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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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行刑社会化实践看我国行刑社会化的改革

从国外行刑社会化实践看我国行刑社会化的改革

从国外行刑社会化实践看我国行刑社会化的改革提要:目前,我国的监狱行刑主要以监禁刑为主,实践中已带来诸多弊端,对此必须采取新的对策。

而行刑社会化的实行有利于弥补单纯依靠监禁刑所带来的缺陷,从而解决监禁刑的封闭性与社会化的紧张关系。

本文拟结合国外行刑社会化取得的一些成就,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行刑社会化制度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刑罚;行刑社会化;监禁刑;处遇行刑社会化作为一种刑罚思潮,它主张为了缓解监禁刑所固有的封闭性同罪犯重归社会之间的矛盾,而尽可能慎用监禁刑,推行社区处遇方式。

同时适度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扩大监狱行刑的社会参与,以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

因此,完善我国的行刑社会化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刑社会化的概念行刑社会化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刑的负面效应,将监狱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效地结合起来,教育转化罪犯的思想,促使他们最终适应社会而采取的行刑措施。

[②]具体而言,行刑社会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行刑场所社会化、行刑主体社会化和行刑内容社会化。

从行刑场所看,传统自由刑行刑场所是监狱,其特点是高墙电网、狱警武装守卫,完全封闭管理。

在行刑社会化思想指导下,行刑场所已不再是完全封闭的监狱,而是封闭监狱与开放监狱、半开放监狱并用。

从行刑主体看,传统行刑主体是单一国家机关(即监狱管理机构)。

在行刑社会化下,行刑主体不再是单一的国家机关,而是国家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

从行刑内容看,传统行刑内容是对罪犯实行禁闭或辅之以狱内劳动改造,但在行刑内容社会化下,罪犯在服刑期间完成的义务已由单纯狱内活动转为狱内活动与狱外活动相结合。

二、行刑社会化的起源以及国际现状从有关资料看,最早倡导刑罚执行社会化思想并将其付诸实践的人应当是瑞士人克罗海斯。

克罗海斯深深地认识到监禁刑的弊端:从人类刑罚进化的高度看,监禁刑替代畅行封建时代的死刑、肉刑,无疑是社会的一种进步,其不仅具有死刑、肉刑所承担的惩罚罪犯保障社会正义、威慑欲犯者预防犯罪的功能,而且在社会所接受的范围内降低了刑罚的力度,但是,由于监禁刑是隔离被监禁者于社会的措施,这种隔离在惩戒犯罪人的同时也使罪犯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与社会的联系,罪犯也相应地脱离了与社会同步发展的外在环境。

公共管理视角中“监狱行刑社会化”研究

公共管理视角中“监狱行刑社会化”研究
location of prison work.That is not just to get the prisoners’’in”but to pursuit·t a good
reformation”.In order to adapt to this request,the prison authorities as the public
well as ideas and methods of this article;part two made a deep analyses of the problems and its reasons that existed in the process of the”socialization of prison execution”part three gave its suggestions of the”socialization of Prison execution”
第一章 监狱行刑社会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12
第一节 监狱行刑社会化与公共管理的概念……………………..12 一、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内涵、特征……………………………12 二、公共管理的定义和内涵…………………………………15
第二节监狱行刑社会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16 一、监狱行刑社会化研究的理论基础………………………….17 二、监狱行刑社会化研究在我国的实践基础………….…………22
prison execution”.The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part one the introduction
explains the purpose of sdudy,its significance and research.related developments as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社会治理的思想也在不断变迁。

在这一过程中,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下,逐渐形成适应社会生活和个人成长的过程。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即指刑罚在社会治理的背景下,如何得到合理、有效的执行。

本文将从不同时期的社会治理思想变迁的角度,探讨刑罚执行的社会化问题。

一、传统社会治理思想下的刑罚执行在传统社会治理思想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主要体现在对罪犯进行惩罚和示众。

在这一时期,刑罚执行往往是以恶人惩罚的理念为主导,追求的是对罪犯进行严厉的惩罚,以震慑社会其他成员。

刑罚的执行方式通常是公开的,以示众为目的,使罪犯在公众面前接受惩罚,同时也警示其他人不要犯罪。

这种刑罚执行方式是基于对罪犯进行恶名惩戒的一种社会化方式,以期达到威慑效果。

随着现代社会治理思想的不断进步,对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发生了转变。

现代社会治理思想强调的是以人为本,以改造为主,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体现了这一理念。

在现代社会治理思想下,刑罚执行更加注重对罪犯的改造和教育,以期使罪犯重新回归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刑罚的执行方式也更加注重个体的权益和尊严,避免了对罪犯进行公开的羞辱和惩罚。

现代社会治理思想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更加强调了对社会的积极教育作用。

刑罚执行不仅仅是对罪犯本人的社会化,更是对整个社会的社会化。

通过对罪犯进行改造和教育,可以使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成员。

同时也可以对社会其他成员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使他们认识到犯罪的危害,从而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社会治理思想变迁的过程中,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这种变化是基于对社会治理目标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是对社会治理思想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的体现。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不断地走向合理、人性化的方向,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和人们的价值观念。

四、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在未来的发展刑罚执行的社会化也将更加注重对个体的权益和尊重,避免对罪犯进行羞辱和不人道的对待。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不断变迁,刑罚执行逐渐实现了社会化。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指的是将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纳入到社会的监督和参与范围之内,不再只是由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独立负责,而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来实现刑罚的执行。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来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从集权到分权的转变。

在过去,刑罚执行主要由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是一种集权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执行刑罚的职能部门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对于刑罚的执行过程往往几乎没有任何外界监督。

但随着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人们开始认识到政府和职能部门独立行使权力的问题,开始寻求一种控制和制约权力的方式。

于是,刑罚执行开始向分权的方向转变,社会力量得以参与和监督刑罚的执行。

从专业化到社会化的转变。

在过去,刑罚执行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

专业人员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承担着核心的角色,对于外界的干预和参与持保守态度。

