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板及菲林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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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 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一、建设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

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 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5、避难硐室两侧安全出口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结构,以形成与外界阻隔屏障。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

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品质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产品品质控制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的管理、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 1.2主要职责 1.2.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1.2.2各岗位人员依据本人的岗位职责、权限在工作中建立联系,履行相应职责。 1.3品质部架构

二、品质部职责 1)建立品质控制体系,制定品质管理制度;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3)编制公司各类产品和物料的质量标准; 4)来料、制造、成品品质检验规范的制订与执行; 5)来料、制造过程品质的巡回检验和出货检验; 6)不合格品处置及预防措施的订立与执行; 7)品质成本的分析与品质控制事项的制定; 8)评定产品质量水平,报告存在的质量缺陷; 9)计量具、量表、检测仪器、设备、工装治具的校验与控制; 10)对供应商的评定,品质能力的辅导、控制,保证物料的质量; 11)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和投诉,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措施; 12)品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执行; 13)对质量管理类文件进行维护和控制。 2.1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 2.1.1岗位名称:品质部经理 2.1.2直接上级:总经理 2.1.3直接下级:品质保证工程师、品质控制工程师、文员 2.1.4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品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 准和考核办法;管理品质部的正常运作;对品质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负责。 2)品质管理体系的设计,程序的拟定。 3)成品、物料检验计划的制订,品质成本的控制并监督完成。 4)按照生产出货要求制订检验计划,生产急件优先检验安排。 5)物料、制造过程、出货品质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 6)让步接收批准与否决;不合格处置及评价;成品品质鉴定与判定意见的签署;处理 存在或是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7)控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不再重复发生,进行质量问题的分析、改进、跟踪。

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整体素质,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事检测活动人员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负责全省检测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人员是指经过省总站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后,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并可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签字的人员。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分为A类和B类。 第五条检测单位的检测活动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按照检测方案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见证取样、抽样、制样和养护样,并对检测过程进行记录、分析检测数据、逐级审核并出具检测报告,以确定其有关特性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全部活动。 第六条持A类“考核合格证”的检测人员从事相应专业的检测活动不受限制;持B类“考核合格证”的检测人员,只能从事检测现场操作工作,在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上签字,不得以报告签发人或审核人身份签署报告。 第七条检测人员报名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 (二)具有相同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A类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同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在检测行业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检测活动3年以上经历;B类检测人员应具有从事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四)每个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检测单位,且只能持A 类或B类“考核合格证”的一种类型,原则上每人只能考取不超过2个检测项目的“考核合格证”。 第八条检测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由检测单位统一组织并向省总站提出申请,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附件1);

避险硐室管理制度

二3-15040采面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机构人员配备制度 (2)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3) 第三章值班制度 (4) 第四章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5) 第五章系统功能测试制度 (6) 第六章设备故障处理制度 (7) 第七章硐室维护制度 (8) 第八章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10) 第九章避险系统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制度 (11) 第十章电修工操作规程 (13) 第十一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制度 (15) 第十二章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6) 第十三章避险硐室管理制度 (17) 第十四章避险硐室简易操作程序 (19) 第十五章二3-15040采面避难硐室使用说明 (20)

第一章机构人员配备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管理小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救护队负责人 成员:各专业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调度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平禹一矿医院院长、综采二队队长、通风维修队队长、评估爆破队队长等。 日常管理工作由综采二队具体负责。 职责: 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矿区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应组织员工对各项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学习,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顺利的使用各项紧急避险设施。对硐室内的各项设备、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划分岗位责任制,具体如下: 1、电气、管路部分:由机电区负责安排相应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中的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通信、人员定位、摄像头部分:由调度室电话组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通信、人员定位、摄像头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3、瓦斯监测监控、供氧部分:由瓦斯治理科及通风区负责。 4、卫生部分:由机电区负责每日进行清扫,保证硐室内环境处于干净整洁状态,随时保持待用。 5、矿灯、自救器部分:由机电区定期对矿灯进行更换,及其保持正常充满电状态;每天对自救器进行外观检查,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 6、机电区负责避险硐室的日常维护及看护。

品管部组织管理制度(doc 5)

品管部组织管理制度(doc 5)

