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复习心得-最新范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3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3篇学习刑法心得体会1篇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
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
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
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转载于::学习刑法心得体会3篇)。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
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
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
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9月份,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读书学习活动中,我积极、主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是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罚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一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应该如何1.学会自律、自护。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学习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7篇_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7篇_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篇1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
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
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
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
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
(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
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
(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
(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
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
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体系: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
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
分则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023最新-学习刑法心得体会(最新6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最新6篇)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
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内容是为您带来的6篇《学习刑法心得体会》,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刑法》的心得体会篇一考研数学考试做题中的注意事项这段时间考生在做题时要注意以下方面:一、习惯思考的能力阅读一个知识点,宏观上思考其在整个数学科目中作用及与其他科目之间的联系,微观上思考其本身概念的深度,其具有的特点及满足的性质等等。
拿到一个题目,研究其条件与结论的联系,思考题目所在的知识点及可能使用的方法,能否用更多的方法来求解,能否找到最为简单的方法。
看历年真题,总结考试题目的规律,思考命题特点及与考试大纲之间的联系。
二、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不仅要正确解答题目,更重要的是要快速的达到目的。
现在很多辅导资料对知识点的总结,题型的归纳都比较全面,如果能利用其对知识的`归纳再加上自己的边看边思考,对知识点达到融会贯通不成问题。
三、快速判断所考知识点的能力考研数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点是有限的,重要的知识点就更少一些,但考研数学已经进行了二十几年,重点之处年年考,但这些知识点每年都会换上新的外衣,乔装打扮,使不少考生被蒙蔽,之后悔之不及。
四、持之以恒的能力数学因其高于日常生活而常受到学生的冷落,这样就会产生马太效应,愈不关心她,它就离你愈远,故而考研复习需要保持对数学热情,坚持到底!在考研复习中考生要做到的是掌握核心,即万变不离其宗,抓住其形变而神不变之处才能轻松成功。
《刑法》的心得体会篇二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
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
刑法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五篇

刑法个人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一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读书学习活动中,我积极、主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是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罚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一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们应该怎么做?1、学会自律、自护。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学习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2、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跟法律密切相关的医疗工作者,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该学好法律知识。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7篇_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7篇_最新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学习刑法课程,应通读《简明刑法教程》一书,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内容。
店铺为大家整理了刑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篇一:学习<刑法学>精品课程的心得体会有幸参加刑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培训,聆听孙国祥教授和刘伟博士对刑法学的教学剖析,收获颇丰。
大有耳目一新的感受,深受启发。
我是治安学专业教师,对刑法学并不熟悉,由于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参加了本期培训。
尽管本人所教课程与参加培训课程诸多不同,但这次培训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和下一步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仍有很大帮助。
下面我结合本次精品课程培训学习,谈谈个人对课程教学及教学资源利用的一些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教学探索基于个人教学的体会,以及对一些同仁教学实践的了解,教学上的挑战和困惑可以说是高校教师普遍性的遭遇。
此次培训学习,虽然我对刑法学不熟悉,但从孙国祥教授借助刑法学课程对教学的剖析中,也受益颇多,主要有三点:一是,孙国祥教授特别讲到了教学方法,对刑法学教学中可以使用的方法作了较详细的阐述,比如辩论式的案例计论、撰写学术观点综述的小论文、旁听公审、专题讲座等等。
我所任教的治安学课程,虽然与内容与刑法学不同,但从孙教授予的讲述中,我发现有我值得借鉴的很多东西,孙教授提到的诸多的教学方法,我几乎都可以作个尝试。
二是,孙教授提到了刑法学教学中要处理的几个关系,其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对我触动较大,我所就职的公安类院校近年正逐步转向于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在教学中如何做到理论够用,技能够强,各公安院校都在探索之中。
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有不少教师已有多年的教学经历,但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还走了极端。
孙教授的观点让我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即不能因为强调实践而割裂理论知识的系统化。
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必须讲透,为学生建构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篇一: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9月份,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读书学习活动中,我积极、主动的对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是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的一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罚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一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应该如何1.学会自律、自护。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依照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学习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2.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跟法律密切相关的医疗工作者,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该学好法律知识。
