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黉舍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黉舍,对内全面负责黉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扶植、社会效劳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黉舍职能部门代表黉舍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扶植、队伍扶植、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构造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效劳保障。
第九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新时代高校二级学院治理体系改革困境及路径重构
新时代高校二级学院治理体系改革困境及路径重构①成建宇*(扬州大学,江苏扬州225002)二级学院治理体系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主要在理念、定位、结构、制度等方面存在着阶段性困境。
高校要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治理架构和规章制度,重构高校二级学院现代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有力支撑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的建设。
一、高校二级学院治理面临的困境(一)治理理念过于落后,顶层设计缺乏创新与系统性高校治理体系的治理理念和顶层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两大环节,但是受社会诸多因素和高校治理体系本身复杂特殊性的影响,二级学院在治理理念上通常是凭借学校指令展开机械性行动和考核,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维持了政令的一致性,但是由于长期的惯性思维,在治理理念中缺乏主动和自由。
同时,治理理念的落后也导致顶层设计缺乏创新与系统性,治理改革自下而上的优势缺失,削弱了基层实体的改革动力和办学活力,难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双提升。
(二)治理决策亟须完善,领导体制与决策机构工作效率不高不同于学校层面的治理体系的下沉或者简单移植,二级学院自身治理结构和运行模式需要在学校领导体制下以独特的院情和运作模式为前提,形成自身针对性的领导体制及决策机构,其行政职能和权力也呈现出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强的特征。
2018年,教育部党组将二级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决策权归属党委会,自此之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跃成为学院最高的决策机构,更大程度地保障了学院治理体制改革及权力的运行。
在此背景下,学院领导体制与决策机构工作不可避免地出现效率不高的情况。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必须在“学术自由”“教授治学”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发展,才能为推进学院在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工作方面做出更有力、更精准的决策。
(三)内部治理结构复杂,学院管理及配置受限作为基层办学实体,二级学院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中扩大学院的人事、财务管理自主权,但是与学校、政府、社会之间的外部治理结构过于集权化,学院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这“三大权力”各自为政,之间利益主体取向各异,权责不明晰、责权不对称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对学院内部治理产生了负面影响。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引言本文旨在提出一种适用于校院系的二级管理方案,以提高校院系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校院系是高等学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培养人才、推动学术发展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加强校院系的管理是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方案将通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流程与系统、加强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以帮助校院系实现更好的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在校院系的二级管理中,必须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并合理划分权责。
各级管理者应当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管理层的示范和引领。
1.校级层面:校级管理人员应确立校院系的整体发展战略,制定校院系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加强对校院系的指导和资源支持,确保校院系能够有效地履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
2.院系级层面:院系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院系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招生、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
他们应制定院系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同时,他们还应关注教师和学生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教师和学生:教师和学生是校院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他们应按照院系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教学和学习任务。
教师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学生则应刻苦学习,积极参与课堂和课外活动。
二、优化流程与系统校院系的管理需要依靠一套科学、高效的流程和系统,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提高管理效率。
1.招生流程:在招生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报名。
同时,还应加强对招生宣传策略的研究和改进,确保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
2.教学管理:教学管理是校院系的核心工作之一,应建立一套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及时提供培训和指导。
同时,还应加强教学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为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3.科研管理:科研是校院系的重要任务之一,应建立科研管理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奖励。
此外,还应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学术与产业的结合。
高校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权责划分方法与应用-教育文档
高校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权责划分方法与应用人才培育是一般高校的核心职能,教学工作是一般高校的中心工作。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是以教学组织机构为主体,以教学工作为对象,以实施管理职能为内容,以为培育高素养人才供应高质量管理服务为目标的过程。
随着高等教化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等教化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在校生人数不断增长,人才培育模式日趋多元化,经济因素对高等教化的驱动作用将更加明显和干脆,高等教化的国际沟通日益频繁,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理应发生相应改革,其中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模式,即从管理体制上把属于学校职能的一部分决策权、管理权下移,不断增加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强化其在两级管理体制中的重要地位[1]。
