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BOCNET)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企业账户并注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可通过WEB和银企对接渠道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
根据客户需求差异分为查询对账版、中小企业版、企业理财版、全球跨境版、海外版。
各版本具体服务功能如下:1. 查询对账版提供境内账户查询(本行、跨行)、电子对账服务等;2. 中小企业版提供境内账户查询(本行、跨行)、定期账户查询、电子对账服务、转账汇划、跨行实时汇划、境内外币汇划、对私转账汇款、企业定期存款、企业通知存款、跨行签约(协议查询签约、协议付款签约)、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代发工资、其他代发、代收业务、外币结汇、跨境汇款、国际结算单证服务、B2B支付服务等;3. 企业理财版提供境内账户查询(本行、跨行)、定期账户查询、电子对账服务、转账汇划、跨行实时汇划、境内外币汇划、对私转账汇款、企业定期存款、企业通知存款、跨行签约(协议查询签约、协议付款签约)、定向账户支付、第三方存管、资产托管、银期转账、代发工资、其他代发、代收业务、外币结汇、跨境汇款、国际结算单证服务、期货出金、期货入金、B2C商户服务、B2B商户服务、B2B支付服务、电子商业汇票、公务卡查询、财政公务卡、集团服务、银企对接服务等;4. 全球跨境版提供跨境账户查询、转账汇划、集团服务等;5. 海外版提供海外本地账户查询、转账汇划、代缴费服务等。
另外,各版本均默认为客户提供服务设定功能。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中国银行提供CA数字证书、E-TOKEN动态口令、手机交易码等安全认证方式,其中查询对账版使用手机交易码方式,其他版本服务使用E-TOKEN动态口令方式,银企对接服务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方式。
第五条企业客户操作员应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企业服务时注意:1.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银行的客户应首先根据密码信封打印的参考号、授权码自行下载数字证书。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2篇)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乙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023年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3篇
2023年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3篇篇12023年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保障客户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银行与企业客户之间在网上银行领域的服务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客户开立网上银行账户、查询交易明细、进行网上支付等业务。
第三条企业客户应具备在我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合法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四条企业客户应严格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保护个人账户及资金安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五条银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网上银行服务,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便捷的交易体验。
第二章开户及使用第六条企业客户可根据银行规定的开户流程及资料要求,在网上银行平台上进行注册,开立相应的账户。
第七条企业客户应妥善保管开户信息、账户信息以及相关密码,并对使用该信息和密码产生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企业客户有权在网上银行平台上进行账户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账户信息修改等操作。
第九条企业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网上银行平台上进行转账汇款、缴费充值等交易操作。
第十条企业客户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进行欺诈行为。
第三章账户安全第十一条企业客户应尽最大努力保护自身账户及密码的安全,不得将账户信息泄露给他人,如因账户信息泄露导致的损失,企业客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企业客户在网上银行平台上进行交易时,应认真核对交易信息,确认交易操作的真实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银行客服处理。
第十三条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涉嫌欺诈、盗窃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冻结账户、限制交易等。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银行有义务保障网上银行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银行有权根据客户的资金流向和交易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账户及交易进行监控和处理。
网上银行业务客户服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客户服务协议编号:甲方(网上银行客户):乙方(中国工商银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
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
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
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
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6篇篇1甲方(银行):__________乙方(企业):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电子银行服务实现双方业务的高效、便捷处理,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交易明细查询、在线支付等。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为乙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2)甲方应确保电子银行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乙方数据安全。
(3)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电子银行服务的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
(5)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确保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2)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电子银行登录名、密码等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3)乙方应确保通过电子银行服务进行的交易真实有效。
(4)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并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的记录和业务凭证。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需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3.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应及时通知乙方。
五、协议生效与期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协议变更与解除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8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8篇篇1甲方:[甲方银行名称]乙方:[乙方企业名称]鉴于甲方拥有电子银行系统,乙方有需求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并确认通过电子银行系统提供和接受金融服务,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电子银行服务:1. 在线转账支付结算服务;2. 对账单查询服务;3. 账户信息查询服务;4. 信贷业务服务;5. 其他双方约定的金融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服务年限]。
期满后,除非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协议自动续约。
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子银行服务;2. 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保密;3. 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4. 对乙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2. 及时更新资料信息;3. 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性;4.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电子银行服务。
五、安全保密措施及责任承担1.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安全;2. 任何一方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电子交易密码及相关安全工具。
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费用与支付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电子银行服务费用。
结算周期为季度结算,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如有变动,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完毕所有未完成的交易和服务。
