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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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是否应该考虑下消防废水,有泄露就有爆炸阿,我觉的事故池若储罐、生产装置发生火灾,需用大量的消防水,应在厂区内修建一个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储罐区消防废水首先收集在围堰内,围堰满后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内,防止消防废水流至厂区外。

容积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

消防废水收集池总有效容积:V总= (V1+ V2- V3)max + V4+ V5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 V2- 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消防废水池容量计算如下:V1取发酵罐最大单罐容积,即120m3。

V2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计算,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消防水量约为500m3。

考虑到该项目在储罐区设置1个5003的围堰,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为事故废水的储存池,因此,V3取500m3。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企业各生产单位在短时间内均已停产,生产废水进入系统的量较少,V4按50m3计算。

根据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规定,明确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积;根据其2.0.3条对防火堤的解释,防火堤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走遍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在各类工业生产活动中,事故应急池是预防和控制事故扩散的重要设施。

其有效容积的合理计算,对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详细阐述事故应急池大小的计算方法。

一、事故应急池概念事故应急池是指在事故发生时,用于收集和储存事故废水、泄漏物等有害物质的设施。

其主要作用是隔离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为事故处理提供缓冲时间。

二、事故应急池大小计算方法1. 考虑因素(1)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2)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3)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2. 计算步骤(1)计算最大容积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根据设备或贮罐的设计参数,计算其最大物料贮量。

例如,某储罐最大容积为100立方米,物料密度为0.8吨/立方米,则最大物料贮量为80吨。

(2)计算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火灾时的消防水量。

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计算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

降雨厚度按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即年均降雨量(以厚度表示)除以年均降雨天数。

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之积即为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将以上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作为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三、案例分析以某化工厂为例,分析事故应急池大小的计算过程。

1. 最大容积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100立方米储罐,物料密度为0.8吨/立方米,最大物料贮量为80吨。

2. 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规范,计算得出火灾时的消防水量为500立方米。

3.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雨水汇水面积为1000平方米,年均降雨量为1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50天,则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50立方米。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一、引言事故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的效果和应急救援的效率。

为确保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实际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事故应急池容量的计算方法,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参考。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原则1. 最大容积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满足最大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池内容量足以容纳泄漏或溢出的物料。

2. 消防用水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 降雨量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以避免池内水位过高,影响应急处理。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计算最大容积:根据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的最小容量。

2. 计算消防用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结合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计算事故应急池所需容量。

3. 计算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然后根据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算降雨厚度,最后将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相乘,得到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综合计算:将最大容积、消防用水量和降雨量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得到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四、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示例假设某企业生产车间内有一台物料贮罐,最大物料贮量为1000立方米;根据消防规范,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为500立方米;该地区年均降雨量为10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150天,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汇水面积为2000平方米。

1. 计算最大容积:事故应急池最小容量为1000立方米。

2. 计算消防用水量:事故应急池容量需满足500立方米。

3. 计算降雨量:降雨厚度为1000/150=6.67毫米,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2000×6.67=13340立方米。

4. 综合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000+500+13340-(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是否应该考虑下消防废水,有泄露就有爆炸阿,我觉的事故池若储罐、生产装置发生火灾,需用大量的消防水,应在厂区内修建一个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储罐区消防废水首先收集在围堰内,围堰满后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内,防止消防废水流至厂区外。

容积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

消防废水收集池总有效容积:V总= (V1+ V2- V3)max + V4+ V5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 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消防废水池容量计算如下:V1取发酵罐最大单罐容积,即120m3。

V2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计算,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消防水量约为500m3。

考虑到该项目在储罐区设置1个5003的围堰,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为事故废水的储存池,因此,V3取500m3。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企业各生产单位在短时间内均已停产,生产废水进入系统的量较少,V4按50m3计算。

根据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规定,明确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积;根据其2.0.3条对防火堤的解释,防火堤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走遍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

应急预案事故水池估算

应急预案事故水池估算

一、背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事故可能随时发生,如火灾、爆炸、泄漏等,这些事故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事故,企业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其中设置事故水池,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物质进行稀释、储存和处理。

本估算旨在为企业提供事故水池的估算方法,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

二、事故水池估算方法1. 事故物质估算首先,需要了解事故物质的种类、数量、物理化学性质等信息。

根据事故物质的特性,确定其危害等级和事故发生时的最大泄漏量。

2. 事故水池容量估算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估算:(1)事故物质的最大泄漏量:根据事故物质的特性,确定其最大泄漏量,如液体物质的泄漏量可用体积计算,气体物质可用体积或质量计算。

