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编制的统一规定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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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目的
制订工程设计文本文件和其他文件编写规定的目的是通过规定明确的条文,保证本院各种文本文件的质量,保证行文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实现这一目的,行文文件应该:
—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照需要,力求完整。
—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
—上下文始终保持一致,清楚、准确。
—提供未来技术发展结构。
—能使未参加编写设计及其他文件的有关人员所理解。
1.2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我院设计文件编写的文本格式、要求和表述方法,适用于本院编写工程建设项目高阶段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件。
规定了本院其他文件的文本格式和表达方法。
1.3文体
为使所有读者易于理解,行文文件的编写应尽可能简单、明了。
1.4 统一
不仅每一个行文文件内,而且在一系列工程设计技术及其他文件内,结构、文体和术语均应保持一致。应采用类似的措辞来表达类似的条文。在每个设计文件中应始终使用同一术语表达某一特定概念,应避免对一个已经定义的概念使用一个同义词。每个选定的术语尽可能包含一个意义。
1.5 设计文件的协调
为了达到设计文件整体协调的目的,每个工程设计文件的文本应遵循现有基础性国家标准的有关条文,这特别涉及:
—标准化的术语
—术语的原则和方法。
—量、单位及其符号。
—缩略语。
—技术制图。
—图形符号。
—公差配合。
—优先系数。
—统计方法。
—安全、环保。
—其他文件应主题明确,条文叙述清楚。
2、工程设计文本文件的格式、结构和内容
2.1 总体编排
构成一个设计文本文件的全部内容为三部分:
—概述(总论)。
—正文。
—附件。
2.2 概述
2.2.1 封面
标识设计文件名称、库号(即工程编号)、编制单位、日期。2.2.2 首封
除标识封面内容外,增标院长(主管副院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设计师的签署。
2.2.3 设计资质证书页
2.2.4 设计文件编制人员名单页(包括编制专业、编制人、校审人、审核人)
2.2.5 目次
目次能使人获得对设计文件有一个总体概念,而且便于查阅。目次通常只列出章和附件。列出的所有要素均应引用完整的标题。
2.3 正文及层次划分
2.3.1 篇
由于实际原因可能需要把一个长的设计技术文件划分为若干篇。在这种情况下,篇应该从“一”开始,篇的编号用中文数字,如“第一篇”。各篇的章连续顺序编号。
2.3.2 章
章在设计文件正文层次中是基本组成部分。每个设计文件中的章从第1章开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编号应连续下去。每一章应有一个标题,直接放在其编号之后,并单独成一行,与后面的正文分开。
2.3.3 条
条是章的有编号的细分单元。第一层次的条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第二层次有编号的条,并且这种进一步的细分可以根据需要继续下去。不过,应避免按此方式过渡的细分。
条应该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除非在同一层次上至少另有一条,否则不应使用编号来分出一条.例如,在第1章的条文中,如果没有1.2条,就不应该标出1.1条。
每一个第一层次的条最好给出一个标题,应直接放在其编号之后,单独成一行,与后面的正文分开。第二层次的条可以用同样方式处理。不过,使用标题应该一致,即在某一章内的所有条应该都加标题或所有的都没有标题。
2.3.4 段
段是章或条中一个不编号的层次。
2.3.5 层次的编排
设计文件各层次的编号和条文应在页面的左边顶格排列。段的条文应在页面左边缩两个字排列,移行时顶格排列。列项说明(见4.2)应缩格排列。
设计文件层次编号示例
章编号条编号
1 4.1 4.5.1 1)(a)
2 4.2 4.5.2 2)(a)
3 4.3 4.5.3 3)(a)第一篇
4 4.4 4.5.4 ┇┇
5 4.5 4.5.5 ┇┇
6 4.6 4.5.6
7 4.7 4.5.7
8 4.8 4.5.8
┇┇
9 13.1 13.5.1
10 13.2 13.5.2
11 13.3 13.5.3
第二篇12 13.4 13.5.4
13 13.5 13.5.5
14 13.6 13.5.6
15 13.7 13.5.7
16 13.8 13.5.8
2.4编缉细则
2.4.1 表述要求所用的动词形式
明确的动词形式(包括助动词)使用规则是不可少的。下列为表达每一类规定应使用的动词形式。
1)表示要求的动词形式为应和不应,用于表达那些要严格遵从才能符合文件并且不允许与其偏离的要求。其等效的表达为应该、要求,其要求为,不得不、只有…….才允许、必须、不允许、要求不、要求不得、不应该。
2)表示推荐的动词形式为宜和不宜,用于表达在几种可能性中被推荐作为特别适用的一种,而未提及但也不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或(以否定形式)用于表达某种可能性或行动步骤是不赞成,但也不禁止的。等效的表达形式为建议、建议不。
3)表示允许的动词形式为可以和不必,用于表达在文件界限范围内所允许的行动步骤。等效的表达形式为允许、准许、许可、不要求、不需要。
4)表示可能的动词形式为能和不能,用于说明材料的、物质的或者是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和潜在能力。等效的表达形式为会、能够、有……..可能。不会、不能、没有、….可能、不可能。
只有在由于语言原因而不能使用规定的动词形式才能使用等效表达形式。
2.4.2 列项说明
列项说明可用一个完整的名字开头,后加以冒号。或者用一个名字的前半部分开头,没有冒号,而由列项说明的各项目使名字完整。示例1:
下列各类仪器的任何一种都不需要开关:
—正常操作状态下,功耗不超过10W的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