八、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篇2甲方:[甲方名称](下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下称“乙方”)鉴于乙方愿意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前言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所达成的约定,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合同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合同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行作为您的企业银行合作伙伴。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企业银行服务合同。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同意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1.提供企业账户开户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2.提供企业存款、贷款、信用证、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申请和服务;3.提供企业电子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 机服务等;5.提供企业支付、结算等服务;6.提供企业金融市场服务。
二、服务费用1.账户管理费:根据账户类型和业务量,收取相应的账户管理费用;2.交易费用:根据实际交易金额和种类收取相应的费用;3.电子银行费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三、服务时效1.开户时效:我们将尽力提供快速开户服务,具体开户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2.产品服务时效:我们将尽力在客户提出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客户权利:(1)获得合规、高效、及时的金融服务;(3)获得合理的服务费用;(4)获得账户和个人信息保密的承诺。
2.客户义务:(1)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和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2)遵守我行制定的各项规则和流程;(3)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3.银行权利:(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2)在客户违反合同约定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4.银行义务:(1)提供合规、高效、及时的金融服务;(2)严格保护客户的账户和个人信息的机密性;(3)协助客户解决金融问题。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2.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续签;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事项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监管部门有关要求;2.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5篇
有关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5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的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2. 甲方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承诺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网上银行服务。
二、服务内容1. 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查询、转账汇款、在线支付、投资理财等。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网上银行服务。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并保证服务的安全、稳定、可靠。
三、账户安全1.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网上银行登录名、密码等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因甲方泄露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甲方发现其网上银行账户安全信息泄露或其他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尽快采取相应措施。
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助甲方处理相关问题。
四、交易风险1. 甲方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上银行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 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应仔细核对交易信息,确保交易准确无误。
因甲方核对不仔细导致的交易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交易风险控制机制,确保网上银行交易的安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交易风险,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费用与结算1. 甲方使用网上银行服务需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乙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2. 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结算报告。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支付相关费用。
六、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范围内,且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
七、协议终止1.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可以终止。
台州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台州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和效力1.1本协议为台州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与企业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就本行提供的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以下简称“网银服务”)所订立的协议,规定双方在网银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客户在享受网银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
一旦客户点击同意本协议并通过相关程序成功注册并使用网银服务,即视为客户已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约定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网银服务。
二、网银服务的内容和范围2.1本行为客户提供的网银服务包括企业账户查询、资金划转、贷款业务查询、电子对账单查询等功能。
2.2网银服务范围根据客户与本行所签订的合同约定。
三、网银服务的使用及保密3.1客户应通过本行指定的网址、账号和密码登录网银平台,并按照相关操作规定使用网银服务。
3.2客户对其网银账号、密码的使用和保管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借他人或以其他方式交于他人使用。
客户应自行承担因网银账号、密码保密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3客户应遵守本行在网银平台发布的规定,如发现账号或密码被盗用,应立即通知本行进行冻结处理。
四、网银服务的安全措施4.1本行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客户的网银信息。
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本行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直接损害产生的责任。
4.2客户使用网银服务过程中应确保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环境安全,避免被恶意程序侵入或篡改。
五、资金划转的规定5.1客户通过网银服务进行资金划转时,必须按照本行的操作规定填写划转金额、对方账号等信息,并确认划转交易。
5.2客户在资金划转过程中应审慎核对相关信息,确保划转到正确的账户,一旦划转发生错误,应立即通知本行,并按照本行的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六、客户责任和义务6.1客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的规定使用网银服务,不得利用网银服务从事违法、违规、不道德的活动。
6.2客户应及时支付网银服务手续费用,保留与该费用相关的凭证,以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协议
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扣划乙方的不当得利 所得或暂停对乙方提供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
(八)甲方应及时受理乙方关于网上托管银行服务的申请,经审 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服务。
(九)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 乙方提供相应网上托管银行服务。
(十)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网上托管银 行办理业务时,甲方将及时协助乙方以其他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十一)对于乙方就相关业务规则的咨询,甲方将及时予以解答 或提供查询渠道。
(十二)甲方应对乙方资料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另 有规定或要求、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或在甲方内部使用的除外。
(五)因挂失、冻结等原因导致托管资金账户暂不能使用的,甲 方可限制相关网上托管银行服务功能。待账户可以正常使用后甲方恢 复相关网上托管银行服务。托管资金账户销户的,该账户相关的网上 托管银行服务相应终止。
(六)对于因下列原因所导致的错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接收到的指令或文件信息不明确、存在乱码、不完整或无 法辨认; 2.乙方未能正确依据甲方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系统的说明操 作;乙方不按照甲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托管银行操作手册》规定的 操作手续和权限办理业务; 3. 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形。 (七)如乙方因甲方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差错、故障或其
