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开发建设,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规范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入驻项目,主要包括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等产业项目,以及社会化融资的生态林业和学校、医院等社会事业类项目。
第三条入驻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的批复》、《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的意见》、《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各产业专项发展规划。
二、工作流程第四条企业向招商一(二)局或新区政务大厅窗口提交项目入驻申请资料,由招商一(二)局按照各自职能对项目申报要件进行初审后,提交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接到材料后,组织新区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形成项目审核小组,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审核会议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六条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项目,由招商一(二)局负责提交管委会审定,管委会审定通过后,工业类项目由经发局上报省工信委审定,其他类项目直接进入签约程序;审核小组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招商一(二)局负责通知企业。
第七条省工信委审定通过后的工业项目以及其他类项目,由招商一(二)局衔接企业和管委会正式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园区跟踪协调办理入驻新区相关手续。
省工信委审定未通过的工业项目,由招商一(二)局负责通知企业。
第八条审核小组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各产业发展规划。
原则上招商企业应属于世界500强、全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或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专利技术企业。
(二)项目是符合新区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园区规划。
(三)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要求,资源利用和能源利用分析等。
(五)项目是否符合《招商引资导则》中投资强度的控制指标要求。
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审办法为切实提高入区项目质量,科学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更好的配置土地等生产要素资源,达到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促进入区项目在我区结构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办法。
一'评审范围拟落户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
二' 组织机构成立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一审评审小组由园区各职能部门组成。
二审评审小组由经济领域、规划领域、环保领域、安全领域、能源领域、消防领域专家组成。
成立专家库(每个领域最少配备专家2-3名),设立专家咨询经费,依法依规支付专家咨询费用。
招商引资项目入区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兼任,负责评审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 评审流程项目入区评审,采取一审、二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流程如下:(一)一审阶段。
一审采取会签制,围绕三个环节开展工作。
第一环节。
拟入区项目经过对接洽谈达成投资意向后,商务局协调项目投资单位按园区要求,提供能够详实准确说明项目建设内容的项目可研报告、建议书或《石化园区招商项目入区申请表》(注:《石化园区招商项目入区申请表》是指投资企业未做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需详细填写)(6 份)。
由商务局将项目可研报告、建议书或《石化园区招商项目入区申请表》发至经济发展局、经办中心、应急管理局、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进行初审。
第二环节。
各部门在审阅项目可研报告、建议书或《石化园区招商项目入区申请表》后,根据各自专业领域及分管职能对该项目提出相关意见和问题。
1.政策、法规、技术层面。
区经济发展局(含环保、能源)、建设局、经办中心、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规划、土地及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对入区项目提出意见。
牢牢掌握适合我区发展的项目主线,站在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成熟等角度,进行充分的分析与研判,填写意见提出问题。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一、引资项目选择1.1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确定引资项目的优先方向和重点领域。
1.2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环境保护、劳动人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1.3引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经济前景和可行性,能够为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1.4引资项目应与当地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相衔接,能够促进当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二、引资项目评估2.1地方政府应对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项目风险和回报等方面的考量。
2.2引资项目评估应注重项目的技术含量、创新能力和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3引资项目评估应注重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2.4引资项目评估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如市场调研、专家评审和财务分析等,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可靠。
三、引资政策扶持3.1地方政府应制定针对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供应和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3.2引资项目应享受与本地企业平等的待遇,不得歧视对待或给予过度优待。
3.3引资项目的扶持政策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扶持。
3.4引资项目的扶持政策应有明确的时限和退出机制,防止产生长期依赖和资源浪费。
四、引资项目管理4.1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引资项目管理机制,包括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4.2引资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3引资项目的推进应考虑项目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发展,以避免短期行为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4.4地方政府应建立与企业沟通和协商的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营商环境。
五、引资项目监督5.1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引资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
5.2引资项目监督应注重对项目合规性、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方案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我们要明确项目背景。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吸引优质项目入驻,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那么,我们的目标就是确保引进的项目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能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
1.1项目背景分析我国政策导向: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引进优质项目。
1.2项目目标设定确保引进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较高投资回报率,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评审标准与流程我们要制定评审标准与流程。
这关系到项目准入的门槛,必须严格把关。
2.1评审标准2.1.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是否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战略需求。
2.1.2投资强度:项目投资额度是否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求。
2.1.3技术水平:项目采用的技术是否先进,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
2.1.4市场前景:项目产品是否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能否带来稳定的经济效益。
2.2评审流程2.2.1项目申报:企业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计划、市场分析等。
2.2.2初审:评审小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
2.2.3实地考察: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2.2.4评审会议: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2.2.5审批:评审结果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三、评审团队与保障措施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组建一支专业的评审团队,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3.1评审团队3.1.1评审组长: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专家,负责评审工作的总体协调。
