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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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院教〔2007〕46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目的
(一)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和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得到初步的训练;
(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培养学生分析设计能力、研究实验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的运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和论文写作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二)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内某一领域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达其研究成果;
(三)要具有创见性,要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和完善;
(四)要具有科学性,要求论述系统而完整,首尾一贯而不前后矛盾,实事求是而不主观臆造;
(五)要具应用性,要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在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等通过方面有所创造;
(六)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精炼,有必要的图表和相关资料等;
(七)应参阅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并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反映出来。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分为选题、开题、撰写论文或设计、中期检查、答辩、归档等环节。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为8~12周,时间安排应按滁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执行,集中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周数。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与管理
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一)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职责:
1、汇总各院(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
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院(部)提出整改要求;
3、开展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和研究工作。
(二)院(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职责:
各院(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检查本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落实情况。院(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职责为:
1、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
2、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
3、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复议,最终确定成绩;
4、按学校有关要求,保存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电子和纸质文档;
5、做好本院(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与评估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拟定任务书,安排学生做开题报告,编写指导方案,制定计划和工作程序;
2、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规定学生应完成的查阅中外文资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各项实验数据、计算工作(包括上机)、设计(论文)等;
3、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表;
4、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6、根据院(部)安排参加答辩工作。
(四)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必须做到:
1、重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明确各环节目的、意义和要求,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3、认真填写《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研究过程记录表》;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未经院(部)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一)选题原则
1、原则上一生一题,当一个课题比较大时,可以分成几个小课题,每个学生完成一个小课题时必须保证其主要部分为独立进行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2、选题应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教学要求;
3、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4、选题应与社会、生产、教学、科研等实际相结合。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注重在具有实际应用前景、具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鼓励理工科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其中,工科毕业设计所占比例应不少于80%;文科及经管类的选题需注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社会现实生活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要在50%以上。
5、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6、选题要有一定层次区分,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7、各专业的选题数须多于本专业当届的毕业生数。每学年选题应适当更新,不同届选题重复率须控制在20%以内;
8、各专业选题须经院(部)严格审查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开题程序
1、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须经院(部)审查后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各院(部)应不迟于第七学期第十四周结束前完成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不迟于第七学期第十五周前下达给学生,院(部)应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于第七学期第十六周结束前报教务处;
3、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包括文献调研、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院(部)应根据本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学生在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
七、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自己的任务书;
(二)任务书的内容包括:设计(论文)研究的背景和依据、任务和基本要求、进程安排等;
(三)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交教研室审查,经院(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任务书要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送交院(部)保存。
八、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配备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等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根据需要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名单由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