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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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管安装施工

配管安装施工

配管安装施工1、电气钢管敷设所有配管工程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管材材质、设计走向及连接位置等,如需更改必须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1)暗配管暗配管应沿最近的路线敷设,尽量减少弯头数量,埋入墙或地面混凝土的暗配管外壁离土建结构表面间距不小于15mm。

管路超过一定长度时,管路中应加装接线盒:无弯时为45m;有一个弯时为30m;有二个弯时为20m;有三个弯时为12m。

加装接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和检修,不宜设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

(2)明配管根据设计确定箱的准确位置,把管路的垂直、水平走向弹出线来,确定固定点、支架和吊架的具体位置。

支架、吊架应按设计图要求进行加工,且不小于以下规定:扁铁支架30mm×3mm;角钢支架25mm×25mm×3mm;固定点间距均匀,与终端、转弯点、电气器具、箱边缘的距离为200mm左右。

管路采用丝扣连接,安装前管路应平直、畅通,内侧无毛刺,镀锌层和防锈漆完整无损。

(3)钢管与配电箱的连接钢管进入配电箱时,应使用配电箱的敲落孔,并使用锁紧螺母固定牢靠,连接牢固后管螺纹宜外露2~3扣。

(4)钢管与设备的连接钢管在与各类动力设备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内,如不能直接进入设备,应在钢管出口处用金属软管制成防水弧度后引入设备,并将管口包扎严密,作好密封处理。

金属软管与钢管之间安装专用镀锌跨接接地线。

在室外或潮湿房间内,管口应加装防水弯头。

2、施工程序:施工准备-----现场测量------管道安装----水管安装------打压测试------水管保温-------设备安装------设备与管道碰头--------系统试压-----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1)一般规定(2)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在主管路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电气配管

电气配管

1、配管的一般规定(1)金属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2)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

(3)当导管埋入建筑物、构筑物暗配时,其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若是绝缘导管在砖墙上剔槽埋设时,还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

(4)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其壁厚不得小于2mm,埋深不应小于0.7m。

(5)室内(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

(6)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7)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绝缘导管,应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

(8)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在穿过建筑物伸缩、沉降缝时,也应采取保护措施。

(9)为了穿、拉线方便,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

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4)管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10)为了克服导线自重带来的某些危害,当垂直敷设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1)管内导线截面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2)管内导线截面70~95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20m。

3)管内导线截面120~24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18m。

2、线管的选择表4.8 单芯导线穿管选择表(1)钢管的防腐处理对于非镀锌钢管,为防止生锈,在配管前应对管子的内壁、外壁除锈、刷防腐漆。

管子内壁除锈,可用圆形钢丝刷,两头各绑一根铁丝,穿过管子,来回拉动钢丝刷,把管内铁锈清除干净。

管子外壁除锈,可用钢丝刷打磨,也可用电动除锈机。

除锈后,将管子的内外表面涂以防腐漆。

安全阀配管设计规定模板

安全阀配管设计规定模板

安全阀配管设计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安全阀配管设计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安全阀配管设计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安全阀配管设计工作由职能部门负责,需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五条安全阀配管设计应考虑生产工艺、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压力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生产要求。

第六条安全阀配管设计应遵从以下原则:1.选择合适的材料,确保配管耐压性能符合要求;2.合理设计管道布局,确保流体能顺当流动;3.依据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防腐措施,确保配管的耐腐蚀性能;4.设计应充分考虑使用和维护的便利性,降低维护成本;5.确保安全阀配管系统具备必要的检修和检测设施。

第七条安全阀配管设计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配管直径、壁厚设计要合理,确保在系统工作压力下材料能承受应力;2.确保阀门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在流体压力下能正常工作;3.确保管道相应部位留有伸缩接头,以应对温度变化和管道自由膨胀;4.保证安全阀配管系统符合防火、防爆和环境保护要求;5.紧要节点留有察看孔,便于检修和排出故障等操作;6.设备安装位置、高度和方向都应符合相关标准;7.配管系统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触及等不安全操作。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为确保安全阀配管设计工作的精准性和优质性,订立以下管理与考核措施:第九条职能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阀配管设计,同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第十条安全阀配管设计过程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每个安全阀配管设计方案都应有专人进行设计验收,以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二条进行安全阀配管设计的专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设计本领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阀配管设计的检查和评估,适时发觉和矫正问题。

