾病 防控 知识 毒 ,然 后 涂上 碘酒 。此 后 ,根 据病 症情 况 选择 注射 人 用抗 狂犬 病
宣传 ,做好相关工作 。
1 流 仃j 丙罕
免 疫 球蛋 白 ( H R I G)1 0 I U / k g 或 者 是使 用 马抗 狂 犬 病免 疫 血清 2 0 I U / k g ,注射 部位 以伤 口底部 或 者是 在伤 口周 围做 局部 浸润 注射 ,
狂 犬 病 在 犬 间传 播 主 要 是 通 过 舐 、咬 等 直 接 接 触 传 染 。人 同 时 ,在 臀部 注射 相 同剂 量 的药 物 。必 要 时 ,可对 伤 口使 用破 伤 畜 发病 则 是 被发 病 的犬 、猫 咬伤 而传 染 。如 果有 皮 肤 黏膜 破 损有 风抗 毒素 治疗 。 与 病 畜 尸 体 或 病 毒 污 染 物 接 触 情 况 ,也 可 能 发 生 感 染 。 国外 曾 3 预 防 报 道 ,有 人 因进 入 蝙蝠 穴居 的岩 洞 而发 生狂 犬病 的病例 ,将 狐狸 3 . 1 提 高认 识

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

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

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等要求,制定本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原则(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依据其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疫情状况、地域划分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就近、及时、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

(二)各县(市、区)城区所在地应至少建立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每个乡(镇)原则上要设置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人口少、交通便利的平原地区也可以两个乡(镇)设置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须保证24小时开诊。

(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原则上在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内增设,也可以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一)机构与人员长镊子、治疗盘、无菌棉球、污物桶。

伤口处理用品包括20%肥皂水或单人一次用肥皂块、2~3%碘酒或/及75%酒精。

(2)预防接种区:器材器具包括紫外线消毒灯、操作台、操作椅(凳)、体重称、截针器、冷藏设备、听诊器、血压计、输液器、体温计、压舌板等。

生物制品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和抗狂犬病血清。

(3)冷链设施:冷藏及冷冻设备充足。

接种台配备1台小冰箱或冷藏包用于存放随时取用的疫苗。

冰箱冷冻室及冷藏室分别配备测温计并备有一定数量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及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和抗狂犬血清。

(4)急救药品:设置急救药品柜,配备1:1000肾上腺素5支,及盐酸异丙嗪50 mg×5支,地塞米松5mg×5支,西地兰0.4mg×5支,重酒石酸间羟胺1ml×5支,洛贝林3mg×5支,尼可刹米0.375g×5支,葡萄糖注射液20ml×5支,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5支,5%葡萄糖250ml×3瓶,输液器2付等。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第十七条 注射部位如解剖学结构可行,应当按照
计算剂量将被动免疫制剂全部浸润注射到伤口周 围,所有伤口无论大小均应当进行浸润注射。 当全部伤口进行浸润注射后尚有剩余被动免 疫制剂时,应当将其注射到远离疫苗注射部位的 肌肉。暴露部位位于头面部、上肢及胸部以上躯 干时,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侧 背部肌肉群(如斜方肌),狂犬病疫苗接种于对 侧。暴露部位位于下肢及胸部以下躯干时,剩余 被动免疫制剂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侧大腿外侧肌 群。
第二十条 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前必须严格按照产
品说明书进行过敏试验。
第二十一条 再次暴露后处置。
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 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 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 1年。 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 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 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 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 天各接种1剂疫苗; 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 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按暴露前(后)程序完成了 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细胞培养疫苗)者,不再需 要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暴露分级释义
– 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接触或喂养动物 2.完好的皮肤被舔
简单说就是有接触未受伤
暴露分级释义
– 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注: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在难以用肉眼判 断时,可用酒精 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为II级. ,无疼痛为I级.
第十三条 应当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
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 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应当继续按原程序完 成全程接种,原则上就诊者不得携带狂犬 病疫苗至异地注射。