(四)乙方使用甲方网上托管银行服务时,应按管理需要设置审 核人员、复核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操作权限和资产权限;如因权限设置 不当造成信息泄露或资金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乙方设置 的审核人员、复核人员和经办人员为乙方授权人员,使用交易介质和 交易密码进行的所有交易和操作,均视同乙方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 信息记录均视同该项交易和操作的有效凭据。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3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甲方: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XXX乙方: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XXX鉴于甲方为提供便利的、安全的电子银行服务,乙方愿利用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并接受甲方的服务协议。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
1.2 甲方为乙方提供便捷的资金管理服务,包括转账、缴费、理财等功能。
1.3 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时,需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或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限制。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及其费用将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各项费用,如乙方逾期未缴纳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乙方的相关服务。
第三条信息保密3.1 双方承诺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将其透露给第三方。
3.2 在进行电子银行服务时,乙方需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服务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提出解除申请或甲方终止服务的日期为止。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的服务。
第五条协议变更5.1 乙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5.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运营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变更。
第六条不可抗力6.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履行障碍,双方可免除责任,但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6.2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客户银企对接服务协议(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客户银企对接服务协议(2014 年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客户银企对接服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为促进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保护双方的利益,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文本,自愿申请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企对接渠道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甲方” :指在乙方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也称企业客户或简称客户。
2.“银企对接” :是指企业(集团)内部财务软件系统、ERP 系统等(统称财务系统)与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系统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数据接口实现自动联机运行,从而实现双方系统间的数据直接自动双向传输。
3.“银企对接渠道服务” :是专指中国银行通过银企对接渠道提供的综合金融服务。
4.“数字安全证书” :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网上银行敏感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5.“交易指令” :是指企业客户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企对接渠道提交的转账、结算、资金汇划、支付、账户信息查询等指令的统称。
6.“有效交易指令” :是指经乙方使用的安全数字认证系统和访问控制系统等核对认可的客户交易指令。
有效交易指令应当明确,不存在乱码、不完整等情况。
7.“下属机构” :指企业客户在财务上能有效控制、支配或管理的,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
8.“业务授权书” :指企业客户的下属机构、参股公司、关联公司等对中国银行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中国银行:向企业客户提供前述相关公司的账户信息,或/ 及允许企业客户使用前述相关公司的账户以从中转出资金,或/ 及将企业客户账户中的款项以前述相关公司的名义支付给收款人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客户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13. 甲方提交交易指令与乙方处理甲方发出的该交易指令并非完全同步,如对于需要甲方提交证明文件和/或其他文件的交易指令,乙方将在收齐上述文件后处理甲方的交易指令。
14. 甲方应根据自身内部控制要求合理设置操作员权限。甲方操作员因离职等原因不再代表甲方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甲方必须即使注销或更换相关操作员。
7. 甲方已完全了解并认可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是乙方应用因特网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务,甲方通过因特网使用网银服务可能会出现信息传送中断、停顿、延误、传送数据错误或存在一定的时差等情况,在乙方合理控制以外有关通讯设备故障引致的消息谬误或讯息未能适时传达,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因上述情况造成网上银行服务未被送达无法办理或者被取消、暂停或终止,甲方可到乙方网点柜台办理相关银行业务。
17. 甲方保证使用乙方网上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参股公司、关联公司等账户进行甲方集团内资金汇划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与上述各公司之间的账户资金汇划不存在任何企业间借贷行为,如因甲方进行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网上银行,完全接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并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和业务规定,经乙方审核通过后,有权根据注册项目享受相应的网上银行服务。
2. 甲方对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乙方客服电话“95566”、登录乙方网站或到客户开户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10. 甲方应妥善保管与网上银行业务相关的重要身份证件、企业预留印鉴等资料,不得交与未经授权的其他人保管,不得放置在不安全场所。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和范围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明确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与企业客户之间在电子银行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于工行与企业客户之间的电子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企业网银等各种电子渠道。
二、协议的内容1. 客户信息保密工行承诺对企业客户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滥用客户信息。
企业客户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和密码,如有泄露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工行以采取相应措施。
2. 电子银行服务的开通与使用企业客户可以通过工行指定的渠道开通电子银行服务,并按照工行的规定进行使用。
企业客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和密码,不得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如因账户信息和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由企业客户自行承担。
3. 资金划转和支付企业客户可以通过电子银行服务进行资金划转和支付等操作。
企业客户应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因操作失误或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由企业客户自行承担。
4. 电子银行服务的安全工行将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电子银行服务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加密技术、防火墙、身份验证等。
企业客户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定期更改密码、不使用公共设备等,以保障账户的安全。
5. 服务的中断和故障工行将尽力保障电子银行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中断或故障。
工行将及时修复故障,并尽力减少对企业客户的影响。
企业客户也应理解并配合工行进行故障修复。
6.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工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对协议进行变更,并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企业客户。
企业客户如不同意变更内容,可以选择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企业客户将无法继续使用电子银行服务。
三、协议的生效和解释本协议自工行与企业客户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无固定期限。