品管部组织管理制度 一、品管部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策划、组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绩效改善; 2. 负责公司各种品质管理制度的订立与实施,“5S”、“零缺陷”、“全面质量管理”等各种品质活动的组织与推动; 3. 负责对各部门品质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质量审核; 4. 负责进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质标准、品质检验规程和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的制订与执行,对出仓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5. 负责全员品质教育、培训; 6. 负责各种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各种品质异常的仲裁处理,配合营销中心对客户投诉与退货进行调查处理。 二、品管部人员编制 品管部定员2人:设经理(副)1人,品管助理1人。 三、品管部各岗位职务说明书 (一)品管部经理职务说明书 1. 职务名称:品管部经理

2. 直接上级:总经理 3. 直接下级:品管助理 4. 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对全公司品质工作行使策划、指挥、指导、审核、控制、监督的权力; 5. 管理职责: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和出库产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6. 具体工作职责: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落实,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绩效改善,努力改善全公司的品质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负责公司各种品质制度的订立与实施,品质活动的执行与推动; ●组织品控、品检人员对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品控、品检队伍; ●负责进料、在制品、成品品质标准、检验规程的制订与执行,监督指导IQC、PQC、OQC的工作; ●负责公司品质异常的仲裁及处理,协助营销部门对客户投诉与退货的调查、原因分析及改善措施拟定; ●不合格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制定与督导及执行; ●检验器具的校正与控制; ●产品设计与打板的质量控制和客供品的管制; ●品质资讯的收集、传导、回复,品质成本的分析、控制; ●负责全员品管的推行,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内部质量稽核; ●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评估,外发加工的评估。 7. 职务要求(任职资格)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 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内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O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当生存硐室内的温度、湿度、CO浓度、CO2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

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上正确的位置。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内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O2浓度为18.5%~23%,CO浓度小于24ppm,CO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16、严禁带油安装、开关或修理氧气阀门、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 17、最先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18、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 19、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药

品质部管理制度(1).

文件修订履历 版次 修订内 容 修订页 次 修订日 期 A/0 初版 发行 无 制定:潘亚磊审核:批准: 品质部内部管理制度 1.0 目的: 加强部门管理,规范职员的行为,确定工作标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 使质检员工的个人素质得以提高,有利于团队建设,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以公司员工 绩效评价制度指导,以品质岗位职责基础,通过对个人的业绩、能力、态度等的评价, 鼓励先进,改进落后,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以此作为晋升、提薪、教育等的依据。 2.0 范围: 品质部所有员工均适用之。

3.0 定义: 无 4.0 权责: 4.1 品质部负责制定及维护本制度执行状况。 4.2 相关部门及上级负责监督品质部执行效果。 5.0 内容: 5.1 新进人员入职需知: 5.1.1 新进人员经过行政、部门面试合格后简历入档,至品质文员处登记部门人事资料。 5.1.2 新入职人员上岗前培训期为七个工作日,由直接上司负责主导培训工作;培训期结束 进行上岗考核,考核合格发放上岗证。考核不合格者由直接上司决定是否继续培训或淘 汰。 5.1.3 在上岗前培训期间内,无论是新入职人员感觉不适应还是部门管理感觉其不能胜任岗 位要求而提出辞职或解聘都无工资发放,也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5.1.4 在岗前培训期间内新入职人员可随时提出离职或调动;培训期结束正式上岗试用期间 提出离职将扣除公司培训费用(培训天数*负责培训人员日工资),特殊情况经直接上 司同意者可免扣培训费用。 5.1.5 品质部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品质部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品质部管理离职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检验人员资质与能力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就医学检验工作人员的资质认定或考核、能力评价制定如下规定 一、资质认定准入 1、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或更高学历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的,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2、未取得上岗证前,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经院、科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评定,由医务科下达准入通知,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3、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检验科已取得从业资质的带领下从事检验工作,不得单独操作,或出检验报告。 二、培训考核 1、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2、检验科每季度进行一次临床检验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对新进人员医院和科室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能力评价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每2年进行一次临床技术工作 人员能力评价,经“三基”考试考核合格,由医务科下达准 入通知,从事相应的检验项目工作(理论75分合格,技能 90分合格)。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再不合格者 不得从事相应工作。 四、分级授权 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临床细胞学、临床微生物学检 验工作;高年资初级技术职称可以从事输血学检验。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 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输血学检验工作,开展一般科研实 验项目和教学。 高级技术职称:重点从事特殊或重大检验项目的检验工 作,开展重大科研实验项目和教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 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 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内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O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当生存硐室内的温度、湿度、CO浓度、CO2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