专业化模式下的刑罚执行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社会开始要求进行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即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来实现刑罚的执行,以减少专业化模式下的问题。

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在过去,刑罚执行的主体是被刑罚者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大众往往只是作为被治理的对象被动接受刑罚的执行。

随着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人们开始意识到刑罚执行不应该仅仅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

人们开始主动参与刑罚执行的过程,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来共同推动刑罚的执行。

从单一依法执行到依法与社会效果并重的转变。

在过去,刑罚执行主要关注的是依法执行,即刑罚执行的过程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法。

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不断深入,人们开始强调刑罚执行的效果和社会效应,认为刑罚的执行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还要能够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

中国行刑社会化现实思考

中国行刑社会化现实思考

06
结论与展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刑社会化在中国的发展前景与展望
政策支持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行刑社会化工 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为行刑社会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
支持。
社会环境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治 建设的加强,社会对行刑社会化 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为行刑社
会化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践探索
各地在行刑社会化方面进行了积 极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为行刑社会化在全国范围内
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行刑社会化体现了人类文明进步的精 神,有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高 社会文明程度。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预防犯罪
通过刑罚的威慑和教育作 用,预防类似犯罪行为的 发生。
刑罚的种类与执行方式
自由刑
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等,剥夺罪犯的人身
自由。
财产刑
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 ,剥夺罪犯的财产权利

资格刑
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禁 止从事特定职业等,限 制罪犯的资格和权利。
社区矫正
将罪犯置于社区环境中 ,通过教育、改造、监 督等方式,帮助罪犯重
新融入社会。
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与原则
人道主义原则
尊重人权、保障人权,避免对 罪犯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羞辱

教育改造原则
通过教育、改造等方式,帮助 罪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社会参与原则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行刑过程, 为罪犯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
分类处遇原则
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情节、 改造表现等因素,制定不同的 处遇措施,确保行刑的公正性
监狱改造工作包括思想教育、文化教 育、职业技术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 ,旨在全面提高罪犯的素质和能力。

社区矫正与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与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与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人员采取非监禁措施,利用社区资源,通过社区社会化手段使其回归正常生活的方式。

刑罚执行则是对罪犯实施的法律惩罚措施,即监狱刑罚,其目的在于防止罪犯再次犯罪和对社会产生危害。

两者都是对犯罪行为的处理,但社区矫正与刑罚执行相比较有强制性少、社会化程度高等特点。

一、社区矫正1.社区矫正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的基本原则在于犯罪人员“因罪受罚,还需要关爱”,既要有严厉施罚,又要重视犯罪人员自身发展。

具体而言,社区矫正要采用个性化、多元的社区化方法和手段,强化社会化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等,使犯罪人员逐步走出犯罪阴影,融入社会。

2.社区矫正的类型社区矫正包括无条件缓刑、有条件缓刑、社区康复、社区服务和社区戒毒等多种形式,具体实施可因地制宜。

无条件缓刑是犯罪人员在判决时被判决同时取消其刑罚,不需要在监狱执行,由政府提供必要的书面警告和指导;有条件缓刑则需要犯罪人员依据修改后相应的法律文书,满足某些法律上要求的限制条件方可减少刑罚或释放;社区康复是指为了归还社会而接受康复治疗或服务的罪犯,为其提供教育和培训;社区服务则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犯罪人员作为社区服务人员,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并从中学习;社区戒毒则是指对毒品成瘾者提供戒毒、康复和社区化管理服务等。

3.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社区矫正除了对犯罪人员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外,也成功帮助犯罪人员回归正常生活,逐渐融入社会。

此外,社区矫正还弱化了监狱的恶性循环,减轻监狱工作压力并提高监狱效率,节约了社会资金。

但是,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难度较大,人员监督等问题。

二、刑罚执行1.刑罚执行的基本原则刑罚执行的基本原则在于“有法可依,依法治罪”,既要依法有节制的进行法律惩罚,又要落实人道关怀,促进需要改造的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2.刑罚执行的种类刑罚执行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拘留、有期徒刑、死刑等多种形式。

其中,对于轻微罪行的罪犯,则采取个性化、多元化的社区化刑罚措施,比如延长前准后妻犯人大幅提高就业气象中的押衣对话,策略性减少肉体处罚等,从而使之能够快速更好地回归社会。

探究我国刑罚的改造作用

探究我国刑罚的改造作用

探究我国刑罚的改造作用我国刑罚的改造作用是指通过刑罚的执行和改造过程,使罪犯在服刑期间接受相关教育、工作和社会化训练,以达到改造和教育的目的。

它的目标不仅仅是对罪犯进行惩罚,更重要的是帮助罪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人。

刑罚的改造作用体现在改造罪犯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上。

罪犯在监狱中接受各类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深对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的认识。

监狱也通过集体活动和个别辅导,引导罪犯端正错误的价值取向,形成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改善其人格特征和心理状态。

刑罚的改造作用体现在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

监狱提供各类教育和培训课程,包括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为罪犯提供机会改善自身素质和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通过教育和培训,罪犯可以获得一技之长,在获得自由后更容易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重新融入社会。

刑罚的改造作用体现在社会化训练上。

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通过安排罪犯参与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帮助罪犯逐渐适应社会生活,培养合作意识和责任感。

在社会化训练过程中,罪犯学习生活自理能力和交际能力,改善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

刑罚的改造作用还体现在法律援助和矫正教育上。

监狱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了解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矫正教育方面,通过心理测量和评估,为罪犯设计个别化的矫正教育方案,帮助其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罪。

我国刑罚的改造作用是多方位的,涵盖了罪犯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教育和培训以及社会化训练等各个方面。

通过刑罚的执行和改造,帮助罪犯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其重新融入社会做好准备。

刑罚的改造作用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现代我国监狱狱政未来发展趋势

现代我国监狱狱政未来发展趋势

现代我国监狱狱政未来发展趋势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现代我国监狱狱政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

