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爱心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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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六一路小学爱心基金会章程
一、爱心基金会的目的和意义
汇聚爱心,传播友爱,助人为乐,回馈社会。
以学校为基础,全校师生自愿参与为原则,以爱心帮扶为纽带,凝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爱心活动,救助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让贫困学生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给予的温暖和关爱,以激励他们发奋学习,立志成才,回馈社会!基金会将本着积极务实的原则,管好用好爱心基金,使这项“身边的希望工程”发出耀眼的光芒。
二、爱心口号
图书义卖集善款爱心温暖你我他
三、筹集基金方式和资金渠道来源
由爱心基金委员会负责筹集,本着全校师生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定期开展专项活动筹集资金。
四、基金用途
爱心基金的全部资金都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我校在校生及发生重大灾害的其他地区的学生,实行专款专用。
五、基金的管理发放
1、有关基金管理和使用问题,均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
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基金账户,由基金委员会全体成员透明管理;
3、基金的使用要经过基金委员会的审批,每次发放均要以适当的方式在全校公开,做到公开、公正、合理,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六、资助对象产生的程序
1、由学生个人和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共同提出书面申请,附带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学校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2、爱心基金委员会收到材料后,组织人员对拟定资助对象的情况进行核实。
3、情况核实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经爱心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成为爱心基金会的资助对象。
4、爱心基金委员会根据基金管理章程,拟定对资助对象的资助方法和金额,并由爱心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到资助实施环节。
5、对资助对象按资助方案进行资助,并在全校公示。
6、资助对象凭收到条、本人或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方式及班主任签字领取资助款。
七、基金的资助对象
1、孤儿或留守儿童,且抚养家庭经济困难,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者;
2、学生患有先天疾病、残疾或突发重大疾(伤)病,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困难者;
3、家中偶遇突发性变故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困难者;
4、父母一方或双方有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困难者;
5、单亲家庭,且生活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生活者;
6、其他发生重大灾害的学生。
八、资金的跟踪及反馈
实施爱心资助后,爱心基金委员会将对被资助对象进行跟踪了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仅要在资金上给予被资助学生帮助支持,而且要对其生活、学习、思想等多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以使其在学校的关怀下,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从而使爱心基金更好地发挥作用。
九、爱心基金委员会成员结构
会长:张彩霞
副会长:宋静
委员:何瑞华、赵莉、朱黎、高羚、
李倩、曾喜荣、刘芝、李欣、
十、基金委员会职责、权力和义务
爱心基金委员会以“奉献、团结、务实、开拓”为服务宗旨,发扬主人翁精神,具体职责、权力和义务如下:
1、职责范围
(1)组织召开基金委员会有关会议;
(2)制定年度基金使用预算计划;
(3)筹措资金和基金的管理;
(4)组织举办基金各种活动;
(5)做好基金会学年度总结;
2、权力
(1)核实拟定资助对象的实际困难情况;
(2)审议或批准基金使用方案;
(3)审议或批准基金会年度资助预算计划;
(4)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5)制定或修改基金会章程;
3、义务
(1)按时参加基金委员会相关会议并遵守纪律的义务;(2)对师生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3)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4)调查资助对象情况的义务;
(5)为基金会争取资金的义务;
(6)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十一、师生的权力和义务
1、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爱心活动的义务;
2、根据需要为基金会的活动提供必要服务的义务;
3、监督基金会工作情况的权力;
4、学生享受可申请成为基金会资助对象的权力;
十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爱心基金委员会。
十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周口市六一路小学爱心基金委员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