3.1.2评审成员: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
3.1.3评审秘书:负责评审材料的整理、归档和沟通工作。
3.2保障措施3.2.1评审纪律:评审过程中,评审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公正、公平。
3.2.2评审材料:确保评审材料真实、完整,防止信息泄露。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3篇)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明确责任,激励招商团队,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并以公正、公开、公平、有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内容1. 招商项目数量:考核各招商团队成功引进的企业或项目数量,依据项目的规模、影响力和贡献度进行评估。
2. 招商投资额度:考核各招商团队成功引进的企业或项目的投资额度,依据投资规模进行评估。
3. 招商合同签订情况:考核各招商团队与企业或项目签订的招商合同数量和签订情况,包括合同的履行和执行情况。
4. 招商业绩评价:考核各招商团队通过引进企业或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就业增加、产业升级等方面带来的贡献程度。
5. 招商服务质量:考核各招商团队在项目引进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包括对企业的咨询、协助、沟通等方面的工作。
6. 招商督查整改情况:考核各招商团队对已引进企业的督查情况,包括对企业投资情况、经营状况、项目进展等方面的督查和整改工作。
三、考核方法和权重1. 考核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法。
2. 考核权重:各考核内容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根据地区招商引资的特点进行合理调整。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1. 考核结果将以排名方式进行公示,并奖励表现优秀的招商团队。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依据,评定招商团队的绩效等级,并根据绩效等级进行奖励和激励。
五、考核监督与纠正1. 考核过程中,设立考核监督机构,监督考核的公正、公开、公平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考核实施细则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纠正。
六、附则1.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以上所述即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范本,具体的内容和权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工作效果的评价和考核,特制定本细则。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方案(范本)
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方案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方案为了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国土、环保、建设、安监、经信、税务、招商等部门为成为了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任组长,发改、国土、环保、建设、安监、经信、税务、招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评审办),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有意向到我市投资的201X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初审,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投资强度、建设周期和建成后的销售收入、税收、就业等情况,在测评项目效益、环境影响等基础上,提出是否准入、是否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的意见。
二、明确程序,提速提效1、报送材料。
对于经过实地考察有意向到我市投资的201X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引荐单位填写《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资格评审申报及审批表》报送到项目评审办,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企业完税情况、资产、信誉等级等资料。
2、项目初审。
项目评审办在收到项目引荐单位提交的材料后,会同成员单位进行初审。
项目初审工作要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的两日内完成,重大项目要特事特办,迅速办结。
对于不能准入的项目及时给予答复。
3、项目评审。
对于符合条件,可以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结合投资者提出的要求,由项目评审办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把握要求,认真履职1、凡有意向到我市投资的201X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引荐单位都要及时按本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市项目评审办进行项目评审,未经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落户。
招商项目评审准入制度范本
招商项目评审准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项目评审准入制度,是指对拟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等情况,决定项目是否准入的制度。
第三条招商项目评审准入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设立招商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经济、科技、环保、规划、土地、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和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招商部门。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七条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应当向人民政府招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第八条项目初审。
招商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确保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并将项目材料转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项目评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第十条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作出项目是否准入的决定,并向项目单位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章评审标准第十一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
第十二条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第十三条项目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具有相应的投资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评审过程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第十七条项目单位对评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桐城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实施办法
桐城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机制实施办法为建立和完善我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扶持评估机制,实行科学决策,促进招大引强和产业优化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小组组成成立桐城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采取6+X(市创新研究院、发改委、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投资促进中心和根据项目评估需要确定的其他参会单位)的工作模式。
评估工作组在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估项目范围(一)需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或合同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二)需要市级给予用地、资金以及其它特殊政策支持的招商引资项目;(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预判以及其它需要评估的项目。
三、评估内容(一)产业政策评估。
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是否属于我市重点培育和鼓励发展的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或新兴产业,评估项目的产业层次、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等。
提出项目准入和布局意见。
(发改委负责)(二)安全、环境评估。
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安监、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隐患、社会风险隐患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负责)(三)建设规划评估。
重点评估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规划,评估项目选址区域布局是否合理,提出项目选址意见。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四)土地利用评估。
重点评估项目土地利用、土地出让、用地性质调整的合理性、合法性,提出项目供地意见。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五)扶持政策评估。
