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和磁带等)的安全保密管理,增强使用人的防范意识,防止因使用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不当造成泄密。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站保密领导小组要对全站各部门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限本部门人员使用;对存档用的涉密硬盘、U盘、软盘、光盘和磁带,要交到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二条个人使用的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一般不得存储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使用后要及时消除涉密信息。
第三条一般不准携带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出国或去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禁止将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外借,禁止通过移动存储介质将涉密信息拷贝在家用电脑或外单位电脑上。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存储涉密信息的,归还前必须清除存储的涉密信息,并将使用的设备格式化。
第六条对淘汰或报废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删除所有信息,统一处理。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三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按照《____保守____法》和张掖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____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____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用于处理国家____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____等级粘贴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____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____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____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____移动存储介质。
五、____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____计算机或____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____存储移动介质内的____信息。
六、复制____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____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要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
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____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一、责任人每半年对____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5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____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____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____,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2)是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购买限制:企业或组织应明确规定购买移动存储介质的权限和审批流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购买和使用。
2. 标识与登记:所有企业或组织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标识和登记,包括序列号、型号、用途等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3. 使用限制:明确规定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禁止将其用于非法活动、违规操作和传播机密信息等行为。
4. 保密措施:限制将机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必要时要加密存储,并明确规定处理遗失或泄露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5. 网络隔离:要求在接入企业或组织内部网络前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扫描和安全检查,以防止恶意软件的传播。
6. 使用监控:健全监控机制,通过日志记录和审计,监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7. 设备归还:规定凡是离开企业或组织办公区域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归还并经过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泄露或非法使用。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doc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用于分类和非分类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系统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可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可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以及其他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
第二条分类移动存储媒体管理遵循“统一采购、统一编号、统一归档、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行范围。
第三条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分类和非分类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
机密可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用户保管,暂停使用由指定人员保管。
第四条我院保密办公室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媒体的统一管理,对非涉密移动存储媒体的指导、监管、检查。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用于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
严禁在连接到互联网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机密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非保密移动存储介质访问保密计算机或保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访问政府内部网。
第六条一般信息应当存储在非秘密可移动存储介质上、载体、使用。
与秘密相关的可移动存储介质应存储相应秘密级别的信息。
绝密可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信息。
当确实需要存储机密信息时,应按照最高机密级别管理绝密可移动存储介质。
第七条分类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办公场所的,保密等级由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以上保密等级由医院领导批准,报医院办公室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保密的可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其他单位或他人。
第八条携带分类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时,分类移动存储介质应始终处于承运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携带绝密信息的保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时,应当保证两人以上一起出行。
禁止携带存储绝密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媒体参与境外活动或出国(境);确需携带保密、保密的移动存储媒体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存放在医院安全办公室。
当收到分类可移动存储介质时,您必须办理签字手续。
离开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必须将保密的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在保密设备中。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4.doc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4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电力安全)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4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管理内容3.1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3.1.1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
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或管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需要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相结合的原则,并且要与日常工作密切结合,务必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管理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购置、接入、使用和保管都必须得到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必须按照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物理、网络和操作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存取和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管理和维护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
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要求。