因此,下放校级管理层的权力,深化“以院为实体”的改革,推行二级目标管理模式,既符合科学管理的要求,也是高校发展的必定产物[2]。
在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模式下,如何科学划分校级层面和学院级层面的权责,成为胜利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的内涵与目标现代汉语词典“体制”(system of organization)的定义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3]。
从管理学角度来说,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
管理体制是由组织制度所确定的形成与维持组织存在与发展的对内外关系的基本框架。
教学管理体制是教学工作诸要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在教学管理制度下,所形成的各层级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管理是指管理者通过肯定的管理手段,使教学活动达到学校既定的人才培育目标的过程,是正常教学秩序的保证。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支配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试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还包括教学探讨与教学改革管理。
强院兴校背景下校院两级权力清单的设置
2021年第2期高教探索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强院兴校背景下校院两级权力清单的设置汪全胜杨娟摘要:伴随着学院制改革的完成,高等学校形成了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挖掘高校办学的发展潜力,促进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寻找内生增长点,在学院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的情况下,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直接经办主体理应成为具有自主办学权力的实体,即确立强院兴校的理念。
为了规范校院两级的治理结构,明晰学院责权利一致原则,应引入、借鉴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学校及学院的权力清单制度,包括权力清单以及相应的责任清单,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思想认识到位、权力梳理到位、制度规范到位等,才能真正实现强院兴校的目标。
关键词:学院制;强院兴校;权力清单;办学自主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以“放管服”为中心的简政放权改革以来,我国在明晰政府权力的边界,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打造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方面有了重大进展。
在涉及教育管理特别是高等教育管理层面,随着2017年3月3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得到进一步保障,高校的办学活力得以进一步释放,内涵式发展助推高等学校内部的放管服改革以及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
高校内部的放管服改革,推动管理权力下移,落实学院为办学主体,促进学科与学术振兴,以强院带动兴校。
一、强院兴校的提出高等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从目前相关政策文件来看,主要是涉及行政机关与高等学校之间的权力分配,强调行政机关对高校的管理要简政放权,提高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但实际上,高等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还有其内在的维度,即在一所高校内部,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如何由学校给学院简政放权,如何加强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挖掘学院的内生增长力,让学院成为名符其实的办学主体。
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现代化:理念、路径及内容
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现代化:理念、路径及内容张继延;陆先亮【摘要】大学内部治理体系是相对于外部因素而言,是指在协商、互动、合作、共赢等理念的统领下,由治理的主体、机制、内容和效果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的、整体的、动态的制度及其运行系统,其核心理念是共治、法治、善治.大学内部治理在路径选择上要实现由单边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由法制向法治转变、由科层管制向人文善治转变,其体系内容包括治校理念的现代化、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机制的科学化、治理过程的法治化.【期刊名称】《江苏高教》【年(卷),期】2017(000)011【总页数】3页(P41-43)【关键词】大学内部治理;现代化;共治;法治;善治【作者】张继延;陆先亮【作者单位】常州大学发展规划处,江苏常州213164;常州大学人事处,江苏常州21316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高等教育等各领域改革的总要求。
价值理念是制度及其体系设计的先导,不同的价值理念引领下会产生不同的内部治理模式及相应的路径选择。
1.“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的概念大学治理体系的构建以对其内涵的准确把握为逻辑起点。
大学治理这一概念从主体身份内外部关系来看,包含有两种维度:一是从大学外部来讲,主要是指社会与大学之间的关系,包括政府与大学之间、产业界与大学之间、用人单位与大学之间等;二是从大学内部而言,其治理则涉及大学对自身价值的定位、权力运行模式、组织机构设置、人财物等相关的科层制度等。
在对大学治理体系的概念界定上,一般有从治理出发和从体系出发的两种角度。
首先,从治理出发界定“大学治理体系”。
有研究者认为:“所谓‘治理’,是由治理的主体、机制,治理的结构、内容等构成,并以规则、合约和问责为核心要素的一整套制度设计与安排。
高校校院二级管理实施过程中的权责问题分析
管理论坛高校校院二级管理实施过程中的权责问题分析段秀娣(西安科技大学,陕西西安710054)摘要:高校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实施过程受到了外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谈论,并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院校的二级管理和实施将会成为未来高校教学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本文就是基于高校校院二级管理实施中的权责问题这一论点进行分析,然后分别从高校校院二级管理的内涵、目标以及高校校院管理系统的权责分类、权责划分等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高校校院;二级管理;权责问题1引言当前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以及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逐渐多元化,高校校院内部的管理体制也得到了完善和改进。
改革后的高校校院二级管理体制一经推广和使用,就得到了广大老师和学生的普遍认同和好评,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实施。
谈到高校院校的二级管理体制,实际上就是把学校的管理职能适当地下移到学院中去,即弱化校级的管理权力,强化院级管理权力的改革体制。
那么如何高效、科学地实施高校院校的二级管理体制,就需要划分清楚校级层面的权责以及学院即层面额权责。
2高校校院二级管理的内涵和目标高校校院二级管理从宏观上说可以这么理解,那就是高校校院级管理人员在基本满足学校总体方针政策的前提下,与学校校级管理人员相互协作、分工明确、各自发挥出自己的教学管理职能,合理科学地实现和完成高校的总体办学目标,提高高校教学管理的效率和灵活性。
除此之外,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明确高校校院二级管理的根本目标和任务,高校如何主动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变化,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各个高校如何调整管理重心以及平衡学校和学院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重中之重。