为了更好地实现监狱的社会功能,提高罪犯的改造和教育水平,我们需要思考未来监狱狱政的发展趋势。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现代我国监狱狱政未来的发展方向。

1. 人性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是现代监狱狱政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过去,监狱主要以惩罚为主,忽视了对罪犯人权的尊重和关爱。

未来,我们将更加注重罪犯的人权保护,并提供更多机会让他们改造自己。

建立更多职业培训和教育机构,帮助罪犯学习新技能,增加他们在出狱后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2. 社会化刑罚执行社会化刑罚执行是一个越来越受关注的话题。

传统上,刑罚执行主要依赖于监禁,但这种方式在改造罪犯和预防再犯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未来,我们将更加注重社会化刑罚执行,通过监外执行、缓刑、社区服务等方式,使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并接受必要的教育和指导。

3. 刑罚个性化每个罪犯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刑罚也应该具有个性化。

未来,我们将更加注重对罪犯的个体差异进行分析和评估,在制定刑罚时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

对于少年犯和初犯者,我们可以采取更为温和的措施,并提供更多机会让他们改正错误。

4. 科技应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监狱狱政也将面临着科技应用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来提高监狱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监区的实时监测;通过数据分析预测潜在风险;通过虚拟现实技术提供更真实的再教育环境等。

5. 国际合作与交流现代监狱狱政发展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监狱系统建立合作关系,我们可以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并分享我们的成功实践。

未来,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监狱组织和会议,并加强对外交流,提升我国监狱狱政的国际影响力。

结论现代我国监狱狱政未来的发展趋势包括人性化管理、社会化刑罚执行、刑罚个性化、科技应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

这些趋势将有助于提高监狱的改造教育效果,保护罪犯的人权,减少再犯率,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中国行刑社会化现实思考

中国行刑社会化现实思考

行刑社会化中的执行效率问题
执行资源不足
目前,中国行刑系统面临着执行资源 紧张的问题,包括人力、物力、财力 等方面的不足。这直接影响到行刑社 会化的顺利推进,亟待加以解决。
执行程序繁琐
行刑社会化涉及多个部门的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 率,确保行刑社会化的顺利实施。
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行刑社会化的良好氛围。
展示行刑社会化成果
03
定期发布行刑社会化工作报告,展示其在减少犯罪、促进社会
稳定等方面的成果,增强公众信心和支持。
06
CATALOGUE
结论与展望
中国行刑社会化的现状与未来趋势
现状总结:目前,中国行刑社会化已经在多个层 面得到体现,如社区矫正、公众教育等,但总体 上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社会认知度不足、制度 不完善等。
刑罚执行方式创新
探索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如电子监控、社区矫 正等,减轻监狱压力,提高刑罚执行效率。
提升行刑社会化的公众认同度
加强行刑社会化宣传教育
01
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途径加强行刑社会化的宣传教育,提高
公众对其的认知和理解。
引导公众参与行刑社会化工作
02
鼓励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罪犯帮教等行刑社会化工作,形成全
典型国家实践
例如,北欧国家广泛采用开放式监狱,重视囚犯的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日本则注重社区矫正,让囚 犯在社区中完成部分刑期。
国际经验与教训
成功经验
重视囚犯的再教育和职业培训,增强其 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采取社区矫正 和开放式监狱,降低囚犯的再犯率。
VS
失败教训
对某些高风险囚犯,社会化行刑可能会带 来安全隐患;行刑社会化需要大量的资源 投入,包括资金、人力和物力。

论文正文--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问题

论文正文--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问题

引言行刑社会化的思潮发端于欧洲个别国家在18世纪末所制定的一系列的监禁刑改善措施,其他国家后纷纷效仿和改革这些措施,由此,演化成了一场世界范围内的行刑革命。

20世纪,行刑社会化的思潮兴起。

二战以后,伴随着新社会防卫学派在欧洲的崛起,人权保护、谦抑、人道化等先进理念日益渗透到行刑领域,社会化行刑方式开始由理论层面变为实践。

当前,世界刑事政策日趋科学化、理性化,这使得包含着人道、民主、效益等价值内涵的行刑社会化理念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各国都积极探索行刑社会化的相关制度在本国的施行途径,联合国所颁发的一系列刑事司法文件中也积极倡导、推行这一先进理念。

行刑社会化日益演变为一项国际化的刑罚执行原则,甚至成为衡量一国法制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1行刑社会化的概念解读与价值阐述1.1行刑社会化的概念解读行刑社会化作为一种新兴的行刑理念,象征着世界行刑制度日趋科学化和人性化的态势。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基于监禁刑手段与罪犯再社会化目标之间的悖论而提出来的,宗旨在于扩大社会力量对于行刑环节的参与度,从而实现刑罚效益的最优化。

同时,在我国积极推行社会化的行刑方式,也是当今倡导建设的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必须作为行刑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本文首先对行刑社会化这一理念的相关概念进行解读,以期对这一理念形成初步理解。

1.1.1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简称行刑,是指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法将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施, 并解决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所进行的各种活动。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与侦查、起诉、审判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刑诉体系,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重要保障。

然而我国现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存在的缺陷, 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果, 不利于刑罚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

如何改革和完善包括减刑制度、假释制度、行刑观念以及行刑方式在内的刑罚执行制度, 无论对刑事立法还是对行刑实践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对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几点思考

