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内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依据《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现行检测技术规程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结合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是指按照铁路总

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通过独立招标程序确定委托的、依法持有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所从事的现场检测活动。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活动应遵循科

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桥梁桩基、路

基及支挡结构、隧道衬砌、房建桩基、钢结构、通信铁塔等由公

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的工作范围。

第五条实行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应实

施的自检工作不变,施工质量责任不变;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

任不变。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内施工单位的现场

检测自检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组织机构

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归口公司安

质部,建设指挥部负责管段内第三方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作职责

(一)安质部:

1.制定公司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2.指导现场指挥部召开第三方检测单位首次进场会议,每半年组织1次第三方检测单位履约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实体质量抽检等工作。

4.审核第三方检测单位的验工计价及竣工结算。

5. 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

6.每季度分析实体工程质量。对第三方开展评估

(二)工程部:

负责组织指挥部、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研究质量存

在较大问题或安全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合格工程实体的处理方案,

组织对处理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建设指挥部:

1. 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工作。

2.审批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的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

3.根据施工进度,编制下达月度检测计划,编制检测及缺陷整治月报。(建立台账),编制整治计划。每月召开检查工作例会。

4.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5. 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研究缺陷处理方案,重大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

7.每季度组织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场人员、仪器设备等情况进行履约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考核。

8.负责第三方检测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及验工计价的初审

(四)第三方检测单位: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铁路工程质量检测程序和公司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对检测过程的真实性和检测结论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项目检测机构,建立检测工作管理制度,配置满足工程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器具、办公及交通设施,配备经专业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检测人员所持有的检测证书应与所从事的检测项目和内容相一致。检测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大纲和实施细则需在检测单位进场后7天内编制完成,经建设指挥部审核,报公司批准方可实施。

4.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检测内容、频次和数量应满足合同和本规定要求。检测方法和检测布点应综合考虑现场地质条件、结构类型、外形尺寸,并结合不同检测方法的优、缺点合理选定,做到安全适用、数据准确、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5. 检测单位应在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监督下积极、独立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6. 检测工作开始前,检测人员应核对受检工程的施工设计图、施工记录和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资料,确认所有条件满足检测要求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

7. 现场检测工作结束,检测工程师应及时分析处理检测数据,并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交检测中间结果。当检测发现不合格数据和结果时,存在问题的中间报告应于24小时内报建设指挥部、施工和监理单位,并附详细检测数据图表。

8. 检测单位应定时向建设指挥部报送统计报表,应按规定及时向建设指挥部、施工、监理单位报送检测报告和相关资料。

9. 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对外委托其承担的检测项目。

10. 检测单位应对其现场从业人员进行廉政和爱岗敬业教育,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10. 检测过程中应遵守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在检测工作期间,第三方检测单位须生活自理,独立办公并自行负责其参加检测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1. 在合同执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所检工程有关的信息。

(五)施工单位:

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和验标要求开展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按程序报请组织第三方检测。施工过程应注意对桩基声测管、锚杆锚索张拉端等辅助检测设备的保护,确保能正常检测;清除桩基桩头时,施工单位应确保桩体截面完整,桩体顶面应基本平整,便于桩基检测布点;挡墙、隧道报检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里程标识,并进行障碍清除;检测所需的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2.严格按本办法第八章的要求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及给第三方检测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检测人员查阅核对和检测。

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函〔2014〕637号)要求,将检测和问题整改纳入施工组织管理。第三方检测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给予必要的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干扰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

4. 针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整改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指挥部审核,并按审核后的方案严格实施,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发现重大质量缺陷时,应按公司组织召开的分析会和处理方案论证会确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5. 当施工单位对现场检测过程或检测结果存有异议时,有权向公司、建设指挥部申诉。

6. 当检测中出现有损公正性的检测行为时,施工单位有权向公司、建设指挥部或监督部门申报,受理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7. 施工单位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检测实施或非法取得第三方检测结果。

8. 当检测确定存在不合格指标时,由于加倍抽样检测、复检、采用其他检测方法验证、不合格处理等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监理单位:

1. 督促施工单位按《验标》要求完成自检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检资料,并签字盖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