(2)稀释倍数:根据事故物质的危害等级和稀释要求,确定稀释倍数。

一般稀释倍数为10-100倍。

(3)安全系数:考虑到事故发生时可能存在泄漏、挥发等因素,设置安全系数,一般取1.2-1.5。

(4)事故水池的形状和尺寸:根据现场条件和事故物质特性,确定事故水池的形状和尺寸。

根据以上因素,事故水池容量估算公式如下:事故水池容量 = 事故物质最大泄漏量× 稀释倍数× 安全系数3. 事故水池容积估算事故水池容积应满足以下要求:(1)能够容纳事故物质的最大泄漏量。

(2)保证事故物质在事故水池中的均匀分布。

(3)方便事故物质的收集和处理。

事故水池容积估算公式如下:事故水池容积 = 事故水池面积× 事故水池深度三、注意事项1. 事故水池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 事故水池的位置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居民区,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事故水池应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和排水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

4. 定期对事故水池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结论通过对事故水池的估算,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事故发生时所需的事故水池容量和容积,为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是指在发生事故时,为有效收集、处理和存储事故废水、泄漏物等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应急设施容量。

事故应急池容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事故应急处理的效果,是应急预案编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首先,应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容纳的最大物料贮量。

根据相关设备或贮罐的设计参数,计算其最大物料贮量,作为事故应急池容量的下限。

2. 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火灾发生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消防水量应作为事故应急池容量的上限。

3.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计算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需要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以及降雨厚度。

根据年均降雨量(以厚度表示)除以年均降雨天数,计算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之积,即为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时,应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事故应急池容量 = 最大物料贮量 + 消防水量 +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 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四、注意事项1. 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时,应充分考虑事故应急处理的实际需求,确保事故应急池容量满足实际应用。

2. 事故应急池容量应具有一定的冗余,以应对突发事故和不可预见因素。

3. 事故应急池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4. 定期对事故应急池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五、总结事故应急池容量是应急预案编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对于有效应对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

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

一、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以预防事故为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降低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风险。

2. 综合考虑: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规模、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种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

3. 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等。

二、事故池容积计算方法1. 根据最大物料贮量计算:首先,应确定企业生产过程中最大物料贮量,包括设备、贮罐等。

然后,根据物料性质和事故发生概率,计算所需的事故池容积。

2. 根据消防水量计算:在火灾事故中,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消防水量,再根据消防水量确定事故池容积。

3. 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在事故发生期间,可能伴有降雨,导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入。

计算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并作为事故池容积的考虑因素。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在计算事故池容积时,应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三、事故池容积确定注意事项1. 事故池容积应满足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物质的储存需求,同时考虑事故物质的稀释、降解等因素。

2. 事故池容积应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

3. 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考虑事故发生概率、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确保事故池的合理布局。

4. 事故池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事故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事故池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进行,确保事故池的运行状态良好。

总之,在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是保障企业及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本项目事故水池容积计算如下:
V总=(V1+V2-V3)max+V4+V5
注: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V1——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储罐,本环评取值5000m3。

V2——在生产装置区或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临近设备或贮罐(最少三个)的喷淋水量。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074-2002)消防给水计算,发生火灾时最大消防水量为3600m³。

V3——围堰及管道容积,本次评价只考虑围堰容积,取值为5023m3。

V4——发生事故时仍须进入进入该系统的生产废水量,本环评取值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雨水量,V5=10q·f。

q——降雨强度,按项目所在地的实际统计值计算,取12mm。

f——必须进入事故水池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取0.6165ha。

经计算V5为74m3。

通过以上基础数据计算,本项目事故水池的容积为:
V总=(V1+V2-V3)max+V4+V5
=(5000+3600-5023)+0+74
=3651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 总=(V1+V2+V 雨水)max —V3式中:(V什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卅);V i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卅)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 总二(V 1+V 2 — V 3) max +V 4+V 5注:(V 1+V 2-V 3) 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 置分别计算(V 1+V 2-V 3 )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 l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 的物料量,m3;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 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 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m3;V 4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V 5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其中 V 5=10qF ;q ――降雨强度,mm ,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 /n;q n --- 年平均降雨量, mm ;n ――年平均降雨日数;F ——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2、举例说明-事故污水量计算表1项目各场所事故水量装置物料量按m3;m3;hm 2。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本项目事故水池容积计算如下:
V总=(V1+V2-V3)max+V4+V5
注: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V1——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储罐,本环评取值5000m3。

