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管理规定完整版
照明灯管理规定
![照明灯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d09e880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a1.png)
照明灯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能源,节约用电,降低生产成本,制订本规定。
一、要求
(一)谁区域谁负责,各单位分岗位负责当班期间的照明灯管理,由各单位实到班组、个人,并设定责任人。
(二)照明灯要按现场亮度实际及时进行开关,以满足照明为原则。
(三)非责任区域人员不准随意开关照明灯,需要开关照明灯的,应经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同意。
没有员工操作的区域,少开或不开启照明灯。
(四)发现灯不亮或忽明忽暗等异常情况,当班班长/组长需及时向调度报告进行维修。
(五)因主装置部分位置照明需要,设定长明区域,长明区域内照明灯需24小时运行,责任单位为CP车间,具体为:
1.主厂房0米及7米层由南向北数第5轴以北区域;
2.主厂房13米层由南向北数第5轴以北、第9轴以南区域。
二、考核
1、生产运行科、分公司值班人员负责检查、考核整体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各区域照明灯的开关灯情况。
2、非长明区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关照明设备,未按要求关闭的,按每盏灯处罚责任单位50元。
3、长明区域未经允许关闭照明灯的,每盏灯罚款5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照明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c23002c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3a.png)
2023年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节约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公共空间照明管理。
第三条城市照明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效节能、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照明管理应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相关工作相协调,实行整体统筹、分层次管理。
第五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加强与社会公众、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等的通力合作,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城市照明管理的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第二章照明设计第七条城市照明设计应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特点,科学合理确定照明需求。
第八条城市照明设计应充分考虑人居环境要求,力求照明效果与环境协调一致。
第九条城市照明设计应注重节能,选择高效照明设备,减少能源浪费。
第十条城市照明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减少人工照明的使用。
第三章照明设备第十一条城市照明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城市照明设备应具备防护、防爆、防雷等功能,确保运行稳定。
第十三条城市照明设备应具备调节光照亮度的功能,以适应不同需求。
第十四条城市照明设备应配备自动监测和故障报警系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城市照明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四章照明管理第十六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监控和数据分析。
第十八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加强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第十九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加强对照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加强对照明节能效果的评估,为制定优化节能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城市照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发现城市照明存在问题的,监督部门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由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相应罚款。
物业管理制度中的夜间照明规定
![物业管理制度中的夜间照明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abebbb6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c.png)
物业管理制度中的夜间照明规定在现代社会,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中夜间照明管理是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安全与舒适的关键环节之一。
合理的夜间照明规定不仅能够提供良好的照明环境,还能有效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光污染。
以下将详细阐述物业管理制度中关于夜间照明的相关规定。
一、照明设施的设置与布局(一)公共区域1、小区出入口:应设置亮度充足、光照范围广的照明灯具,确保车辆和行人在进出小区时能够清晰看到道路和周围环境。
2、道路:道路两侧应均匀布置路灯,灯杆高度和间距要根据道路宽度和照明需求合理设定,保证路面亮度均匀,无明显暗区。
3、停车场:停车场内的照明要保证车辆停放和行驶的安全,车位上方和通道处都应有足够的照明。
4、休闲广场和花园:设置景观照明,营造温馨舒适的氛围,但要避免强光对居民造成不适。
(二)楼道和楼梯间1、每层楼道应安装感应式灯具,在有人经过时自动亮起,一段时间后自动熄灭,以节约能源。
2、楼梯间应保证每级台阶都有足够的光照,防止居民上下楼梯时发生意外。
(三)特殊区域1、小区内的配电室、泵房等重要设施区域,应设置专用照明,确保设备维护和紧急情况时的照明需求。
2、垃圾收集点应配备照明设施,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二、照明时间的规定(一)日常照明时间1、冬季(具体时间区间 1):路灯和公共区域照明应在日落前X分钟开启,至日出后X分钟关闭。
2、夏季(具体时间区间 2):由于日照时间较长,照明开启时间相应推迟,关闭时间提前,具体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日落和日出时间调整。
(二)节假日和特殊活动期间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照明时间可适当延长,营造节日氛围。
2、小区内举办特殊活动时,如晚会、运动会等,应根据活动时间和需求提前安排好照明设施的开启和关闭。
三、照明亮度和色温的要求(一)亮度1、道路照明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主干道的平均照度不低于X勒克斯,次干道不低于X勒克斯。
2、公共区域如广场、花园的照明亮度要适中,既能满足活动需求,又不会造成刺眼的感觉。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1929e52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4f.png)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夜间照明水平,保障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及城市环境的整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综合管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进技术和合理用能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应注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应加强宣传、推广科学照明理念和文明用灯行为的原则。
第二章设施安装第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高效。
第八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市政道路设计规范,确保照明覆盖范围与道路分类相适应。
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数量应根据道路周边交通流量、环境要求及安全需要确定,确保充分照明并不造成过度浪费。
第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确保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使用应按照综合管理原则,提升照明效果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使用应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和夜间安全要求,合理调节照明亮度和时段。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使用应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灯光充足。
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使用应加强节能管理,鼓励使用节能型灯具和控制系统。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使用应加强资源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使用应遵守文明用灯,杜绝乱用霓虹灯、彩灯等不适宜的灯光装饰。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应定期进行检修、更换设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应加强清洁工作,保持设施的整洁和亮度。
第二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应按照安全要求,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照明事故。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c4957ea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29.png)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提高市民夜间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高效运行、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大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的投入和支持,确保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第二章照明设施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应当科学合理,依据道路交通流量、道路功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建设的合法性。
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验收相关设施,确保其质量和功能达标。
第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后期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照明设施维护和管理第十一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维护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保养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设施的故障和损坏情况,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保护工作,防止设施被恶意破坏和盗窃。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设施的相关信息和维护情况。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区照明监控管理规定(3篇)
![小区照明监控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77364e2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f2.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照明设施的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提高小区治安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由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照明设施管理第四条照明设施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照明、公共区域照明、停车场照明、消防通道照明等。
