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用户使用说明
2024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申报指南
2024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申报指南一、概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个人形象的重视,化妆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产品。
在中国,化妆品的申报管理也逐渐完善,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2024年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的申报规定也做了一些调整。
本指南旨在向企业详细介绍2024年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的申报流程和要求。
二、申报类别根据产品的用途和性质,化妆品可以分为特殊化妆品和非特殊化妆品两类。
特殊化妆品是指具有特殊功能或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包括防晒产品、染发剂、脱毛剂等。
非特殊化妆品则是指一般化妆品,如洗面奶、乳液、香水等。
本指南主要针对非特殊化妆品的申报进行说明。
三、申报流程1.企业准备材料:申报企业需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或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证件和文件。
2.申报备案: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产品质量评估:申报企业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需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申报要求1.产品安全性:申报的非特殊化妆品需符合卫生标准和相关的安全规定,不得含有禁用物质。
3.生产环境:申报企业需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车间和设备,保证产品的生产卫生和质量。
4.生产工艺流程:申报企业需明确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五、其他事项1.进口化妆品:对于进口的非特殊化妆品,进口企业需提交进货凭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申报备案。
2.产品变更:申报企业需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产品的任何变更情况,如成分、工艺、生产地等,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3.质量投诉处理:申报企业需及时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相关情况。
总结:。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功效用词注意事项
非特别用途化妆品存案功能用词注意事项1、淡化皱纹,消除皱纹能够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能够用于产品名称中吗“ ** 原液”如“ CTI 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切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
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示意医疗作用的词语或许“基因、细胞”等花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
关于“原液”这样的词语能够表现产品的真切属性,当前暂无通告表示该词语有违规嫌疑。
2、含有白字的都不可以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焕白、抗氧化产品说明中,“用后使皮肤润滑嫩白” 这样可否答:依据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归入特别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进行了特别用途化妆品申报,能够宣传美白等作用,若没有申报,不建议使用任何与美白邻近或近似的宣传用语。
3、“全效洗衣液中”的“全效”及“强效洗衣液”中的“强效”能否切合国家命名要求答:洗衣液不属于化妆品,不需切合化妆品的命名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殊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专效、神效、速效、极效、超效、超强、全面、全方向、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至尊。
4、产品名称或标签中可否含有“即时”和“修复”答:除了《化妆品命名指南》和《化妆品表记管理规定》中规定不可以使用的词语,其他词语公司可酌情采用,有些可用在品名不行用作描绘作用。
5、“基因亮颜无痕”这个产品名称能否能够答:“基因”“因子”“干细胞”“扰乱素”有可能波及“花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请慎重使用,而“无痕”可能波及“示意医疗作用” ,请慎重使用。
6、医疗用语或医学名人,也不可以用于特别类化妆品的宣传中吗答:医疗用语和医学名人(包含但不限于: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
)等词语,不可以用于全部化妆品的命名和宣传词语中。
7、产品已经办理了防晒的特证,或许祛斑的特证,但产品名称中也实用到美白有关的字词,这样还可以正常销售吗能否合规答: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归入祛斑类的特别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已经拥有祛斑的特证,则能够依据特别用途化妆品的要求宣传美白作用。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服务指南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二〇一八年三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服务指南一、概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的规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备案检验,备案检验的检验项目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2号)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验项目进行确定。
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中的微生物、卫生化学以及动物毒理学检测。
二、送检要求(一)资料要求1、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测申请单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要求: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份。
②中文填写。
③样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
④检验要求中“产品相关技术参数”涉及检测项目的确定,请务必逐条核对,情况相符者请勾选。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乙醇含量≥75%(w/w);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宣称去屑用途;企业标准中设定pH ≤3.5。
⑤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同时请将样品信息录入附件1的“样品信息登记表”中。
2、产品使用说明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中文书写;③产品使用说明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公章应与递交省级FDA的其他备案资料保持一致)。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与化妆品风险评估法规2014年
第一部分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关键点解 读:
1)自2014年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 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药监 局对备案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稿)中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 • (一)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的,受到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 • (二)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
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 • (三)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受到责令停产停业、
第一部分
6)现已备案的美白产品生产、销售期限: • 2011年10月1日前备案的产品 • 2011年10月1日—2014年6月30日已颁发备
案凭证的产品
上述已备案产品均允许生产、销售至 2015年6月30日(即目前已经备案的所有美 白类产品,允许生产销售至2015年6月30 日)。
第二部分 《食品药品安全“黑 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要 求及化妆品风险评估的法规要求
质管部-----张九香
2014年02月12日
•培训大纲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要求 新原料 《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原料的控制与安全性风险评估
第一部分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 妆品的备案要求
