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出入口设计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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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出入口设计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的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本身功能分区的具体要求与方便游览出入,有利对外交通和对内方便管理的原则,设主公园出入口。
公园出入口有主要出入口(大门),次要出入口或专用出入口(侧门)。主要出入口,要能供全市游人出入,次要出入口,要能方便本区游人出入;专用出入口,要有利本园管理工作。公园出入口及主要园路宜便于通过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其宽度及坡度的设计应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SO)。
三.园路的分布
1.园路的宽度
园路主要分主路,支路,小路【S——陆地面积(公顷)】
纵坡
横坡
主要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应小于12%,超过12%的应做防滑处理。
园路的纵坡大于18%时,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两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栏设施。经常道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园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并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
3.园路的功能与类型
园路联系着不同的分区,建筑,活动设施,景点,组织交通,引导游览,便于识别方向。同时也是公园景观,骨架,脉络,景点,纽带,构景的要素。
园路的类型有主干道,次干道,专用道,散步道。
(1)。主干道:要求方便游人集散,成双通畅,蜿蜒,起伏,曲折并组织大区景观。路宽4~6m,纵坡8%以上,横坡1%~4%。
(2)。次干道:是公园各区内的主道,引导游人到各景点,专类园,自成体系,组织景观。2~3m宽。
(3)。专用道:多为原物管理使用,在园内与游览路分开,应减少交叉,以免干扰游览。2~3m。(4)。散步道:为游人散步使用,宽1.2~2m。
4.园路布局,公园道路的布局要根据公园绿地内容和游人容量大小来定。要求主次分明因地制宜和地形密切配合。山水公园的园路要环山绕水,但不应与水平行,因为依山面水,活动人次多,设施内容多;平地公园的园路要弯曲柔和,密度可大,但不要形成方格网状;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12%以下,弯曲度大,密度应小,可形成环路,以免游人走回头路。
5.弯道的处理:路的转折应街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园路遇到建筑,山,水,树,陡坡等障碍,必然会产生弯道。弯道有组织景观的作用,弯曲弧度要大,外侧高,内侧低,外侧应设栏杆,以防事故。
6.园路交叉口处理,两条园路交叉或从一干道分出两条小路时,必然会产生交叉口。两条主
干道相交时,交叉口应做扩大处理,做正交方式,形成小广场,以便行车,行人。小路应斜交,但不应交叉过多,两个交叉口不宜太近,要主次分明,相交角度不宜太小。“丁”字交叉口是视线的交点,可点缀风景。上山路与主干道交叉要自然,藏而不显。又要吸引游人入山。纪念性园林可正交叉。
7.园路与建筑的关系,园路通往大建筑时,为了避免路上游人干扰建筑内部活动,可在建筑面前设集散广场,使园路由广场过渡再和建筑联系,园路通往一般建筑时,可在建筑面前适当加宽路面,或形成分支,以利游人分流。园路一般不穿过建筑物,而从四周绕行。
8.园路与桥,桥是园路跨过水面的建筑形式,其风格,体量,色彩必须与公园总体设计,周围环境相协调一致。桥的作用是联络交通,创造景观,组织导游,分隔水面,保证游人通行和水上游船通航的安全。
要注明承载和游人流量的最高限额。
桥应设在睡眠较窄处,桥身应与岸垂直,创造游人视线交叉,以利观景。主干道上的桥以平桥为宜,拱度要小,桥头应设广场,以利游人集散,小路上的桥多用曲桥或拱桥,以创造桥景。
小水面上的桥,可偏居水面一隅,贴近水面。
河步:即小溪间的几块大石头。步距以30cm左右为宜。
路面上雨水口及其他井盖应与路面平齐,其井盖孔洞小于20mm*20mm,路边不宜设阴沟排水。
四.公园中广场布局
公园中铺装广场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确定其面积,应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使用功能要求做出不同设计。
安静休憩,广场应利用地形,植物与喧闹区隔离。演出广场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出入口广场面积下阳指标以公园游人容量为依据,按500㎡/万人计算。
公园中广场的主要功能是为游人集散,活动,演出,休息等。形式有自然式,规则式2种。
1.集散广场:以集中,分散人流为主,可分布在出入口前后,大型建筑物前,主干道交叉
口处。
2.休息广场:以供游人休息为主,多布局在公园的僻静之处。与道路结合,方便游人到达;
与地形结合,如在山间,林间,临水,借以形成幽静的环境;与休息设施结合,如廊,架,花台,坐凳,铺装地面,草坪,树丛等以利游人坐憩赏景。
3.停车场的位置应设于各游人出入口附近,不得占用出入口内外广场,其用地面积应根据
公园性质和游人使用的交通工具而定。
五.公园中的建筑
公园中建筑形式要与性质,功能相吻合,全国的建筑风格应保持统一。
作用:供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创造景观和防风避雨等,甚至形成公园的中心重心。
管理与附属服务建筑设施在体重上应尽量小,位置要隐蔽,保证环境卫生和利于创造景观。建筑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应符合公园总体设计的要求。建筑布局要相对集中。
建筑本身要讲究造型艺术,要有统一风格,如民族形式,地方风格,时代特色。
明代计成《园治》中说:“高方欲就亭台,低凹可开池沼”。
以植物色香味意境来衬托建筑。
公园中的管理建筑,如变电室,泵房,厕所等既要隐蔽,又要有明显的标志,以方便游人使用所有的管线,包括给排水的管线,照明电气的管线都应埋设在地下。
公园内不得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餐厅,旅馆和舞厅等建筑。
公园中方便游人使用的餐厅,小卖部等服务设施的规模应与游人容量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