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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篇1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一、案例背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当事人可能会面临需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探讨在经济法学的框架下,合同可变更与撤销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问题。
二、案例分析小明与某公司签订一份购买合同,约定小明购买公司的产品1000台,总价为10万元。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希望能够与公司进行合同的变更或撤销。
公司认为小明应当履行合同,否则将面临违约责任。
针对上述案例,我们需要分析以下几个问题:1. 小明申请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 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如何?3. 小明申请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4. 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如何?三、分析与解答1. 小明申请变更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履行的交易性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在本案中,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2. 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如何?公司拒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应当在于变更请求的合理性。
在本案中,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是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具有客观合理性,公司应当根据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合同。
3. 小明申请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且合同未生效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时,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一)抗辩合同效力的法定情形;(二)合同的成立、变更或者履行,违反法定的意思表示形式、程序或者有违背事实情况隐瞒的。
在本案中,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小明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履行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4. 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如何?公司拒绝撤销合同的合法性应当在于撤销请求的合理性。
合同中的解除和撤销的变更和补充条款解析
合同中的解除和撤销的变更和补充条款解析本文将重点解析合同中的解除、撤销以及变更和补充条款。
在解析这些条款之前,需要明确合同解除、撤销、变更和补充的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在履行中或履行后,因特定原因使合同终止;合同撤销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自愿地通过达成协议取消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更改;合同补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追加或补充。
一、合同解除条款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明确了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例如当事人重大违约等。
此外,合同中也可以约定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在解除条款中,应明确解除的情形、通知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解除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同时,在解除前,合同的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二、合同撤销条款解析合同撤销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协议,取消原有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撤销条款中,应明确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和程序,包括书面通知或协商一致等方式。
此外,撤销的法律效果及双方的返还义务也需要在条款中明确。
为了保证撤销的有效性,当事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确保对方已经收到撤销通知,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返还义务。
三、合同变更条款解析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更改。
合同变更条款应明确变更的事项、变更的方式、变更后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在变更条款中,应注明变更的生效条件和程序,确保双方的意思一致,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应按照变更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合同补充条款解析合同补充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追加或补充。
合同补充条款应明确补充的内容、补充的方式、补充后的权利义务等。
在补充条款中,应注明补充的生效条件和程序,确保双方的意思一致,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补充后的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应按照补充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撤销合同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原先订立的合同关系,并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撤销合同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保持合同法律体系的稳定和可靠性。
下面,将对撤销合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撤销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解除合同表示一方意思表示后,即完成了撤销合同的法律程序。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求撤销合同的一方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和依据。
其次,另一方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回复,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策,以保证撤销合同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此外,申请撤销合同的一方应负有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或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事由。
最后,在撤销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与诚实守信的原则相一致,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实践相结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合同存在违约风险或者其他事由导致无法履行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及时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以免造成进一步损失。
其次,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
合同是市场交易的基础规则,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于经济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当某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从而保持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最后,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保持合同法律体系的完善性和统一性。
法律规定了撤销合同的程序和要求,使合同的解除具备可预见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撤销合同的程序较为繁琐,对申请方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不会写的直接跳至下一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
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6篇篇1经济法学案例分析及答案可变更撤销合同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关系,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况。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经济法学中关于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相关问题。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1000台手机,并由乙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
然而,由于市场变化和供应链问题,甲公司无法按时交付商品。