狂犬病防控预案

狂犬病防控预案

狂犬病防控预案引言概述: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致命性传染病,对人类和动物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传播,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狂犬病防控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疫情监测、疫苗接种、动物管理、教育宣传和突发疫情处理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狂犬病防控预案的内容。

一、疫情监测:1.1 建立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1.2 加强疫情报告和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畅通。

1.3 建立疫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风险。

二、疫苗接种:2.1 开展定期狂犬病疫苗接种活动,覆盖范围广泛。

2.2 加强疫苗供应和储备,确保疫苗的充足供应。

2.3 加强疫苗接种宣传,提高接种率和群众的防护意识。

三、动物管理:3.1 加强狂犬病疫苗免疫动物的登记管理。

3.2 完善狂犬病疫苗免疫动物的追踪和监管机制。

3.3 加强对流浪动物和野生动物的管理和防控措施。

四、教育宣传:4.1 开展狂犬病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

4.2 加强学校和社区的狂犬病防控教育,培养人们的防护能力。

4.3 利用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传播狂犬病防控知识,提高社会关注度。

五、突发疫情处理:5.1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处置疫情。

5.2 加强疫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控制疫情扩散。

5.3 提供紧急救治和心理支持,保障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结语:狂犬病的防控预案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动物福利的重要措施。

通过加强疫情监测、疫苗接种、动物管理、教育宣传和突发疫情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我们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传播,保障人类和动物的生命安全。

同时,也呼吁泛博公众积极参预狂犬病防控工作,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

医院狂犬病门诊处置预案

医院狂犬病门诊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被感染动物的咬伤、抓伤等途径传播给人。

狂犬病具有极高的死亡率,一旦发病,治愈率极低。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高医院应对狂犬病疫情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狂犬病防治的政策法规,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 加强狂犬病门诊的组织管理,提高门诊诊疗水平。

3. 做好狂犬病疫情的预防、控制与报告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4. 提高医院应对狂犬病疫情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狂犬病门诊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狂犬病门诊的各项工作。

2. 设立狂犬病门诊,负责狂犬病患者的接诊、诊疗、随访等工作。

3. 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预案措施1. 加强宣传培训(1)定期对门诊医护人员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

(2)通过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向患者及家属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

2. 规范诊疗流程(1)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患者是否接触过疑似狂犬病动物。

(2)对疑似狂犬病病例,应立即隔离,并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

(3)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包括疫苗接种、抗病毒治疗、伤口处理等。

3. 严格执行疫苗接种(1)对被狂犬病病毒感染动物咬伤、抓伤的患者,应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确保接种效果。

4. 加强疫情报告与监测(1)门诊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疑似狂犬病病例。

(2)加强疫情监测,对疑似病例进行追踪调查,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 加强院内感染控制(1)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2)对疑似狂犬病病例的隔离病房,加强消毒、通风等措施。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1)加强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2)加强与公安、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非法贩运、饲养狂犬病病毒动物等违法行为。

狂犬病防治工作制度

狂犬病防治工作制度

狂犬病防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狂犬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狂犬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狂犬病防治工作制度,加强狂犬病防治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第四条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履行狂犬病防治职责。

二、狂犬病预防接种制度第五条犬只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法为其饲养的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免疫证明的办理。

第六条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应当到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接种点进行,严禁私自从非法渠道购买疫苗。

第七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密度监测,确保犬只免疫覆盖率。

第八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三、狂犬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第九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狂犬病疫情监测网络,定期对犬只进行疫情监测。

第十条发现狂犬病疫情或者疑似疫情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报。

第十一条对狂犬病疫情,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隔离、控制、消灭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四、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制度第十二条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

第十三条门诊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询问暴露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处置方案,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门诊应当建立暴露者信息登记制度,记录暴露者基本信息、暴露情况、处置措施、疫苗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门诊应当加强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储存、运输、使用管理,确保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安全、有效。

第十六条门诊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预防处置能力。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解读 (1)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解读 (1)