综合项目的总体情况,根据洽谈提出的政策要求,结合市及园区招商引资政策,重点评估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率、经营期限等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约束条款是否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需要市级给予扶持政策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提出政策建议。
(政府办、经开区、双新产业园、发改委、科经局、司法局、财政局(投金办)、投资促进中心、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项目评估程序(一)提出申请。
项目招商评审管理制度
项目招商评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招商活动,保障招商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有效进行,提高项目招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良好运营,特制定本项目招商评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招商的机构、企业及个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招商扩建等类型的招商活动。
三、评审组织1. 项目招商评审由专门组织组织和实施,评审组织机构应设专门的招商评审组,负责具体的招商评审工作。
2. 招商评审组应当由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专家应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 招商评审组应当设立工作领导,负责协调各项评审工作,并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项目招商流程1. 招商项目发布:项目招商活动启动后,招商方需将招商项目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包括项目背景、招商条件、规划要求等相关信息。
2. 申请资格审核:符合招商条件的申请方需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评审。
3. 评审材料提交:参与评审的申请方需提交项目招商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等相关资料。
4. 评审过程:评审组对申请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的需求和招商条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入选方案。
5. 项目签约:选定的入选方案需进行进一步的洽谈和协商,最终确定项目合作协议,并正式签约。
六、评审标准1. 项目需求匹配度:申请方的项目需与招商方的需求相匹配,符合招商条件并能够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2. 市场前景:申请方的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产业政策。
3. 团队实力:申请方的团队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4. 资金实力:申请方需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资金来源,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回收。
七、风险防范1. 招商评审组需对参与评审的申请方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资格合法合规,防范潜在风险。
2. 招商评审组需对项目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充分了解项目的潜在风险和可行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招商引资规划工作制度
招商引资规划工作制度
招商引资是指政府在一定区域内,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手段,吸引和引导国内外投资者来该区域投资兴业。
为了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可以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 招商引资目标制度:明确招商引资的总体目标,包括吸引的投资额、项目数量、创造的就业机会等具体指标,并制定时间节点和考核标准。
2. 招商引资策略制度: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发展需求和竞争优势,制定招商引资的具体策略,如定位重点招商行业、投资方式、优惠政策等。
3. 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制度:建立项目申报和预审机制,要求申报投资项目的企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并进行初审,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 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制度: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市场需求、投资回报、技术先进性等方面,确保各项目的选择合理和科学。
5. 招商引资协议签约制度:在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后,与投资方签署招商引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投资额、建设期限、利润分配方式等。
6. 招商引资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对已签约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和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7. 招商引资成果评估制度:制定招商引资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方法,定期对各项目进行评估,分析成果和问题,为下一阶段的招商引资提供经验和指导。
8. 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招商引资政策、项目信息、投资环境等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和互动性。
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投资的增长。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一、引言招商引资是指政府为吸引国内外的资金和技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宣传、洽谈、签约等活动,引导投资者在本地区或企事业单位投资经营的过程。
项目建设考评制度是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和监管的体制机制,有助于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
二、背景招商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推动经济发展的手段,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然而,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等。
因此,建立合理的项目建设考评制度,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的重要性1. 促进合理的项目选择项目建设考评制度可以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社会效益等。
这有助于政府选择符合地方实际情况、能够带动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项目,避免盲目引资。
2. 提升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的考评制度,可以增加投资者对招商引资的信心。
只有建立公正、透明的考评制度,才能保证项目的公平竞争,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这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到地方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3. 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益项目建设考评制度有助于监督、管理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益。
通过考核项目的进展情况、投资效益等指标,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完成。
四、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的要素1. 考评目标考评制度首先应明确考评的目标,例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这有助于确定考评的内容和指标体系,为后续的考评工作提供方向。
2. 考评指标项目建设考评的指标应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多个方面。
例如,经济效益可以衡量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税收贡献等;社会效益可以考虑项目的就业创造、技术创新等;环境效益可以评价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控制情况等。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招商引资工作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有效评估招商引资工作的效果,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二、考核目标1. 吸引优质项目:评估招商引资工作中吸引项目的数量和质量,重点关注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2. 项目落地情况:考核项目的实际落地情况,包括签约项目的具体进展、投资金额、创造就业岗位等方面。
3. 招商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各级政府对招商引资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政策落实的实际效果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招商服务水平:考核招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对接服务、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方面。
5. 经济效益:综合考虑招商引资工作对地方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改善等方面的贡献,评估其经济效益。
