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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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买而尚未买东西的人是不是消费者.doc
案例3: 某超市基于常有顾客在买回商品后再返回来要 求商店承担质量责任的状况,在超市周围到处 贴有“商品出门概不负责”的标语。某甲到超 市购买手机一部,当场检验信号没有问题,但 回家使用1个月后,就发现手机电池待机时间 太短,经检验电池存在重大缺陷。甲要求商场 依合同承担商品不合格的责任,超市则以有 “商品出门概不负责”的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三、合同成立所要求的合意,是对合同 的全部内容完全一致抑或是对合同的必 要之点一致?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 五、合同成立的地点 附:合同的内容.doc
(3)负有解释、说明义务 德国法的做法,可资借鉴。综合德国债法现代 化法的规定,简而言之,格式条款(一般交易 条件)订入合同应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指出一般交易条件 (2)提请对方注意须达到合理程度,应足以 引起一般相对人的注意。 (3)提请注意的方式以“个别提请”为原则; 以“公开张贴公告”为例外。
(4)提请注意的语言或文字必须清楚明 白。 (5)提请注意必须在合同订立前为之。 5 (6)消费者在未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 明示或默示同意。 一般而言,消费者在载有格式条款的文 件上签字,即算双方达成合意,格式条 款便被订入合同之中,从而具有拘束力。
[2]格式条款订入商业性合同(交易双方 均为商人) 与订入消费者合同有所不同: (1)适用民法的一般缔约理论 (2)可因“系列交易理论”、“共同了 解理论”、“习惯做法”或“商业惯例” 的适用而订入,不一定需要当事人的约 定或明示。
2.间接强制缔约 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经营者为事实 上居于独占地位而供应重要民生必需品 者,负有以合理条件与消费者订立合同 的义务。 案例2:甲戏剧评论家经常发表文章批评 乙市立剧院的经营方式,某日甲前往观 赏戏剧,被拒绝进入。
三、附和缔约 1.概念 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 对方只有附和该条款(意思)方能成立 合同的缔约方式。一方提出的合同条款, 称之为格式条款,又称定型化契约或标 准合同,法国法称之为附和合同,德国 债法现代化法取名为一般交易条件。
四、事实过程缔约 1.提出 2.内容 3.评价 案例5:日照电视台“德与法”栏目“阳 光花园业主丢车诉物业管理公司”案。
第三节 合意与不合意 一、合意 1.缔约当事人相互意思表示一致,简称为合意。 2.我国合同法以表示主义为原则,仅在合同因 欺诈、胁迫等原因而成立时采取意思主义。所 以,合意原则上应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内容的一 致,对合同条款在客观上意思表示一致。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2)
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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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缔约 (一)招标投标程序 是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招标 公告,在诸多投标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投标人 并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 (二)拍卖程序 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 利转让给竞买人的买卖方式。包括一般式拍卖 和荷兰式拍卖。
案例4: 某百货大楼周围到处贴有“本店商品不 二价;绝对真货,假一罚十”。某甲在 该店购买高档毛料西装一套(百分之百 羊毛),价值4000元人民币,后经市质 检局检验,羊毛含量仅占40%,现甲要 求商店按照“假一罚十”的规定支付4万 元人民币。问:甲的要求应否支持?
视频欣赏:打折机票退票的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胡安潮在北京蓝天白 云机票代理处购买了一张900元的打折机 云机票代理处购买了一张 元的打折机 胡因故改变行期,提出退票要求, 票。胡因故改变行期,提出退票要求, 机票代理处根据民航总局的通知作出 了 退票155元的决定。胡认为其依据的是民 元的决定。 退票 元的决定 航总局的内部通知,而非合同内容, 航总局的内部通知,而非合同内容,对 乘客没有约束力,遂提起诉讼。民航总 乘客没有约束力,遂提起诉讼。 局的内部通知对乘客到底有没有约束力? 局的内部通知对乘客到底有没有约束力? 法院会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法院会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5.格式合同的规制 (1)《合同法》第40条,41条,52条,5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4条。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 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 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含上 述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强制缔约 是指针对对方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 诺。换言之,一方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 合同的义务。 1.直接强制缔约 为法律明文规定.主要涉及公用事业领域和公益 事业领域.如出租车司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医院及医生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诊疗、救治 病人。
案例1: 甲于夜间9时从机场回家,此时机场公交车因 为客源太少拒绝拉客;后甲只能打出租车回家, 但此时出租车仅剩一辆,按里程估算其价格刚 好到出租车的起步价格10元,因此出租车司机 乙提出不按照计程器计价,如果甲愿意支付50 元的价格,则载甲,否则拒载。甲只好同意。 事后甲要求乙返还多付的40元,乙以甲自愿出 价而拒绝。双方发生争执。问:40元钱应否退 还?
二、不合意 1.缔约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未达成一致 意见,为不合意。有公然不合意和隐存的 , 不合意两种类型。 2.所谓公然不合意,又称意识的不合意, 是指当事人明知欠缺意思一致。 例如,甲向乙购买奥迪车一辆,乙答复 只出售捷达车一辆。
3.所谓隐存的不合意,又称无意识的不 一致,即当事人不知其意思表示不一致。 它又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因疏忽遗漏 部分问题,却误以为全部内容商谈一致; 其二,当事人意思表示客观上有歧义, 又不能通过合同解释加以排除。
2.格式合同的特征 (1)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单方事先决定性。 (3)不变性。“要么接受,要么走开”。 (4)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5)法律或事实上的垄断性。
3.格式合同的优缺点 4.格式条款订入合同 [1]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商人,在经济地位上为强势一 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之规定, 必须负有三项义务: (1)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双方权利义务 (2)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格式条款的 内容,尤其是应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 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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