那么高校校院实施二级管理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呢?那就是结合高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创办以“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的、科学的、规范的、高校的校院二级教学管理体制。
当然这其中也包含着对实施过程中的监控机制以及管理质量和水平的评价机制。
在满足高校整体的办学标准和要求的基础上,各个院系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建立最合适、最科学的教学管理模式以及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提高高校整体的办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效率。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
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构想
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构想在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过程中,许多高校都是按照“校本部机构改革为切人点、用人制度改革为重点、分配制度改革为关键和院系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调整为落脚点”的轨迹开始不断推进与深化的。
但在推行改革中,却遇到了很多困难与阻力。
结果是改革成效不大,而使改革流于形式。
笔者拟从校内资源的配置、校院两级管理职权的划分以及财务管理体制的调整等方面,对影响两级管理模式实施的几个关键性问题进行论述。
一、构建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应以校内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前提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高等学校必须以规范学院的设立与调整为起点,通过相应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立,强化校内公共资源的建设,从而避免结构性的重复投资与浪费现象发生,实现校内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学校资源的利用效率。
1、根据不同的学科性质,规范学院的设立与调整。
学院的设立与调整应根据不同的学科性质,将相关性较强的学科集中到一起,以一个一级学科或若干个一级学科为基础来组建学院,达到消除原有专业、学科之间的壁垒,促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信息学科和大学科群的不断涌现,实现学科交叉、学科综合、学科优势互补与学术资源共享,从而凭借学科群和大学科优势,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和强适应性的适应现代科学知识综合化高素质人才,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奠定基础。
2、明确不同的建设目标,强化校院两级资源配置。
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与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同时并存,校院两级资源配置结构极不合理。
笔者认为,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学校资源配置可以按照两个层面进行:在校级资源配置的层面上,以加强校内公共资源的建设为重点;同时,强调学校层次的放权,强化校院两级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院级资源配置的层面上,必须强调学院层次的相对“集权”,彻底打破教研室之间的“山头”界限与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用房是教授私人财产的现状,建立学院资源统一规划、合理配置、院内共享、对外服务的管理制度。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
各系部在学院的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
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校、院两级责权平衡推进学院办学自主权实现
学术与研究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校、院两级责权平衡推进学院办学自主权实现湖南工业大学 廖珺妤摘要:二级学院是高校内部管理的基础部门,是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的直接主体。
但目前我国高校二级学院缺乏办学自主权,使得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权责无法统一的尴尬处境。
其原因和学校与学院之间的管理模式落后有很大关系,大部分高校二级学院还是集权管理模式,学校过度干预学院办学工作,限制了二级学院自主权的充分发挥。
如何在责权两个方面实现学校与学院的平衡管理,积极地发挥二级学院在科教及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国目前高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责权平衡在传统管理思路下,统一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主要模式,但随着要“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这一概念的逐步深入,高等教育改革开始关注将办学权力向二级学院适当下放,地方本科院校的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开始出现。
使得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动更具灵动性,目的是为了避免责任划分不清、管理人员冗杂、办事拖沓等问题。
教育部联合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平衡高校与二级学院之间的权责关系,帮助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一、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行使现状及问题从学院发展来看,高校二级学院的发展需掌握自主招生权、自主理财权、自主聘任权、自主分配权等。
[1]二级学院作为高校中的办学实体,它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它处在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第一线,直接承担着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功能,高校必须将自主权落实到二级学院内部才能实现自身的自主权发展。
就目前来说,我国高校二级学院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无法突破招生制度、专业设置、教学安排、教师聘任、经费使用、考核评价等制度的束缚。
当前许多学校管理重心下移,但行政权利相对集中在学校,学院的自主发展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校、院协作机制不健全。
只有建立协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加强学院办公室管理人员和不同岗位之间的协同合作,才能为学院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服务保障。
二级学院在高校重心下移改革中的权利运行及监督机制探讨
二级学院在高校重心下移改革中的权利运行及监督机制探讨摘要:近年来,高校重心下移改革尝试在二级学院的管理建设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学院行政管理、治学办学的自主权力范围得到有效扩展,但权力在下落过程中的偏流与失衡等问题也相应而生,二级学院权力运行及监督机制的改革完善亟待落实。
文章以学院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完善的积极意义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其改革必要性;并针对在二级学院管理运行中存在的组织性质与权责不明、权力主体存在冲突、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衡体系存在缺失等问题,提出完善学院自身管理章程、合理划分主体权限、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以及细化权力监督职能等策略,进一步完善高校的权力下放,促进二级学院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推动监督机制发挥实效。
关键词:二级学院管理重心下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教育改革推进下,高等院校的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办学规模也日渐扩大,传统高校内部管理体制逐渐无法统筹全局,权力重心开始下放,相应的二级学院管理改革也逐步拉开序幕。