第一部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3年12月 16日发布2013年第10号《关于调整化妆品 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随着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何保证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规范化妆品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国家对化妆品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其中包括对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的备案管理。
本文将介绍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是指对于国内生产的、不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的化妆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非特殊化妆品是指非特定用途、非特定成分使用的化妆品,如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等。
二、为什么要进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化妆品是与人们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国家对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旨在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备案登记之前,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产品信息和安全评估报告,以确保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如何进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1.中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网中国化妆品监督管理网是中国国家药监局设立的官方网站,提供了国内化妆品备案信息的查询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登录该网站,在“化妆品备案”栏目中输入相关产品的备案编号或企业名称,即可查询到相关产品的备案信息。
2.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也提供了化妆品备案信息的查询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该网站,在“化妆品备案”栏目中输入相关产品的备案编号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3.客服电话咨询除了在线查询,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拨打国家药监局的客服电话,咨询相关化妆品备案信息。
客服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产品信息,给出对应的备案情况。
四、什么信息可以从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中获得?通过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查询,消费者可以获得以下信息:1.产品备案编号产品备案编号是国家对化妆品备案管理的唯一标识,通过该编号可以追溯产品的备案信息。
2.产品企业信息备案查询结果还可以查到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等。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化妆品生产企业(以下称生产企业)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应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第四条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委托生产的,由生产企业(以下称委托方)向实际生产企业(以下称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有多个受托方的,由委托方选择向其中一个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委托方应将备案登记凭证复印件分别提交其它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仅限于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对备案产品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仅限于出口的化妆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备案,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应按照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要求提交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第八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后,对备案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于5日内发给备案登记凭证;备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备案登记凭证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美的追求,化妆品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国家对化妆品的备案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
第一步:准备备案材料1.申请材料:申请表、化妆品配方及制剂描述、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等。
2.产品配方材料:化妆品产品配方及原辅料安全性评估、产品技术说明书等。
3.产品检验材料:产品检验报告、原辅料检验报告等。
4.包装材料:产品包装材料凭证。
第二步:提交备案材料申请者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提交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步:备案评审1.审核材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2.技术评估:对于符合备案要求的产品,会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包括化学成分、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
3.样品检验:可能需要提供产品样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步:备案证书颁发1.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将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2.不符合要求: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请者会收到意见,需要进行整改后重新提交。
第五步:备案更新1.有效期:备案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申请者需要在期限到期前的60天内提交备案更新申请。
2.材料更新:备案更新申请要求提交更新的相关材料,包括产品配方更新、原辅料变更、生产地址变更等。
3.审核更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备案更新申请进行审核。
以上就是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的详细介绍。
该程序旨在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化妆品企业在备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提供真实、准确的备案材料,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只有通过备案程序的化妆品产品才能上市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选择。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指南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指南一、概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备案资料里应含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我所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指定的检验机构之一。
二、适用范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三、送检要求(一)资料要求(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请提供其他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2)《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要求: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式两份,送检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②所有信息均需填写,“外文名称”等相关信息如无填写“无”或“/”;③产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④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无需盖章;⑤申请表相关信息应与递交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
