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育保险政策摘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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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铸就辉煌——唐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锐意进取 铸就辉煌——唐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费向群众发放宣传品等利用多渠道、 多层次、 多种形式进
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 口环境。唐 山市 自18年以来已连续十几年荣获全省计划生育先进 98
市称号。98 19 年被国家计生委授予“ 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先 进集体”20 年被中央宣传部、 ,0 1 国家计生委授予“ 全国婚 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十佳红旗单位”20 年4 ,02 月被省委、 省 政府命名为全省唯一的“ 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 。

行宣传。通过宣传 ,使广大群众依法生育的意识明显增 强, 生育观念发生很大改变, 全市符合照顾二胎条件但自
愿放弃生育的育龄妇女已达4 万人; . 5 几年来 , 全市办理农

各级党委、 政府对人口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 亲
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十分人数达800 ,0多人, 在全省领先。
自抓、 负总责落到实处, 为提升计生工作内在质量提供 “
取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查环查孕 、 妇女病防治等措施 , 共 同做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现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 本的生殖保健服务。0 1 县乡两级共开展生殖保健咨 20 年, 询4287 0 , 人次, 4 孕期保健8 , 2 81 人次, 7 检查不孕( 证 育) 67 3 ,3人次, 治疗547 ,1人次, 检查各种疾病74 14 4 ,3人次, 治疗8 , 8 74 人次。随着工作进展 , 4 唐山市致力于巩固“ 三
策, 坚持依法行政。几年来, 年均政策生育率为9. %, 93 0 年均人 口自然增长率为3 5 o . % 。到2o 年底全市育龄妇 3 01
育水平的决定》《 、中宣部、 国家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婚育 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精神, 求真务实, 改革创新, 全面提

全面开放生育宣传册

全面开放生育宣传册

全面开放生育宣传册导言生育政策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社会发展和变化,对于生育政策的理解和实施也在不断改变。

全面开放生育政策是指国家鼓励并支持夫妇自主选择生育,取消对生育的数量限制和强制性措施,充分尊重家庭的权利和选择,为实现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本宣传册旨在全面介绍全面开放生育政策内容并宣传其积极影响,帮助民众更全面地了解生育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第一部分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背景和意义1.1 背景中国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出台,是基于对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发展、家庭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旨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推进国家人口发展的战略转型。

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出台,为家庭提供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有助于缓解老龄化问题,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

1.2 意义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增加家庭幸福感,提高生育率,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对国家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全面开放生育政策还能够促进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性别平等。

第二部分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2.1 自主选择生育权全面开放生育政策强调夫妇自主选择生育的权利,取消以往对生育数量的限制和强制性措施,充分尊重家庭的选择权和个人的意愿,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生育环境。

2.2 优待政策全面开放生育政策将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提供相关的优待政策,包括生育补助、生育保险、育龄妇女护理假等,以支持家庭生育需求的实现。

2.3 监护责任政府将加强对儿童的监护责任,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部分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3.1 宣传教育全社会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们对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促进政策的顺利实施。

3.2 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关注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3 政策环境政府将为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实施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支持,从法律、经济等多个方面搭建更加良好的保障体系。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城镇居民生育费用列入市本级城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城镇居民生育费用列入市本级城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城镇居民生育费用列入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唐城居办[2009]1号
【发布部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
【实施日期】201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城镇居民生育费用列入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唐城居办[2009]1号)
市直相关部门,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办[2009]115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列入我市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

参保人员不再单独缴费,所需费用从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河北生育保险政策

河北生育保险政策

河北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选择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

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给予生育妇女发放的生育津贴。

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

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势力而确定。

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生育保险基金筹集等问题。

1、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

2、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生育当月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河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在生育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享受奖励产假30天。

三、增加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施行节育措施的参保职工享受节育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节育措施的参保女职工享受增加假期。

(一)施行节育措施的,享受节育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天;2、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3、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4、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再增加以下假期: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2、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生育产假、奖励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其他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

产假津贴的计算方法按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天*产假假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假假期: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晚婚增加15天,剖腹产的增加30天,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35天。