不单单如此,还要做一个宣传法律普法的一分子,在工作的同时,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去学习国家法律,让身边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做有法律素养的良好公民,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9月份,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读书学习活动中,我积极、主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是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罚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一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应该如何1.学会自律、自护。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学习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2.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3篇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2.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跟法律密切相关的医疗工作者,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该学好法律知识。不单单如此,还要做一个宣传法律普法的一分子,在工作的同时,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去学习国家法律,让身边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做有法律素养的良好公民,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那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使我们的身心更加健康。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xx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刑法学习心得6篇

刑法学习心得6篇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就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就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科学知识,这些科学知识就是系统的科学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例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备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一、社会性法律首先就是一种社会规则,例如刑法学就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就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做为社会科学,具备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就是相同的,整体表现在:1、不容计量、不容检验、不容实验,而自然科学则就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道课堂教学就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课堂教学不等同于实验,课堂教学就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课堂教学而不是搞实验,例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至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就是一种真理,又例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恰恰相反。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容分后,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例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太少受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例如许多的观点,相同的学科重新认识都存有道理,相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存有相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
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最新学习刑法心得体会(8篇)

最新学习刑法心得体会(8篇)最新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第一篇:通过读书活动的学习,让我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因此,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
使自己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
在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很大的变化。
开始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
也让我更加明白入党的积极意义。
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
也具备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争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重大变化,我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我们更应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并明确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
并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并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最新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第二篇:有幸参加刑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培训,聆听孙国祥教授和刘伟博士对刑法学的教学剖析,收获颇丰。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cda1cbf1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00.png)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篇1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里的重头戏,从最近几次考试看来,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
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们平时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抢夺罪),看起来似乎比民法难。
其实无论司法考试中的哪个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数,所以不需要畏难。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分值基本上是对半。
刑法的复习——特别是总则的复习——必须认真看法条和教材,两者都要兼顾。
因为刑法的法条规定比较简单背后却蕴藏大量可考知识,比如总则里面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
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
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前面的内容主要针对刑法总则而言,对于分则部分和司法解释,可以多看法条。
司法解释对刑法的补充和修订相当多,而且许多都具有可考性,考察的时候也容易直接考察法条的特殊规定,法理涉及较少。
分则和司法解释的特点是:繁杂,但记忆清晰的话好拿分。
以前刑法容易考察一些重点罪名,比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现在的考试趋势是重点罪名要考,同样也考察一些冷僻的罪,所以对分则罪名的复习方法应是重点突破、全面复习,切不可偷懒。
对罪名的复习还要注意一点,一些光看罪名容易误解或者不能直接判断犯罪性质的罪是老师偏爱考察的,比如“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罪”,这样的罪名简直是大白话的把犯罪的性质描述出来,一般比较少考察;又如“强迫交易罪”,这样的罪容易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混淆,最容易考察。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第一篇: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
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
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
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
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
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
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5篇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5篇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1在我国刑法十多年的修正史中,还是首次有这么多罪名受到普通人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自觉传播。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刑法很遥远,只要秉持朴素的善良观念,刑法并不会找上门。
而这次“刑九” 之所以特别引人注目,主要是因为它涉及不少近年来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上述九种行为,都曾多次制造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许多事情甚至就发生在很多人的身边。
