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管理制度
1、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煤矿技术基础管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采掘作业的法规和准则,是规范采掘作业、合理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必须认真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
第3条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施工措施”)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政策规定,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真正起到指导采掘现场施工的作用,确保工程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符合设计要求的效果。
第4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第5条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2、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及贯彻执行
第1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由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一式六份,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通防科、质量办、施工单位各一份,并存档一份。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之前20天编制完毕,10天之前审查完毕,5天之前学习考试完毕。应提前3天向技术科测量组、施工单位、通防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下发开工通知单后,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方可实施生效。
第2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被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任意修改。若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区队技术员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并补充相应安全措施,并必须按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第3条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由工区区长负责组织实施,区队技术员负责提前5天向区队长部、职工传达贯彻,每次传达贯彻后,参加人员必须签名,未参加的要补考。学习传达后要对区队长部、职工进行考试,不及格的停工学习,直到补考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考试成绩登记在作业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记录表上,连同考试试卷一并上交技术科存档备查。
第4条在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时,要一并贯彻学习以下内容:
1、审批意见。
2、作业规程中所提到的上级安全、技术法规条号的具体内容。
3、作业规程中所提到的本矿有关规定、制度条号的具体内容。
第5条采掘区队技术员必须在工作面悬挂下列图板:
1、采煤工作面:循环作业表、工作面通风系统图、工作面防尘系统图、工作面设备供电图、工作面运输路线图和避灾路线图。
2、掘进工作面:循环作业表、工作面通风系统图、工作面设备供电图、施工断面图、工作面运输路线图和避灾路线图。
第6条在工作面开采过程中,每隔1个月重新组织学习贯彻一次规程,在学习贯彻规程的同时,还要对《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内容一并学习贯彻。
3、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落实兑现及责任追究
第1条不按作业规程和措施施工,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技术员要组织一次本单位规程对号检查活动,按有关程序,批准生效后执行。
第2条作业规程每月底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调度、机电、通防、施工单位等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完毕由技术科总结复查意见,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填写在作业规程、措施复查的记录表内。区队技术员及时传达贯彻到每位职工。
第3条施工单位区长和副区长对规程落实负主要责任,技术员对规程落实负技术管理责任,班组长对规程落实负现场管理责任。工人都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第4条矿安全科对规程的落实负监督检查管理责任。
第5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以技术科牵头每半年对作业规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规程编制贯彻执行好的单位、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否则给予批评和处罚。
4、附则
第1条本管理制度是侧重采掘工程制定的,机电、通防、运输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可参照执行。
第2条本制度规定的条文与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低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