此前较长时段内,二级学院在大学组织架构中普遍承担着“生产”或“执行”职能,其办学规模、学科规划、专业设置及划分等方面并未被赋予完整的自主决策权,高校内部一级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其通常会在管理二级学院过程中,对其组织运行与权力分配过程过多介入,使得学院对于一级权力组织系统产生依赖性,间接导致二级学院在学科建设、日常办学与教学实践中的创新活力受到抑制。
随着权力改革的推行,“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成功解除学校对于二级学院的追踪管理,将具体教学事务与日常运营的管理权下放至学院手中,并通过对总体办学目标的分解与办学资源的二次分配,精简学院事务管理流程,明确管理目标与细则。
学术、人事、资源分配等权力的回落,在开放二级院校自主管理权限的同时,也随着权力范围的扩大与可分配资源的增加而产生新的管理风险。
由于管理重心下移过程中,二级学院相关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尚未建设完全,组织关系不清、权力分配不均、部门职能重复等问题依然存在。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校院两级责权划分探析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校院两级责权划分探析作者:叶东来源:《文教资料》2019年第12期摘 ; ;要:本文就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下校院两级责权划分现状进行分析,从责权划分应遵循的原则、具体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性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 ; ;二级管理 ; ;责权划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方案》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与目标:职业教育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
经过5年—10年,职业教育要基本完成三大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社会转型、产业升级不断加快,对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这就要求职业院校必须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
尤其是《方案》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在这样一个新时期,国家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给职业院校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对职业院校提出了挑战。
职业院校如何抓住这个发展机遇,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院校自身又好又快发展,就成了目前各个职业院校尤其是高等职业学校最紧迫的任务。
一、高职院校二级管理治理模式的现状高职院校治理水平直接决定着教育质量。
在高职教育规模扩张的时期,众多中职学校合并成为高职院校,造成管理模式和体制较粗放,基本都是学校统管的“一级管理”,二级教学单位基本靠行政命令执行各项办学任务。
这种治理结构的弊端明显,束缚了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育质量的提升。
近年来,众多高职院校参照普通高校的做法,通过实施二级管理,优化调整学校的治理体系,提升院校治理能力,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确与治理结构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确与治理结构学校是培养人才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和良好发展,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确与治理结构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权责明确和治理结构两个方面探讨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权责明确是学校管理制度的基础,它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和行政层面的职责划分、权力边界的明确,以及实施中的监督和约束。
首先,学校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
学校的组织架构应该合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任务,确保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顺畅,责任清晰。
例如,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和教师安排,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和优秀学生的培养等。
其次,权责明确还需要明确权力的界限。
学校管理制度要明确不同职能部门的权限范围,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或权责不清的情况。
最后,权责明确需要建立监督与约束机制。
学校管理制度应设置相应的监督机构,确保权责的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进行追责,保证权责的有效执行。
在治理结构方面,学校管理制度的合理治理结构能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首先,学校管理制度的治理结构要注重参与与沟通。
学校管理属于集体决策和合作的过程,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其次,治理结构还需要注重权力制衡。
学校管理制度要明确各个层面的权力和职责,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相互制衡,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或滥用。
此外,学校管理制度的治理结构还需要注重规范和优化管理流程,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决策和执行的顺畅和高效。
针对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确和治理结构,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学校管理部门要加强内外部沟通与协作,建立不同层次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其次,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确保权责的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岗位责任意识的塑造,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此外,学校可以借鉴国内外优秀学校的治理经验,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与权责界定
学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与权责界定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和权责界定对于学校的顺利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的角度探讨学校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并解析权责界定的重要性。
一、学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学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是指学校内部管理层级的设置和职位分工。
一个有效的组织架构可以保证学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和各部门的协调合作。
一般而言,学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常包括以下几个层级:校董会、校务委员会、行政部门、教学部门。
1. 校董会:校董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的赞助方、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校董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总体管理政策,审批重要决策,并对学校的财务和资源进行监督。
2. 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执行机构,由校长、副校长、院长等学校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校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政策,监督各部门的运行情况,并向校董会汇报工作。