上正确的位置。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内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O2浓度为18.5%~23%,CO浓度小于24ppm,CO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 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16、严禁带油安装、开关或修理氧气阀门、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 17、最先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18、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 19、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药品等集中统一分配使用,并注意节约。 20、不经洗气就直接进入生存硐室,将会使灾害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生存硐室,危害硐室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21、进入生存硐室后未按硐室内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会导致避难硐室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达到应有的防护时间和效果。 硐室内主要参数安全值表

品质部管理制度.1完整篇.doc

品质部管理制度.1 品质部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本细则包括: 1.2.1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1.2.2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1.2.3 仪器管理; 1.2.4 质量检验的执行; 1.2.5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2.6 客诉处理; 1.2.7 样品确认; 1.2.8 质量检查与改善。 1.3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品质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2.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2.1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2.1.1 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1.2 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1.3 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2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2.2.1 各项质量标准 品质部会同生产部、营销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 国家标准 同业水准 国外水准 客户需求 本身制造能力 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品质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2.2 品质检验规范 品质部召集生产部、营销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 检查项目 规格 质量标准 检验频率(取样规定) 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 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负责人核签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2.3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2.3.1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机械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订。 2.3.2 品质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2.3.3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品质部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11号) 2014年12月3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 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品管部管理制度

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文件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录目HBC-PG-01-2012 次:版A/1 目录一、检验管理制度 (3) 二、设备、仪器、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11) 三、9S管理制度................................................................ 19 四、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21) 五、安全管理制度 (23)

1 / 26 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文件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 --------------------------------------------------------------- 录目HBC-PG-01-2012 次:A/1 版 2 / 26 管理体系 管理制度文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I 检验管理制度HBC-PG-01-2012次:A/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本文来自 3基本要求 3.1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3.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3.3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3.4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品质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1.0目的 公司为了吸引所需的优秀人才,并且激发员工的进取心,不断提高品质人员的检验技能和素质,特制定此制度。

2.0 适用范围 品质部所属的全部品质管理人员,包括QC人员、QA人员。 3.0定义 3.1品控部 QC 人员等级:管理类别分为组长、领班,技术类别分为QC、高级QC、助理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3.2品保部 QA人员等级:管理类别分为组长、领班,技术类别分为QA、专员(体系专员、客服专员)、助理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4.0职责与权限 4.1所属部门对推荐晋升品质人员时,需提出申请; 4.2企人部将所属部门对推荐晋升的品质人员名单汇总,统一安排考核; 4.3品质部负责制定晋升等级的笔试试题或实践考核内容,并协助企人部考核。 5.0 操作步骤 5.1晋升较高等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5.1.1有较高职位所需技能,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5.1.2在职工作表现良好(年度绩效KPI考核结果); 5.1.3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课程培训/训练; 5.2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5.2.1定期:每年的12月根据考核评分制度,以及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5.2.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5.3晋升/降级操作程序 5.3.1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考虑外部招聘,内聘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核笔试试题或实践内容,合格后正式晋升。 5.3.2企人部依据企业政策在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部门经理/主管申请的晋升建议名单,协调安排统一考核,并收集个人所有奖罚的资料,呈报上级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5.3.3品质部与企人部一同进行监考,品质部定期刷新考核试题及实践考核内容,总分为 100 分,达 80分以上方可晋升。品质部与企人部必须保密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 5.3.4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企人部以人事通报形式公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另外通知。 5.3.5品质部每年对在职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其所处等级试题(具体时间由品质部决定),不合格者需品质部重新培训再考核,考核两次仍不合格者,将考虑降级处理。 5.3.6当连续3个月绩效KPI考核结果或年度绩效KPI考核结果为C级者将考虑降级处理。 5.4晋升核定权限。员工晋升由部门经理/主管申请,厂级以上领导批准,如需调薪,需通知财务部门,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习题

精心整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试题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3分/题)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D、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4、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A、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B、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C、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D、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1 6 A、 7 A、 8 A、 9 A、 1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2 B、3 C、5 D、10 二、判断题(3分/题)

1、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也可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3 4 5 6 7 8 9、 () 10、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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