第七条对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要进行分类处理,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定密、知悉、发布、使用、保管。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经过安全审核,确保存储介质内的信息安全后方可移动。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遗失、损坏或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必须经过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按照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彻底清除涉密信息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经过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上,所有未经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含有涉密信息的文件。
第十二条对于含有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信息密级标识,并严格遵循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进行存储和使用。
第十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条件检查和保密培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加密设备必须及时淘汰或更换。
第十四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人员必须对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存储介质领用、归还、移动轨迹等,确保其使用情况的可追溯性。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相关国家保密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实施条例》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 办法》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01
02
03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和销毁要求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延长 其使用寿命。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销毁时,必须彻底清除其中的数据 和信息,确保数据无法被恢复。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销毁 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05
违规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
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违规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认定为违规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将根据涉密等级和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涉密存储介质等。
违规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对于违规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将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处理, 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
对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罚
直接责任人
使用范围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于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及非涉 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则无此限制。
管理要求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标识和管理,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非涉密移 动存储介质则无此类要求。
03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标识和管理
严格控制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发放和使用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管理,分级保护;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技术保障,安全可控;4. 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范围包括:1. 公司秘密信息;2. 公司内部敏感信息;3. 公司内部一般信息。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密级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2. 机密:涉及公司重要秘密,泄露将造成较大后果的信息;3. 秘密:涉及公司一般秘密,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购置与管理:1. 公司统一购置移动存储介质,并建立台帐,记录购置、配发等情况;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加密保护;3.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标识“非涉密”字样,并确保不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避免存储涉密信息,如确需存储,应进行脱密处理;3. 使用完毕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归还,由指定人员进行统一回收。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与传输: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传输信息时,应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3. 严禁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涉密信息。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编号、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各单位、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院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政务内网。
第六条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
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机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秘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院分管领导批准,报院办公室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
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院保密办。
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包括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保密制度科学、制度法规健全、制度运行有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的合法性。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体系,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培训,提高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保密需求为基础,以信息系统工程为依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硬件安全、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硬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选择和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设备安装和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三)设备上岗运行,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四)设备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并及时修理和更新。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的软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软件选择和采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且具有合法使用许可。
(二)软件安装和配置,应当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软件应用和操作,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卸载。
(四)软件更新和升级,应当及时更新相关补丁和版本。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网络布线和设备配置,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和企业机密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外包单位人员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SD卡等,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 盘、移动硬盘、SD卡等。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提出详细规定,并不断完善与时俱进。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采购与领用管理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内部使用需求,统一进行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由专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所有领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必须提供正式的申请和领用手续,并签署保密协议。
第七条领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应当如实填写领用登记表,并在移动存储介质上标注自己的姓名和使用目的。
第八条领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公司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第九条员工使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应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最小权限原则,不得擅自外传公司信息。
第十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时,应加密存储文件,确保信息安全性,不得随意传输或在非安全环境下使用。
第十一条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的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命名,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十二条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的文件应遵循公司的管理规定,不得存放涉密信息,如有发现应及时删除。
