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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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推动力,也为供销社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供销社根在农村,出路在服务“三农”。供销社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的发展,只有把供销社的发展紧紧的和新农村的建设联系在一起,供销社才有广阔的市场,才能大有作为。特别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供销社发展的影响已经显现,并且还将对今后几年产生深刻的影响,在这种机遇与挑战需要同时面对的条件下,如何实现供销社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通过对科学发展观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结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供销社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

一、供销社现状

(一)经营情况。供销系统现有企业8个、其中独资企业2个、参股企业2个、指导企业3个、农场1个;有基层农资连锁加盟网点264个;有配送中心5个,其中农资配送中心2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个、烟花爆竹配送中心1个;有专业合作社3个;有人员836人,其中机关正式人员29人,企业聘请人员30人,企业招聘人员573人,企业加盟人员264人。五年来,按照省、市供销社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

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为农服务方向,以“新网工程”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农资供应和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使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并收到了吹糠见米的效果。五年共完成商品购进总额9.21亿元,比上五年的 2.17亿元增长32%,商品销售总额完成10.63亿元,比上五年的2.5亿元增长324%,社办工业产值完成1.3亿元,填补了上五年的空白,实现利润594.1万元,比上五年的508.5万元增长2.6%,社会贡献总额2184万元,比上五年1654万元增长32%。得到了上级社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五年先后被省社授予“先进单位”、全省第一批“十佳县级供销社”称号,连续五年被市供销社评为“经营绩效”特等奖四次、一等奖一次,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烤烟生产“先进单位”,2009年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资产情况。从资产状况及经营能力分析,分三种情况,一是资产状况较好,经营能力较强,有盈利能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占36%;二是资产状况一般,靠租赁经营取得收入维持正常开支,已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发展自主经营和提供广泛的服务,此类占30%;三是资产状况不好,租金收入不能维持正常开支,收不敷出,此类占34%。资产状况、经营实力、盈利能力较强的占80%,这部分企业也是县社企业的骨干,其中大部分还是全县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已停滞,

靠租金收入维持正常开支的占20%。

(三)为农服务情况。近几年供销社积极推进“四项改造”和实施“三进工程”,重新整合农村商品流通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特别是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两大网络已遍布全县所有乡镇和重点村庄。同时积极实行开放办社,吸纳和领办专业合作社,为农民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培训。不仅赋予了新时期供销社为农服务的新内容,也为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找到了新的立足点,受到了农民的欢迎。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感到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制约着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一)企业干部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和企业死亡干部职工供养遗属一次性生活救济费的发放问题。供销系统企业产权人事制度改革于2003年7月宣告破产,2005年8月终结。从2009年开始,县经委、县粮食、县商业系统等破产改制企业先后按永企办发[2004]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下岗职工发放了住房工龄补贴。因此,供销系统的企业干部职工呼声较高,要求参照以上企业的做法给予同等享受其住房工龄补贴,并多次到县里上访。去年7月县政府办以(政办发[2010]46号)《关于同意〈供销社系统破产改制企业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按照方案,经摸底调查测算,符合领取条件的干部职工为1564人,需资金353万元。2007年10月13日,县委召开了

“关于国有工交企业和县供销企业改制扫尾有问题的会议”,对经委战线死亡干部职工供养遗属一次性发给了生活救济费,而供销企业从2004年4月至此次会议时止死亡的干部职工供养遗属没有得到一次性补偿,多次到县里上访,经摸底统计,从2004年4月至2007年10月供销企业死亡干部职工数为68人,其中,供养遗属享受补贴的有22户22人,按规定标准计算,需补偿资金35万元。以上两项,共需资金388万元。

这两项工作,时间紧迫,金额巨大,涉及面广,人数较多,情况复杂,能否及时兑付,事关企业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建议:一是请求县委、政府由县财政拨付应拨而未拨的100万元。二是请求县委、县政府督促出售雅园宾馆贵宾楼的单位应返还的58万元。三是尚欠资金,由供销社资产变现250万元自行解决,在资产变现过程中,请求县委、县政府给税费全免基层社重组、重建迫在眉睫。

(二)思想观念旧,工作思路窄。一是一些基层社近几年通过改革,感到在岗职工安置了,离退休职工入社保了,凭借一些资产收一些“租子”也能够保开支了,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对于在现有基础上再改革、再创新尚缺乏足够的热情和认识,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和拓展为农服务的领域缺乏必要的信心、思路和措施;二是一些干部对基层社最终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心不足,精神不振,在实践中既没有把现有基层供销社办成农民经济组织的勇气,也没有在参与

农业产业化改造中有所尝试和创新。

(三)经营业态陈旧。近年来,尽管一些基层社兴办农资、日用超市,但多数基层社还固守传统经营模式,单纯地进行资产租赁、承包经营,处于低层次经营。对现代经营方式缺乏学习、研究和实践。这类基层社实际上是一种吃资产行为,不仅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且严重损害了供销社形象。

(四)为农服务功能弱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优势受到削弱。从体制上看,基层供销社经过几年的减债减人,转换机制,多数职工已成为独立开展经营的自营商,有的改成了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已难以发挥系统组织优势。二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的能力严重不足。从资金方面看,目前基层供销社普遍缺乏初始投入能力,资金紧缺,与银行基本不发生业务关系,客观上导致了基层供销社的商业取向。三是传统主营业务萎缩,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如在农副产品收购和生活资料供应方面,市场需求大,但我们基层社所占市场份额小,能提供的服务不多,市场多由个体经营者抢占;在农技咨询、信息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基层社参与更少。这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农民生活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距离。

(五)传统骨干业务还没能做大做强。传统骨干业务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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