三、考核指标1. 优质项目引进数量及投资额占比2. 项目签约落地率3. 招商政策执行情况的满意度调查结果4. 招商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5. 招商引资活动的经济增长贡献率四、考核方法1. 定期组织评审会议,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排名。
2. 对各级政府组织进行考核调研,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3. 结合各方意见,制定考核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五、考核结果运用1. 对表现优异的地方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各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2. 对表现较差的地方进行督促和考核激励,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执行。
3. 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中,并据此调整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和策略。
六、总结展望通过实施科学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可以有效提升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地方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共同推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模版(3篇)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考评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客观、依法的原则。
第四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涉及的内容包括:项目评估、招商引资策划与实施、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和评价等。
第五条建立完善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招商引资考评第七条招商引资考评工作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考评指标进行评估和评定。
第八条招商引资考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创新能力等。
第九条招商引资考评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包括论证会、专家评审会、实地考察等,从多个角度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发展前景。
第十条招商引资考评结果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项目申请方反馈,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招商引资考评结果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招商引资的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重视和应用。
第三章项目建设考评第十二条项目建设考评工作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评估和评定。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考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投资规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考评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评估和评定。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考评应当重点关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考评结果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方反馈,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考评结果应当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充分重视和应用。
第四章考评结果运用第十八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结果应该形成绩效评价体系,并进行结果跟踪和分析。
第十九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评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以便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工作。
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调研论证机制
一、引言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都急需吸引外部资金,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
招商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对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针对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更是需要经过科学、严谨的调研论证机制,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
本文将着重探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调研论证的机制。
二、相关概念与核心意义1. 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指政府、企业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为了吸引外部资金,采取一系列措施,吸引国内外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办项目或企业。
其重要性在于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2. 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其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技术含量高、市场影响大。
重大项目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全局。
3. 调研论证:调研论证是指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进行系统的实地考察、分析和评估,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投资价值和风险等关键问题。
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调研论证机制的核心意义在于:a. 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稳健性,避免投资风险;b. 提供决策依据,为政府和企业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c. 增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调研论证的组成要素1. 项目定位和规划:明确项目的定位和规划,确定项目的产业方向、市场定位、技术路径等,阐述项目的项目愿景和发展方向。
2. 市场分析和前景预测:系统分析目标市场的环境、潜在需求、竞争格局,预测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3. 技术与工艺评估:评估项目所涉及的技术与工艺的成熟度、可行性和创新性,以及技术应用是否能够提高项目竞争力。
4. 财务评估: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回报周期、资金利用效率等财务因素,量化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财务风险。
5. 综合风险评估:综合考虑项目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各方面风险,评估项目的全面风险状况。
6.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总结归纳,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日益频繁,招商引资成为各地区各国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
然而,由于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众多、类型繁杂,因此,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许多地方和国家都出台了相关的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是为了在吸引外资时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引导招商引资活动,确保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下面将从项目准备、申报审核、资金管理等几个方面介绍具体的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
首先,在项目准备阶段,招商引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投资方案、预期收益等内容,以便通过审核并争取到相关资金的支持。
同时,项目准备还需要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政策法规、用地条件、税收优惠等信息,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在申报审核阶段,招商引资单位需要提交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审核部门会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环境影响等进行综合考虑,并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潜力。
同时,也要注重保护项目的商业机密,避免信息泄露和不当竞争。
第三,在资金管理阶段,审核部门还需要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招商引资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使用资金,不得挪用、私分资金。
同时,还应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审计部门也可以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还应注重公开透明和多方参与。
项目审核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各方的监督和评议。
