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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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x年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提升水稻育秧技术及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按照省农业厅、x农业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专业化管理、整建制推进”的总体要求,实行“行政推动、主体带动、补贴促动”运行机制,以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层农技站、村(组)等为育秧主体,进一步整合土地、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加快提升早稻育秧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提高秧苗素质和抗灾能力,为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x年,计划全市早稻集中育秧秧田面积1万亩,可移栽大田面积达到17万亩。通过集中育秧集约化、标准化管理,促进育秧实用技术全面到位,规避低温影响,提高秧苗素质,为早稻高产稳产打好基础。通过集中育秧示范,进一步“压单扩双”(减少双季稻区一季稻插花种植),减少水稻直播面积,扩大机插秧面积,实现粮食稳定增产。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扩面积
全市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点、高产创建示范点、标准粮田项目示范区、规模化种植农场要全部实行集中育秧。各乡镇(街办)在x年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基础上,按照全市早稻集中育秧任务分解表将各自的示范面积尽快落实到点。
(二)抓好“龙头”扶主体
水稻集中育秧主体,重点抓住下面五个方面的培育:
1、种粮大户。全市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全部实行集中育秧,移栽大田面积在3万亩以上,坚决杜绝种粮大户早晚稻直播,对未实行集中育秧的取消一切大户扶持和奖励政策。
2、专业合作社和种粮企业。全市重点扶持10个专业合作社和种粮企业,带动1000户以上农户尤其是水稻面积在20-50亩的农户参与集中育秧,移栽大田面积在3万亩以上。
3、培育机插秧专业户。大力推广机插秧,扶持机插秧专业户和机插秧合作社,力争早稻机插秧面积在2万亩以上。
4、乡镇农技站。全市各乡镇农技站都要参与集中育秧示范工作,使全市集中育秧逐步走向市场化、组织化和集约化,逐步建立和完善水稻集中育秧的长效机制。
总的来说,要充分调动各种集中育秧主体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形成各级政府负责组织推动、各种育秧主体带动、财政补贴促动、农民参与联动的水稻集中育秧运行机制。下大力气扶持、发展和壮大水稻集中育秧主体,建立和完善水稻集中育秧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优化技术提质量
1、选用高产优良品种,确保种子质量。在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实行一片一种、一个或多个集中育秧点统一采用一个品种,解决品种多乱杂和标准化生产问题,同时避免人为混杂。集中育秧种子统一采购质量有保证的种子,签订好种子供应合同,预留种子样品并封存备查。
2、及早备足育秧物资和秧田。及早备足抛秧盘、地膜、壮秧剂、竹拱等育秧物资。同时准备好秧田。秧田选择位置适宜、土壤肥沃,排灌便利,运输方便的田块作为集中育秧基地。塑盘抛秧按照1:25,机插秧按1:80的比例备足秧田;秧田要年前翻耕,规范秧厢和厢沟宽度,提高秧田利用率。采取集中育秧方式培育机插秧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育秧模式,选用硬盘、大棚育秧模式的,按照相应要求做好营养土准备。
3、把好浸种催芽关。浸种前统一晒种,搞好种子消毒,适当增加大田用种量。集中育秧种子多,催芽风险大,一定要请有催芽经验的能手催芽,严格控制好温度和湿度,提倡用催芽机进行催芽,鼓励到种子供应骨干企业直接购买芽谷。
4、适时足量播种。根据晚稻安全齐穗期,搞好品种搭配,确定好适宜播种期。要适当增加大田用盘量,适当增加用种量,做到精量播种,施用壮秧剂,盖好地膜。
5、秧田精细管护。集中育秧秧田要统一肥水管理,播种时统一使用育秧制剂,统一肥水及盖膜揭膜管理,加强绵腐病、立枯病防治,提高成秧率和秧苗素质,培育健壮秧苗。
(四)精心管理促落实
1、抢抓任务落实。在前期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赶在农户确定种植计划前,落实集中育秧用种与面积。
2、适度控制规模。布局水稻集中育秧点要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一组或多组联合设立集中育秧点,每个集中育秧点秧田面积以不超过20亩为宜,规模太大不利于管理和运秧,也不利于规避生产风险。一组或多组联合设立集中育秧点,每个集中育秧点秧田面积5亩以上。
3、实行合同管理。各乡镇(街办)要督促集中育秧主体与农户签订好育购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建好集中育秧台帐,同时将育秧主体和购秧农户姓名、面积、品种和联系电话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4、储备适量秧苗。要充分估计集中育秧风险,按一定比例育好备用秧苗,确保秧苗供应和种植计划的落实。
5、搞好物资回收。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完成后,及时做好秧盘、农膜等育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降低来年水稻集中育秧成本。
6、加强秧苗管护。防止秧苗损伤,维护好秧苗分发秩序。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把水稻集中育秧示范作为x年粮食生产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稻集中育秧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育秧工作统筹和协调推进,把各乡镇(街办)集中育秧工作成效纳入全市粮食生产考核。
2、强化技术指导。市农业局成立由有关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为集中育秧技术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全市水稻集中育秧技术路线和技术规程,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层层组织开展集中育秧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种粮(农机)大户、育秧专业户和各水稻生产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训。各乡镇(街办)要安排乡镇干部、农技人员深入集中育秧示范片进行蹲点,做到“一点两人”(每个集中育秧示范点有一名行政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严把技术关口,切实规避和化解水稻集中育秧技术风险。
3、强化资金管理。集中育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软(硬)盘、棚膜等育秧设备,种子、农药、化肥等育秧物资及秧田租赁费的补贴,采取“先育秧、后补助”方式,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
4、强化宣传引导。结合科技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水稻集中育秧在发展粮食生产中的重要意义,宣传其在“压单扩双”、控制直播、遏制抛荒、抵御灾害、提高秧苗素质,提升生产水平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要积极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和附近群众到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让农户充分认识和了解水稻集中育秧的好处和作用,充分发挥水稻集中育秧示范辐射带动效应,营造集中育秧良好发展氛围。
5、强化工作督查。采取逐级上报和逐级核实的方式,乡镇逐点丈量面积、县级全面检查造册、市级核查汇总省级抽查核定,建立早稻集中育秧台帐。为检查早稻集中育秧工作落实情况,4月上旬,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集中育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以此作为核定集中育秧面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