3.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是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核心部门,常包括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等。
人事部门负责学校的人员招聘、绩效评估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预算、资金管理等工作;后勤部门负责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
4. 教学部门:教学部门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常包括教务处、学工部、辅导处等。
教务处负责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管理等工作;学工部负责学生管理和学生发展工作;辅导处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辅导工作。
二、权责界定的重要性权责界定是指明学校内部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工作范围和所承担的责任。
权责界定的合理与清晰可以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有效地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
1. 提高运行效率:通过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可以避免工作交叉和职责不明的情况发生,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
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任务,减少沟通和协调的成本。
2. 保障公正性:权责界定的清晰可以避免权力滥用和职权不当的情况发生,保障学校内部管理的公正性。
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职责
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职责为适应学校学院制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职能,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关于第二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意见》精神,特制定《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职责》。
教务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教学管理,行使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高教研究等工作的策划、组织、监督、协调、评估等职责,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具体执行和落实。
一、总则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通过改革,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校、院 (系) 两级教学管理,逐步使教学管理重心下移,促进院 (系)自我发展。
2 .实施教学两级管理的目的校、院教学两级管理,扩大了院 (系、部) 教学管理职能,有利于发挥院 (系、部) 教学管理工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各院 (系、部)优势,形成特色,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着力进行教学的宏观管理,加大质量监管力度。
3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普通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教学文档、教学状态数据管理、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高教研究管理等。
4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5.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6 .教学管理是按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活动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院 (系) 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
其基本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晰与监督机制改革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晰与监督机制改革学校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要场所,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明晰与监督机制改革对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成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权责明晰和监督机制改革两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强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
一、权责明晰权责明晰是学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它主要包括权力配置和责任确定两个方面。
在权力配置方面,应确立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权力范围和行使权限,明确各方在学校管理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
校长应具备决策权和管理权,教师应具备教学权和育人权,学生应享有学习权和参与权,家长应具备监督权和参与权。
这样的权力配置设计有助于形成科学决策、有序管理的学校管理模式。
在责任确定方面,学校管理制度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校长应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确保学校目标的实现;教师应承担教育教学责任,肩负起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任;学生应承担学习责任,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家长应承担监督责任,积极参与学生教育。
明确各方责任,使其形成良好的合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监督机制改革监督机制是学校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能够确保权责的有效实施,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在监督机制改革方面,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内部监督。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构,提升管理层对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力,保证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
该机构应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教师进行培训以提升专业素质。
其次,推进外部监督。
除了内部监督,学校还应接受外界的监督,以增强对学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权益。
同时,学校还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最后,强化学生和家长参与。
学生和家长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参与者,应在管理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代表会议和家长会议,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借鉴他们的建议并予以采纳。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重构与运行机制创新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重构与运行机制创新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发展,学校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重构与运行机制创新是为了实现学校目标和使命,提高教育质量,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性工作。