双方商议后决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延长交货时间。
双方协商后,决定将交货时间延长一个月。
然而,在延长交货时间后,乙公司却发现了市场价格下降的情况,要求重新谈判价格。
甲公司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拒绝重新谈判。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不能按时交付商品并需重新谈判价格,否则将取消合同。
甲公司则认为延长交货时间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情况,不应该影响价格。
双方因此产生了分歧。
经济法学分析: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规定,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确立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一旦成立,各方都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况。
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甲公司供货延迟,双方商议决定变更合同。
然而,乙公司却要求重新谈判价格。
根据经济法学的原则,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后的内容应当合理合法。
乙公司要求重新谈判价格,是在原有合同基础上的变更,因此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取消合同。
因为合同的重要性在于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利要求撤销合同。
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无法按时交付商品并拒绝重新谈判价格,乙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合同。
结论: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理论和原则,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意见进行变更。
简述可撤销的合同
简述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 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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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讲义
第三节特殊侵权责任 一、产品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 四、环境污染责任 五、高度危险责任 六、喂养动物损害责任 七、物件损害责任
第四节侵权责任旳承担 一、侵权责任方式 二、侵权损害补偿 三、侵权责任旳抗辩事由
第七章企业法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旳概念与种类 二、企业法旳概念
第二节企业旳设置 一、有限责任企业旳设置 二、股份有限企业旳设置
第三节企业股东旳股东权 一、股东权旳含义 二、股东权旳分类 三、股东权旳内容 四、股东权旳规范行使
第四节企业旳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企业旳组织机构 二、国有独资企业旳组织机构 三、股份有限企业旳组织机构 四、上市企业组织机构旳尤其要求
第六节协议旳终止 一、协议终止旳概念 二、协议终止旳原因
第七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旳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责任旳构成要件 三、违约责任旳形式 四、违约责任旳免责条件
第五章 协议法分则 第一节买卖协议 第二节借款协议 第三节租赁协议 第四节融资租赁协议
第五节承揽协议 第六节建设工程协议 第七节货品运送协议 第八节技术协议 第九节委托协议
第三节协议旳效力 一、协议效力旳概念 二、协议旳生效 三、无效协议 四、可撤消协议 五、效力待定协议
第四节协议旳推行 一、协议推行旳概念 二、协议推行旳原则 三、协议推行旳规则 四、协议推行中旳抗辩权 五、协议旳保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五节协议旳变更和转让 一、协议旳变更 二、协议旳转让
第五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旳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与股票 二、股份旳发行 三、股份旳转让
第六节企业债券 一、企业债券旳概念与特征 二、企业债券旳发行条件 三、企业债券旳发行程序 四、可转换企业债券旳发行 五、企业债券旳转让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合同要具有法律效⼒才受保护的,对当事⼈才具有约束⼒。
⽽有些合同是⽆效的或者可撤销的,⽆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那么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如何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误解、以欺诈⼿段实施、受第三⼈欺诈、胁迫等⼿段签下的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七条【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为⼈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条【以欺诈⼿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以欺诈⼿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四⼗九条【受第三⼈欺诈的民事法律⾏为的效⼒】第三⼈实施欺诈⾏为,使⼀⽅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为的,受欺诈⽅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以胁迫⼿段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或者第三⼈以胁迫⼿段,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为,受胁迫⽅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利⽤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为成⽴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百五⼗五条【⽆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效】⽆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为⾃始没有法律约束⼒。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是⽐较多的,例如合同是在基于重⼤误解、以欺诈⼿段实施、受第三⼈欺诈、胁迫等下签订的,当事⼈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民法院申请撤销。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07-2010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历年真题(第五章)
07-2010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历年真题(第五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5题)1.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乙,双方约定租金月付。
租赁期内,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乙未主张优先购买权。
丙向乙提出的下列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向丙交付租金B.解除租赁合同C.缩短租赁期间D.增加房屋租金【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据此可知,在丙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在承租人乙和新所有人丙之间应继续有效,丙只能请求乙向自己交付租金,而不得采取解除合同或者提高租金、缩短租期等措施。
因此,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16题)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
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
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
为此引起纠纷。
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D.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
故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 (2009年单项选择第23题)3.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
论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签订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将探讨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类型(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1.重大误解合同:指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欺诈合同:指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3.胁迫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境地,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一)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时起,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
2.返还财产: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返还财产时,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因合同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处理其他法律后果:合同被撤销后,合同中的其他法律后果,如违约金、定金等,也应当依法处理。
