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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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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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6 附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核定单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执行情况反馈单附录D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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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裕大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过程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统称: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设计变更:由设计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化。

变更设计:设计方以外的其他方提出的设计变化。

4 职责

4.1工程管理小组负责对变更的管理;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设计方、调试单位等相关方对重大变更和金额在10万人民币以上的其它变更参与评审。同时对10万人民币以下的变更进行审核及批准.

4.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进行审核。

4.3 施工单位、设备供应方需要时,可提出变更设计要求,但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工程管理小组,经批准确认后通知设计方,设计方对变更设计通知单进行核定会审后实施。

4.4 设计方对由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按本规定,提交《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经设计方内部批准的变更图纸送工程管理小组,经批准确认后分发给项目监理单位及有关施工单位。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提出设计变更的原因

5.1.1设计图纸中的错、漏、碰、缺;

5.1.2 在执行《施工用图会审、设计交底管理制度》过程中,提出需要变更的问题。

5.1.2.1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地质、设备);

5.1.2.2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等;

5.1.3 上级机构对设计变更的正式批件;

5.1.4 施工条件变化或发生差错。

5.2 变更分类

5.2.1重大变更:涉及原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工艺系统及主要结构布置的变更,工程量的重大改变,进口设备范围的重大变化,变更费用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5.2.2一般变更:除重大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

5.3 变更的程序

5.3.1 一般变更

5.3.1.1 属设计方自身的设计变更,按其设计变更控制程序控制,由设计人或设计工代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交工程部专工审核,工程部和计划部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图纸会审提出的必须变更的设计也照此执行。

5.3.1.2 属施工单位、设备供应方提出的变更要求,提出方填写《设计变更核定单》递交监理单位审核,送工程部专工及主任确认后,转交设计方核签后实施。

5.3.1.3 属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监理单位也填写《设计变更核定单》递交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专工及主任审核后交设计方,由其确认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5.3.1.4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提出的变更要求,由工程部归口确认,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通知设计方核签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5.3.1.5 对于《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核定单》由工程部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专业负责人会签。

5.3.1.6 《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核定单》经确认实施后应有执行反馈单,由执行方会签后送工程部、监理单位确认并签字。

5.3.1.7 各方提出的一般变更,除执行5.3.1.1、5.3.1.2、5.3.1.3、5.3.1.4的规定外,其中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下,由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计划部主任审核、批准,而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由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计划部主任审核,由副总经理批准;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计划部主任、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5.3.2 重大变更

各方提出的重大变更,除执行5.3.1.1、5.3.1.2、5.3.1.3、5.3.1.4的规定外,应由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评审后,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5.3.3 变更文件管理

5.3.3.1 确认后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核签过的《设计变更核定单》及批准变更后的图纸,由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按规定分发;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应保存这些质量记录,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备查。

5.3.3.2 经签字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核定单》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计方、施工单位和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档案室各方至少保证归档一份原件。

5.3.3.3 所有的设计变更应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后才允许施工,严禁先施工而后补办设计变更手续。

5.4 《设计变改通知单》《设计变更核定单》的分发和保管

5.4.1 应分发单位有:设计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和计划部;分发份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5.4.2 重要设计变更资料是设计文件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的依据,应予妥善保管。由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资料室在工程建设竣工后,统一归档。

5.5变更的实施

《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核签过的《设计变更核定单》发放后各相关方应及时对原文件、图纸进行标识或撤出,监理单位或工程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变更实施完毕由实施单位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执行情况反馈单》,报监理、工程部确认。

6 附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核定单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执行情况反馈单

附录D (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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