河北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

河北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

河北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河北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调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和《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XX年3月29日修订)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权益,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一、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

二、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

三、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

延长产假期间,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其他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

石市市区参保人员生完孩子可直接报销为方便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石家庄市区对依法取得了生育证件的参保人员可实现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即时结算。

也就是说,今后生孩子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参保职工在本市辖区(包括所属县、市)办理生育证的,办证十五日后可实现生育住院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参保职工在外地办理生育证的,可由用人单位携带生育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及复印件、《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信息登记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登记有关生育信息后,生育住院医疗费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也可按原办法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出院后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其他情况需按规定报销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申报仍按原规定执行。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不是“一次性”的,它不只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还包括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流产产假期间的津贴甚至参保女职工退休后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生产”费用为2000元据悉,石家庄市市区内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一)正常生产2000元;(二)难产2500元;(三) 剖宫产3500元;(四)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800元;(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600元;(六)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 元;(七)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120元。

唐山生育险报销标准

唐山生育险报销标准

唐山生育险报销标准唐山市生育险是指在唐山市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女性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为保障女性生育权益,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也为促进人口政策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过程中,了解生育险报销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下文将详细介绍唐山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住院生育产妇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项目和价格进行报销,其中个人自付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而定,可在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咨询。

2.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产妇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过程中的医疗费用等,同样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项目和价格进行报销,个人自付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产妇可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包括基本生育津贴和就业保险生育津贴两部分,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 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产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社保局提出生育津贴的申领。

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可获得生育津贴。

三、其他待遇标准。

1. 丧偶抚恤金。

对于因生育而导致丧偶的产妇,可享受丧偶抚恤金待遇。

具体标准和申领流程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 产假和护理假。

产妇在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和护理假,具体天数和待遇标准由当地政策规定。

以上便是唐山生育险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生育险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祝您生活愉快,健康快乐!。

计生相关政策宣传内容

计生相关政策宣传内容

计生相关政策宣传内容
在现代社会,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
部分。

它旨在引导人口数量和结构合理发展,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宣传内容。

1. 生育政策宣传:鼓励合适生育,提倡健康育儿。

政策宣
传可以强调适龄夫妇按照国家规定的生育年龄、生育数量和间隔进行生育。

同时,宣传健康生育观念,倡导科学育儿方法和健康生活方式,以确保母婴的健康。

2. 经济政策宣传:经济方面的政策宣传可以提到优惠政策。

例如,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单独两孩家庭,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福利;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可以提供生育补助和扶贫政策等。

3. 健康知识宣传:宣传可以包括孕前、孕期和产后的健康
知识,如孕育准备、饮食、运动、心理调整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提供相关的医疗资源信息,推广妇幼保健机构和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等。

4. 避孕措施宣传:宣传各种可行的避孕方法,鼓励夫妇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避孕方式。

提供避孕器具的介绍和使用方法,以及安全、可靠、经济的避孕药物和避孕方式等。

5. 再生育政策宣传:针对单独两孩政策,宣传可以提到相
关政策的具体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妇再生育。

同时,强调巩固和完善计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宣传的一些内容。

通过这些宣传,可以提高人们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社会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支持和配合。

实施好计划生育政策,将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国家的健康发展。

三孩政策宣传知识

三孩政策宣传知识

三孩政策宣传知识
1.国度三孩奖励政策一: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乡村方案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度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

而生育保险是国度经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缀劳动时,由国度和社会提供医疗效劳、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度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方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白,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3.国度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证
要树立健全方案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证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心工作机制,维护好方案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度三孩奖励政策四:保证女性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本钱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哺育期间的一系列本钱。

这两年也有专家倡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以此鼓舞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弭女性就业歧视。

此外,女性孕检、哺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合适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发明鼓舞生育的支持措施。

针对于生三胎,首先要根据政府的实际政策来执行确定政府部门现在只是讨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政策,只是一般来说应该会给予一些。