30 管廊配管设计规定介绍

30 管廊配管设计规定介绍

一.画图习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人们获得知识的两种途径。

在设计中,由于项目条件的限制,一个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事事亲身从实践中获得知识。

认真学习前人留下来的宝贵知识,才能根据新的实践总结出新的知识。

同时,使用间接经验的过程,又是加深理解的过程,因而缩短自身成长周期的捷径之一。

养成良好画图习惯的目的是节约时间成本。

1.配管设计标准1.1.核对设备管嘴的位置、尺寸是否正确,重点是大口径管嘴、人孔、平台、爬梯的位置与制造厂和有关专业的图纸是否一致;1.2.管道走向要沿装置的南北、东西、上下;1.3.南北和东西走向的管道标高差是否合适,避免管道交错相碰;1.4.当管道走向改变时,是否改变了标高:1.5.管道应集中敷设,不应零星分散,支架林立;1.6.管廊、管架上下口径管是否尽量靠近管廊、管架柱布置;1.7.管道穿越楼板时.是否相对集中,以免开洞过多;1.8.管道的标高、间距是否标注齐全,能否满足安装的需要;1.9.沿墙敷设的水平管道和垂直管道采用不同的与墙间距,避免相交或绕弯;1.10.电缆槽盒与管道应有一定的距离;11.高温和低温的管道是否应用了U 形、波形管或其他形式的补偿器,来增加管道的柔性,使管系的热应力不超过允许值;1.12.高温管道或与敏感设备管嘴相接的管道,要核对固定点(支架、管嘴)的推力,不许超过允许值;1.13.管路等级是否正确,重点检查高温、高压、或特殊流动管道的等级;1.14.阀门选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流程图的要求;1.15.与设备管嘴相接的阀门,两者法兰的规格、密封形式是否对应;1.16.管道的固定支架、导向支架和活动支架的配置是否合适;1.17.管架的间距是否超过极限跨距,管架编号是否正确;1.18.设备管嘴连接的管道有无合适的固定点和支架,要避免管道的自重和热胀推力作用在管嘴上而损坏设备,特别要注意泵的出入口和铸铁设备的管嘴;1.19.与塔、换热器、加热炉相接的管道,要检查设备本体的热胀对管线的影响;1.20.并排管的管间距要满足保温需要的空间;1.21.管道的保温、保冷要求与流程图是否一致;1.22.与压缩机、风机、离心机、球磨机等振动设备相接的管道是否有减振支架或软接管隔振;1.23.设备基础与制造厂的要求是否一致;1.24.仪表接头是否在图上都画了,位置是否正确;1.25.是否满足自控仪表对配管的要求,例如是否符合孔板前后的直管段长度要求;转子流量计只能装在垂直管段上,介质由下往上流;1.26.装置的平面布置和配管是否考虑了将来发展的可能。

配管设计规定

配管设计规定

配管设计规定
①管墩、管架上并排敷设的管道不论有无隔热层,其净距不得小于50mm;法兰外缘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得小于25mm;管道外壁或管道隔热层的外壁的最突出部分,距管架或构架立柱、建筑物墙壁或管沟壁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②阀门手轮间净距不应小于100mm。

③管道穿越平台时距开洞边净空不应当大于25mm。

④计算管道间距时应考虑管位移及其方向。

管道净高和铺设深度
①在人员通行处管道底部的净高不宜小于2.2m,需通行车辆处,管底的净高视车辆的类型有所不同,通行小型检修机械或车辆时不宜小于3.0m,通行大型检修机械或车辆时不应小于4.5m。

②掩埋地管道的掩埋浅,通常区域为管顶距地面不必大于0.5m,在室内或室外存有混凝土的地面,管顶距地面不必大于0.3m。

通行机械车辆的地下通道下,不必大于0.75m或使用套管维护。

③采用管沟敷设时,沟底应有不小于2‰的坡度,沟底最低点应有排水设施。

管沟内有隔热层的管道应设管托。

①阀门应当设于难吻合、易于操作方式、修理的地方。

一排排管道(例如出入装置管道)上的阀门应当分散布置,必要时可以设置操作方式平台及梯子。

②垂直管道上阀门的安装高度(阀门手轮中心与操作面的距离)宜为1.2m,不宜超过
1.8m,当阀门手轮中心高度超过操作面2m时,可采取设置梯子、活动
平台、平台、延展杆等措施。

