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税前扣除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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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实例

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实例

工资、薪金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实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税率表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公式计算:a)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b)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说明①“三险一金”,通常是指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②按规定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③标准范围内的电话费④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起征额)3500元/月例1.王教授每月工资7130.4元,其中养老险439元,失业险44元,医疗险89元,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7130.4-439-44-89-829-3500=2229.4(元)2229.4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229.4×10%-105=117.94 (元)例2:王教授当月除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补贴3000元,则教务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各类补贴-“三险一金”-住房补助-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7130.4+3000-439-44-89-829-3500=5229.4(元)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 应纳税额=5229.4×20%-555-117.94=372.94(元)例3:王教授当月除上述收入外,还收到本年度奖酬金45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45000÷12=37501500<3750≤4500,其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5000×10%-105=4395所以,当月王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885.88元,其中工资所得税为117.94元,教学补贴所得税为372.94元,本年度奖酬金所得税为4395元。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老板给你发工资的时候,相当于跟你讲:"这是我这个月给你的工资,其他的我都不管了,如果需要交税的话,你自己去交,我是不管(负担)的”。

那么实际上,如果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你只能从这个工资里出了,你实际得到的工资净额就相应减少了。

因此这个工资是含税的。

2、如果老板给你发工资的时候跟你讲:“这是这个月我给你的纯工资,如果需要交税的话,由公司来承担,你就甭管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就由公司格外给你承担,而不减少你实际得到的工资。

因此,你的工资就是不含税的工资。

3、个人承担税款(含税级距)和单位承担税款(不含税级距)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因为单位给你承担的税款,相当于又给你发了现金,这部分税款的本身,还需要再交纳个所税。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01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前扣除范围

201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前扣除范围

2014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前扣除范围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一)扣除范围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与费用:成本包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注意1】工资薪金总额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是应计部分。

【注意2】工资薪金支出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如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

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保险费:(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注意】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示例1】销售收入1000万,业务招待费40万:1000*5‰<40*60%,所以5万可扣除;【示例2】销售收入1000万,业务招待费4万:1000*5‰>4*60%,所以2.4万可扣除。

【注意1】两条限额,限额取其轻。

【注意2】计算基数为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有特例)。

特例: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2014-05-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相关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暗含的避税风险<赵国庆> 三、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有关规定,保险企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按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4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94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00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42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外籍人员按4800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2014年扣除标准汇总

企业所得税2014年扣除标准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全额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
业务招待费
(60%,5‰)
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签订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4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4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4-2015 3500起征点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免费下载,3500元起征点,免费下载最新个税税率表2014,包括工资税率、劳务税率等,明明白白缴纳个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年终奖所得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稿酬所得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实际税率为百分之十四。

五、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所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说明: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七、财产转让所得,适用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老会计经验】会计网整理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老会计经验】会计网整理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会计网整理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
这里有个计算公式:1、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2、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暂不算在这里)3、起征点:自2011年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4、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额对应5、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举例:假设您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这个城市的三险一金标准是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

那么:应纳税额
=6000-6000x(8%+2%+1%+8%)-3500=1360(元)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
=1360x3%-0=40.8(元)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

虽然最后实际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现在知道了,少了的钱几乎都用来缴纳五险一金了,只有极少一部分用来缴纳个税而已。

【小总结】第一步,去掉免征额(即用工资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3500元得到的应纳税额);第二步,找到对应税率(从上表查询),与之相乘;第三步,最后再将第二步的结果减去速算扣除数即可。

延伸阅读: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何高达20%2014聚焦个人所得税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五章第二节)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2014初级会计职。

企业所得税2014年扣除标准讲解

企业所得税2014年扣除标准讲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全额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按租赁期均匀扣除
经营租赁租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
分期扣除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
劳动保护支出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住房公积金
据实
规定范围内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据实扣除(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
(同上)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

2014年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14年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14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问答解析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国家出台的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涉及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以问答形式解析如下:一、2014年1月起,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个人年金,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允许扣除。

但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全文如下:第一条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政策解析:2013年及以前年度,工资条上的“企业年金”,需并入应领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不与应领工资合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条上扣款中的“企业扣年金”指计入账户的个人年金,按个人上年收入的5%除以12计算得出。

各类费用扣除比例及政策依据

各类费用扣除比例及政策依据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 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 使用年限分摊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 年
实际资产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 除
开办费 筹建期间,发生的 与筹办活动有关的 业务招待费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据实扣除(有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超 关联关系自然 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 利息支出(规定期 限内未缴足应缴资 本额的)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 机构间支付利息 住房公积金 罚款、罚金和被没 收财物损失 税收滞纳金 赞助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 性缴款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 部分不得扣除 ×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 额 不得扣除 据实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总额 规定范围内
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 据实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 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 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 5%(一般企 业)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 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 的15%算限额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 的10%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 构的手续费及佣金
1%
不得扣除
按比例扣除 贷款损失准备金 (金融企业)
——关注类贷 款2%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 额均不超过2亿元)贷款 ——次级类贷 款25% ——可疑类贷 款50%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注:本表所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全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在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一、稿酬所得使用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负为14%。