奖励制度,休假制度和保证女性合法权益的一些制度。

以此来对我国的生育制度进行更强大的优化。

生育保险政策宣传方案

生育保险政策宣传方案

生育保险政策宣传方案Ⅰ. 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生育保险政策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生育保险政策,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其中。

本文将围绕生育保险政策的背景、政策内容及其相关权益进行详细介绍。

Ⅱ. 背景1. 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结构的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期望值也随之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不仅对社会经济造成了压力,也对家庭带来了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育保险政策应运而生。

2. 生育保险政策的意义生育保险政策的出台有助于繁衍后代、平衡人口结构,并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以支持家庭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宣传生育保险政策可以帮助更多的人了解其权益和政策内容,进而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和参与度。

Ⅲ. 生育保险政策内容1. 参保对象生育保险政策的参保对象为计划怀孕、已怀孕或已生育的妇女。

妇女在参保前需经过相应的身体检查,并按规定缴纳保费。

2. 保险范围及待遇生育保险包含了多项保障内容,如孕前检查、助孕服务、分娩费用报销、产假和护理假期等。

其中,孕前检查旨在确保孕妇的身体健康,助孕服务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咨询和指导。

分娩费用报销涵盖了分娩相关的医疗费用,并根据不同地区和医院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产假和护理假期提供给妇女,以便她们能够有足够的时间照顾新生儿,促进母婴健康。

3. 保险费用及报销流程生育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具体缴费和报销流程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并实施。

一般情况下,单位会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并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以便妇女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保险待遇。

4. 保险期限及终止条件生育保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年满一周岁后需重新参保。

保险终止条件主要包括女性年龄超过生育年龄、不再怀孕的意愿或生育后的一定时间段等。

Ⅳ. 生育保险政策相关权益1. 经济保障生育保险政策为妇女提供了相应的经济保障,包括报销分娩费用、提供产假和护理假、发放生育津贴等。

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宣传

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宣传

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宣传一、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2、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参保职工缴费未中断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4、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是指未在《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内。

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1、生育津贴。

女职工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生育医疗费用。

对生育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暂实行限额结算。

其限额标准分别为:门诊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500元/例;正常分娩(顺产包括手术助产和侧切):16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1800元/例;手术分娩(剖宫产):2800元/例;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科手术:3200元/例。

以上几种分娩方式的支付限额均含分娩当次住院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和产后访视的费用。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并发症医疗费按上述限额支付,个人负担过重时,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早期妊娠门诊终止妊娠(流产):200元/例;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引产):1000元/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上、取环):80元/例;输卵(精)管结扎术:800元/例;输卵(精)管复通术2000元/例。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冀政〔2007〕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险)的统筹层次、参保范围和参保登记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统筹层次、参保范围和参保登记相一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证为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职工兑现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育保险的管理工作,依法对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

卫计、财政、审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育- 1 -保险的有关工作,其中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相同。

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25%,其他用人单位为0.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0.25%。

生育保险费的列支渠道与职工医保规定相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七条退休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退休后也不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运行现状的分析及建议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运行现状的分析及建议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运行现状的分析及建议作者:朱振波孔元杨俊玲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10期摘要:目前,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总体管理规范,运行平稳,但自2015年在生育保险基金降低费率及2016年我国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基金支付能力受到冲击。

本文通过对唐山市生育保险基金近年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揭示唐山市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及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现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关键词:唐山市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全面二孩生育保险作为我国五项社会保险之一,在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维护女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保险)正式实施以来运行平稳,但根据唐山市生育保险近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卫计部门统计数据分析,自2015年在生育保险基金降低费率及2016年我国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基金支付能力受到冲击。

一、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运行现状1.基本政策。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唐政办〔2011〕12号印发)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基金,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同,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25%,其他用人单位为0.8%。

2015年10月起,落實部、省要求,缴费比例由0.8%调整为0.5%;待遇支付主要是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

2.基金收支情况。

我市生育保险正式运行以来基金保持当期略有结余。

2015年10月降低缴费比例后,当期结余减少但仍有结余。

2016年以后,加上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基金收不抵支、当期出现负结余。

二、形势和问题分析1.费率调整对基金收入的影响。

2015年,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较2014年增加了79万元,增长幅度较前两年减少。

