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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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适应新时期综合设计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院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适时地对员工工作业绩作出正确评价,以提高全院的工作效率和设计、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院核心竞争力,确保院各时期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核目的
1、按照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员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及其绩效状况,以利于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整和激励措施,促使其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与公司目标相符合,进而提高组织效率和竞争力。
2、通过对员工立体的考核评价,发掘员工的工作潜力和岗位适应度,并籍此作为其收入分配、岗位培训和岗位调整工作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
4、简洁易行、追求实效
三、考核范围及分类
1、考核范围
院领导、本部各职能部门、各设计所、生产与生活后勤部门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其它分院、法人公司可参照执行。
2、人员分类
⑴、院领导(暂行,待公司制改造并规范化后应实行年薪制和配套的可变薪
酬计划,其考核方式特别是考核兑现方式应改变)
⑵、职能及后勤部门中层管理正职
⑶、职能及后勤部门中层管理副职
⑷、设计部门中层管理正职
⑸、设计部门中层管理副职
⑹、一般管理人员
⑺、设计人员(专业组长、一般设计人员)
⑻、工勤人员
四、考核组织
1、院长:由董事会考核
2、副院级领导:由院长与董事会考核
3、中层管理人员:设立考核小组,建议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任副
组长,其成员由院办、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发部、生产经营部、科技研发部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4、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负责实施。
五、考核期限和时间
考核期限分季度考核、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当年4月、7月、10月上旬与下年1月的上旬。
六、考核方式
目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上级、下级、同级评价相结合。
七、考核内容
以公司岗位描述和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为考核基础,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工作职责及其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进行指标分解并确定考核权重,对各类人员分类考核。详见附表及其说明。
八、考核兑现
1、管理及后勤部门员工考核得分与其月浮动工资挂钩,实得浮动工资视其
考核评分等级系数情况予以发放,考核评分等级系数根据其考核得分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员工考核评分等级系数对照表》,实得浮动工资额为浮动工资基数与其考核等级系数之积。
2、因考虑到目前管理及后勤部门员工考核周期设置均在三个月以上,其浮
动工资部分先按其浮动工资基数的90%每月预发,待考核后根据其实际应得浮动工资额给予补发或补扣,补发或补扣部分在考核当月工资中实现。
3、年度考核与其年效益奖金挂钩,并作为其年终评先,下年岗位、薪金调
整,岗位培训的依据。
九、考核步骤:
(一)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考核
1、院长(暂定)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或本年初根据董事会要求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由
董事会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董事会召开时,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
至董事会考核;
③、董事会根据自评分占20%,董事会评分占80%的权值计算出考核结果;
④、由董事会秘书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
算其上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2、副院长、院级技术管理、院级财务管理人员
①、由本人在上年末根据董事会与院长要求,根据本人分管工作拟定工作目标与计划,并交由院长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
②、在每年度完成后,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交院长对其进行评议,董事会召开时,再将考核表交至董事会考核;
③、董事会根据自评分占10%,院长评分占60%,董事会评分占30%的权值计算出考核结果;
④、由董事会秘书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并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上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3、职能及后勤部门中层管理正职
1、半年度考核
①、由本人每月3日前撰写月度工作计划,并交主管院领导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每月工作,并要求做好工作日志。特别是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更应作好较详细记录;
②、在每半年度完成后的3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有关考核表格发放到本人,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主管院领导考核;
③、主管院领导于5日前将考核表交至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考核后,于7日前交院长考核,院长于9日前将考核表交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根据自评分占10%,主管院领导分占40%,考核小组占30%,院长分20%的权值计算出考核结果。
⑤、考核小组将各部门正职考核结果汇总报送院长审核。
年度月浮动工资,并报财务部将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2、年度考核
①、在每年结束后的7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二个半年度的考核结果汇总算出
平均值后交主管院领导审核;
②、主管院领导于9日前将考核结果交至考核小组审核;
③、考核小组将按全年各部门考核结果汇总报送院长审核。由院长将考核表
返还至人力资源部统计备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其考核得分计算其年效益奖金。
④、由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院领导,由主管院领导找其谈话,并
提出希望。
(二)、职能及后勤部门中层管理副职
1、半年度考核
①、由本人每月3日前撰写月度工作计划,并交由部门正职领导审核后再由本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每月工作,并要求做好工作日志。特别是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更应作好较详细记录;
②、在每半年度完成后的3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将有关考核表格发放到本人,由其本人先进行自评,再将考核表交至部门正职领导考核;
③、部门正职领导于5日前将考核表交至主管院领导,主管院领导考核后,于7日前交院长考核,院长于9日前将考核表交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根据自评分占10%,部门领导分占50%,主管院领导分占30%,院长分占10%的权值计算出考核结果。
④、考核小组将各部门考核结果汇总报送院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