审核部门还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总之,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办法对于保证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非常重要。
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开展,加大科学选资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力度,集约项目用地,推进项目落户进程,,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战略规划提供坚实保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具体方案如下:一、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意义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招商引资战略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
实行招商项目评审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对拟引进项目从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淘汰条件不成熟、操作性不强的项目,加快推进投资额度大、经济带动力强的项目。
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有助于增强招商项目的操作性,有助于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提高招商项目的洽谈成功率和落地率。
二、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给予否决,使最终引进的项目拿得出、谈得成、落得下。
三、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实施,设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办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的项目评审专业人员组成,名单如下:组长:陈丰林县委书记叶丛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王宗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宝军副县长杨兴铭副县长成员:可精华县委办副主任邹峰政府办副主任、招商办副主任张大根经济开发区主任冯涛发改局局长龚永勇财政局局长黄秀国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玉才住建局局长宋涛经信局局长张祖涛交通运输局局长姜传贵环保局局长杨军安监局局长姬燕华国税局局长刘文玉地税局局长詹波工商局局长杨克界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县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办/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招商办/招商局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项目协调服务的有关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四、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方法及程序为进一步解决项目在引进、洽谈、落户过程中涉及到的环保、用地、规划等具体问题,科学、合理、有序地引导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最大限度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和发展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益,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引进更多的好项目、大项目。
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评的对象为投资额达3亿元以上,引进后投产运营一年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绩效考评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原则。
绩效考评工作由市绩效考评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协调部署、统一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原则。
从实际出发,对考核对象进行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
(三)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考评以引进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重点,按照统一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准确确定考评结果。
第四条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正常开展,成立以市长任组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绩效考评领导组,具体人员组成和职责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另文明确。
第二章绩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的其他考评内容。
第六条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分优、良、中、差、劣5等。
评分为优的,为完全合格;评分为良的,为合格;评分为中的,为基本合格,但需要整改;评分为差的,要延期整改,以观后效;评分为劣的,视为不合格。
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设置见附表。
第七条绩效考评以项目落地年度为周期实施考评。
第八条绩效考评主要采用以下方法:(一)目标比较法。
通过对项目落地后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
(二)成本效益法。
将一定时期内项目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三)横向比较法。
通过对本地区相同或类似项目产生的效果进行比较。
(四)询问查证法。
考评工作组以口头或书面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了解考评对象的信息。
(五)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考评方法。
第三章绩效考评工作程序第九条为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绩效考评工作应当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撰写考评报告三个阶段。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制度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制度一、引言招商引资是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吸引各类投资项目,推动地方经济的增长和就业机会的扩大。
然而,由于招商引资涉及项目审批等一系列程序,需要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对地方经济的正面影响。
二、审批流程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项目规划和策划在项目开始之前,地方政府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规划和策划。
这一环节主要包括确定项目的目标和方向、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制定项目的详细计划等。
2. 前期准备工作在项目审批之前,地方政府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投资方的洽谈、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等。
3.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是招商引资项目的核心环节。
地方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项目审批机构,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批复。
在进行项目审批时,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
4. 项目签约项目审批通过后,地方政府和投资方应该进行项目签约。
项目签约是明确各方权益和义务的重要环节,包括明确投资金额、项目周期、利润分配等。
5. 项目实施和监督项目签约后,地方政府应该对项目的实施和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包括对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的效果。
6. 项目验收和评估项目完成后,地方政府需要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估。
这包括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评估,以及对项目所带来的问题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反思。
三、审批机构的职责和权责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机构是负责项目审批工作的具体部门,其职责和权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机构应该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发现问题或疑点,应该及时与投资方进行沟通和核实。
2. 进行项目评估和评审审批机构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评审,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效益等进行评估。
招商项目评价制度模板范文
标题:招商项目评价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商项目评价制度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价活动。
二、评价内容第四条招商项目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调研、可行性研究、立项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项目实施过程:包括项目签约、落地、建设、竣工、投产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项目经济效益:包括项目投资回报、盈利能力、税收贡献等。
(四)项目社会效益:包括项目对就业、人才培养、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等的影响。