2016年基金收入较2015年减少6542万元,减幅明显。

全面开放生育宣传册

全面开放生育宣传册

全面开放生育宣传册1.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我国政府逐步调整了生育政策,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本宣传册将为您详细解读生育政策,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生育健康、家庭规划、教育培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2.生育政策解读全面开放生育政策包括以下方面:取消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抚养、教育全过程实行全周期服务管理;加强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全面开放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3.生育健康生育健康是确保家庭幸福和人口质量的重要因素。

在备孕期间,夫妻双方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同时,要注重营养均衡,补充叶酸等营养素。

在孕期,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确保母婴健康。

此外,要关注新生儿健康,及时接种疫苗,预防疾病。

4.家庭规划家庭规划是确保家庭和谐幸福的关键。

在全面开放生育政策下,家庭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职业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生育时间和数量。

同时,要注重家庭教育和培养,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此外,要关注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5.教育培养教育培养是孩子成长成才的关键。

在全面开放生育政策下,家庭应注重孩子的早期教育,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

同时,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和独立性。

此外,要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注重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培养。

6.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确保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

在全面开放生育政策下,政府将加大对家庭生育和养育的支持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同时,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确保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家庭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和支持。

7.责任与义务在全面开放生育政策下,家庭应承担起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责任与义务。

唐山市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解析

唐山市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解析

男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目的就是共同分担生育保险费,政策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同时生育少不了男性的参与,男职工在其妻产假期间有照顾责任,对生育的子女 也有抚养责任,生育保险支付给生育女职工的津贴和医疗费用,从一定程度上也对男配偶有利,所以男职工也应该缴 纳生育保险费。
18.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有哪些?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享受20天生育津贴;怀孕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30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不 满6个月终止妊娠,享受42天生育津贴;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享受90天生育津贴;下列情况下增加生育津 贴:难产的(指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女职工晚育(满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增加45天生育津贴;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30天生育 津贴。
17.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
计划内生育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 不超过5次;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计划内生育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2.人工干预分娩:(1)手剥胎盘术、 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2)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 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3)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 元;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其次,它可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需要,女职工依法享受有薪假期,所需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 金给予一定补偿,解除了妇女就业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克服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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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河北生育新政策河北生育险报销标准xx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是的xx河北生育新政策,欢迎阅读!xx河北生育保险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 * 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卫生计生、税务、审计、价格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工会、妇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生育保险重大事项研究,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四)政府补贴资金;(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具体缴费比例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缴费比例超过0.5%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最新唐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

最新唐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

最新唐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唐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些事儿咱今儿就聊聊这最新唐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

说起来,这条例可是和咱老百姓息息相关呐!以前,计划生育那可是抓得紧啊,一家就只能生一个娃,这可愁坏了那些想多要几个孩子热闹热闹的家庭。

现在不一样了,条例放宽了,这可真是大好事嘞!你瞧哈,现在可以生二胎三胎了,家里多个小家伙那得多有意思啊!大的带着小的玩,小的天天跟着大的屁股后头跑,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多有生活气息。

想想以后过年过节的,孩子们叽叽喳喳地在屋里跑,那场面,多温馨啊。

而且啊,这条例改了以后,对于那些想生娃又有点顾虑的家庭来说,也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以前可能担心养孩子成本高,现在有各种政策扶持呢,补贴啊、优惠啊啥的都来了。

这不是减轻咱老百姓的负担嘛,能让咱放心大胆地生娃。

不过呢,这生娃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虽然政策好,但咱也得考虑清楚。

毕竟养个孩子不容易,得花时间花精力还得花钱。

可不能脑袋一热就决定了,得做好心理准备,想好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个能力和耐心。