对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几点思考

20年1月召 02 2 开的全国 司法厅( 长会议正式 局) 提出, 要推进 监狱的法 制化、 科学化、 社会化建设。 监狱工作的 法制化、 科学 化、 会化 社 建设从 概念和具体要求 上有着 不同 容和目 法制化, 的内 标。 即要求建立 完整的 狱法 监 制体系, 依法治监; 科学化, 倡 即 导以 科学的理念、 理论、 思维、 方法、 手段行刑并 管理和 教育改造罪犯; 社会化, 强调了 则 行刑中 在以监 狱为 主导的 前提下, 分 充 应 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教育改 造罪 当 对罪犯的 犯。 前, 教育和改 造实 矫正” 再社会化” 行“ 和“ 的理论, 在各种刑 罚理论中 渐 逐 占 据了主导地 行刑的目的已 位, 经从对罪犯的“ 剥夺” 隔离” 再社会化, 、 “ 转向 行刑活动的 追求从消 极地破坏 罪犯的 犯 “ 罪人格” 转到积极地塑 造罪 犯的“ 人 上来. 新的 行刑理念 公民 格” 口 监狱 表明, 欲使罪犯积极的 接受 改造、 重新适 应社会, 就应当改变 传统
处遇 制度 标志着当代监狱制度发展到了一个重 要阶段, 是使罪犯 重新适应社会的 重要措施之一。 在尽可能的条 件下, 尽量扩 应 大适 前, 用 n目 世界许多国 监狱行刑开放处 家 遇的形 式很多, 主要有: 狱的 其中 在监 结构上, 与社会生活接 设置 近的 行刑空间; 在 罪犯服刑期间, 通过劳动 释放制、 学习释放制、 末监禁制 使其 周 等, 脱离 监狱到 社会上去矫正。 例如, 矫正方 就是用不 社区 式, 剥 夺自由 替代刑代替监禁刑, 犯在 的 使罪 社会上 接受矫正, 而最大限 从 度地减少监禁刑的 适用。 然而, 前我国 目 监狱行刑 工作的 社会 化程度 还处在较低的水 平上, 监狱行刑走向 社会化还 有许多 制约因素。 为此, 从监狱职能、 观念、 立法、 刑模 应 行刑 行刑 行 式 等 方面探索 监狱行刑 社会 化问 题. 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栅约因素 由 于传统意义 上的 监狱职能多元化问 所以 题, 成为困 扰监狱 正常行刑 活动的 老大难问 其既削 题。 弱了 监狱的职能, 损 也有 于 监狱行刑的 公正性, 时还增 同 加了 监狱的运 行成本, 监狱行刑 成为 社会化的 制约因素. 体表现如下。 具

丹麦监禁刑中的行刑社会化探析及启示

丹麦监禁刑中的行刑社会化探析及启示

丹麦监禁刑中的行刑社会化探析及启示p[关键词]丹麦;监禁刑;行刑社会化;行刑理念;借鉴近代以来,以监禁刑为代表的自由刑得到了充分发展,但也充分暴露出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

行刑社会化,是以避免和克服监禁刑的弊端,并使罪犯实现再社会化为目标,在执行刑罚过程中,通过增加监狱开放性,增强罪犯和社会的联系,通过各种手段使罪犯的人格和知识的发展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从而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行刑理念。

许多有条件的国家已将行刑社会化理念引入本国刑事执行法予以实践,丹麦在2000年颁布的《刑事执行法》中设立的许多制度也对其有了充分体现,本文以此为根据对其行刑社会化进行探讨。

一、丹麦监禁刑中的行刑社会化(一)行刑理念上确立行刑社会化丹麦《刑事执行法》第3条规定:刑事处罚之执行,必须既关注刑罚之执行,又关注帮助或者影响被定罪人过上合法持久之正常生活的需要。

从刑罚的目的上看,前半句表现出其对“刑罚是犯罪报应”的容纳态度;后半句则集中体现了犯罪预防论者讲究行刑目的、注重个别预防和刑罚个别化思想,渗入了行刑社会化理念。

丹麦《刑事执行法》最有积极意义的方面就体现于此,这是行刑理念转变的标志,是社会化行刑制度存在的依据。

“只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这种认识,树起这面旗帜,行刑走向社会化才可能真正变为现实。

它不仅要求行刑机关在指导思想上确立这种认识,更重要的是国家对行刑工作应具有这种指导思想。

”在这一点上,可为我国刑事执行法律提供很好的借鉴。

(二)监禁刑行刑场所体现行刑社会化1.行刑场所以监狱为主,多种行刑场所相结合。

监禁刑的一般行刑场所是监狱,刑罚还可以在缓刑管理机构之监所进行。

但若罪犯人数超过了监狱与缓刑管理机构的收容能力而认为有必要,则可以在拘留所进行;根据医疗情况,可以被置于拘留性质的医院执行?譹?訛;符合条件的还可在精神治疗机构进行?譺?訛,这种多样化的行刑场所的设置需要在对罪犯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其作出的分类,并分场所执行,减少囚犯之间在交流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能有针对性的对罪犯进行矫治。

行刑社会化思想的演进

行刑社会化思想的演进

行刑社会化思想的演进【摘要】行刑社会化是一种国际性的思潮,它从萌芽、确立到发展,再到国际化的实现,经历了漫长的年代。

这是诸多监狱学家和刑法学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将是世界各国刑罚思想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行刑社会化;刑罚;演进一、何为行刑社会化学界对何为行刑社会化仍然没有达成共识。

主流的观点认为行刑社会化是指为了避免和克服监禁刑存在的弊端,使刑事执行服务于罪犯再社会化的目标,而应慎用监禁刑,尽可能对罪犯适用非监禁刑,使其在社会上得到教育和改造,同时对于罪行较重有必要监禁的罪犯,应使其尽可能多的接触社会,并使社会最大限度的参与罪犯矫正事业,从而使刑事执行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为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1]二、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发展历程行刑社会化的萌芽、确立到发展的整个过程与刑罚思想的进步发展息息相关,它的兴起与西方近代监狱改革历程相辅相成,也与刑罚宽缓化,人道化的改革历程相一致。

而刑罚宽缓化和人道化的进程又推动了监狱改革的进行。

所以,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发展历程与刑罚的宽缓化,刑罚执行的人道化、监狱改革历程相伴相随。