本文将探讨学校管理制度中权责重构的意义以及运行机制创新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建议。
权责重构是指重新界定学校管理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建立明确的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
这一方面包括学校的管理层、教师和学生,另一方面还包括家长、社会和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
学校管理制度的权责重构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决策效能,增进各方利益的协调。
学校应该确立科学决策的机制,使决策能够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
对于学校管理层来说,需要强调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的培养,提升管理层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
对于教师而言,要求他们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承担起教育教学的责任。
对于学生来说,要求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评价工作,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对于家长、社会和政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要求他们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
归根结底,权责重构是为了实现各方的利益协调,提升学校整体运行效能。
运行机制创新是指学校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变化。
随着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学校管理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今教育的特点和需求。
因此,学校需要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加强运行机制的创新。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推广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教学、管理和评价的全程互动。
其次,学校应该注重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通过对学生和学校整体运行情况的了解,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第三,学校应该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课程和教学内容的创新,提倡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和评价体系。
另外,学校还应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开展社会实践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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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4期(总第298期)No.4,2016Serial No.298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迟沂军,孙兆扬(山东理工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山东淄博255049)摘要: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在大学治理理念视域下,“集权于校”、学校与学院之间权责划分不当是当前校院两级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应从战略规划、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财务管理、资源配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科学界定和划分学校与学院的职责权限,通过推进学院实体化建设和转变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方式等路径构建校院两级管理。
关键词:治理;校院两级管理;大学中图分类号:G647.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6)04-0062-05收稿日期:2015-12-24作者简介:迟沂军(1964-),男,山东莱州人,副教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孙兆扬(1978-),男,山东淄博人,讲师,硕士,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EDUCATION EXPLORATION一、引言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校院两级的组织管理架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校院两级管理是指大学按照一定的目标和原则,整合和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层次,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职能部门的职能,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职责与权限,形成学校宏观上决策、学院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1]。
也就是说,校院两级管理的本质是通过权责划分,调整优化校院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达到高效运转的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命题。
所谓大学治理是为实现大学目标而设计的一套制度安排,它给出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框架,并对大学的目标、原则、决策方式、权力分配和剩余决策权定下规则,通过大学各利益相关方追求自身目标的活动,从而有效率地达成大学目标[2]。
大学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其中外部治理主要包括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治理主要包含大学与学院及各类内设机构间的协调运作,它聚焦于内部各种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
大学内部治理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促进。
大学有效的内部治理需要科学管理的有力支持。
换言之,科学的管理是大学进行有效内部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并为大学治理系统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方法。
显然,治理理念的引入有助于丰富大学管理的内涵,有利于促进大学管理的现代化。
更为重要的是,治理理念所推崇的平等、协商、责任和共享等价值观念与当前深化高校综合管理改革具有高度的趋同性,深化完善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因此,在治理理念视域下,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既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二、我国校院两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外部环境的不适应或内部结构的不协调往往会引发社会组织的变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处于日益市场化环境下的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功能边界日益拓展,规模日益扩大,学科专业划分日益精细。
在外部环境和自身发生变化时,高校必然要做出积极主动的回应,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一种以分权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成为高校实现有效管理的必然选择。
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是高校对环境及自身变化进行调适的产物。