(3)产品配方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一份;②为全成分配方,含量用百分浓度表示,各成分根据百分浓度由高到低排列;多剂型产品应将各剂的配方分别列出;染发、脱毛类、除防晒类产品外含防晒成分的其他类产品应标记功效成分;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181号);③配方需加盖公章(骑缝章),所盖公章与递交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
(4)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使用说明书需加盖公章(骑缝章),所盖公章与递交SFDA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
(5)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必要时)要求:A4纸张,一式一份。
(二)样品要求一次性提供原装销售包装的卫生安全性及其他特殊检验项目所需足量、包装完整、同一名称、同一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四、检验项目、周期、所需样品数量及检验收费:详细可参见附表。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程序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程序《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SFDA)(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2年复核1次。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取得备案凭证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并于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以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产品名称、类别;2.产品成份、限用物质含量;3.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4.产品样品(5个小包装);5.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草案)、标签及包装(或其设计);包装材料。
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SFDA)(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取得备案凭证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省FDA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备案资料,改造备案手续。
2.省FDA管理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5日内),并发给备案登记凭证。
时限:5日。
网上可下载文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附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2、产品成分(限用物质标明含量)(原料中文INCI名称、用量、作用)3、生产工艺简图及简述(多个产品共用的,可提供一份)4、生产设备清单(多个产品共用的,可提供一份)5、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可以提供样稿或者文字稿)6、产品的执行标准(报备稿或者复印件,若使用行业标准则可不予提供)7、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企业自检报告或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应参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定》;使用滑石粉原料的,应提供石棉检测报告;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标注产品“无皮肤刺激”等字样的,应提供相关检测证明。
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介绍质检院[可修改版ppt]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
申请企业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执照
实际生产企业
名称 地址
传送报告要求 □领取
备注
□邮递
联系人Βιβλιοθήκη 传真样品处 置要求□需退样
电话 邮编 □不需退样
送检者(签字): 本人为申请备案检验企业授权代表,并保证对所提供的一切 资、样品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按时缴纳费用或在 检验过程中补充相关材料和样品。
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
同 “ 如 玫例一果瑰10如盒是花m:l包组精×同装合油10一内包(瓶盒含装5/盒m包有,”l)装需10内混,瓶装合填10了后写m1使为l的瓶用“护基的(发础,基精油写础华(在油露10一:,m起1填l0)m写和l/为瓶1瓶+ 玫如瑰果花是精组油合:包5m装l/,瓶不)需/盒混”合。后使用的,分开填写, 分别检测
产品配方
• 产品配方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全部原料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 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复配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 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 分的种类和含量。
产品配方
• 产品配方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 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三国产非特殊用途 化妆品备案检验工 作规范介绍质检院
备案检验适用的法规和标准
• 一、配方举例 • XXX牌婴幼儿润肤霜配方表
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备案检验受理工作要点
• 资料和样品信息的审核 检验申请表 产品配方 中文使用说明书 样品(一次性提供)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流程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流程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规范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第10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信息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备案信息注销的办理。
第三条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全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所有备案企业注册信息的审核、登记和上传工作,承担备案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组织开展对产品备案企业的不定期现场抽查。
省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负责全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备案的一级审核、二级复核工作。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产品的企业现场检查工作。
第四条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备案平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一许可服务一网上办事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
第五条企业在进行产品网上备案前,应登录备案平台,上传下列材料,注册账号,经省局审核、确认后获取企业备案账号。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企业无需提交);3.《申请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六条企业在产品备案时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4.产品技术要求;5.产品检验报告;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备案平台上传至备案系统,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备案信息。
江苏SFDA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指南
江苏SFDA: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指南为加强我省化妆品卫生监督,做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备案依据 (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务院批准、卫生部1989年第3号令); (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1991年第13号令); (三)《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
二、备案范围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三、备案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化妆品企业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登记管理,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备案材料(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材料详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附件1)。
