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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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邯政字〔2018〕88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邯政字〔2018〕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将《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9日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科学化、精准化、差别化减排,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保障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双赢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39号)《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冀政发〔2018〕18号)(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需由市政府负责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应急范畴。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切实预防和及早预报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及时预警,有效响应。

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及时预警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告牌(2016版)

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告牌(2016版)

空气重污染预警四级(色)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 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 尘控制措施力度,全力降低施工扬尘。
空气重污染预警三级(黄色)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 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 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 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 割等施工作业。
空气重污染预警二级(橙色)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 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 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 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 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 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 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 尘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筑工地 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 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 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重污染天气预警公示牌(公示)

重污染天气预警公示牌(公示)
(一)焙烧一分厂:增大净化电捕除尘器的二次电流,加大备用电场的切换和清理频次;加大脱硫剂用量,使循环液PH值控制在10-12范围内,确保该排口颗粒物、SO2排放浓度降至最低值。(二)焙烧二分厂:增大净化电捕除尘器的二次电流,加大备用电场的切换和清理频次,同时技改脱硫循环泵由2台启动至3台,确保该排口颗粒物、SO2排放浓度降至特排要求以下最低值。
2、焙烧工段:
(一)焙烧一分厂:增大净化电捕除尘器的二次电流,加大备用电场的切换和清理频次;加大脱硫剂用量,使循环液PH值控制在10-12范围内,确保该排口颗粒物、SO2排放浓度降至最低值。(二)焙烧二分厂:增大净化电捕除尘器的二次电流,加大备用电场的切换和清理频次,同时技改脱硫循环泵由2台启动至3台,确保该排口颗粒物、SO2排放浓度降至特排要求以下最低值。
四、预警响应期间厂内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其余车辆减少50%的货物拉运。
一、煅烧工段:煅烧技改脱硫一期和二期循环泵由4台启动至5台(设备最大运行台数);将对应的湿电除尘二次电流每次均按照80%的上调幅度进行调整;同时将所有煅烧炉生产负荷降至最低。二、成型工段:成型分厂生产负荷整体降低50%。
三、预警响应期间厂内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一、煅烧工段:煅烧技改脱硫一期和二期循环泵由4台启动至5台(设备最大运行台数);将对应的湿电除尘二次电流每次均按照80%的上调幅度进行调整;同时将所有煅烧炉生产负荷降至最低。二、成型工段:成型分厂生产负荷整体降低50%。
3、焙烧工段:
三、焙烧工段:
(一)焙烧一分厂:增大净化电捕除尘器的二次电流,加大备用电场的切换和清理频次;加大脱硫剂用量,使循环液PH值控制在10-12范围内,确保该排口颗粒物、SO2排放浓度降至最低值。(二)焙烧二分厂:增大净化电捕除尘器的二次电流,加大备用电场的切换和清理频次,同时技改脱硫循环泵由2台启动至3台,确保该排口颗粒物、SO2排放浓度降至特排要求以下最低值。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扬 尘 管 理 标 准
1、施工现场必须规范设置围挡,严禁敞开作业。
2、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
3、出入口必须设置使用洗车设施,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4、现场材料及土地必须堆放整齐并遮盖,严禁裸露。
5、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密闭运输,严禁道路遗撒。
6、必须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手续,取得建筑垃圾排放证。
监 督 电 话
(环保)
建 筑 工 地 渣 土 运 输 公 示 牌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管 理 标 准
1、车牌号:
2、运输线路及时间:
3、箱内渣土不得超过箱体高度,且采用帆布或箱盖全封闭。
4、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冲洗设施,车体整洁、车轮不带泥、车牌清晰可见。
5、严禁道路遗撒。
工程名称
盛达新城住宅小区
7、必须及时清运废弃物,严禁现场焚烧。
工程名称
盛达新城住宅小区
建设单位
天水金都房地产公司
施工单位
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朝玺
电 话
现场负责人
张亚军
电 话
监理单位
天水中宏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监 理
王 毅
防尘负责人
胡建明
电 话
监 督 机 构
天水市麦积区执法大队
负 责 人
王军平
投 诉 电 话
(执法)
项目经理
张朝玺
监理单位
天水中宏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王 毅
建设单位
天水金都房地产公司
监理单位
天水中宏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来自施工单位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渣土运输
负责人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31•【字号】红桥政办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环境监测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9〕2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区内实际,我区修改完善《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1月31日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保障公众健康,确保按照国家及我市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1.2 编制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8〕65号)。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红桥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重污染天气告示栏模板

重污染天气告示栏模板

v1.0 可编辑可修改
1 ***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告示栏时间:(用活字填写)
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几级预警或几级响应(用活字填写)其他措施:(活字填写)
采取措施:减少户外活动或禁止一切户外活动或停课(用活字填写) 1.***************
学校(园)带班领导:*** (用活字填写) 2.***************
学校(园)应急值守电话:****** 3.***************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
备注:各学校(园)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材料设置大小,适当调整完善版面内容。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请选用耐久防雨防晒性材料制作。

杜绝使用A4纸等应付性行为。

1月2日下午五点前必须全部到位。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上级指挥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按照要求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对于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对于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
双5双
位,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管控。各地应综合 多方面因素,统筹制定更加严格、合理的减排措施,确保科学、公 平、有效。
四 鼓励其他非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对《技术指南》未涉 及的行业,各地可根据该行业排放水平、对周边人群健康影响程度 和当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情况,自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鼓励各地 对行政区域内较集中、成规模的特色支柱产业涉气工序采取应急减 排措施 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 取相应措施 应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 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产。应急减 排措施应包括停止使用高排放车辆、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最大 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 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平 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 对治理水平 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 采取减排措施 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应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 合理指导保民生企业应急减排。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 垃圾或危险废物、涉及居民供暖等保民生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 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 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原则上,涉及参与协同处置的水泥 企业,可按照《技术指南》明确的协同处置量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有多条具备处置资质生产线的,统筹承担任务量集中处理,避免故 意分散处置任务。涉及居民供暖的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应提 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 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具体 核算方法参考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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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四级)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 减少污染物排放。
黄色预警(三级)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 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 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 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 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 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橙色预警(二级)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 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 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 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 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 易扬尘车辆运输; (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 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 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 污染物的措施; (4)在现有 “禁放” 、 “禁烧” 范围的 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 燃放、露天烧烤。
红色预警(一级)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 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 增加道 减少 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 交通扬尘污染; (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 停止渣土车、 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 限产 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 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4)在现有 “禁放” “禁烧” 、 范围的基础 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 天烧烤; (5)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实施机动车单双 号行驶,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 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 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运力 保障力度。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公示牌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 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 将 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 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 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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