③安全阀应直立安装并靠近被保护设备或管道,安全阀组安装应高于放空总管,且出口管道不得有袋形,否则应采取排液措施。

容器的配管规定

容器的配管规定

目录1.总则2.容器的配管附图一立式容器管道布置示意附图二卧式槽的管口布置示意附图三卧式容器的操作平台布置示意附图五卧式容器操作平台和管道布置示意附图六卧式槽的管道布置示意附图七卧式槽联合操作平台示意1. 总则1.0.1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内的容器配管设计。

1.0.2 本规定不适用装置外罐区的配管。

1.0.3 本规定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有矛盾时,按集团公司的标准规范执行。

1.0.4 引进装置或与国外公司合作设计时,可不执行本规定,而按外国公司规定进行设计。

2. 容器的配管2.0.1 立式和卧式容器上的管道设计,通常将容器周围划分为操作区和配管区。

配管区一般位于管廊或管道连接较多的相关设备的一侧,操作区一般位于操作、维修通道一侧。

平台、人孔、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梯子和供检修用的吊柱布置在检修区,而管道布置在配管区如附图一、二所示。

2.0.2 管口布置规定如下:2.0.2.1 立式容器的管口布置(1)人孔--容器的上人孔可设在顶部,下人孔可设在罐下端侧面,且两个人孔宜对称布置,以利检修时通风换气,常压罐的上人孔也可以和泄压人孔合并。

(2)进出物料管口--进料口可设在罐顶部或上端侧面,出料口一般设在罐底都或下端侧面,进出料管口不宜布置在同一方向上。

若设视镜,视镜口的方位应靠近进料管口,以利观察进料情况。

(3)放空放净管口--放空口应设在罐顶最高点,放净口设在罐底部或出料管道上,对平底立式罐,放净管应从底部集液坑上引出。

(4)安全阀或呼吸阀管口--安全阀或呼吸阀管口应布置在罐顶检修区一侧,靠近平台。

(5)充氮管口--为使氮气分布均匀和防止在泄放时氮气走短路,其管口应布置在罐顶部远离安全阀或放空管口的位置。

(6)温度计管口--布置在罐壳体下端靠操作区域一侧,并要方便接近和观察。

(7)压力计管口--布置在罐的顶部气相空间靠操作区域一侧,并要方便接近和观察。

(8)液面计和高低液位报警器--液面计的布置与选用的仪表类型有关,其上管口可设在罐顶部或壳体上端侧面。

化工工艺配管设计规定

化工工艺配管设计规定

化工工艺配管设计规定化工工艺配管设计是指在化工工艺装置中,根据工艺流程和设备布置要求,设计合理的管道系统,以确保工艺流体的顺利流动,并满足相应的安全、环保和经济要求。

在化工工艺配管设计中,有一些规定需要遵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1.设计依据: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石油化工行业设计规范》等。

同时,还需考虑企业内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2.安全要求: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例如,要考虑管道的材料强度、耐压能力、耐腐蚀性能等,以及管道系统的防腐、防爆、防火等措施。

3.环保要求: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符合环保要求,保护环境,减少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

要考虑管道系统的密封性、泄漏防控措施等。

4.设备布置: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根据设备的布置要求进行,合理安排管道的位置和方向。

要考虑设备之间的距离、高差、支撑方式等因素,以方便操作、维修和检修。

5.流体特性: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根据流体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进行,考虑流体的流速、压力、温度等参数,以确保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行。

要注意流体的腐蚀性、粘度、凝固点等特性。

6.材料选择: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选择适合的材料,满足流体的特性要求。

要考虑材料的耐腐蚀性能、耐压能力、耐高温能力等。

常用的材料包括碳钢、不锈钢、塑料等。

7.排水和排气: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合理设置排水和排气设施,以方便系统的排放和通风。

要考虑排水和排气的位置、尺寸、管道坡度等因素。

8.系统清洗:化工工艺配管设计应考虑系统的清洗要求,确保管道系统的清洁度。

要设立适当的冲洗口和排污口,方便清洗和维护。

化工工艺配管设计规定的遵守,可以保证化工工艺装置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同时,还能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环境。