即使不是亲历者,这些行为也早已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构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其实,“民生刑法”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初露端倪,当时最受关注的无疑是“醉驾入刑”。
4年来,这个新罪名已经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彪悍的“酒桌文化”已有改观,还催生了一个新的代驾行业。
更为积极的作用是,交通文明的程度提高了,司机、路人们至少不需要太担心遇上酒驾飞来横祸。
而此次新入罪的九种行为,和当时的“醉驾”一样,同样是当前社会的主要“负能量”。
尤其在网络传播放大效应之下,这些影响无远弗届。
比如每有孩子被拐的消息传出,身为父母的人都会心头一紧。
类似的不安、焦虑,乃至戾气,一旦构成了社会的主要氛围,必然严重影响到每个人的“精神民生”。
“刑九”及时回应了社会上弥漫的种种焦虑感,将“负能量”纳入最严峻的刑法规制之下,可谓最贴近民生的一部刑法修正案。
有好剧本未必能拍出好电影。
对于法律而言,如果说立法相当于写剧本,执法和司法便是从影像上实现剧本的过程。
虽然说“民生刑法”的立意在于消除社会戾气,提振“精神民生”,但假如执法不严,甚至执法异化,执法本身便可能成为更为严重的戾气之源。
此次废除的“嫖宿幼女罪”,某种程度上便是因执法松懈、裁判武断而被“妖魔化”的反例。
因此,“民生刑法”还必须通过“民生执法”才能发挥效果。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第一篇: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
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
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
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
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
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
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例文(最终5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例文(最终5篇)第一篇:学习刑法心得体会例文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的内容,具体内容: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那么学习刑法有怎么样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学习刑法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用!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篇1 刑法是除民法外...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那么学习刑法有怎么样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学习刑法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用!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篇 1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试里的重头戏,从最近几次考试看来,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
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们平时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抢夺罪),看起来似乎比民法难。
其实无论司法考试中的哪个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数,所以不需要畏难。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分值基本上是对半。
刑法的复习——特别是总则的复习——必须认真看法条和教材,两者都要兼顾。
因为刑法的法条规定比较简单背后却蕴藏大量可考知识,比如总则里面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
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
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第一篇: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
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
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
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
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
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
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心得6篇(最新)

【学习心得体会】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
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
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
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
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
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
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_刑法学习经验总结_学习心得体会_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_刑法学习经验总结刑法在法律中比重比较大。
刑法谦抑性是现代法治社会刑法应有的价值,随着世界各国的刑法改革朝着人道主义浪潮的前进,中国的刑法也在进行着改变。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学习刑法,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1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试里的重头戏,从最近几次考试看来,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
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们平时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抢夺罪),看起来似乎比民法难。
其实无论司法考试中的哪个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数,所以不需要畏难。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分值基本上是对半。
刑法的复习——特别是总则的复习——必须认真看法条和教材,两者都要兼顾。
因为刑法的法条规定比较简单背后却蕴藏大量可考知识,比如总则里面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
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
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前面的内容主要针对刑法总则而言,对于分则部分和司法解释,可以多看法条。
司法解释对刑法的补充和修订相当多,而且许多都具有可考性,考察的时候也容易直接考察法条的特殊规定,法理涉及较少。
分则和司法解释的特点是:繁杂,但记忆清晰的话好拿分。
以前刑法容易考察一些重点罪名,比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现在的考试趋势是重点罪名要考,同样也考察一些冷僻的罪,所以对分则罪名的复习方法应是重点突破、全面复习,切不可偷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复习心得
刑法复习心得
刑法,可以说是冷峻的,因为它调节的是对于人类最极端恶劣行为,犯罪的处置。
刑法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
总则部分主要规定的是关于犯罪的原则性、基础性问题,同时涵盖对于刑罚的相关规定,既总则又可分为犯罪论部分和刑罚论部分。
如果说民法的学习难点在于包罗万象,那么刑法的学习难点就在于变化多端。
这是所说的变化多端,就是在学习刑法是一定要树立起分情况讨论的思维,在不同的假说情况下,同样的现实却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这一点,各位同学在学习刑法内容之前,要有心理准备。
一、刑法概说与犯罪概说
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刑法概说中的重要内容,历来是出题的重点。
其中罪刑法定原则又是重中之重,对于罪行法定的基本内容要做到掌握并能清楚辨析。
二、犯罪成立条件
此部分为可以说是刑法总则中最难的部分,也是考试必考的部分,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例如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
条件、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正当防卫、事实认识错误等,都是考试出题中出题数量大、难度系数高的黄金考点!
三、犯罪形态与共同犯罪
犯罪形态也是黄金考点之一,每年必考!对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区分有清楚的掌握,对于中止的“能而不欲”和未遂的“欲而不能”,不能只做机械地理解,要在题目中去仔细辨析把握。
共同犯罪的知识点较多,但理解起来并不难,记住要点就可攻破。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形式以及共犯人的分类及处罚是热门考点,另外共同犯罪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比如共犯与身份问题的综合,涉及到不真正身份犯的认定,又比如共犯的过剩问题,这些都是可以考出比较有难度的考题的考点。
注意!!!这里要插入一个小贴士,法考时代,客观题题目数量被缩减,但重者恒重的原则不会改变,这就一定程度上会提升难度题目出现的可能。
从18年法考来看,部分生僻考点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体现着通过考题进行高低分数区分的原则。
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对于黄金考点、难度考点的学习一定要仔细认真!法考,没有一分是随便得来的,也没有一分是多余的!!!