(二)合同被撤销前后的法律后果1.合同被撤销前,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合同被撤销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当事人不再承担合同义务。
3.合同被撤销前,当事人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返还。
四、案例分析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乙,价格为100万元。
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之订立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权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等等。
关于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1、对可撤销的合同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订立的合同:(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之订立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2、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权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对相对人的行为或者合同的标的发生错误认识,从而作出与自己意思相违背的行为,使自己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1)表意人必须是因为误解而作出了意思表示,误解和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从而导致合同的订立,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主要内容是指对合同的订立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容。
(3)误解是由于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
(4)误解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的特征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却享有更少的权利,而另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却承担更少的义务;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所允许的程度;受害的一方是因处于困境或者缺乏经验或者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订立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合同也一样,当事情发生了变化后,合同也会发生更改,或者是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许多人就有疑问了,那么,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但是,受欺诈、胁迫以及被乘人之危方的行为是无效还是可撤销?《民法通则》将其规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而《合同法》将其规定为除损害国家利益的外,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权利人即受害方有选择民事行为效力的权利,可以保持其继续有效,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而归于无效,进一步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2、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而形成的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此时,善意一方行使撤销权,便形成了可撤销合同。
3、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形成的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合同重大误解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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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司考民法: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撤销权变更权除斥期间)。
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仍然暂时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赋予一方当事人以变更、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行使此权利,则民事行为将变更其效力或归于无效。
如果当事人不行使此项权利,则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五种:(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国家司F考试网)(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三)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四)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五)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成立时,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对民事行为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法律又赋予一方当事人以撤销权,当事人如果行使这种权利,就可以变更民事行为的内容并使之继续有效,或撤销该民事行为而使之溯及地归于无效。
经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一)变更、撤销权。
撤销权是当事人溯及地撤销民事行为或变更其内容的民事权利。
它在民事行为成立时同时发生,但并非民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
(二)变更、撤销权的行使。
(国家司F考试网)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诉讼或仲裁之中,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裁判中确定。
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撤销或变更。
(三)撤销权的消灭。
1、除斥期间经过。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撤销权人的放弃。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签订合同是规范我们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合同自签订起是否还能够变更和撤销呢?变更和撤销又须通过什么合法手续才能保证合同的效力呢?我为您解读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概念: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不同条款。
特点: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3.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4.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
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是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情形: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之情形。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该规定解释了重大误解的合同的基本内容。
1.重大误解的特征。
在民法理论上,重大误解又称为错误,其情形有二:(1)意思与事实不一致,(2)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案例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案例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规定,乙公司在2021年2月1日前交付货物,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交付了货物,但货物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公司在2021年1月25日向乙公司提出了质量异议,并要求乙公司尽快解决。
乙公司对质量问题予以认可,并表示会在2021年2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三、甲公司行使变更合同权利由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甲公司在2021年2月15日向乙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要求将合同总价款调整为80万元。
乙公司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予以答复。
四、甲公司行使撤销合同权利鉴于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公司在2021年2月20日向乙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撤销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
乙公司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未予以答复。
五、法律后果1.乙公司应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责任,向甲公司支付20万元的赔偿款。
2.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合同撤销后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存储、保养等费用。