(一)人类刑事执行的早期历史在人类社会早期,受到低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政治和社会结构的限制,在报复和威吓思想的主导下,死刑和肉刑是整个刑罚结构中的重中之重,并长期处于主导地位,自由刑的发展较为缓慢。

野蛮和残酷成了这个时代刑罚执行过程的鲜明特色。

这样的刑罚思想一直伴随着我国监狱的产生和发展。

自夏朝出现最原始的监狱以来,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到隋唐以后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狱政管理制度。

监狱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场所,受到报应主义和威吓主义刑罚思想的影响,此时的刑罚及其残酷,狱吏横行暴虐,惨案络绎不绝,可见这个时代的监狱除了惩罚,完全不具备改造的功能。

此时的西方社会也不例外。

法律与宗教密不可分,进入中世纪后,神意报应主义一直在刑罚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认为犯罪是对神意的违背,刑罚是国家代表神给予罪犯的一种报应。

刑罚执行社会化问题分析

刑罚执行社会化问题分析

禁刑的适用 , 通过发展社区矫正制度 , 使 罪犯 尽 可 能 在 社 区 环 境 中 服 刑 ; 另 一方 面 , 应 适 度 弱 化 监 狱 的 封 闭性 , 使 其 尽 可 能 与 自 由社 会 接 近 , 以加强罪犯与社会的联系 , 训练其社会适应能力” 。 _ 3
二、 行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社 会化 的 内涵解读 与 价值 分析
谐、 有序发展创造一个健康 、 稳 定 的 环 境 。我 国 传 统 刑 罚 体 系 受 传 统 刑 罚 报 应 主 义 影 响 , 往 往 注 重 对 罪 犯 的惩 罚 和 打 击 , 包 括
对 罪 犯 肉体 上 的 打 击 和 对 其 自由 、 权 利 的 限制 , 却 难 以让 罪 犯 真 正 认 识 到 自 己行 为 的 错 误 ; 另外 , 注 重 对 罪 犯 的惩 罚 而 忽 略 了
刑罚执行社会化 , 是 始 于 十 八 世 纪 末 一 些 欧 美 国 家 的 监 狱 变 革 举 措 的 刑 罚 实 践 。行 刑 社 会 化 思 想 体 现 了 以 人 为 本 的 人 道主义精神理念 , 不仅有利于特殊预防 , 而且 有利 于培养 人们 的宽 容意识 , 在 全 社 会 形 成 良好 的法 治 文 化 氛 围 , 为 社 会 的 和
矫正 , 刑 罚 的 目的 也 就 难 以实 现 。面 对 中 国社 会 的犯 罪 率 大 幅 度 上 升 并 呈 多 样 化 、 复杂化 趋势 的现象 , 我 国 刑 罚 的 目 的 应 着 眼于预防犯罪 , 因此 刑 罚 体 系 的发 展 应 顺 应 国 际 趋 势 , 坚 持 以人 为本 的 理 念 , 更加关 注人的价值 ,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促 进 行 刑 社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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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社会化

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社会化

的。
( 二 ) 林 纪 东先 生 的观 点
台湾著名学家林纪东在刑法学上研究很深人 , 在监狱行 刑社会化认 为社会上 的一些团体 替监狱 里的犯人 在释 满 出狱 后需 要更 多的保 护事 务 。[ 3 ] 这种观点过 于狭 窄,它将行刑社会化仅理解为罪犯 出狱后所获 得 的社会保护 ,而现实是罪犯在服刑过程中更需要对其 进行社会化 ,以 免 出狱后不能适应社会 。 ( 三 )陈兴 良教授 的观 点

监狱 为克服监禁刑 的弊端 ,以罪犯社会 化为理念 ,以罪犯顺 利适应社会 为 目标 ,慎用监禁刑 ,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罪犯 的改造活动 中,使 罪犯最终实现社会化 。 二、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 一 ) 我 国监 狱 行 刑 社 会 化 的 现 状 监 狱行 刑社 会 化 起 源 于 西 方 国家 的 监 狱 改 良运 动 ,后 发 展 到 我 国 。 在上世纪 9 O 年代 ,我 国的 《 刑法》 、《 刑事诉讼 法》得 以修订 ,同时我 国第一部监 狱法也 出台了,这表明这一时期我国的刑事 执行工作走 向正 规化发展。监狱行 刑社会 化思想 在这 三部法 律 中均有体 现 ,主要 表 现
美国有一位学 者克莱 门斯 ・ 巴特勒斯 曾在他写过 的书 《 矫正 导论》 里提到 :对于一个 即将关押好多年 的犯人 ,由于监狱的环境是有警 卫看 管警戒 ,而犯人本 身只能按 照规律 的作息时间按部就班 ,比如 吃饭 、睡 觉 、劳作时间或在每个时间段 内要做 的事情 ,最后出狱后 ,我们却 指望 其离开监狱后变好 ,成为一 名良好 的公 民,只能说这种愿望是 好的 ,却 很难实现。 ¨ 这也表明 了他认识到监 狱行刑社会 化所带来 的一系列 正面 影响并想积极推行它。监狱 行刑社会化是现阶段世界各 国监狱制度 发展 的趋势 ,我国也应该顺应这一趋势 。如何推进我 国监狱 的社会化进 程是 当前我们必须探讨和研究 的问题 。 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内涵 目前关于监狱行刑社 会化 的 内涵 ,世界 各 国都没有 形成 统一 的观 点。而在我国 ,学者关于监狱行刑社会化 的界定有一些代表性 观点 ,这

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

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

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监禁刑在近代以来成为各国刑罚体系的中心,矫正罪犯使其复归社会成为监狱行刑的主旨。

但是监狱行刑以将罪犯隔离于正常社会的手段,去追求罪犯再社会化的目标,却形成了手段与目标之间的深刻矛盾。

在日益开放的现代化社会中,监禁刑的运行成本在不断增加,而其改造效果却令人失望。

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在西方兴起了行刑社会化思想,主张慎用监禁刑,尽可能把罪犯放到社会上接受矫正,同时弱化监狱的封闭性,使其尽可能接近自由社会,并扩大社会力量对矫正事业的参与,以利于罪犯回归社会。