因此,设计人员在进行化工工艺配管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现场配管设计规定

现场配管设计规定
• 1.1.14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楼板、房顶或墙面时应加套管, 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封。套管的直径应大于管道隔热 层的外径,并不得影响管道的热位移。管道上的焊缝不应 在套管内,并距套管端部不应小于150 mm。套管应高出 楼板50 mm,管道穿过屋顶时应设防雨罩。管道不应穿过 防火墙或防爆墙。
• 1.1.15 有隔热层的管道,在管墩、管架处应设管托。但是, 无隔热层管道温度超过120 ℃时,不应直接敷设在混凝土 构件上,应加管托或隔热层。
夹角不宜大于45°; • c) 固体物料管道上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道
公称直径的六倍; • d) 含有大量固体物料的浆液管道和高粘度液体管
道宜有坡度。 • 1.2.6 在水平管道上改变管径时,为保持管底标高
不变应选用偏心异径管。
配管设计规定
• 1.3 取样管道布置 • 1.3.1 取样管引出位置按下列原则确定: • a) 取样管应避免设在与震动设备直接连接的管道
• 1.1.8 异径管件应紧靠需要变径的位置,以使布置紧凑、 节约管材和减少焊缝。
• 1.1.9 管道布置应整齐有序,横平竖直,成组成排,便于 支撑。整个装置的管道、纵向与横向标高应错开,一般情 况下,改变方向同时改变标高,但特殊情况或条件允许时 也可平拐。
配管设计规定
• 1.1.10 管道布置应满足仪表元件对配管的要求。 • 1.1.11 气体和蒸汽管道的支管应从主管上方引出或汇入。 • 1.1.12 管道布置时管道焊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管道对接焊口的中心与弯管起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
• 1.2.4 有毒介质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除有特殊需 要外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接连。有毒介质管道应 有明显标志以区别于其它管道,有毒介质的管道 不应埋地敷设

关于消防电气配管规定(笔)

关于消防电气配管规定(笔)

关于消防电气配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0.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10.2.2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9.1.4.1 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9.1.4.2 当采用明敖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9.1.4.3 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详细电气消防管线的设计,直接关系到消防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

而不同设计人员、不同职能部门(指设计、监理、施工、质检、消防等),对于电气消防管线设计标准的具体要求或看法不尽相同,常常导致分歧和争执。

本文将结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设计实践情况及常见电气消防线管技术数据,就此问题作一粗略探讨。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电气线路1.1关于电气布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有如下规范条文或条文说明: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氧指数不小于30)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防火线槽保护方式布线;如采用普通型线槽保护,其线槽内的电缆为干线系统时,此电缆宜选用防火型。

敷设方式采用暗敷或明敷均可。

b. 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氧指数不小于30)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取样系统的配管规定

取样系统的配管规定

图 3.1.4.1-a 管径 DN≤80mm 时水平气体管道上取样接营位置
图 3.1.4.1-b 管径 DN≥100mm 时水平气体管道上取样接管位置
3.1.4.2 垂直管道上,当气体自下而上流动,取样接管应从垂直管斜向上 45°夹角接出,见图 3.1.4.2-a; 当气体自上而下流动,取样接管从垂直管道垂直接出,见图 3.1.4.2-b。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标准
SLDI 333C07-2002
取样系统的配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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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修改 页码
顾英 编制
张彦天 郑明峰 校核 审核
2002.07.01
审定
日期
2002-07-08 发布
2002-07-15 实施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目录
1. 总则…………………………………………………………………………………………………………(1) 2. 取样系统的要求……………………………………………………………………………………………(1) 3. 取样系统的管道设计………………………………………………………………………………………(1) 4. 取样系统典型配管…………………………………………………………………………………………(3)
图 3.1.4.2-a 垂直管道上气体自下而上流动取样接管位置
1
SLDI 333C07-2002
图 3.1.4.2-b 垂直管道上气体自上而下流动取样接管位置 3.1.5 液体取样接管位置 3.1.5.1 水平管道上,取样接管可从管道顶部或侧面接出,见图 3.1.5.1。
图 3.1.5.1 水平管道上液体取样接管位置 3.1.5.2 垂直管道上,取样接管可从管道侧面接出,见图 3.1.5.2。

配管设计规定

配管设计规定

6.1配管设计规定1、配管设计的一般规定⑴工艺管道的配管设计,必须符合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

⑵管道的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并力求整齐美观。

⑶管道应尽可能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以埋地或敷设在管沟内。

⑷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行。

⑸管道设计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揉性,确保对机泵和设备嘴子的作用力和力矩不超过允许值;并在此前提下使做到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

