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灰检修队工作标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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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灰检修队工作标准(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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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4009-18 除灰检修队工作标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除灰检修队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除灰检修队所涉及的行政及生产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工作内容

2.1.1 在公司的领导下,完成除灰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抢修、日常维护、安装调试及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

2.1.2 根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规定,做好实施、管理和改进有关过程。

2.1.3 做好标识及标识的传递。

2.1.4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负责制订除灰

检修队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施工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2.1.5 负责完成《关于印发陡河发电厂设备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及《输煤、除灰、化学设备分工补充规定》中属于除灰检修队范围的所有设备的维护工作。

2.1.6 负责制订除灰检修队内部各种规章制度。

2.1.7 负责除灰检修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技术培训工作。

2.1.8 负责除灰检修队承担的工程项目及维护工作材料预算及施工预算的编制工作。

2.1.9 负责完成工程记录及工程总结。

2.1.10 负责管理及维护除灰检修队内部的各种工机具及车辆。

2.1.11 负责除灰检修队所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2.1.12 对内部质量审核活动进行全面配合。

2.1.13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2.2 工作要求

2.2.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其它有关法规、条例、规程、制度和标准。

2.2.2 制定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2.2.3 大修及技术改造项目,应于计划开工日期前45天、小修项目应于计划开工日期前20天将施工预算及材料预算交到检修工程处,材料预算做到数量准、规格全。

2.2.4 进行设备大、小修、临修、事故抢修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做到项目不丢、不漏、工序合理、工艺符合要求;根据施工合同工期制订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保证检修质量,修后设备优良率达到100%,确保修

后设备一次启动成功,并力争达到大修后180天内无因检修质量责任的临修。

2.2.5 对顾客财产的验证、接收负责,对在现场进行贮存的顾客财产进行保管和维护,在安装前进行检验负责。

2.2.6 工作结束后,完成详细的质量记录,做到记录详实、数字准确,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备部或质量检查处(大修及技术改造项目投运后15日内、小修、临修、事故抢修投运后5日内)。

2.2.7 除灰检修队设置一名专(兼)职缺陷管理人员,负责维护范围内设备缺陷的处理协调工作,保持陡河发电厂除灰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良好,消灭跑、冒、滴、漏。产生的可能造成停机或降出力的设备缺陷要立即消除,一般性质的缺陷也应在当日消除。

2.2.8 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厉行节约,不断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2.2.9 文明施工,施工中的材料及工机具要按指

定的位置摆放整齐,并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2.2.10 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2.2.11 对除灰检修队内部发生的事故、障碍等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2.2.12 对审核时发现的问题,立即或限期制定纠正措施并负责实施。

2.2.13 加强除灰检修队内部班组管理,使班组管理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3 责任与权限

3.1 责任

3.1.1 对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电力部门有关规程、制度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除灰检修队的执行情况负责。

3.1.2 对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

3.1.3 对施工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负责。

3.1.4 对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负责。

3.1.5 对工程质量、进度及管理体系负责。

3.1.6 对具体工作(检修)项目的标识负责,对实施检修、安装和服务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传递负责。

3.1.7 对合理使用、维护、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及做好和保存各种检定、校准记录等负责。

3.1.8 对工程的各项费用的支出负责。

3.1.9 对除灰检修队的文明生产工作负责。

3.1.10 对实施修后服务及运用适宜的统计技术负责。

3.1.11 依据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对有关的其它质量文件的编制、修订、审批、管理、存档,参与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负责。

3.1.12 班组技术员、除灰检修队专工及专职检验、试验、验证人员担任检验、试验、验证人员。

3.1.13 负责实施安监处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并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报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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