行刑社会化代表着行刑发展的国际趋向。

本文试结合刑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的有关知识对行刑社会化思想的内涵、价值等进行分析^p 。

【关键词】:^p :罪犯监狱矫正行刑社会化目录引言 (2)一、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内涵解读 (2)(一)一些重要概念的界定 (2)(二)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概念 (4)(三)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内涵 (5)(四)监狱行刑社会化的价值………………………………………………(6)二、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7)(一)监狱行刑社会化在我国的发展………………………………………(7)(二)监狱行刑社会化在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8)(三)在我国推行监狱社会化的主要制约因素……………………………(9)三、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实现途径………………………………………(10)(一)要充分尊重罪犯的社会化人格………………………………………(10)(二)实现罪犯教育改造的社会化…………………………………………(10)【参考文献】:^p ………………………………………………………………………(11)引言刑罚执行是刑法运用的重要环节,刑罚效益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刑工作的质量。

但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偏重于对罪犯行为的研究,关于罪犯构成、量刑制度等方面的理论已是炉火纯青,而对以罪犯处遇为核心的刑事执行理论的研究尚是一个薄弱地带,特别是对监狱行刑问题的研究就更少。

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论文

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论文

关于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分析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6-000-02摘要监狱行刑社会化是西方国家存在了上百年的一种刑事司法实践,而目前我国监狱行刑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上,监狱行刑走向社会化还有许多制约因素。

为此,借鉴西方国家在这一方面所取得的具体成果对于我国在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应从行刑观念、行刑模式等方面探索监狱行刑社会化的问题。

关键词监狱行刑行刑社会化一、行刑社会化的内涵所谓监狱行刑社会化,是指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为避免自由刑的不良后果,通过放宽监狱与社会的隔离程度,拓宽罪犯与社会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而采取的确保罪犯与社会生活相接近的行刑措施。

这一概念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它以法律的基本规定为基础,行刑社会化的时间是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针对的是处于监禁刑的犯罪分子,目的是改进监禁刑的执行状况。

二是从社会的层面上讲,行刑社会化注重的是社会因素对刑罚执行的参与,社会因素在此种刑罚的执行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与参与方式是刑罚社会化的重心,也是行刑社会化的目的与归宿。

也就是保障犯罪人顺利地向社会回归,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

说到底,监狱行刑社会化强调的是监狱行刑与社会因素参与的互动。

既然社会因素的参与是行刑社会化的关键所在,那么完全可以根据社会因素在行刑社会化过程的参与程度与参与方式对行刑社会化给予不同层次的分类。

第一类是监狱内的行刑社会化即监狱的开放式处遇,应该说此种方式是对完全封闭式监禁的一种否定,但在此阶段中社会性的参与因素仍然处于一种较低的初始阶段。

第二类是社会基础的处遇阶段,在此种阶段强调的是国家权力与社会因素的共同参与,但以社会的参与力量为基础,以期达到社会对罪犯的接纳以及罪犯在社会中的顺利回归。

第三类是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问题,应该说在此阶段,罪犯的再社会化完全依赖于社会因素的参与,社会化的程度也取决于社会对出狱人员的接纳程度。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看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刑罚的实施过程逐渐变得更加注重社会因素的考量和个人权益的保护。

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来看,可以看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在不同时期的变化。

在古代社会,刑罚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权威的手段,其执行相对严厉,注重惩罚和威慑。

这一时期的社会治理思想强调集权和权威,往往通过残酷的刑罚来震慑人们的犯罪行为。

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个人权益和社会因素的考量相对较少。

随着人权思想的兴起,特别是在法制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刑罚执行逐渐向社会化转变。

在封建社会时期,法律权威逐渐独立于统治者,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

在这一时期,刑罚执行开始注重法律程序的严谨和个人权益的保护。

法律的公正与合法性成为刑罚执行的重要指标。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治理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刑罚执行逐渐融入社会因素的考量。

社会治理思想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这一背景下,刑罚执行开始更加注重犯罪人的改造和社会再融入。

刑罚执行不再简单追求报复和惩罚,而是倾向于通过教育、职业培训和心理疏导等方式来帮助犯罪人重建自我,重新融入社会。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刑罚执行的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通过信息化手段,刑罚执行更加透明和公正,社会监督也得到了增强。

社会治理思想进一步强调法治和科学化,注重以法律为准绳,从刑罚执行的过程中排除人的主观因素,提高刑罚执行的科学性和效率。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是与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密切相关的。

从侧面反映了社会治理从简单追求权威和惩罚到注重人权保护和社会和谐的转变。

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倾向于更加注重个人权益和社会因素的考量,强调将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

虽然刑罚执行的社会化进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差异,但是无论如何,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已然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总结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总结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总结监狱刑罚执行是法律制裁的重要环节,保障了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

下面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总结。

首先,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

在监狱执行工作中,我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对待犯罪分子。

我们要深入学习犯罪学知识,通过了解犯罪分子的心理和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达到惩罚目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改造作用,促使罪犯改过自新。

在执行死刑等严重刑罚时,我们要尽力减少痛苦,保证执行的人道性和尊严。

其次,加强犯罪预防教育,减少再犯率。

我们要定期开展各类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犯罪分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他们认识到犯罪的后果和社会的大爱,从而激发出向善的动力,减少再犯率。

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罪犯服刑期间,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加就业就业机会和社会和谐发展。

再次,规范监狱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社区,我们要加强对犯罪分子的监管,确保监狱内部安全稳定。

我们要加强监狱设施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提高监狱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监狱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权责,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规范性。

最后,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推动刑罚执行工作的社会化。

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参与,我们要积极与社会各界开展交流与合作,广泛宣传刑罚执行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犯罪分子的改造教育和社会融入问题,共同促进刑罚执行工作的社会化。