低危 狗、啮齿类 头面部、口腔粘膜
表浅、清洁、新鲜
伤口处理及抗生素应用建议
物种 狗
缝合 所有的
预防性抗生素 存在高风险因素

只有头面部
所有的

除外手咬伤 手部及存在高风险因素
本人 所有
贯穿伤
啮齿 所有(很少需要) 否
预防伤口感染
• 狗、猫咬伤后发生感染3%~18%,3%~80%, 猫咬伤是 深的刺伤 而狗咬伤多为开放性撕裂伤
• 远离疫苗注射部位可减少抗原抗体中和反应,减少相互间效价 的影响
• 深部肌肉注射时,无需强调进行浸润注射,肌肉注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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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注意事项(处理一降病毒)
剩余被动免疫制剂推荐注射部位
– 头面部、上肢及胸部以上躯干: 注射在同侧背部肌肉群, 如斜方肌。疫苗接种于对侧
暴露类型
暴露的分级
2016版指南
2009版规范
I 有接触未受伤 完整皮肤接触
II 受伤没有出血
接触或喂养动物; 完好的皮肤被舔; 完好的皮肤接触狂犬病动物或人 狂犬病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 完好的皮肤被舔。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 Ⅲ级暴露者 – 严重的免疫功能低下者的Ⅱ级暴露
– 长期大量免疫抑制剂
– 伤口位于头面部、手、生殖器且致伤动物高度怀疑为疯动物时
的Ⅱ级暴露者 • 所有被动免疫制剂只在首次暴露后应用,完成过暴露前或暴露后
免疫的人群均不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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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免疫制剂的种类
比较项目 医学伦理 免疫用抗原要求 来源限制

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狂犬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议稿)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由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猫等动物咬伤所致,当人被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及舔舐伤口或粘膜后,其唾液所含病毒经伤口或粘膜进入人体,一旦引起发病,病死率几乎100%。

近年来,我县连续发生多起一犬伤多人事件,影响极大,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遏制狂犬病疫情蔓延,有效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和任务(一)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知晓率:城镇居民达100%,农村群众达100%,养犬户和犬类经营户达100%;(二)被犬咬伤的人员救治处理:应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处理伤口,医疗卫生单位伤口正确处理率100%,并告诫伤者及时接种正常渠道、正规厂家生产的狂犬疫苗(狂犬免疫球蛋白);(三)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率:城镇达100%,乡村达100%;(四)犬只免疫证发放率达100%;(五)病犬、流浪犬扑杀率100%;(六)全县狂犬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不再发生人狂犬病新发病例。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卫生、畜牧和公安等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畜牧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宣传部、人武部、财政局、药监局、交通局、教育局、城管大队、广电局、环保局、疾控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狂犬病疫苗接种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其防控措施