⑹管道系统应有正确和可靠的支撑,保证管道能稳定就位、正常安全运行。

⑺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

否则应根据检修和操作的要求设置放空、放净口。

管道布置应尽量减少“盲肠”。

⑻有隔热保温、保冷的管道,在支架处应设置管托。

当管道热膨胀量超过100mm时应选用加长管托。

⑼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墙、楼板或屋顶时,应加设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空隙应密封,并不影响管道热位移。

套管直径应大于管道隔热层直径。

管道焊口不能在套管内,并要距套管150mm。

穿越楼板、屋面的套管应高出地面50mm。

⑽管道的设计布置应满足抗震设计的要求。

⑾除必要的法兰、罗纹连接外,管道尽量采用焊接连接。

⑿气液两相流的管道在分流、合流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严格按PID图的要求布置。

2、管道净空高度和埋设深度⑴管道跨越厂区、装置区的道路和铁路时:跨越装置内检修道路和消防道路时净空高度为4.5m;装置内人行道路面净空高度为2.2m;跨越厂区道路的管道净空高度为5m(六厂规定为6.5m);跨越铁路时,轨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为5.5m;管架立柱边缘距离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m、距离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m。

⑵装置内管廊的高度,除应满足设备接管和检修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规定:管廊下布置泵或冷换设备时,管底净空高度按设备或管道布置的要求决定;管廊下不布置泵或冷换设备时,管底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m;管廊下方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5m。

配管、配线工程量计算规则

配管、配线工程量计算规则

配管、配线工程量‎计算规则1、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2、配管工程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3、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单线“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项目基价‎中,不得另行计‎算。

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以‎上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4、线夹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木、砖、混凝土结构‎)以及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5、绝缘子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形、蝶式)、绝缘子配线‎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木结构、顶棚内及砖‎、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导线截面积‎,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距‎离的长度计‎算。

6、槽板配线工‎程量,应区别槽板‎配线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导线截面、线式(二线、三线),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7、塑料护套线‎明敷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以单根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8、线槽配线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以单根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9、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别圆钢‎、钢索直径( 6、 9),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10、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12、16、18)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1、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材质(铝、铜)、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配管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配管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配管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1)布管时应按照设计图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找准设备、设施的座标和标高对管道的走向放线定位、调整与其它设备的距离并按规定对所有的预埋盒、箱及管口采取保护措施。

(2)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

(3)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4)金属线槽不做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5)金属线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6)金属线管的内外壁均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7)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8)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固定。

(9)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线槽的直线段每隔1-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其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均应设支吊点。

(10)管线施工后,隐蔽前要组织对照图纸验收检查,确保配合无误。

配管后,工长、班长、质监员应对照设计施工图作一次全部检查并填写隐蔽验收资料,交现场有关人员核对签字。

(1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类别的线路禁止穿在同一管内,在报警系统中,控制器间的控制线,电源线应分别穿管敷设,联动系统中的联动信号线,通信线及工作电源线也应分管敷设。

线管介绍及配管规范

线管介绍及配管规范

线管介绍及配管规范第一部分线管介绍一、线管分类SC:焊接钢管TC:电线管(薄钢管)PC/PVC :硬质塑料管/聚氯乙烯硬管CT:电缆桥架CP :金属软管SR:钢线槽RC:水煤气管KPC 波纹管二、线管解释1、焊接钢管SC管是钢导管的英文单词steel conduit的开头字母缩写。

SC新的标准标注,同于原来的G,应该是电线管,(也就是通常说的厚壁电线管)。

TC 管是薄壁电线管。

RC管通于原来标注的GG,是通常说的水煤气管。

以上通称焊接钢管。

2、非金属管PC/PVC 硬质塑料管/聚氯乙烯硬管FPC 半硬管KPC 波纹管3、桥架CT 是桥架敷设。

桥架分为金属桥架和非金属桥架,其中金属桥架分为防火桥架和普通桥架,金属桥架按照制作工艺分为盒式桥架和梯形桥架。

消防上一般使用金属防火桥架。

4、目前几种常见的金属线管KBG、JDG 是薄壁电线管的一个变种,它属于行业标准标注,不是国标和SC管等不是一回事,SC管是规范上的焊管而且是厚壁的,壁厚通常不小于3mm。