总之,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裁工作,它不仅要实现罪犯的处罚,还要充分发挥改造作用,促使罪犯回归社会。

我们要始终坚守法治原则,加强犯罪预防教育,规范监狱管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努力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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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社会化,就是促进罪犯接触社会,包括增加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接触社会的可能与减少被判监禁刑罪犯的数量;作为一种措施,刑罚执行社会化不仅包括保障罪犯会见亲属的权利、保障罪犯与外界通信的权利,而且包括增加监狱的开放性、向罪犯提供社区矫正处遇的可能、促进非监禁刑的适用等。

精神分析法是指利用精神分析学的理论和方法发现和矫治罪犯潜意识中的犯罪心理的罪犯心理矫治方法。

现实疗法是培养罪犯的现实的、负责的和正确的行为的一种罪犯心理矫正方法,现实疗法最重要的原理有两条:坚定地相信人是有尊严的;确信人具有改善自己的能力。

认知疗法,又称“认知重建”、“认知技能塑造”,它于20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产生,是根据人的认知过程,影响其情绪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来改变违法者的不良认知,从而矫正并适应不良行为的心理治疗方法,核心在于转变罪犯的不恰当思维方式。

认知疗法主要通过3种途径改变人们的认识:发现现存的信念与事实之间的矛盾、改变信念的建构系统以及对认知加工过程中的不合逻辑之处达到领悟。

代币强化法又译为“标记奖酬法”、“标记奖励法”、“代币管制”、“代币方法”等,是指利用分数、筹码、奖券等可以兑换为实物或者减刑的代币或标记作为正强化物,培养罪犯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一种行为矫正方法,是监狱系统中使用得最广泛的方法。

具体步骤是:1.确定目标行为;2.制定具体标准;3.设立强化规则;4.评定罪犯行为;5.实际兑换代币。

相互作用分析又称为“交互行动分析”、“交往分析”、“相互影响分析”等,是指通过对罪犯的人际关系进行解释和评价来改变罪犯的人际反应模式的一种罪犯心理矫治方法,罪犯社会治疗,是指通过创立支持亲社会态度和行为的机构环境转变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方法。

刑罚执行社会化的理论根据 1.体现行刑文明2.降低行刑成本3.提高行刑效率刑罚执行社会化的内容1.监禁刑执行的开放化首先,通过劳动释放、学习释放、返家探亲、周末监禁、中途之家等措施,让罪犯在服刑期间仍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开放社会保持直接的接触;其次,通过改造监禁环境,改善罪犯生活条件,调整行刑关系,使罪犯在狱内的生活更接近正常的社会生活;第三,动员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进监狱为罪犯提供服务,改变监狱隔离孤立的状况;第四,允许私营部门参与监狱行刑,由它们为罪犯提供劳动机会。

2.非监禁刑执行的扩大化其内容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刑罚种类,如管制、公益劳动、禁止驾驶等,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的一类犯罪;另一类是刑罚执行制度,如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主要适用于罪行轻的、表现好的、患有疾病的罪犯,以调节罪犯的刑期,激励罪犯自新或体现行刑人道。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与意义罪犯心理矫治又称为罪犯心理学干预、矫正治疗、改造干预、矫正咨询与治疗等,是指运用心理学和精神医学的理论和技术,预防和治疗罪犯的心理问题。

四、我国监狱内罪犯心理矫治的内容根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的规定,我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主要包括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咨询与情感疏导和心理疾病治疗等四个方面。

1.心理健康教育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

罪犯心理卫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心理矫治的基础性工作。

监狱通过向罪犯宣传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启发罪犯主动调整心理状态,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消除心理障碍,逐步达到恢复健康心理的目标。

2.心理测验监狱应当在罪犯入监教育、服刑改造中期、出监教育期间对罪犯进行心理测验,建立心理档案,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矫治提供参考,对重新犯罪的倾向进行预测。

3.心理咨询与情感疏导监狱应当配备专门人员,对罪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罪犯提出的心理问题。

罪犯心理咨询的内容涉及到罪犯的个人生活事件、学习劳动情况、人际交往、职业选择、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

从事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心理咨询员、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心理疾病治疗监狱对有心理疾病的罪犯,应当实施治疗;对病情严重的,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诊,进行专门治疗。

一般来说,罪犯心理治疗的对象主要是临床意义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仅使用一般的心理矫治手段是难以治愈的,必须由专业人员和经过专门培训的少数监狱民警来实施。

罪犯心理矫治的程序一、建立良好的矫治关系在进行罪犯心理矫治活动时,首先要在矫治人员和罪犯之间建立信赖和信任关系,这是心理矫治得以开展和取得效果的前提条件。

有效的心理治疗……依赖于一种信赖和信任的气氛。

在这种气氛中,病人愿意坦率地、完整地暴露事实、情绪、记忆和恐惧。

二、进行准确的评估诊断对新入监的犯罪人进行入监心理学检查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一般采用团体测试方法。

我国采用的是《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试》和《艾森克个性问卷(成人)》,美国联邦监狱局系统使用《罪犯心理学服务问卷》三、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治疗匹配”,是指要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选择使用恰当的治疗方法。

治疗匹配需考虑如下因素:1.矫治方法的特点;2.犯罪人的特点;3.矫治人员的特点。

四、制定科学的矫治计划典型的矫治计划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罪犯的背景资料和社会历史;2.罪犯的犯罪历史和犯罪活动的动态变化;3.对目前犯罪的描述;4.对罪犯的分类、评估信息和心理健康历史。

其中,在进行分类和评估时,尤其要反映罪犯的犯因性需要;5.矫治目标;6.针对罪犯需要采取的矫治方法。

五、实施确定的矫治活动在矫治活动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解决以下方面问题:1.罪犯的阻抗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类:(一)不活动——尽可能少参与、情感淡漠、睡眠;(二)活动过多——偏离主题、一人垄断、打扰、过度不安;(三)主动阻抗——参加但不听从指导、消极被动地疏远、违拗拒绝、捣乱;(四)攻击行为——挖苦贬低、持强凌弱和恐吓、威胁、伤害;(五)认知缺陷和情绪障碍——注意不能、理解不能、记忆力差、怪异行为。