3.乙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启示1.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
2.当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应及时沟通,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3.当事人行使合同变更或撤销权利时,应依法进行,确保自身权益的合法性。
注意:本案例仅供参考,具体法律后果以实际案件为准。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七、案例分析此案例中,甲乙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整改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公司行使合同变更和撤销权利。
1.合同变更: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行使合同变更权利,要求降低合同总价款。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可以撤销的五种情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可以撤销的五种情一、合同撤销的五种情况1.1 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当事人可能对合同的内容产生误解。
一旦合同成立,这种误解就无法通过修改合同来解决。
此时,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对方的欺诈、胁迫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购买设备的销售合同,但在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解决。
甲公司认为自己在签订合同时受到了乙公司的欺骗,因此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1.2 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的债务或者财产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在承担合同义务后陷入困境,那么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例如,丙先生与丁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丙先生支付一年的租金。
在租赁期间,丁女士发现丙先生实际上有多个债务缠身,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于是,丁女士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1.3 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订立合其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对方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例如,戊子女与己女婿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但在签订合同后,戊子女发现自己的丈夫己女婿已经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于是,戊子女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1.4 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同意订立合同欺诈、胁迫是指故意用虚假事实或者威胁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同意订立合同的行为。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这种手段,另一方当事人在知情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例如,己男与庚女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约定庚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在签订协议后不久,庚女就将部分财产转移到了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中。
己男得知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关于合同撤销的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关于合同撤销的规定合同撤销,听起来好像是个很复杂的法律术语,但咱们生活中也经常碰到。
比如你跟人家签了个合同,突然发现不对劲,后悔了,想撤销,可是合同一旦签了,就真的像“写在石板上”的那种感觉,撤销起来是不是很麻烦?别急!法律有规定,咱们可以撤销,但得看清楚条件。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合同撤销的那些事,别看是法条,咱一块儿捋清楚,大家都能明白。
合同撤销最简单的一点,就是大家得有“撤销”的理由。
你想随便说撤就撤?这可不行,得有法定的理由。
比如说合同当时签的时候,你们两边是不是因为一个欺诈的行为才签的?要是你被别人给忽悠了,那就能撤销。
就像是你本来打算买个高档手表,结果卖家告诉你这是正品,结果你买回来一看是个山寨货,那可不就可以撤销合同了?欺诈,给撤了。
再比如,一方胁迫另一方签合同,合着是你被人威胁了,这种也能撤。
再就是一方误解了合同的内容,结果签了个自己根本不想签的东西,发现是个坑,赶紧撤。
对了,像这种撤销,时间也有讲究,不能拖得太久,撤销的时效是有规定的,通常是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所以,如果觉得自己被坑了,那就赶紧行动,别拖得太久,免得错失了撤销的机会。
那如果合同撤销了,后果会怎么样呢?嗯,这个就得看具体情况了。
最简单的理解是,撤销后,合同当初的效果基本上是“消失”了,双方就好像从没签过一样,换句话说,合同撤销了,你们俩再无任何义务。
这是不是听起来很轻松?但有个小小的插曲就是,要是已经履行的部分怎么办?比如你买了个东西,人家已经给你发货了,而你又想撤销合同,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你可能得退货,而对方也得把钱退给你。
如果是你自己责任导致的撤销,那退货可能就麻烦了。
再说了,撤销的过程可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你要在合同撤销的时候,得通过“通知”这个手段,把撤销的意思告诉对方,不能私下搞偷偷摸摸的。
毕竟,合同一撤销,就涉及到两个人的权益,咱得合法合规,不能随便来。
比如,你签合同之前可能觉得挺好,但后悔了,要撤销,那你得主动通知对方,告诉他你撤销的决定,否则不光是对方会觉得你这人“说话不算数”,自己也麻烦。
民法典合同撤销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撤销的五种情形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过程顺利进行。
1.2 各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以实现合作的共同目标。
定义2.1 合作方:指协议中参与合作的各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方。
2.2 项目:指协议中所描述的合作内容和目标。
2.3 成果:指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形式的产品、服务或其他输出。
合作内容3.1 各方同意在项目范围内共同合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3.2 每一方应根据自身的专长和资源,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贡献。
3.3 项目进展和成果将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表进行。
权利和义务4.1 各方有权根据协议获得项目相关信息和资源。
4.2 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任务和义务。
保密条款5.1 各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2 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直至信息公开或其他方可知悉。
知识产权6.1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合作方共同所有,除非另有协议。
6.2 各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对方的权利。
费用和支付7.1 各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分担项目费用,并按时支付。
7.2 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表由各方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争议解决8.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若出现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未果,争议将提交至协议签署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9.2 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终止协议,但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并处理好相关事项。
适用法律10.1 本协议适用协议签署地的法律法规。
10.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其他11.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协议一式多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若有必要,各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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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经济民商法考试:可以变更、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第54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琴高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法律教育网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58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