第四章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更改、拷贝或销毁公司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带出公司办公场所,除非经过领导批准,并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备份。
第十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使用特定的加密方式进行加密,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随便外传或丢失。
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和清理,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按照规定处理。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区政协办公室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外存储器,是指可移动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的软盘、U盘、光盘等。
(二)处理秘密事项的计算机外存储器,必须定密。
其定密的法定程序与纸介质的秘密文件资料定密方法相同。
其密级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标志。
(三)涉密信息原则上不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
存储于外存储器上重要的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备份盘与正式盘同样定密同等管理。
(四)存储秘密信息的外存储器,应在显眼位置贴上或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相应密级的记号,并标明“严禁拷贝”字样,按相应的密级文件加强管理。
(五)存储过秘密信息的外存储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外存储器混用。
(六)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或使用外来外存储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杀病毒处理。
(七)涉密的外存储器应统一登记编号,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平时应放在电脑密码文件柜内,不得随意乱放。
(八)重要的涉密信息存储采用磁盘信息加密技术。
磁盘信息加密技术可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和整盘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九)涉密的外存储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借阅某些文件、资料时,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
外借使用专用的外借盘,外借盘要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借阅的文件、资料内容由负责保管的保密员拷贝到外借盘上。
归还的外借盘除办理归还手续外,还要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病毒处理。
(十)涉密磁盘信息清除采用交流消磁法。
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制的磁盘消磁设备消磁,以防涉密信息泄漏。
(十一)涉密的外存储器销毁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并进行注销登记,可采用软盘、光盘粉碎机碾碎或敲烂后丢进焚化炉熔化。
如果本单位没有条件进行处理,应集中交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
(十二)对违反保密制度,丢失外存储器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政策目标为了保障企业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制定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对于企业信息资产的处理和保密要求,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及涉及到企业重要信息资产的相关方。
三、定义1.重要信息资产:指企业的机密信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信息等对企业运营有重大影响和经济价值的信息资产。
2.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硬盘、U盘、手机、平板电脑等可存储和传输信息的设备。
四、保密责任1.领导责任:公司领导应确保制度的执行,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2.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重要信息资产实施保密管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个人责任:员工应接受保密培训,尽快熟悉并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和维护企业的重要信息资产。
五、保密措施1.信息分类:根据保密等级对企业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对不同级别信息的保护要求。
2.出入管理:设置信息资产管理区域,并进行监控和记录,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3.移动介质标记:所有移动存储介质都应标记为企业资产,并负责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离岗必须归还。
4.登记和备份:所有涉及重要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登记,备份必要的备份文件,确保在遗失或损坏时能够快速恢复。
5.加密控制:对于移动存储介质中的重要信息进行加密控制,确保即使丢失也无法直接访问。
6.使用审批:对于涉及重要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需经过审批,严禁将其擅自外带或外借。
7.安全保管:移动存储介质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避免被他人非法使用或窃取。
8.定期检查:对于涉及重要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其完好和完整。
9.丢失报告:对于遗失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立即报告负责人,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违规处罚1.轻微违规:员工违反保密规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
2.一般违规:员工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一定损失的,给予扣减奖金或者降低绩效评级。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编号、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各单位、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院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政务内网。
第六条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
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机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秘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院分管领导批准,报院办公室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
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院保密办。
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1. 引言涉密信息的保密对于国家安全和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移动存储介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移动存储介质的便携性也带来了信息泄露和丢失的风险。
为了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制定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 定义2.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指存储有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可携带存储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等。
2.2 保密管理制度: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3. 保密管理责任3.1 保密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发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职责,包括妥善分发移动存储介质、合理授权访问权限以及及时报告丢失或泄露情况。
3.3 全体员工都有责任保护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遵守保密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保密管理流程4.1 记录和标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分发之前应进行记录,包括编号、介质类型、存储内容等信息,并使用特定标识进行标记。
4.2 分发和授权根据需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分发给合适的人员,并明确授权访问权限。
4.3 访问控制应对各个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操作存储介质的内容。
4.4 使用监控建立监控系统,记录和监控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包括文件的读取、复制、删除等操作。
4.5 存储介质归还和销毁对于已经不再使用或需要销毁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还或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5. 安全防护措施5.1 密码保护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设置密码进行访问控制,并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安全性。
5.2 加密技术可以使用加密技术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存储,提高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5.3 防病毒措施通过安装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定期扫描,防止病毒侵入和恶意文件传播。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公司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规范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定义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可移动的数据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SD卡、CF卡、MP3以及其他形式的可移动储存设备。
涉密介质是对公司机密数据进行存储和传输的,非涉密介质是指对于公司机密信息不涉及的移动存储介质。