第五条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照明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二)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三)对损坏的照明设施进行修复或更换;(四)对新建或改建的照明设施进行验收;(五)制定照明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规范,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照明设施的维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费用来源包括:(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二)物业管理服务费;(三)其他合法渠道。
第七条小区居民应爱护照明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改动或拆除照明设施。
第八条禁止以下行为:(一)在照明设施上悬挂、晾晒衣物或其他物品;(二)在照明设施周围堆放杂物,影响照明设施的使用;(三)擅自改动照明设施的结构或功能;(四)损坏、盗窃照明设施。
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监控设施管理第十条为提高小区安全管理水平,小区内设置监控设施,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监控。
第十一条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监控设施的安装、调试和维护;(二)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安全;(三)对监控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四)制定监控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监控设施的使用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公开;(二)保护个人隐私;(三)确保监控数据安全。
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060493d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c3.png)
2023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提高城市夜间照明质量,保障行人、车辆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提高照明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
第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评估。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交通条件、人流密度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道路照明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遵循工程质量标准,采用先进、节能的照明设备,提高照明质量。
第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并满足行人、车辆、社会公众的照明需求,提高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安全性。
第八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合理设置照明亮度,减少光污染。
第三章设施维护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
第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定期清洗和保养,保证照明效果的清晰和明亮。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调整,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适应不同道路状况和使用需求,调整照明亮度、颜色等参数。
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维修。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改装、拆除或损坏设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十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加强日常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灯的管理规定(3篇)
![灯的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be33bf2c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de.png)
第1篇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灯光设施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提高城市景观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灯光设施的管理,包括公共照明、景观照明、广告照明、夜景照明等。
第三条灯光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科学布局;3. 保护环境,节约能源;4. 公众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灯光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灯光设施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灯光设施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标准;2. 负责灯光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日常维护;3. 监督检查灯光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其符合安全、环保和景观要求;4. 处理灯光设施相关的投诉和纠纷;5. 组织开展灯光设施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活动。
第六条城市规划、建设、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灯光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灯光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第三章设计要求第七条灯光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环保、节能和美观。
第八条灯光设施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城市规划要求;2. 周边环境特征;3. 使用功能需求;4. 节能环保要求;5. 公众审美需求。
第九条灯光设施的设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灯光设施的类型、数量、位置、高度、亮度等;2. 照明方式、灯具选型、控制系统等;3. 安全防护措施;4. 环保要求;5. 能耗指标。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条灯光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并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2.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3. 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等污染;4.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记录和资料归档。
2024年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1c1857b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be.png)
2024年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照明使用行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增强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设备和照明方式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照明使用应秉持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
第二章设备要求第四条施工照明设备应符合国家对照明设备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施工照明设备应具备高效节能、安全可靠、易操作、易维护的特点。
第六条施工照明设备的选购、安装和维护应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照明方式第七条施工照明可以采用人工照明或者自动照明,具体选用哪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第八条人工照明应保证灯光明亮、无阴影、无眩光,并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自动照明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工作情况和人员流动情况,进行合理的灯光调节和控制。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光线充足、布局合理的照明设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章能源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照明应尽量采用节能灯、LED灯等高效节能照明设备。
第十二条施工照明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节约能源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三条施工照明设备的定时开关、感应开关等应得到充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第十四条施工照明设备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照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照明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照明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施工照明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建设主管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a492db02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49.png)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照明管理,提高城市照明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形象的整体美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照明设施和照明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照明管理应当遵循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技术研发,指导照明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照明质量和能效。
第二章照明设施建设第六条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设计要求,遵循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照明设施的选材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质量安全。
第八条城市照明设施的布置和布灯应当考虑到道路、建筑物、公共空间等不同场所的照明需求,提供合理的照明效果。
第九条城市照明设施的亮度和色彩应当符合安全、功能和美观的要求,不能产生过度亮瞎、过度夺目的现象。
第十条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当及时、有效,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三章照明系统管理第十一条城市照明系统应当采用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实现对照明设施的远程监测和控制。
第十二条城市照明系统的运行应当具备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满足居民和交通的照明需求。
第十三条城市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巡检应当落实到人,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城市照明系统的能源管理应当注重节能和减排,优化系统的能效。