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协议的补充和附则本协议的补充和附则由工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企业客户。
2024年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书
2024年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书协议书编号: XXXX-____甲方:银行企业(以下简称“甲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国际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鉴于甲方是一家在金融业领域经营的银行企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乙方是一家专注于国际结算业务的公司,具备专业的团队和先进的技术平台。
双方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就网上银行国际结算的具体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和范围1.1 甲方向乙方授权为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汇款、信用证开立、融资等国际结算业务的网上银行服务。
1.2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与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稳定、高效、安全的网上银行服务。
1.3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条合作流程2.1 甲方根据业务需求,在乙方的网上银行平台上开设银行账户,并配置相应的权限。
2.2 乙方在甲方开设的账户上进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和处理汇款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融资等服务。
2.3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平台,实时查询和监控国际结算业务操作情况,并及时与乙方沟通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为准。
3.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关的付款凭证。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保守对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转让或用于其他非合作事项。
4.2 双方应加强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操作过程和涉及的数据安全。
4.3 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向相关机构提供信息,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确保信息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在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的任何义务,不视为违约,并应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诚实原则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手册
江苏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客户操作手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九·三第一章系统概述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简称“网上银行")是由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的客户申请,并经开户行同意,双方签定有关协议后,将客户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与我行的主机相连接,在企业方通过浏览器直接完成客户在银行指定帐户的查询、款项收付等业务。
网上银行是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资金结算渠道和服务。
该系统由客户在客户端进行操作,并向银行提交交易指令与请求,并接收银行返回的处理结果,业务功能按操作角色定制,可根据个性化的需要定制页面风格和功能菜单。
一.系统功能1.客户可对本单位签约帐户进行查询与转帐.2.客户可通过建立集团关系,对集团帐户进行资金归集及收付款管理。
3.客户可实现多种转帐功能,客户可同城、异地,本行、他行帐户的转帐。
4.客户可自行设置操作员权限、可操作帐户和操作限额。
5.系统提供有效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及时、准确传递、存储和查询。
二.系统特性1.安全客户认证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认证中心(CFCA)安全认证,控制用户身份的合法性,防止非法系统的连入。
使用USB KEY存储数字证书,用户发起的每笔交易都经验证发出.USB KEY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不同,密码出错次数进行限制。
超出限制,该操作员将被冻结。
每一个用户的操作员权限各不相同,每笔资金划出都由双人或三人通过才可发出。
2.实时用户每发起的一笔交易都实时反馈到银行端,银行根据交易采取不同手段来完成。
3.方便客户操作、业务交易可以不受地域限制。
4.防抵赖在交易中使用数字签名,保证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和交易的有效性。
三.风险控制1.采取CFCA认证体系,起到了安全站点保证作用。
控制用户身份的合法性,防止非法系统的连入。
2.使用USB KEY存储数字证书,用户发起的每笔交易都经验证发出.3.采取USB KEY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不同,密码出错次数进行限制.超出限制,该操作员将被冻结。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3篇
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乙方:(银行名称)__________(以下简称“银行”)为明确双方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就甲方办理银行电子银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甲方可通过银行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进行资金查询、转账、结算等操作。
2.甲方办理的所有业务操作均受相关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的约束。
3.银行有权拒绝未开通或未授权的电子银行服务业务,有权对甲方的操作进行风险监控。
4.甲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及其他安全凭证,因密码泄霩、遗失等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服务费用1.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如手续费、短信费等,应按银行规定进行缴纳。
2.银行有权调整电子银行服务费用,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缴纳。
三、服务风险1.甲方理解并接受通过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办理资金业务存在风险,可能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系统故障等情况导致账户资金安全风险,甲方应自行承担风险。
2.银行将尽最大努力保障电子银行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资金损失因银行原因造成的,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密义务1.甲方应对自己的网银账号、密码等信息保密,不得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甲方应自行承担。
2.银行对甲方的账号信息及交易记录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其他条款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自签署之日起正式执行。
2.本协议的解释、变更、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因服务协议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银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企业章):__________ 乙方(银行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以上是关于银行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书的内容,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各项条款,保障双方的权益与安全。
台州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台州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为促进电子金融服务的发展,加快企业资金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同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企业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协议双方应予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网上银行:是指甲方通过互联网、其他公用网络或甲方自助银行及营业网点提供的网银自助终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系统。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贷款、理财和支付结算等服务。
企业客户:指在甲方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数字证书”是指存有乙方身份的电子文件、USB—KEY或其他介质,用于对乙方的网上银行交易进行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为保障乙方资金安全,甲方有权根据客户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度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不同安全策略对于客户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限额、操作流程等可能有不同要求,乙方应当遵守。
(二)甲方具有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维护、升级、改造的权利,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网上银行的服务功能。