三、管理办法1.涉密介质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协议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禁止将公司机密信息存储在非涉密介质上。
3.涉密介质存储人员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及签订《涉密保密义务书》方可领用涉密介质。
每个涉密介质均应有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人员和存储文件等信息。
4.涉密介质采用最小必要原则,不得在涉密介质上储存非涉密信息。
5.涉密介质的借用、归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并且归还经过保密检查合格后和同步进行。
6.非涉密介质使用人员须经公司网络安全培训受训后方可使用。
7.使用非涉密介质存储与公司业务相关信息时,应填写《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人员和存储文件等信息。
8.所有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有必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9.涉密介质、非涉密介质若出现丢失、损坏、泄密等现象,必须立即报告网络安全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紧急应急处理。
四、责任和处罚1.网络安全部门全面负责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管理工作,包括规范管理、安全维护和风险评估等。
2.各单位的领导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建立责任约束机制,并定期检查涉密和非涉密介质的使用情况。
3.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泄密、遗失、破坏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行为,将依据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处理。
4.对于涉嫌违反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由网络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与以前规定的有关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文件不同的地方,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组织成员。
二、保密责任1. 组织成员对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负有保密责任,不能泄露或故意传播机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
2. 组织成员应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不得私自将其带出公司或外借给他人。
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规定1. 组织成员使用便携式计算机时,应先确认其中是否包含机密或敏感信息。
若有,则必须对其进行加密处理。
2. 组织成员不得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用于未经授权的网络连接,防止病毒或恶意软件的传播。
3. 组织成员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大量机密信息,应及时清除无用信息。
四、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丢失和遗忘处理1. 组织成员如果发现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丢失,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处理。
2. 组织成员如果遗忘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共场所,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进行寻找或清除存储的敏感信息。
五、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泄露或传播机密信息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保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2. 对于故意将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带离公司或外借给他人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六、监督和检查1. 公司保密部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组织成员应积极配合保密部门进行相关检查,提供所需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以上为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组织成员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七、数据安全和加密1. 组织成员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应遵循数据安全和加密的原则。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目的1.规范企业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护企业重要信息和知识产权不受泄露、遗失或外泄的风险。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敏感信息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3.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规范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建立完整的保密责任体系。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访客、承包商合作方等,离开公司办公场所前使用公司提供或认可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三、制度制定程序1.明确制定此制度的目的和范围及参与人员。
2.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审核意见。
3.制定初稿,并征求有关部门、岗位人员等相关意见,进行修改。
4.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并进行公示、宣传和培训。
5.制度实施后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制度进行适当修订。
四、制度具体内容1.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分类,包括USB、移动硬盘、CD、DVD、手机、平板电脑等。
2.使用安全认证原则,对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实行不同级别的安全管理。
3.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包括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管理员、使用者等。
4.规定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保管、使用、借阅和归还等程序和措施。
5.规定对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备份、清理和销毁等具体要求和程序。
6.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规定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予以惩戒,严防漏洞和失职渎职行为。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国家秘密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企业内部保密规定和规程。
3.涉密部门或项目的保密制度。
4.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规定。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责任追究1.违反保密规定,被发现的,由保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严重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保密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国家安全和公司重要利益侵害中起到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行为,由有关部门或者主管领导等依法追究刑事、行政或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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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外存储器,是指可移动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的软盘、U盘、光盘等。
(二)处理秘密事项的计算机外存储器,必须定密。
其定密的法定程序与纸介质的秘密文件资料定密方法相同。
其密级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标志。
(三)涉密信息原则上不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
存储于外存储器上重要的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备份盘与正式盘同样定密同等管理。
(四)存储秘密信息的外存储器,应在显眼位置贴上或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相应密级的记号,并标明“严禁拷贝”字样,按相应的密级文件加强管理。
(五)存储过秘密信息的外存储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外存储器混用。
(六)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或使用外来外存储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杀病毒处理。
(七)涉密的外存储器应统一登记编号,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平时应放在电脑密码文件柜内,不得随意乱放。
(八)重要的涉密信息存储采用磁盘信息加密技术。
磁盘信息加密技术可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和整盘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九)涉密的外存储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借阅某些文件、资料时,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
外借使用专用的外借盘,外借盘要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借阅的文件、资料内容由负责保管的保密员拷贝到外借盘上。
归还的外借盘除办理归还手续外,还要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病毒处理。
(十)涉密磁盘信息清除采用交流消磁法。
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制的磁盘消磁设备消磁,以防涉密信息泄漏。
(十一)涉密的外存储器销毁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并进行注销登记,可采用软盘、光盘粉碎机碾碎或敲烂后丢进焚化炉熔化。
如果本单位没有条件进行处理,应集中交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
(十二)对违反保密制度,丢失外存储器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