狂犬病疫苗接种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其防控措施
大 学 ,2 0 0 1 .
结 果 表 明 ,在 对 犬 科 动 物 进 行 狂犬 疫 苗 的 注 射 过 程 中 ,发 生 不 良反 应 率 为 1 0 . 4 6 %( 其 中 ,实 验 动物 为 2 5 8 例 ,不 良反应 为 2 7 例 ),主要 的 不 良的临 床表 现 为发 热 ,局 部 出现 水 肿 ,饮食 不
良,以及 出现疼痛以及瘙痒等症状。
a x 2 0 0 组、M I X I I 组 ‘ 平凉 红牛 ’分 别较 对照 组平 均 多 添加 发酵促进剂 玉米青贮饲料对 ‘ 平 凉 红 牛 ’ 的 育肥 效 量 价格 时 ,M 9 7 . 7 3 、1 7 0 . 1 3 元/ 头. 果/ 雷赵 民 (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科 学技术学院 ,甘肃兰州 赢 利2 7 3 0 0 7 0 ) ,张 鹏 ,吴建 平 …/ / 甘肃 农 业大 学学 报 . - 2 0 1 3 , ( 1 ). - 1 5 ~l 8 ,2 5 奶 牛血 清 中维 生 素A 和 维 生 素E 含 量 的测 定 及其 与 牛 乳 中体 以添 加青 贮 发酵 促 进剂 青 贮 发酵 益 生菌 ( M a x 2 0 0 )和矿 物 盐 细 胞数 的相关性/ 董淑慧 (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 载 体 结合 益 生 菌合 剂 以及 植物 细 胞 壁 降 解 活性 制 剂 ( M I X I I ) 的 院 ,甘肃兰州 7 3 0 0 7 0 ),王加启 ,李发弟…/ / 甘肃农业 玉米 青 贮饲 料 作 为粗 饲料 ,将2 7 头 ‘ 平 凉 红 牛 ’公 牛 ( 未 去势 ) 大 学学报 . - 2 0 1 3 , ( 1 ). - 1 9 ~2 5
疫 病 防 控
中 国畜牧兽医文摘
2 0 1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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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暴露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接触到狂犬病病毒
二、皮肤有破损或粘膜接触
有可能提供病毒的动物
• 高风险: ✓ 犬和猫 ✓ 野生哺乳动物 ✓ 蝙蝠(属于III级暴露) • 低风险:家畜:牛、
羊、马、猪 • 无风险:哺乳动物以
外的动物 • 特例:人
暴露于啮齿类动物、家 兔或野兔时通常无需接 受狂犬病暴露后免疫预 防。(只适用美国)
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
伤口处理具体步骤方法(处理一降病毒)
9. 消毒伤口
彻底冲洗后用消毒剂(稀碘伏、苯扎氯 铵、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功效的皮肤黏 膜消毒剂)消毒
新版规范已删除75%酒精涂擦伤口 如伤口碎烂坏死组织,应在彻底清除后
再进行消毒处理
有条件的狂犬病预防门诊开始使用专业 医用 创口冲洗机
• 美国 CDC :啮齿类尤其小型啮齿类,如:花栗鼠、松鼠、 小鼠、大鼠、豚鼠、沙鼠、仓鼠)和兔形目(包括家兔和 野兔)极少感染狂犬病,也未发现此类动物导致人间狂犬 病的证据。
我国属于狂犬病高风险地区
WHO按风险将上述国家和地区分为无风险、低、中、高风险四个类别。 高风险:持续的犬与犬间传播狂犬病病毒的国家或地区和/或有吸血蝙蝠狂犬病报 告的地区。
暴露后预防
暴露的定义与分级 暴露后处置 再次暴露后的处置 不良反应的临床处置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服务实施
暴露的定义
•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 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 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 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 者组织。此外,罕见情况下,可以通过器官 移植或吸入气溶胶而感染狂犬病病毒。
有条件的狂犬病预防门诊开始使用专业 医用 创口冲洗机
现状
缺乏专业的伤 口清洗设备
隐藏着巨大的法 律风险 可能导致医疗纠 纷和诉讼失败
免疫
• 被动免疫 • 主动免疫
被动免疫的原理:处理一降病毒
• 由于注射狂犬疫苗产生抗体需要1-2周时间,而在没有产 生抗体之前,狂犬病毒随时有可能侵入神经系统,这称为 高风险感染期。
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方法和要求(处理一降病毒)
• 尽量将被动免疫制剂全部浸润注射到伤口 周围
• 避免多次重复针刺进伤口 • 所有伤口均需覆盖
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注意事项(处理一降病毒)
• 避免直接从伤口内进针,以免将病毒带入 深部组织
• 进针深度应超过伤口的深度 • 浸润注射时应避免将被动免疫制注入血管
• 伤口处理具有极大意义,无论暴露者是否自行处 理过伤口,均应由医务人员按照上述步骤规范处 理。
• 患者拒绝必须签字

