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护理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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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1、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期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在院内尚未开展和未使用的临床护理新手段被认定为护理新技术、新业务。
2、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2.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效益性。
2.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所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具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全的医疗仪器不得在新项目中使用。
2.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所使用的各种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全的药品不得在新项目中使用。
2.5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
3、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分级
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将新项目分为国家级、市级、院级。
国家级:具有国际水平,在国内医学领域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
市级:具有市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业务,在本市医学领域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
院级:在本院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手段。
4、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申报准入流程
4.1科室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要认真填写开展理新技术、新业务
项目申报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
4.2护理部组织本院护理新技术、新业务评估小组对各科申报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讨论评估并写出书面评估意见,报分管院长。
4.3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评估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开展申请的新技术、新业务。
4.4护理部应定期对护理新项目进行检查考核,新项目负责人应定期上交新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4.5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应用后,护理部应及时制定操作规范及考核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4.6新项目验收后,项目总结、论文应上交护理部存档备案。
二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是毕业后,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不断完善护理人员知识机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医学发展需要。
1、院外培训:
根据医院总体安排,每年选派护理人员参加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医院举办的新理论、新知识、护理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完毕写出汇报资料。
2、院内培训:
2.1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或邀请有关专家来院讲座学习,接受新知识。
2.2各科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
2.3定期组织三基和专科知识考试,充实护理人员基础知识。
2.4组织全院护士进行技术操作训练,提高护士操作技能。
3、学历教育:
全院护士分期、分批参加医学自学、函授、脱产在职教育,充实护理知识,完善护理人员知识结构。
4、开展护理科研:
护理人员积极撰写护理论文或总结工作体会。
三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1、培训目标:通过岗前培训使新上岗护士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护士的神圣职责,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树立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2、培训时间: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周。
3、培训内容:
3.1医院简介,组织机构、体系。
3.2医德医风、院规院纪、各项规章制度。
3.3护理规章制度、护理法规知识、医疗安全、院内感染。
3.4护士礼仪教育与护理基本技能培训。
4、培训结束统一考试,合格者准予上岗。
四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制度
1、护理部制定“三基”培训计划,各科按计划内容进行考试。
2、护理部每月组织考试一次,科室无特殊情况每周考试一次。
3、考试内容为山西省医学临床“三基”训练题,护理分册。
4、全院护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护理部组织的考核。
5、考核以笔试、随机提问等形式不定期进行。
6、理论考试成绩85分及格,考试不及格实行补考制度,直至考试及格。
7、考试成绩计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升、评优、绩效考核依据。
五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1、来院时应持护校介绍信与我院护理部联系实习任务,经护理部同意方可接收。
2、科内不允许私自接收实习护士。
3、护生来院实习时,自带实习大纲及个人鉴定表,并及时交纳实习费,食宿自理。
4、护理部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生科室轮转表,实习生根据轮转表进行临床实习。
5、在院实习期间,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院内规章制度,根据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停止实习。
6、实习生必须服从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的领导安排。
7、带教老师认真带教,实习生谦虚好学。
8、护士长及带教老师应认真填写出科室鉴定及评教评学表,实习结束后,由护理部鉴定、盖章。
9、实习结束后,护理部组织召开总结座谈会,向护校老师及实习生征询意见,以改进医院教学工作。
六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护理人员,须具有护理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持单位介绍信,由护理部审查,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修。
2、进修期至少为三个月(手术室、急诊科不少于一年),报到时按规定交纳进修费(中途离院者不予退还进修费),自带工作服、工作帽、软底白鞋,住宿自理。
3、进修人员到医院后,由护理部分配至各科室。进修期间的工作由各科室护士长安排。
4、进修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理论联系实际。接受该科护士长的考试、考核,进修结束护士长认真填写鉴定表,寄回原单位。
5、进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护士长的指导下,通过临床学习,圆满完成进修计划。
6、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有严重错误者,送回原单位处理,进修费不予退还。
7、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及病历资料,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带出院外,损坏公物要赔偿。
8、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院,不得自行带人来院参观和留宿。
9、进修人员的计划不得中途更改,完成进修任务写出自我鉴定,并由所在科室护士长实事求是的给予评价并签字,由护理部审批盖章,办理离院手续,按期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