(五)项目环境效益:包括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影响。
(六)项目创新能力:包括项目在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程度。
三、评价方法第五条招商项目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运用评分、排名、专家评审等手段,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
(一)定量评价: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二)定性评价: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效益、影响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三)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
四、评价程序第六条招商项目评价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项目评价申报材料。
(二)资料审核: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三)评价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评审,形成评价报告。
(四)结果公示: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价反馈:向项目单位反馈评价结果,并提供改进建议。
五、评价结果运用第七条招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奖励、政策支持、融资贷款等方面的依据。
(一)对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
(二)对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提供改进建议,引导项目单位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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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开展,加大科学选资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力度,集约项目用地,推进项目落户进程,,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战略规划提供坚实保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意义
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招商引资战略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
实行招商项目评审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对拟引进项目从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淘汰条件不成熟、操作性不强的项目,加快推进投资额度大、经济带动力强的项目。
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有助于增强招商项目的操作性,有助于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提高招商项目的洽谈成功率和落地率。
二、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给予否决,使最终引进的项目拿得出、谈得成、落得下。
三、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实施,设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办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的项目评审专业人员组成,名单如下:组长:陈丰林县委书记
叶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宗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余宝军副县长
杨兴铭副县长
成员:可精华县委办副主任
邹峰政府办副主任、招商办副主任
张大根经济开发区主任
冯涛发改局局长
龚永勇财政局局长
黄秀国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玉才住建局局长
宋涛经信局局长
张祖涛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传贵环保局局长
杨军安监局局长
姬燕华国税局局长
刘文玉地税局局长
詹波工商局局长
杨克界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县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办/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招商办/招商局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项目协调服务的有关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
四、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方法及程序
为进一步解决项目在引进、洽谈、落户过程中涉及到的环保、用地、规划等具体问题,科学、合理、有序地引导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最大限度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和发展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从即日起,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拟引进落户到县内和襄阳余家湖保康工业园,并需要供地的工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按照协议、立项、评审、注册、供地、建设、核查7个程序引进落户。
1、协议:投资协议必须包含: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和具体内容、投资进度(开工、投产、达产时间)、产能及效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和土地价款,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
协议起草后,由招商办预审,法制办把关。
2、立项:协议签订后,由项目引进主体单位协助企业到县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县发改局根据权限和相关产业政策在收件之日起五天内确认是否立项,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资方。
3、评审:立项后,在项目引进主体单位协助下与国土资源和住建规划部门进行对接,进行初步评审。
如项目初步评审可行,即可将项目投资方的背景资料、拟投资的产业(行业)、经营范围、投资规模、项目用地规划、投资计划、拟落户区域及其他有关的投资需求信息,以详实的文档和电子文本形式提交到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后简称评审办)进行正式评审。
县评审办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成员单位(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时由评审办另行通知参与评审)召开项目评审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项目在环保、用地、规划、选址方面进行评审。
首先由评审办在会上汇报项目情况,项目引进主体单位进行补充,然后由县国土、住建规划、环保、安监部门对项目用地规模、性质、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评估,县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单位对项目可行性提出评估意见,最后由
县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致意见确定项目供地。
评审会通过后,形成政府会议纪要,作为以后项目供地和建设的主要依据之一。
4、注册:项目评审通过后,由评审办在一周内将项目相关资料和会议纪要移交给国土、住建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由项目引进主体单位协助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成项目注册手续。
供地项目的注册资本要在1000万元以上。
5、供地:项目注册完成后,由国土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挂牌前,竞标方将竞买保证金交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挂牌后,按挂牌价及时足额交纳土地挂牌价款。
由住建规划部门根据项目评审会议纪要及相关规定出具项目建设红线图。
所有手续办理完结后,项目投资方要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6、建设:在项目投资方按照规定取得项目用地后,由引资主体单位协调投资方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尽快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并在取得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后迅速启动开工建设程序。
7、核查:县招商办会同发改、国土、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引进主体单位定期跟踪服务,协助项目尽快投产。
从即日起,县招商办会同发改、国土、住建、行业主管部门
对招商引资项目做好定期核查工作。
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国土部门按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房地产开发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为出让金总额的15%;工业用地为出让金总额的10%;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地为出让金总额的5%)。
取得土地使用权2年内未动工建设的,政府无偿收回项目建设用地。
五、强化项目落户服务
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在落户过程中,由招商办统一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引进主体单位要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签约进程;在项目进入注册、建设阶段时,依照全程跟踪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由引进主体单位负责做好项目审批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和开工准备的所有相关手续。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具体工作由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