伤口处理具体步骤方法(处理一降病毒) 2. 用无菌敷料保护伤口
3. 用无菌肥皂水清洗伤口周围,范围15cm , 最好是两遍
4. 消毒:碘酒,酒精或者碘伏消毒伤口周围
5. 麻醉;损伤较严重的伤口冲洗时很痛苦
• 狂犬病病毒对脂溶剂(肥皂水、氯仿、丙酮等)、 乙醇、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碘制剂以及季铵类化 合物(如苯扎溴铵)等敏感。1:500 稀释的季胺类 消毒剂、45%-70%乙醇、1%肥皂水以及 5%-7% 碘溶液均可在 1 分钟内灭活病毒,但不易被来苏水 溶液灭活。
• 不同型别狂犬病病毒的致病性不同:在犬、 猫等哺乳动物中传播,也称“街毒”的狂 犬病病毒毒力很强,感染后一旦出现临床 症状,病死率几乎 100%,是世界上病死率 最高的传染病;而在蝙蝠中传播的狂犬病 病毒毒力相对较弱。
实验室诊断
• 标本采集:病人发病后(死亡前)可采集 其唾液(间隔3-6 小时,至少采集 3 份)、 脑脊液、血清及颈后带毛囊的小块皮肤; 病人死后最好采集其脑组织标本(小脑和 脑干)进行实验室检测。
• 直接免疫荧光法(Direct Fluorescent Antibody Test, DFA) 是狂犬病诊断的金 标准,可以快速、敏感、特异地检测人和 动物脑组织中的病毒抗原。
暴露的分级
暴露后处置
• 处理一: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于伤口内病毒的 含量 尽早进行伤口局部处理; 需要时,尽早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
• 处理二:尽快提高机体免疫能力 尽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规范的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消毒处理和外科处置。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
暴露后处理的目标—100%不得病
• 处理一: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于伤口内病毒的含 量(通过伤口处理及及时应用被动免疫制剂)
• 处理二:尽快提高机体免疫能力(应用高质量 疫苗及及时应用被动免疫制剂)
伤口的外科处置
• 目标: 预防狂犬病的发生 预防伤口发生继发细菌感染
• 处置(降病毒) • 物理性:伤口冲洗——肥皂水15分钟(新版指南无
• 而狂免本身就是抗体,在注射后即可以在高风险感染期暴 露部位周围直接中和杀灭全部或部分狂犬病毒,为狂犬疫 苗在体内产生抗体赢得时间。 如果把暴露后预防免疫比作一场抗体产生与狂犬病 毒侵入神经组织的速度竞赛,那狂免无疑就是这场竞赛中 的“清道夫”。在抗体没有产生之前,已经清除了部分狂 犬病毒,降低了病毒的侵袭力,从而减轻了抗体产生后与 病毒作战的压力。
被动免疫制剂的剂量: 人源免疫球蛋白20IU/kg 动物源性抗血清40IU/kg
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方法和要求(处理一降病毒)
应与首针疫苗接种同时(同一天)进行(暴露 后尽早实施)
开始疫苗接种后7天内注射血清仍有效
尽量避免在接种疫苗前一天以上注射抗血清 实施动物源性抗血清注射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 具备对过敏反应的抢救能力
怀疑为疯动物时的Ⅱ级暴露者 • 所有被动免疫制剂只在首次暴露后应用,完成过
暴露前或暴露后免疫的人群均不需要使用
被动免疫制剂的种类
异源性 不良反应 半衰期 皮试 HIV/HCV感染风险 伦理问题 供应量 价格
人源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低 低 21天 不需要 有 存在 பைடு நூலகம், 难以保证 高
马源狂犬病抗血清 高 高 14天 需要 无 不存在 保证 低
体水平。 • 当血清中和抗体水平<0.5 IU/ml时需加强接种1剂。如
大于等于0.5IU无需加强
暴露前预防:使用禁忌
• 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无任何禁忌
• 但暴露前使用需要风险评估,有一定禁忌,禁忌如下: 对于暴露前预防,对疫苗中任何成分曾有严重过敏