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乙方可到甲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因网络、系统故障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网上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有权制定、调整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四)如乙方因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获得不当得利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扣划乙方的不当得利所得或暂停对乙方的网上银行服务。
(五)甲方应根据乙方发送的有效电子指令,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已提交的业务请求,并及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但对于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甲方接收到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信息不明、内容有误、不完整等;2、乙方账户可用余额或相关额度不足;3、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4、乙方账户挂失、止付、销户或存在其他异常状况;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6、乙方的行为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7、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甲方过错的情况;8、甲方遇到不可抗力、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及其它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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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文本,自愿申请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客户证书”是指存有甲方身份文件的IC卡;
“分支机构”是指甲方在财务上能有效控制、支配或管理的,在乙方开立有存、贷款账户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销售网点、代表处等机构;
“电子付款指令” 是企业通过乙方网上银行提交转账支付、B2B在线支付、集团客户主动收款等指令的统称。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 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向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允许甲方使用其账户以从中转出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二、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
三、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加入乙方网上银行系统的各账户仍可在乙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原有各项业务,其账户原有性质不变。
四、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网上银行注册程序正确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资料。
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注册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变更,增加、注销、补发、挂失、展期客户证书,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发放的客户证书和密码是甲方进入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据。
无论甲方实际上是否将客户证书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均须对该客户证书和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
如甲方已将客户证书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甲方保证不因乙方接收并执行了该他人的交易指令而对银行提起任何索赔要求。
甲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密码。
如客户证书或密码遗失、被盗,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客户证书的书面挂失手续。
客户证书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24小时内生效。
挂失手续生效前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当按照网上提示和有关操作说明正确操作。
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甲方不得在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内发送与网上银行业务无关或破坏性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如需暂时停止使用或恢复使用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均应提前七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冻结或解冻其全部客户证书。
十、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表》规定的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定期扣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十一、甲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后,甲方的客户证书便不能使用。
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展期手续,并支付下一年的客户证书年服务费。
甲方每次展期可延长使用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十二、在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和资金清算系统等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一)为甲方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
(二)对甲方在银行工作日16:00以前提交的电子付款指令,乙方在当日批复;
(三)对甲方在银行工作日16:00以后提交的电子付款指令,乙方在银行下一工作日的上午批复。
在上述(二)和(三)的情况下,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处理延误的,由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十三、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发送的电子付款指令,乙方为甲方办理转账的时间以乙方在网上银行系统中批复其电子付款指令为准。
甲方办理电子付款指令的,发出电子付款指令后应及时查询电子付款指令的处理状态,如发现电子付款指令在乙方系统中被堵塞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方式对该指令进行应急处理。
如甲方发现乙方执行其电子付款指令确有错误,应当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七个银行工作日内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如错误确已发生并系乙方原因,乙方应在告知甲方调查结果后三个银行工作日内作出改正,并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十四、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电子付款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五、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网上银行有关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六、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资料等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和密码均处于冻结状态。
十八、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提前七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自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起,客户证书停止使用;甲方在客户证书停止使用前所发出的指令仍为有效指令,甲方应承担其法律后果。
客户证书停止使用后,本协议即行终止,但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方承担终止前因交易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协议终止后,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及读卡器,乙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十九、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需要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管理分支机构账户或从分支机构账户划转资金的甲方应保证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申请表》中所列示的全部分支机构均会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乙方不负责提供未经授权的服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十一、如果本协议的部分规定与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金融规章相抵触,双方应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金融规章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协议的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十二、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户证书和密码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注:如客户只需使用网上银行办理查询,则本协议第十二款、第十三、十四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