第十五条城市照明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当及时、有效,保障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照明设施的检查和监管。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城市照明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城市照明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照明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居民和单位有权向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城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2023年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e64e844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e1.png)
2023年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照明使用,提高施工照明安全性和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施工场所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施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现场、广场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标是提高施工场所的照明质量,减少照明事故的发生,推动施工照明的节能和环保。
第四条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选用合适的照明设备并正确使用,确保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照明设备的选用第五条照明设备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提供充足的照明亮度,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二)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能够在震动环境下正常工作;(三)符合国家能源管理要求,具备较高的能源利用效率;(四)环保,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照明需求,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
选择照明设备时应重点考虑设备的品质、耐用度和质量信誉。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选用具备节能功能的照明设备,如LED 灯具等。
禁止使用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照明设备。
第三章照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八条照明设备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根据需要,合理布局,确保照明效果良好;(二)确保安装牢固可靠,不易发生脱落或倾斜;(三)避免照明设备对作业人员造成眩光;(四)避免照明设备的电路和线路受到损坏。
第九条照明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说明书正确操作和使用。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改电路等行为。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查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灯管、检查电路连接等。
第四章施工照明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照明安全区域,区分不同的照明功能区域。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照明设备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照明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施工照明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f8c795a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11.png)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使用效果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照明设备,包括路灯、投光灯、标志、信号灯等。
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合理布局、科学选型、高效运行、精细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四条市政府负责制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与设计,审核相关项目的报批材料。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施的布设和维修。
第七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卫生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设施的整洁。
第八条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交通管控工作,确保道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交通秩序的安全流畅。
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第三章设施布设第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布设应根据道路种类、交通流量和行车速度进行科学的规划,确保照明效果的达标。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布设要合理,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力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选型应根据道路状况和功能需求进行科学选择,兼顾节能环保和经济实用。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应及时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因设施故障引起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开关和亮度调节应根据天气条件和道路使用情况进行合理控制,节约能源,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参数应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故障应及时修复,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故障报修和处理机制。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4篇)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4篇)](https://img.taocdn.com/s3/m/8a5c6e16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b0.png)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保障道路照明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行,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为城市公共道路和相关区域提供照明的设施,包括道路灯、路缘石灯、交通信号灯等。
第四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五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道路的功能和等级合理确定照明设施的类型、数量和布局;(二)根据道路照明的需要,选择适当的照明设备和灯具;(三)确保道路照明设施的亮度、照度和色温满足交通和行人的需要;(四)确保道路照明设施的外观美观、结构牢固和耐久可靠;(五)配备完善的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照明设施的远程监控和自动调节。
第六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或减少照明设施的数量和布局;(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三)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人和行人的安全;(四)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维护与保养第七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第八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清洁灯具和更换灯泡,确保灯具的正常亮度;(二)定期检测和维修电线、电缆和控制系统,确保电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三)定期检查和维修支架和灯杆,确保灯具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四)定期检查和维修智能控制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控制。
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报修和处理,不得拖延或忽视。
第四章管理与执法第十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照明安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照明安装安全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87e3463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97.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照明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照明安装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照明安装工程,包括室内外照明、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照明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照明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照明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应急救援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用火、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随时可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应急处置等内容。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ecd69b6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99.png)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已经第5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对不同区域的照明效果提出要求。
第八条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九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办公室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室照明使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5e9a148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4c.png)
办公室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1. 规定目的
为了合理、科学地使用办公室照明,保证工作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能源管理,制定本办公室照明使用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工作间等场所的照明使用和管理。
3. 照明设施保养
- 定期清洗照明设施,保持清洁,避免影响照明效果。
- 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
4. 照明设施使用
- 尽可能利用自然光线,减少人为照明。
- 在使用人工照明时,应根据照明需求,选择适度的照明亮度和光源颜色,避免乱开灯和浪费能源。
- 在办公室空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照明设施,节约能源。
5. 能源管理
- 加强能源管理,推进能效技术升级,降低电费开支。
- 定期开展能源监测与评估,为减少能源消耗提供依据。