KBG是扣压式电气导管,使用专用的压钳将套接管与导管压接紧固。

JDG是紧固式电气导管,套管与导管使用用螺丝紧固。

JDG、KBG 管成为镀锌钢管,不用防腐、不用跨接,颜色是黄色的。

壁厚为1.2mm-2.5mm 左右。

广泛应用,节省钢材。

安装简便,功效高。

但要用正规厂家的,否则弯曲时,易扁、开裂。

要用配套的弯曲工具和弹簧。

JDG管JDG 导管系列产品是我公司在吸收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改进型,与日本JIS 工业标准相一致,并与GB50303、GB50300 相吻合,即改变了传统熔焊和套丝复杂的施工工艺,也弥补了国内市场同类产品易滑扣等不良现象。

选材精当JDG 导管及系列产品均采用优质钢材,经精密加工而成,双面镀锌,既美观,又有良好的防腐性能。

施工方便无需电焊机和套丝设备,也不需做跨接地线,无须刷漆,省去了传统熔焊和套丝等复杂的施工工序(如果作为明敷设消防电线管使用时需要刷金属防火涂料)。

配管工程规范-放空与放净配管设计规定(常用版)

配管工程规范-放空与放净配管设计规定(常用版)

配管工程规范-放空与放净配管设计规定(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标准SLDI 333C06-2001 0 新制定全部顾英张彦天郑明峰修改标记简要说明修改页码编制校核审核审定日期2001-01-08 发布 2001-01-15 实施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放空与放净配管设计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放空、放净配管设计一般规定第三章放空、放净管的安装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的管道和设备上的放空、放净配管设计。

第1.0.2条本规定不适用于机泵类设备本体上的放空、放净配管设计。

机泵类设备的放空、放净配管应按制造厂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进行设计。

第1.0.3条本规定不适用于非金属设备和管道上的放空、放净配管设计。

第1.0.4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埋地管道。

第1.0.5条工程设计有特殊要求和规定时,应按工程规定进行设计。

第二章放空、放净配管设计一般规定第2.0.1条管道系统由于进行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和吹扫清洗时需要增设的临时高点放空、低点放净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高点放空可不设置阀门,但应采用丝堵、管帽或盲法兰密闭。

低点放净宜设置阀门便于操作。

第2.0.2条进行气压试验的管道不设高点放空。

第2.0.3条管径小于DN40的管道不设高点放空。

第2.0.4条氢气管道上不宜设置高点放空和低点放净。

第2.0.5条调节阀组上的放净口应按《调节阀配管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

可选用本规定图3.0.12中放净口型式。

第2.0.6条疏水阀组上的放净口应按《疏水阀配管规定》和《蒸汽凝水捕集管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

可选用本规定图3.0.12中放净口型式。

第2.0.7条对全厂性的工艺、冷凝水和水管道(非埋地管),在历年一月份平均温度高于0℃的地区,应少设低点放净;低于或等于0℃地区,应在适当位置设低点放净。

第2.0.8条工艺系统对管道上的放空和放净有特殊要求时,应按P&I图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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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配管规定建设单位PROPRIETOR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修改修改内容日期设计校对审核项目名称PROJECT 梅河油库新建工程REV. REVISION NOTE DATE DES’D CHK’D REV’D0 C00 首次编制/已批准,2011.9 档案号DOC NO. S92757J-GY-管修改REV.设计阶段DESIGN STAGE 施工图设计页号页数 SHEET 1 OF10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文件编号版次C001一般规定1.0.1管道布置应符合工艺管道仪表流程图设计的要求。

1.0.2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在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下,还应尽量做到整齐美观。

1.0.3应统筹规划,优先考虑特殊管道,如大口径管道、工艺特殊要求(距离、位差、重力流等)管道的布置,并符合设备布置设计的要求。

1.0.4管道布置应整齐有序,成组成排,纵向与横向错落有致。

1.0.5在确定进出设施的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

1.0.6工艺及公用工程管道应尽可能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埋地或敷设在管沟内。

1.0.7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管墩上,并使其承受的荷载均衡。

1.0.8与动设备连接的管道,在设计中应满足管道抗振的要求。

1.0.9管道的布置不应妨碍设备、仪表、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行。

1.0.10管道布置应满足仪表元件对配管的要求。

1.0.11管道的布置要有足够的柔性,在管道规划设计的同时,还应考虑其支承点的设置,对设备、机泵管口的作用力和力矩不得大于允许值。

要尽量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吸收热胀,自行补偿。

1.0.12管道布置应尽量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不出现或少出现气袋和液袋,尽量避免“盲肠”。