史者应视为接种同种疫苗的禁忌症。妊娠、患急性发热性 疾病、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活动期、使用类固醇和免疫 抑制剂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免疫缺陷者不建议进行 暴露前免疫,如处在狂犬病高暴露风险中,亦可进行暴露 前免疫,但完成免疫接种程序后需进行中和抗体检测。对 一种品牌疫苗过敏者,可更换另一种品牌疫苗继续原有免 疫程序。
感染动物来源
• 狂犬病在自然界的储存宿主动物包括食肉目动 物和翼手目动物,狐、狼、豺、鼬獾、狸、臭 鼬、浣熊、猫鼬和蝙蝠等也是狂犬病的自然储 存宿主,均可感染狂犬病病毒成为传染源,进 而感染猪、牛、羊和马等家畜。狂犬病易感动 物主要包括犬科、猫科及翼手目动物。禽类、 鱼类、昆虫、蜥蛎、龟和蛇等不感染和传播狂 犬病病毒。
• 免疫程序:
• 第0、7、21天(或28天)分别接种1剂,共3 剂
暴露前预防:加强免疫
• 定期加强:
• 风险极高、频繁接触: 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 室工作人员和兽医;
• 免疫程序: • 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人员风险极高,建议每6个月
监测一次血清中和抗体水平; • 兽医、动物疫控部门等建议每2年监测一次血清中和抗
在疫苗能够产生可检测到的抗体之前(7天),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局部应用起 到重要作用
被动免疫的原理:处理一降病毒
• 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的作用机理:是在主动免疫诱导的保护力 空白区,通过在暴露部位即刻提供所需的中和抗体,中和伤口 处理时残留在伤口内部的病毒,这样最大程度降低伤口内病毒 含量,从而降低发病率发挥快速保护效果。所有首次暴露的 III 级暴露者,以及患有严重免疫缺陷、长期大量使用免疫抑制剂、 头面部暴露的 II 级暴露者均应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被动 免疫制剂应尽早使用,最好在伤口清洗完成后立刻开始。如未 能及时注射,在第一剂狂犬病疫苗接种后的 7 天内均可使用。 7 天后疫苗引起的主动免疫应答反应已经出现,此时再使用被 动免疫制剂意义不大。
病原学和实验室诊断
• 狂犬病病毒(Rabies virus,RABV)属于单负病 毒目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
• 狂犬病病毒不耐高温,悬液中的病毒经 56℃ 3060 分钟或 100℃ 2 分钟即失去感染力。脑组织内 的狂犬病病毒在常温、自溶条件下,可保持活力 710 天,4℃可保存 2-3 周。狂犬病病毒在 pH 7.28.0 较为稳定,超过 pH 8 易被灭活。
• 在实际的狂犬病暴露后免疫预防处置过程中,由于操作、 经济负担或意识方面的原因,被动免疫制剂的接受度非常 低,甚至只有15%左右,为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留下了隐患。
在狂犬病三级暴露或者二级暴露但免疫能力低下者,要求在注射狂犬疫苗的 同时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狂免。
被动免疫制剂适用人群
– Ⅲ级暴露者 – 严重的免疫功能低下者的Ⅱ级暴露 – 长期大量免疫抑制剂 – 伤口位于头面部、手、生殖器且致伤动物高度
被动制剂可与麻醉剂联用
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注意事项(处理一降病毒)
• 伤口严重或有多处伤口(特别是幼儿), 按常规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伤口周围时, 可用生理盐水将被动免疫制剂适当稀释到 足够量,再进行浸润注射

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注意事项(处理一降病毒)
• 手指或足趾需要浸润注射,须防止因加压浸润 过量液体而使血液循环受损,引起缺血
• 对于粘膜暴露者,应将被动免疫制剂涂抹到粘 膜上
• 当全部伤口进行浸润注射后尚有剩余免疫制剂 时,应将其注射到远离疫苗注射部位的深部肌 肉
被动免疫制剂的注射注意事项(处理一降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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