再说说这计划生育条例对社会的影响。

人多了,消费也就上去了,经济不就带动起来了嘛。

而且以后孩子们长大了,也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为社会做贡献。

这样一想,这条例还真是利国利民呐。

不过,咱也得注意,不能因为可以多生了就无节制地生。

还是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生了就要负责任地养好。

可别到时候孩子生了,教育跟不上,那可就不好咯。

总之呢,这最新唐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也是为了咱老百姓好。

咱可得好好利用这政策,该生娃的生娃,该享受优惠的享受优惠。

让咱们的家庭更幸福,让咱们的社会更美好!怎么样,我说得在不在理儿?大家也一起来聊聊你们对这条例的看法呗!。

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规定

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规定

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经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达关怀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一定的生活标准维持健康的生活。

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关于改进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届时,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申请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在网上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查询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可在网上查询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津贴标准和发放进度等相关信息。

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申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津贴审核。

划拨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按规定划拨生育津贴。

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按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适用范围和条件《通知》中明确,属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贴,由原一次性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改为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创机制强监管抓落实保待遇——唐山市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亮点“凸显”

创机制强监管抓落实保待遇——唐山市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亮点“凸显”

创机制强监管抓落实保待遇——唐山市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亮
点“凸显”

【期刊名称】《唐山经济》
【年(卷),期】2012(000)010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按《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唐政办2011【12】号)文件精神,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

此举结束了我市自2005年始沿革7年的生育补贴政策,在基金列支渠道、支付标准、待遇范围、结算速度等方面实现了历史上的新跨越,开启了唐山保险制度的新篇童。

【总页数】2页(P35-36)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4
【相关文献】
1.生育保险拟并入医疗保险生育待遇保留 [J], 李彪
2.用青春的肩膀担起事业的重任——记河北省医疗保险先进集体获得者唐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J], 李秀红;王海欧
3.关于商业保险参与医疗生育保险体系管理策略研究——探索运用商保补偿机制,
设计普惠版商保产品 [J], 洪巍; 孙武军; 王余丹; 凌云
4.生育、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与养老金待遇机制调整 [J], 范维强;刘俊霞;杨华磊
5.关于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中进一步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的建议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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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育保险政策摘要宣传
按照唐山市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开滦集团按规定开始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实施是为了保障职工计划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生育保险中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要点进行摘要传达给全体员工,望各单位认真传达。

一、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缴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三、享受待遇时限: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其职工从缴费当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五、生育津贴的性质和计算办法: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企业从生育保险津贴中代扣代缴
生育津贴计算: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生育津贴天数。

女职工生育过程中或生育后在享受生育津贴时间内死亡(包括终止妊娠后死亡),生育津贴计算为生育前半个月起至死亡之日止。

六、生育保险待遇(除生育津贴外,其他项目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一)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下列情况享受生育津贴: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享受20天生育津贴;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30天生育津贴;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享受42天生育津贴;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享受90天生育津贴;
5、下列情况下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指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女职工晚育(满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增加45天生育津贴;(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

女职工因计划内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标准另行制定),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内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孕期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如下:
1、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
2、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⑴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⑵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
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⑶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元;
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四)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二)终止妊娠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三)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四)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致,并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专家组鉴定,确定为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或者恢复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的诊治除外)。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超过限额部分由原渠道解决)。

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妊娠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引产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按生育处理),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门诊引产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2、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4、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5、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致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每年最高支付3000元。

(六)因急诊、转院、常驻外地、出差探亲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七)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日起,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上述规定的,凭男职工配偶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以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有效凭据,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七、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一)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费用;
(二)不孕症治疗发生的费用;
(三)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四)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六)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七)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八)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九)女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
(十)未经批准自行恢复生育手术的;
(十一)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八、根据计生保险的规定,社保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做相应协调:
(一)符合开滦配套政策的,按开滦补充规定执行。

(二)要求各单位进行认真传达,各单位员工发生生育的员工要在生育出院后立即向计生办公室和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组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延误生育津贴的正常支付。

(三)女员工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由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组以书面形式通知女职工所在单位及公司财务部工薪核算组,单位在计划生育假期内停发工资,由财务部工薪核算代发生育津贴,唐山市支付后由财务部成本组冲抵财务部核算工资。

九、咨询电话:64109
钱矿社保中心
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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