否则应根据需要设置放空、放净。

1.0.13管道连接除了必要的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尽可能采用焊接连接。

1.0.14布置有毒介质管道时,应避免由于法兰、螺纹和填料密封等泄露而造成的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

如用法兰连接,易漏部位应避免位于人行通道和机泵的上方,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

1.0.15有毒介质的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有毒介质管道应有明显标记,有毒介质管道不应埋地敷设。

1.0.16管道穿建(构)筑物的墙、楼板、屋顶及平台时,应加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封。

套管的直径应大于管道绝热层的外径,并不影响管道的热位移。

管道焊缝不应设在套管内,并距离套管端部不应小于150mm。

套管应高出平台50mm。

1.0.17气体支管宜从主管的顶部接出,液体支管宜从主管的底部接出,蒸气凝液支管应顺流45°斜接入主管。

1.0.18管道连接的最小短管尺寸:1) 对于公称直径小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外径,且不得小于50mm。

2) 对于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的管道,不应小于150mm。

1.0.19在满足管道柔性的条件下,应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

1.0.20工艺管道不应在路面下或路肩上沿道路敷设。

1.0.21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在地面以上500mm处相连。

1.0.22工艺及公用工程管道在建筑物墙外1m处相连。

1.0.23采用弯管时,其弯管半径应符合表1.0-1要求:表1.0-1 弯管半径管道设计压力(MPa) 弯管制作方式最小弯曲半径热弯 3.5DN<10.0冷弯 4.ODN≥10.0 冷、热弯 5.ODN1.0.24在地震烈度≥7度地区的管道应能承受地震引起的水平力;地震烈度≥9度时,应对其中剧毒、可燃介质和热力管道进行抗震验算。

详见《石油化工企业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T39-91)。

2管道布置2.1管道的净空高度和埋设要求2.1.1管道敷设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跨越设施内道路时,管底至路面:≦5.0m2)管道跨越设施内检修和消防道路时,管底至路面:≦4.5m3)管道跨越人行通道时,管底至路面:≦2.5m4)管道跨越操作通道时,管底至路面:≦2.2m2.1.2设施内管廊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廊下方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3.5m2)多层管廊的层间距:≦1.2m3)当管廊有桁架时要按桁架底高计算管廊的净高。

2.1.3埋地管道埋设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室内或室外有混凝土地面的区域,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0.5m;2)在机动车辆通过的通道区域,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0.6m:3)埋地管道深度还应考虑地下水位等的影响,一般情况,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0.5m;2.1.4管道管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法架空敷设而又不宜埋地敷设的管道可在管沟内敷设;2)管沟分全封闭式地下管沟和敞开式半地下管沟两种形式,敞开式半地下管沟的沟壁顶面应高出地面约100mm;3)全封闭式地下管沟中的管道如有阀门应设阀井,对阀井的要求与埋地管道相同;4)管沟内敷设的管道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沟底应有不小于2%的坡度,在最低处设置排放点。

5)可燃介质、有毒气体和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道共沟;2.2管道间距2.2.1并排布置的管道,无论有无隔热层,其净距不应小于50mm,法兰外缘及其它外形较大的管件、仪表测量元件等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

2.2.2管道外壁或管道隔热层的外壁的最突出部分,距管架或框架的支柱、建筑物墙壁或管沟壁的净距不应小于l00mm。

2.2.3管沟内管间距应比架空管道敷设适当加大,其净距不应小于80mm,法兰外缘及其它外形较大的管件、仪表测量元件等与相邻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

2.2.4有侧向位移的管道应加大管道间的净距。

2.3管道坡度2.3.1管道的坡度主要根据工艺流程图的要求来设计。

2.3.2管道的坡度一般由管托高度调整,所有带坡度的管道应按图例规定在管道布置图上表示出来。

2.3.3管道坡度方向一般为顺介质方向,但如有与介质流动方向相反者,管道坡度表2.3-1。

表2.3-1 管道坡度介质及管道功能坡度介质及管道功能坡度蒸汽0.002~0.005 压缩空气O.004 生产废水0.001 蒸汽凝液0.003 泵吸入管道灌注头时(顺向) 吸上高度为“+”值时0.02液化石油气泵吸入管道(顺向)0.01~0.022.4管道跨距2.4.1管道的允许跨度可根据介质输送的特征,按强度或刚度条件选定;一般连续敷设的管道允许跨距(L)应按照三跨连续梁承受均布载荷时的刚度条件计算,按强度条件校核,取两者中的小值。