- 鼓励员工节能,形成节约用能的企业文化。
6. 知识宣传
- 加强对照明需求、照明节能技术、节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 定期组织照明使用相关的培训和讲座,提高员工照明节能意识和技能。
7. 督查管理
- 设立照明使用督查组,定期对公司内的照明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8. 其他事项
-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照明使用管理事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工厂环境照明管理规定(3篇)
![工厂环境照明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0597aa6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c5.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厂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照明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办公区域以及辅助设施等场所的照明管理工作。
第三条厂部应建立健全照明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照明管理职责,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本规定由厂部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照明设施要求第五条照明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足够的照度、色温、显色性等指标。
第六条厂部应按照生产需求、工作性质和场所特点,合理选择照明设备,确保满足以下要求:1. 生产车间:照度不低于300lx,色温为4000K左右,显色性大于80;2. 办公室:照度不低于300lx,色温为3000K左右,显色性大于80;3. 储存仓库:照度不低于200lx,色温为4000K左右,显色性大于80;4. 辅助设施: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照度、色温、显色性等指标。
第七条照明设备应选用节能环保型产品,降低能耗,减少污染。
第八条照明线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照明设施管理第九条厂部应设立照明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照明设施档案,详细记录照明设施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十一条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照明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更换损坏的照明设备,确保照明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照明设施故障处理机制,确保故障及时得到处理。
第十四条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厂部,确保照明设施符合要求。
第四章照明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厂部应建立健全照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照明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照明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改动照明设施。
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6d1e08f2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7d.png)
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照明使用,保障工人劳动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照明是指在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现场等地进行夜间施工时,使用的照明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施工照明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照明使用管理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第五条施工照明使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施工照明设备和设施要求第六条施工照明设备和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亮度和照明范围,确保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能够清晰、准确地进行作业。
第七条施工照明设备和设施应具备一定的防水、防尘能力,适应施工现场的特殊环境。
第八条施工照明设备和设施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和可靠性,经受得住长时间的使用和运输。
第九条施工照明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施工照明使用管理要求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照明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照明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照明使用计划,确定照明设备的使用时间、方式和地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照明管理岗位,负责照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照明设施使用区域,标明照明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范围。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照明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照明设备和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
第十七条照明设备和设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施工照明使用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组织实施照明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规程,加强对施工现场照明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对照明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照明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掌握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照明使用过程中,禁止使用损坏、老化或不合格的照明设备和设施。
单位公共照明管理规定(3篇)
![单位公共照明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1efcd16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77.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公共照明管理,节约能源,保障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照明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公共照明设施,包括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的照明设施。
第三条本单位公共照明管理遵循节约能源、安全可靠、合理使用、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二章照明设施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共照明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确保照明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公共照明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共照明设施的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规定,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新。
第八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照明设计应合理,避免过度照明和浪费能源;(二)照明设施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和光源;(三)照明设施应具备调光功能,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照明强度;(四)照明设施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根据自然光照条件自动调节照明;(五)照明设施应具备故障报警和自动切换备用电源功能。
第九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定期检查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定期清洁照明设施,保持其清洁和美观;(三)定期检查照明线路和设备,确保安全可靠;(四)定期对照明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条公共照明设施的更新改造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更新改造计划应根据照明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和能源消耗情况制定;(二)更新改造方案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三)更新改造过程中应确保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四)更新改造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改造效果。
第三章照明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制定公共照明使用规范,明确照明使用时间和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照明设施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照明强度;(三)非工作时间应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施;(四)夜间非必要区域应关闭照明设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照明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公司照明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了合理使用能源,减少浪费,节约用电,降低生产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三、职责
设备能源部负责照明灯、应急灯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各部门主管领导对照明灯、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部门(车间)主任指定专人根据生产需要或天气变化,开关所属区域内照明灯。
设备能源部负责检查落实工作,监督《车间照明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四、规定
开灯时间:
各部门、车间必须指定区域负责人,由专人开关照明灯(车间照明灯为金卤灯,不要频繁开关,间隔时间半小时)。
办公楼走廊、无人工作场所等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不能开长明灯。
如遇天气变化及车间内明暗变化等情况,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可根据实际情
况酌情开关灯。
无关人员不准随意开关车间照明灯。
没有员工操作的区域,少开或不开启照明灯。
发现灯不亮或忽明忽暗等情况,当班长/组长需及时向设备能源部维修人员报告进行维修或更换灯管。
设备能源部设备管理员做好所有灯具的周期维护检查工作,确保灯具和开关完好。
车间安排临时加班时,必须明确关灯负责人。
五、检查与考核
各办公室区域照明负责人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照明灯,对照明负责人每次考核50元。
下班后忘记关闭照明灯,对部门负责人、工作区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00元、50元的罚款;
不按照正确方式使用、不经允许私自安装照明灯存在安全隐患的,对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车间晚上9点后有加班的,必须保证加班结束后照明灯关闭,设备能源部与行政办公室会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彻夜不关灯的,每发现一次考核部门负责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