V2——在生产装置区或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临近设备或贮罐(最少三个)的喷淋水量。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074-2002)消防给水计算,发生火灾时最大消防水量为3600m³。

V3——围堰及管道容积,本次评价只考虑围堰容积,取值为5023m3。

V4——发生事故时仍须进入进入该系统的生产废水量,本环评取值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雨水量,V5=10q·f。

q——降雨强度,按项目所在地的实际统计值计算,取12mm。

f——必须进入事故水池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取0.6165ha。

经计算V5为74m3。

通过以上基础数据计算,本项目事故水池的容积为:
V总=(V1+V2-V3)max+V4+V5
=(5000+3600-5023)+0+74
=3651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是否应该考虑下消防废水,有泄露就有爆炸阿,我觉的事故池若储罐、生产装置发生火灾,需用大量的消防水,应在厂区内修建一个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储罐区消防废水首先收集在围堰内,围堰满后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内,防止消防废水流至厂区外。

容积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

消防废水收集池总有效容积:V总= (V1+ V2- V3)max + V4+ V5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 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消防废水池容量计算如下:V1取发酵罐最大单罐容积,即120m3。

V2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计算,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消防水量约为500m3。

考虑到该项目在储罐区设置1个5003的围堰,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为事故废水的储存池,因此,V3取500m3。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企业各生产单位在短时间内均已停产,生产废水进入系统的量较少,V4按50m3计算。

根据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规定,明确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积;根据其2.0.3条对防火堤的解释,防火堤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走遍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xx容积核算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一)事故应急xx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V事故xx V1V2V雨max V3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3,V雨=10q*Ft;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1为0m3。

(2)消防用水量(V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则最大消防用水量V2为288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V1+V2-V3)max+V4+V5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事故应急池是应急预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如火灾、泄漏、爆炸等,通过设置一定规模的应急池,能够及时收集和储存事故中产生的有害物质,降低事故危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事故应急池大小计算方法1. 考虑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首先,要确定企业内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

这是因为,在发生事故时,该设备或贮罐可能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需要应急池进行储存。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统计企业内各类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找出最大值。

(2)根据物料性质,确定其在事故中的最大泄漏量。

通常情况下,最大泄漏量是物料贮量的1%至10%。

(3)将最大泄漏量作为应急池需要储存的物料量。

2. 考虑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火灾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根据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确定应急池需要储存的消防水量。

(2)根据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确定应急池需要储存的冷却水量。

3. 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

(2)根据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算降雨厚度。

(3)将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相乘,得到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量。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将以上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得到应急事故水池的有效容积。

三、注意事项1. 应急事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留有一定的余地,以应对突发事件。

2. 应急事故水池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应急事故水池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加强,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在设置应急事故水池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其位置、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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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
(一)事故应急池
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
()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
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
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
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
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V 雨=10q*Ft ;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 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 1为0m 3。

(2)消防用水量(V 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 ,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则最大消防用
水量V2为288m3。

):
(3)雨水量(V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式中:V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 a——年平均降雨量,mm;XX市年平均降雨量,取qa=1382.3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XX市年平均降雨日数为70-140天,计算时n取100天;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F =5ha;(该公司生产区域约5 ha)
t——降雨持续时间,h;t=4h;(取发生事故时降雨持续时间为4h)
V雨=10qFt/24=115m3
(4)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V3):公司雨水管道直径为300mm,雨水管道总长为300m,则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V3为21 m3。

因此,公司应准备的最小事故应急池容积为:V
= 382m3,取400m³。

事故池
(二)事故废水截流井
事故废水截流井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2版)》中相关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计算,公司发生事故时,消防废水产生量为144m³/h,雨水产生量为28.75m³/h,则事故废水产生量为172.75 m³/h,根据事故废水产生量及所需扬程选用型号为WQ150-7-5.5(Q=100~220 m³/h,H=5~9m,N=5.5kW)的潜水排污泵2台(1用1备)。

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城镇排水(第2版)》,截流井有效容积应大于抽水泵5min出水量,即V有效容积=220×5/60=12.5m³,水泵保护水深取h1=0.8m(最低水位),截流井有效水深h2宜为1.0~1.5m,取h2=1.5m (最高水位),则表面积A=12㎡,公司雨水管出口埋深约1.0m,取超高h3=1.0m,则截流井总高H=3.3m。

则事故废水截流井容积为39.6m³,取40m³。

井内安装浮球液位计,当水位达到最高水位时,开启泵,水位达到最低水位时,关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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