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0)×14%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14% 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对劳务报酬使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额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007年8月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调为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20%五、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4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4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注:本表所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全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在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一、稿酬所得使用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负为14%。

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 4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0)×14%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14% 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对劳务报酬使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额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007年8月5日起,居民储蓄利息税率调为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20%五、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

201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大全

据实
取暖费/防暑降温费 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用
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 算限额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 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 据实 付手续费及佣金
电信企业向经纪人、代办 据实 商支付的手续费、佣金
5%(一般企业)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15%(财产保险企业) 10%(人身保险企业) 不得扣除
依据(段文涛“长沙市税务稽查科科长”整理,微信公众号: taxshts)
说明事项 (标准、限额比例计算基数等)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 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 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六条
(微信公众号 taxshts段文涛整 理)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同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53条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 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 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60号)、《关于公 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 〕45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 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202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 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 通知》(财税〔2010〕59 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 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0〕 107号)。目前为止企业只 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 、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 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 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 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 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 除(对玉树、舟曲分别是从 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 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 31日止,下同)。其他公益 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 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38条第(一)项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 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4 号)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扣除。 第38条第(二)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 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 情况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 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国税函〔2009〕77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 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 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 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段文涛整理) 号)第一条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201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201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标准的公告(2014)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发文字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4.06.13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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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缩短折旧年 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 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 数总和法) (微信公众号taxshts段文涛整理)
部分行业、特定资产固定 资产加速折旧 特定企业特定固定资产、 所有企业的特定固定资产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不再分年 (仪器、设备)可在当期 度计算折旧 一次性扣除
业务招待费
(60%,5‰)
1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30%
不得扣除
捐赠支出
12%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为2:1
据实扣除(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无关联关系)
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 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的损失一次性扣除。
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得直接扣除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不得扣除 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材料
说明事项 (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 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
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 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任职或受雇,合理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工资薪金总额,比例内据实扣除
5%(一般企业) 15%(财产保险企业)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10%(人身保险企业) 不得扣除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0.5%~5%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0.5%~5%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千万分之五至千万分之十
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
5%
1%
不得扣除 按比例扣除 ——关注类贷款2% ——次级类贷款25% ——可疑类贷款50% —损失类贷款100%
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扣除。
属职工福利费范畴,福利费超标需调增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税;200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营业成本, 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 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 算限额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 债券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可扣除。 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 况); 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 率。(段文涛整理)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规定范围内
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 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按规定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借贷真实、合法、有效,签订借款合同,不具有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借贷真实、合法、有效,签订借款合同,不具有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下栏条件的以外,不超过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 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 度扣除。 同时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规定范围内可扣
不低于10年分摊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 无形资产摊销 不可扣除
不可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实际资产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
开办费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 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 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可以扣除
低值易耗品摊销 股权投资发生的损失
据实 一次性
研究开发费用
25%
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构)
1%
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机构)
50%
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
实际发生可扣除;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 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 用支出 不得在税前扣除。
作者:段文涛 分享到: 103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03209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 不得扣除 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 不得扣除 租金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 不得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 不得扣除 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款 产可在当期一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不再分年 次性扣除 度计算折旧
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 用的仪器、设备。 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
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一般无形资产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
营业收入的0.5%~5%
营业收入的0.5%~5%
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代理交易额
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
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许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范围提取
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贷款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经营租赁租入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 合理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
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 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 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 仪器、设备。 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无关联关系)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 款)
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为2:1
据实扣除(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 部分不得扣除 缴足应缴资本额的)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 不得扣除 支付利息 住房公积金 据实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不得扣除 损失 税收滞纳金 赞助支出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下栏条件的以外,不超过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 益性投资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 和以后年度扣除。 同时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 注:绝不能简单理解为关联方出资额或股权(权益性投资)的5倍或2倍。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微信公众号taxshts段文涛整理)
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 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签订分摊协 议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 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 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微信公众号taxshts段文涛整理)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 (微信公众号taxshts段文涛整理)
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不超过保费收入0.8% 投资型财产保险,有保证收益,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08%,无保证收益,不得超过业务收入0.05% 2.人寿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不超过业务收入0.15%;无保证收益,不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4.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8%; 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不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超过业务收入 0.05%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的精 算师或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确定的金额提取。 2.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经提出的保险赔款或者给付金额的100%提 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额的8%提取。 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 当年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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