2.4.2水平管道允许的最大跨距见表2.4-1表2.4-1 管道允许的最大跨距 (单位m)公称直径(DN) 不保温气体管道跨距(m)不保温液体管道跨距(m)保温气体管道跨距(m)保温液体管道跨距(m)15 3.0 2.5 2.5 2.5 20 3.5 3.0 3.0 3.0 25 4.0 4.0 3.5 3.0 40 5.5 5.0 4.0 3.5 50 6.0 6.0 5.0 4.5 80 8.0 7.5 6.5 6.0 100 9.0 8.5 7.5 7.0 150 10.5 8.9 9.5 8.0 200 12.0 10.0 11.0 9.0 250 13.5 10.8 12.0 9.5300 14.5 11.5 12.5 10.52.5工艺管道布置2.5.1管廊的布置1)大直径输送液体的重管道应布置在靠近管架柱子的位置或布置在管架柱子的上方,小直径的轻管道应布置在管架的中央部位,以使管架的梁承受的弯矩较小。

2)管廊的两侧宜布置工艺管道,中部宜布置公用工程管道。

3)对于双层管廊,通常气体管道、热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上层,液体的、低温介质管道、液化石油气管道宜布置在下层。

液化烃管道宜布置在下层,但不应布置在驱动设备的正上方。

必须布置在下层的热介质管道,不应与液化烃管道相邻布置。

4)液化烃管道和其它避免受热的管道,不宜布置在热管道的上方或不保温热介质管道边缘。

5)管廊进出设施处通常集中布置很多的阀门,因此,应设有操作检修用梯子平台。

6)管廊上界区内管道将延伸至界区外1.0m与界区外管道相连。

2.5.2布置与转动机械设备连接的管道,应使管系具有足够的柔性以满足设备管口的允许受力要求,必要时可采用以下措施:1)改变管道走向,增强自补偿能力;2)改变支撑形式,选用弹簧支吊架等;3)在适当位置设置限位支架。

2.6排气、排液2.6.1由于管道布置形成的高点或低点,应根据操作、维修和施工等的需要设置放气管凝管、吹扫管和相应的切断阀。

2.6.2管道高点的放气口应设在管道的顶部,管道低点的排液口应设在管道的底部。

2.6.3管道放气或排液口的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管道公称直径≤DN 25mm,放气或排液口尺寸为DNl5;2)工艺管道公称直径≥DN 40mm,放气或排液口尺寸为DN20;3)工艺管道公称直径≥DN 200mm,放气或排液口尺寸为25mm。

2.6.4排液阀底至地面或平台应至少有250mm的净空。

2.6.5输送高粘度物料管道的排气、排液管道直径不宜小于DN25。

2.7泄放管道的布置可燃气体排气筒、放空管口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放空管口,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2)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

3阀门的安装要求3.1一般规定3.1.1除工艺上指定的要求外,对于紧急处理及防火要求开或关闭的阀门,应设在安全、容易接近、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方。

成排管道上的阀门应集中布置,必要时考虑设置平台及梯子。

3.1.2垂直管道上阀门手轮中心的安装高度宜为1.2m,不宜超过1.8m。

3.1.3当阀门手轮中心的高度超过地面或平台2.0m,不需经常操作维护时,可利用梯子、活动平台和延伸杆等进行操作。

3.1.4当阀门手轮中心的高度超过地面或平台2.0m,且需经常操作维护时,应设固定梯子及平台。

3.1.5当阀门必须安装在操作面以下时应设置延伸杆。

3.1.6平行布置于管道上的阀门,其中心线宜取齐,手轮间的净距不应小于l00mm。

为减少管道间距,可将阀门错开布置。

3.1.7水平管道上的阀门,阀杆方向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垂直向上、水平、向上倾斜45°,向下倾斜45°,但不得垂直向下。

3.1.8从总管上引出的水平支管上的切断阀,宜设置在靠近干管根部的水平管段上。

3.1.9与装有剧毒介质的设备相连接的管道上的阀门,应与设备管口直接相连,且不得使用链轮操作。

3.1.10用于消防灭火蒸汽上的阀门布置,要考虑设在既安全又便于操作的地方,距离被保护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7.5m。

3.2调节阀的布置3.2.1调节阀应的安装位置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尽量靠近与其有关的一次指示仪表及测量元件,便于在用旁路阀手动操作时能够观察一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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