当前,高校校院两级管理,已经在形式上实现了校院两个管理层级,部分实现了权责的划分和管理重心的下移,有效推动了自身发展。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校院权力与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科学、运作机制不够完善,校院两级管理的内涵发生了偏移,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学校与学院权力职责不匹配,呈现权力分配“校重院轻”的状况;二是学校与学院权力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存在模糊地带;三是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资源管理使用效益低下;四是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内生驱动力。
笔者在已实行校院两级管理6年的某理工科高校中层管理人员中开展的问卷调查显示,有63.63%的人认为管理重心下移没有到位;有34.54%的人认为只是下移了责任,权力基本没有下移;有36%的人认为校院之间权责有交叉,划分不明确;有47.3%的人认为资源管理使用不够科学,效益低下;有49.09%人认为绩效目标考核一刀切,缺少针对性;有27.27%的人认为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效果不好,缺乏科学的奖惩措施;有高达67.2%的人认为集权于校是校院两级管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最主要原因。
据相关研究证实,校院两级管理中普遍存在“一般事务管理以及行政基本运行经费支配权已经逐步下移至学院,但重要财务、重要人事、重大办学事项的管理权仍然相对集中在校级”的现象[3]122。
也就是说,在高校的内部管理中仍然呈现出比较典型的集权于学校层面的问题。
可以说,“集权于校”、学校与学院之间权责划分不当是当前校院两级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校院两级管理无法深入推进的最主要因素。
之所以呈现出“集权于校”的典型特征,一方面是高校深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政府对高校的宏观管理和资源配置仍然带有浓厚的行政指令色彩,高校缺乏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校自身没有真正树立起治理的理念,仍然沿袭了科层制的管理思维模式,没有把共同治理真正落实到办学之中。
纵观国外大学的校院两级管理,恰恰是以保障学院的充分自治为基本前提和基本特征。
三、科学界定和划分学校与学院的职责权限组织经济学认为,组织内部主要依靠权力来实现资源的配置,进行职责的划分,确保机构的运转。
高校作为社会组织,要实现有效的管理,必然也要遵循组织管理的一般规律,结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对高校各种权力做出合理划分,明确相应职责,实现高效运转,提高教育质量。
实际上,大学采用学院制本身就蕴含着在内部组织中进行分权的根本要求。
从本质上看,校院两级管理的实质就是对资源配置决策权力和职责的划分。
科学界定和划分学校与学院间的权力职责不仅是实施校院两级管理的前提,也是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提升治理能力的核心。
由此而言,科学划分校院权责,构建以权责划分为基础的两级管理运行机制是真正实现校院两级管理的关键所在。
在高校,人们普遍认为主要有政治权力、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民主权力四种基本权力。
从运作方式来看,政治权力、行政权力的运作是自上而下的,突出强调管理领导;学术权力、民主权力的运行则是自下而上的,突出体现协商共治。
校院两级管理中,权责的界定划分主要集中体现在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民主权力三个方面。
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按照权力与职责相匹配、集权与共治相协调、激励与控制相结合的原则,遵照契约精神,把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民主权力进行科学界定与划分,并构建起学校与学院围绕权力在上下互动过程中的协调制衡机制,实现学校与学院之间责权利的统筹协调。
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学校处于管理金字塔的顶端,这决定了学校首先要构建起一个简政放权、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主、主要进行宏观调控的管理系统,然后在这个管理系统框架下,对学院的工作进行宏观管理、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学院作为学校设立的内部办学实体,主要定位于在学校宏观管理领导下,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围绕学校的战略目标推进具体工作的开展。
具体来说,学校与学院间的权力职责主要应在下述领域做出明晰的界定和划分。
一是在战略规划方面。
学校主要负责确定办学方针、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学院主要负责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方针、目标和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学院的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二是在教育教学方面。
学校主要负责明确学校的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规范、改革模式和相关评价体系标准,对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评价;学院则主要依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框架下,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人才培养规格,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规划与计划,组织开展本学院教学改革和质量监控工作。
三是在学科建设方面。
学校主要对学校学科专业布局进行规划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等职责,对学科建设进行评估考核;学院则主要在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和规划框架下,规划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统筹协调学科资源分配,强化学科队伍建设,培育特色,打造优势,提高办学水平。
四是在科学研究方面。
学校主要负责制定科研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建设学科科研平台,组织课题申报,浓厚学术氛围;学院则主要是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学院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工作规划,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健全和完善学院科研成果的申报、认定机制和相应的奖励办法,管理学院所属的科研平台机构。
五是在人才队伍方面。
学校主要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核定总编制数和岗位数,规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实施各级各类人才队伍的评价考核办法;学院则主要根据学院和学科发展的实际,制定实施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学校授权自主聘任各级各类人才,并对各级各类人才进行考核评价。
六是在财务管理方面。
学校主要负责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按财经政策分配各类办学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力集中、财权下放、权责结合、财事结合、分级报账、集中核算”的管理体制,制定学校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审计学院财务;学院主要是在学校的监督下,拥有自主理财的权力,制定经费预算,决定各种来源经费的使用,这包括学院在可支配经费中自主决定院内人员的津贴分配,同时可以多渠道自主筹集办学经费。
七是在资源配置方面。
学校主要是制定资源配置的办法,开展资产使用的绩效评价评估;学院主要是依据自身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自主管理、使用和优化配置学院及下属系、所及中心的教学、科研与行政资源。
八是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
学校主要是制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协调学校与政府及社会各类组织间的关系,建立与国内外高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平台;学院主要是自主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签订合作交流协议,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完善和深化校院两级管理的路径大学管理实质上是权力职责在内部各不同利益机构和群体间的科学分配,以及相互之间形成的责权利作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