2.注意对罪犯法律权利的保护问题心理健康治疗权被认为是犯人享有的一项法律权利,已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承认。

基本内容是,矫正机构有义务维护犯人的心理健康,并为在监禁期间患心理疾病的犯人提供适当的心理学或者精神病学治疗。

在罪犯心理矫治中,所使用的一些治疗方法可能会涉及到侵犯罪犯权利的问题。

如精神外科手术、休克疗法的法律问题。

3.处理好与罪犯的关系问题4.解决好与监管人员的关系问题5.对矫治效果的监控问题六、追踪调查治疗效果追踪调查效果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评估效果;(2)巩固疗效。

从国外使用现实疗法的情况来看,使用现实疗法的具体过程可以简要地概括为3个步骤:1.在罪犯和治疗者之间建立起一种坦诚的、真正的人际关系;2.治疗者应当向罪犯说明,他本人是能够被接受的,但是他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3.治疗者应该教给罪犯满足其需要的更好的行为方式。

对毒品犯罪人的矫治在传统方法上,涉毒犯和其他罪犯一样矫治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指导、职业、教育训练、宗教教诲等,目前世界各国的矫正机构均在大力开展各种辅导技术、心理治疗技术的探索,并且取得一定的成就。

1.心理治疗现实疗法在对吸毒成瘾者的心理治疗中应用比较广泛,由美国心理学家威廉格拉塞于1960年代所创,强调当事人不应缅怀过去,应面对事实认清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指导性治疗法,其目标为引导其矫治对象成长,学习接纳个人责任及做自我价值判断,并面对现实,从错误中记取教训,走向自主成功。

目前在美国精神病院、犯罪矫正机构及少年矫正部门中甚为风行,其他各国犯罪矫正实务亦有逐步扩大采用之趋势。

行为疗法基本上指用知与行动之控制原理,协助矫治对象改变偏差行为并学习崭新行为之处遇技术。

学者班都拉、渥尔普等对行为疗法之发展贡献卓越。

目前,行为疗法已充分发展至认知、学习层面,并且采用系统性之评量以考验成效,在成年犯罪矫正实务上应用至为普遍。

包括:代币法、行为契约法、系统脱敏法、厌恶法。

在心理矫治的过程上,对吸毒成瘾的心理矫治,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消除吸毒者的人格偏差,纠正其不正确的意识与行为,以致最终戒除毒瘾。

在心理矫治的内容上,应当体系化、综合化开展,不能仅就行为、思维、认知、情感、人格等某一个单独的方面进行治疗。

在心理矫治的时机上,自然是宜早进行愈好,在涉毒犯入狱之初就应当进行心理调查、立档开展相应的心理矫治工作,以便及早克服监狱亚文化的不良影响。

在心理矫治的技术考虑上,研究表明,对于具有正常家庭与亲情关系的吸毒罪犯,如何协助其维系、拓展家庭关系,为戒除毒品的重要决定因素。

在心理矫治调查量表运用上,进行正确的心理分析是治疗的前提,而心理分析离不开量表的运用。

2.中途之家疗法治疗毒品成瘾者的最著名、最成功的方法,或许是中途之家方法,这是治疗社区的一种形式。

第一个这样的计划是美国犯罪学家雅布隆斯基于1958年创立的辛那诺。

实际上,辛那诺方法包括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毒品成瘾者加入辛那诺社区并且同意遵守辛那诺社区的规则。

第二阶段的特征是,个人进行长时间的自我反省和自我评价,通常要持续3~6个月。

第三阶段大约从毒品成瘾者进入辛那诺社区1年之后开始。

第四阶段发生在6个月到1年。

在这个阶段,个人情绪稳定,对增加行为的控制有了很大的发展。

3.美沙酮替代法(MMT)美沙酮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麻醉药品,临床上用于创伤性和癌性剧痛的镇痛治疗,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具有镇痛、镇静及抑制呼吸作用。

美沙酮替代法的基本原理是,首先使用美沙酮作为海洛因、吗啡等成瘾性极强的毒品的替代品,通过使用美沙酮来戒除海洛因和吗啡等的使用;在戒除对海洛因和吗啡等烈性毒品的药物依赖之后,再戒除对美沙酮的药物依赖,从而达到彻底戒除毒品成瘾的目的。

应用美沙酮替代法的治疗活动有2种:住院治疗;院外治疗。

毒品犯罪人员的管理毒品犯罪人员是指进行了与毒品有关的犯罪行为的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普通毒品犯罪人、吸毒犯罪人。

1998年,美国的全国成瘾和药物滥用中心提出了一套吸毒犯罪人管理措施,分为3个阶段:1.入监前入监前的措施主要包括:评价被逮捕时犯罪人使用毒品的情况,具体方法包括毒品检验和全面评价吸毒历史;鼓励发展、实施和评价治疗性监狱替代措施;对警察、检察官和法官进行有效处理毒品犯罪所需要的培训和帮助;消除强制性刑罚,更多地使用替代性量刑或者假释措施。

2.在监狱中在监狱中采取的措施包括:对矫正官员和其他矫正工作人员进行治疗吸毒和吸毒成瘾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预防监狱中的酗酒和吸毒,更好地帮助犯人进行康复活动;在看守所和监狱中禁止吸烟、饮酒和吸毒;将随机毒品和饮酒检验从犯人扩大到矫正官员;在监狱中为所有需要的犯人提供治疗;鼓励犯人参加扫盲教育、文化教育和培训计划;向吸毒犯人提供支持性服务;增加监狱中的犯人进行宗教活动、精神活动和咨询的机会,提供鼓励犯人参加这些活动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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