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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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内容、性质调整类属,使书籍与
类目名称相符。 总结: 1、收书量最大,分类最全面、细致。 2、撰写了总序、小序、案语,对类目设 置的原委作了说明。



刘向《七略》,门目孔多,后并为四部,大 纲定矣。中间子目,递有增减,亦不甚相远。 然古人学部,各守专门,其著述具有源流, 易於配隶。六朝以后,作者渐出新裁,体倒 多由创造,古来旧目,遂不能该。附赘悬疣, 往往牵强。 《隋志》载入史部,当有所受之。
东汉时期开始出现文章的概念 南朝梁萧统《文选》 我国第一部诗文总集 佛教兴起 道教兴盛
四部分类法的初创
魏晉之世文籍逾廣。皆藏在祕書中外三
閣。魏祕書朗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 謂為朱紫有別。晉領祕書監荀勗。因魏 中經更著新薄。雖分為十有餘卷。而總 以四部別之。 --阮孝绪
农家条目,至为芜杂。诸家著录,大抵
辗转旁牵,因耕而及《相牛经》,因 《相牛经》及《相马经》、《相鹤经》、 《鹰经》、《蟹录》至於《相贝经》, 而《香谱》、《钱谱》相随入矣。因五 穀而及《圃史》,因《圃史》而及《竹 谱》、 《荔支谱》、《橘谱》至於《梅谱》、 《菊谱》 ……
3、小类后有案语
南朝梁阮孝绪撰有《七录》
一曰经典录,纪六艺; 二曰记传录,纪史传; 三曰子兵录,纪子书、兵书; 四曰文集录,纪诗赋; 五曰术技录,纪数术; 六曰佛法录; 七曰仙道录。

孝緒少愛墳籍,長而弗倦。臥病閑居傍
無塵雜,晨光纔啟緗囊已散,宵漏既分 錄帙方掩,猶不能窮究流略探盡祕奧。 每披錄內省多有缺然。其遺隱記,頗好 搜集,凡自宋齊以來王公搢紳之館,苟 蓄聚墳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遇若 見若聞,校之官目,多所遺漏。遂總集 眾家,更為新錄。其方內經記至于術技, 合為五錄,謂之內篇。方外佛道各為一 錄,謂之外篇。凡為錄有七,故名七錄。
《七录》具有承前起后的作用。 阮孝绪史部专立,才算确定下来。 史部离经独立始于荀勗,但细目的
厘定却始于阮孝绪。 文集录到阮孝绪,才成为定称。 佛道之篇有了位置。
五部分类法
梁刘孝标撰《文德殿书目》,将数术类
书籍分出,立为一类,于经史子集外又 列数术一类,成为五部,是为五部目录。 《七录》在四部分类法的初创与最终被 确立之间,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传统的四部分类法,具有很大的局
限,缺乏科学性,面对新的学科、 新的著述,不思变革,历代相袭, 积习难改。
其他不同分类法
宋仁宗皇祐元年,李淑《邯郸书目》十卷。 共分为八大类。 南宋 郑樵《通志》二百。 共分为十二大类。 南宋郑寅《郑氏书目》七卷。 共分为七大类。


杨士奇、马愉、曹鼐《文渊阁书目》 千字编号,开一代之风。 明 正德年间 陆深《江东藏书目》 分为十四类。 明 万历三十三年,孙能传、张萱、秦 焜《内阁书目》分十八类。 清 孙星衍 《孙氏祠堂书目》分十二 类。
来自百度文库
四部分类法的极盛时期
集大成者--《四库全书总目》 系统地总结了自汉以来的图书分类理论,
分析了自《七略》以来历代各种分类法 的优劣、利弊,建立了一个系统、周密、 符合当时图书收藏情况的分类法。
1、参考众家、择善而从 自《隋志》以下,門目大同小異,
互有出入,亦各具得失,今擇善而 從,如『詔令奏議』,《文獻通考》 入集部,今以其事關國政,『詔令』 從《唐志》例入史部,『奏議』從 《漢志》例,亦入史部。