四、罪数
罪数的内容不多,但是考试的难度很大,很多同学在这个部分都容易混淆,在做题是也就非常容易出错,要格外引起重视!对于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别,对于吸收犯与牵连犯的规定,都需要注意记忆和特别辨析。
五、刑罚部分
刑罚部分包括有刑法的裁量、刑罚的体系、刑罚的执行和刑罚的消灭,是刑法总则中比较简单的部分。
其中,死刑、没收财产可能与刑事诉讼法学习产生交叉;量刑情节、量刑制度多少细节考题;假释的内容考察的次数较多,但知识点比较集中,通过题目训练可以较好掌握。
总的而言,刑法总则部分的重点集中在第三部分—犯罪成立条件中,考点密集,也有极强的理论性,在学习过程中要格外注意!
六、刑法分则概览
分则共分十大部分,总计400余个详细的罪名。
但在法考当中经常考察的是:第三部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部分—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第五部分—侵犯财产罪以及第七部分贪
污贿赂罪。
在每个部分中,又有更为具体的罪名,比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都是实在的黄金考点!
刑法分则部分的学习,最能体现“重者恒重”的考试思维。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可以说这是法考不可能不考的点,可是却也总是常考常新。
因为,分则部分不会单单机械孤立地出题,一定会配合总则的部分进行考察,这样考题的难度也会迈上一个台阶。
不过,同学们也不必惊慌,因为在充分掌握知识要点之后,我们就一定能洞悉考试的规律,拿到足够的分数!
七、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第一部分。
不过在法考中,可考的考点相对较少。
仅需一般记忆即可。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第二部分,这部分当中就有一些重点考察内容。
比如,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情节区别,考试考察的角度主要是针对具体情节认定的细节,同学们在学习时要注意相互之间的比对。
八、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这一大部分中,包含的内容很多,从过往考试考察情况来看,考点也比较分散。
在复习备考过程中,关注时政热点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是很有必要的。
例如18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假疫苗案”,考试中就出现了生产、销售假药罪。
其他比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等,都是需要特殊记忆的内容,也是考察的重点。
九、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等等一系列暴力犯罪都在这一大罪名之下。
同样,这也是刑法分数占比非常高的部分。
这部分的罪名认定和具体细节,要结合着总则部分犯罪构成进行学习,相似情节但细节出入就造成认定的不同。
比如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之间的区别;又如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之间的差异,出题人也会盯住这些细节点进行反复考察!
十、侵犯财产罪
分则部分的第五个大罪名—侵犯财产罪,这当中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可以说是分数大户,因为它们在实际情况中有诸多衍生,并且可以将总则部分结合进来。
针对抢劫罪,其与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的异同点,关于抢劫罪既遂未遂的认定,以及抢劫罪加重情节,都是法考中经常出题的黄金考点。
在实际考察中,抢劫罪可以结合总则中的犯罪构成、罪数、认识错误等多知识点综合考察。
针对盗窃罪,情节认定往往是考试重点,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异同,盗窃数额的认定,盗窃的既遂未遂等等。
其他诸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等都是比较特别的知识点,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同学们强化记忆;在做题练习中,需要大量练习试错。
十一、妨害社会管理罪
这一大类下包含的内容很多,不过不经常是考试重点。
其中,招摇撞骗罪、伪证罪、医疗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几个罪名需要特别注意。
这一部分建议在学习时听课并通读即可,可以直接通过题目来进行记忆。
十二、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这两大罪名都属于职务性犯罪,其中贪污贿赂罪考察的频次非常高。
贪污罪要对于其定义有准确掌握,“利用职务便利”和“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情形,在题目中如何体现。
挪用公款罪要记住三种不同情况以及相应的数额起点。
在渎职罪中,要注意区分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