2、条理清晰、源流井然。 焦竑《國史經籍志》多分子目,頗以餖飣爲嫌。今 酌乎其中,惟經部之小學類,史部之地理、傳記、 政書三類,子部之術數、藝術、譜錄、雜家四類, 集部之詞曲類,流派至爲繁夥,端緒易至茫如。謹 約分小學爲三子目,地理爲九子目,傳記爲五子目, 政書爲六子目,術數爲七子目,藝術、譜錄各爲四 子目,雜家爲五子目,詞曲爲四子目,使條理秩然。 又經部之禮類,史部之詔令奏議類、目錄類,子部 之天文算法類、小說家類,亦各約分子目,以便檢 尋。其餘瑣節,槩爲删併。
经、史、子、集的顺序排定
与四部并行的分类法
《七志》名为七,实为九。 《七录》分七大类。

南朝宋王俭《七志》分类

一曰经典志,纪六艺、小学、史记、杂传; 二曰诸子志,纪今古诸子; 三曰文翰志,纪诗赋; 四曰军书志,纪兵书; 五曰阴阳志,纪阴阳图纬; 六曰术艺志,纪方技; 七曰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 其道、佛附见。

史学的发展--很大
司马迁
《史记》 班固 《汉书》 私人修史风气大开 历史书籍具备多种形式体裁 文学--独立发展 扬雄:“雕虫篆刻,壮夫所不为也” 《法言》

曹植:“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 示来世也.昔杨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 壮夫不为也.吾虽德薄,位为蕃侯,犹庶几 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留金石 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 若吾志未果,吾道不行,则将采庶官之实录, 辩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 言.虽未能藏之於名山,将以传之於同好, 非要之皓首,岂今日之论乎!”--《与杨 祖德书 》
四部分类法
古代图书分类法的发展变化
汉 魏晋南北朝
经学方面--独尊儒术 诸子百家--内法外儒
诸子衰微
1、农家 受重视 2、道家 上升 三玄 多限于对《老》、《庄》作传义疏 3、名家 刘邵《人物志》 4、墨家 无 5、杂家 《吕氏春秋》 《淮南子》 后世杂家著录书籍,多是儒家外有所兼 涉

“《七略》之流而为四部,如篆隶之流而为行楷, 皆势之所不容已者也。史部日繁,不能悉隶以《春 秋》家学,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一。名墨诸家, 后世不复有其支别,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二。 文集炽盛,不能定百家九流之名目,四部之不能返 《七略》者三。钞辑之体,既非丛书,又非类书, 四部之不能返《七略》者四。评点诗文,亦有似别 集而实非别集,似总集而又非总集者,四部之不能 返《七略》者五。凡一切古无今有、古有今无之书, 其势判如霄壤,又安得执《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 之文章乎?--章学诚《校雠通义》
史部:
正史、古史、杂史、霸史、 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 杂传、地理、谱系、簿录 大体缘《七录》分类。
子部: 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 小说、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 将《七录》的子兵录、术技录合而为一。

集部: 楚辞、别集、总集 道经(附): 经戒、饵服、房中、符录 佛经(附): 大乘经、小乘经、杂经、杂疑 经、大乘律、小乘律、杂律、大乘论、小乘 论、杂论、记 仿《七志》将道佛附于后。
四部分类法最终确定
唐代初年,魏徵等修《隋书· 经籍志》,
直接以经、史、子、集代替了甲、乙、 丙、丁的称号,从此确立了以经、史、 子、集为部称的四部在图书分类体系中 的主导地位。 实际上集部后附有道经、佛经,共六大 类。
经部:
易、书、诗、礼、乐、春秋、 孝经、论语、纬书、小学 比《七录》增加纬书。
据《隋书
经籍志》,晋荀勗《新薄》
分类: 甲部:六艺、小学等; 乙部:古诸子百家、近世子家、兵书、 数术等; 丙部: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 丁部:诗赋、图赞、汲冢书。 荀勗所定甲、乙、丙、丁四部顺序是经、 子、史、集。
东晋,秘书郎李充“以类相从,分
作四部” 《晋元帝四部书目》将乙、丙两部 的顺序加以调换,奠定了四分法的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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