五、备案申请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于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并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递交申报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备案资料原件一式两份,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按顺序装订整齐,并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一份企业留存,一份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提交备案登记表、产品成分与限用物质含量表、产品标签、说明书的电子版光盘)。
(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企业备案申请后,按照规定对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备案,并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及时告知企业补正或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
六、备案管理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对提交备案产品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产品资料及信息档案,并定期对已备案的产品信息予以公布。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规范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备案范围。
本办法所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在国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包括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
三、备案主体。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主体包括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生产企业是指在国内生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经营企业是指在国内销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
四、备案申请。
1. 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备案申请表;(2)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产品生产工艺流程;(4)产品质量控制文件;(5)产品检验报告。
2. 经营企业应当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备案申请表;(2)产品质量安全标准;(3)产品进货合同;(4)产品销售记录。
五、备案审批。
1.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依法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备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 审查备案申请时,应当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对产品的成分、标识、包装等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备案管理。
1.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对备案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并定期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
2.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配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工作,如实提供产品信息和销售记录。
3. 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备案产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召回和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
1.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备案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抽检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查产品标识和包装是否符合规定等。
2. 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备案产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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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v1.0.1
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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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填写信息 (1)
1.2.2上传文件 (2)
1.2.3注册状态查询 (3)
1.2.4设定密码并激活 (4)
1.3找回密码 (6)
2我的主页 (6)
2.1待办业务 (6)
2.2已办业务 (7)
3企业业务办理 (7)
3.1企业首次备案 (7)
3.1.1备案信息 (8)
3.1.2一般产品 (13)
3.1.3仅供出口 (22)
3.2继续生产 (29)
3.3产品变更 (30)
3.4备案注销 (31)
3.5企业变更 (32)
4我的设置 (33)
4.1个人资料 (33)
4.2修改密码 (33)
4.3受托企业管理 (34)
1 企业登录与注册
1.1 企业登录
企业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进入登录页面,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企业用户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系统登录账号,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初次使用需要注册。
具体登录界面样例如下图所示:
1.2 企业注册
备案申请企业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产非特备案系统)进行用户注册。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相关企业(生产企业和所有实际生产企业)必须到系统中进行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方式为:企业在国产非特备案系统首页进行注册申请,填写企业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联系方式两个部分,申请表中字段必填项用星号标注。
同时需要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带公章的申请证明文件以附件方式上传。
1.2.1 填写信息
企业注册申请表如下:
1.2.2 上传文件
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带公章的申请证明文件上传。
点击提交后界面。
点击首页中的【注册状态】,可根据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企业注册的状态:
1.2.4 设定密码并激活
如省局审核通过,企业需进入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中,激活账号。
第一步:从邮箱中找到gcftba@ 发来的邮件:
第二步:点击邮件中的设定密码链接进行设置密码:
第三步:点击提交设定密码成功后,系统认为激活成功。
1.3 找回密码
点击登录页面中的“找回密码”进入如下界面:
2 我的主页
2.1 待办业务
企业用户登录后,进入企业工作台页面,企业用户在该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选择我的主页下的【待办业务】,待办页面如下:
企业待办业务有三类:1、被省局退回的未通过备案信息。
2、草稿信息。
3、主动撤回的信息。
2.2 已办业务
选择我的主页菜单下的【已办业务】,右边列表中点击业务主题进入详细页面。
3 企业业务办理
3.1 企业首次备案
企业用户登录后,选择【首次备案】:
3.1.1 备案信息
点击页面右边的【备案申请】,在线填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配方表》及上传《产品包装图片》,完成后提交至省级局进行确认,企业可以在省级局
用户受理前撤回进行修改。
3.1.1.1 申请表
3.1.1.2 产品配方
产品配方表字段包括:原料序号、标准中文名称、INCI名称、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
企业按实际配方填写配方信息,配方内物质如果在原料目录标准中,系统支持自动补全,使用目的系统也支持自动补全。
请按“添加配方”→“添加行” →“保存配方” 的顺序进行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第二步:点击增加配方,组合配方请添加多次。
第三步:为配方增加原料,点击添加行。
第四步:填写原料,可以使用自动补全功能。
插入复配原料如下:
使用目的,按空格键使用自动补全。
第五步:最后保存配方。
提醒:原料很多的配方,请分批保存且将主表单保存为草稿,以防页面超时。
3.1.1.3 包装上传
1、点击页面中的【编辑配方】按钮后,弹出界面如下:
2、如想重新上传,请在【已上传列表】中删除原来的文件,再上传。
3、上传后,文件预览,验证是否清晰。
关闭上传窗口,页面底部可以分类查看已经上传附件。
3.1.2 一般产品
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申请类别中选择一般产品,进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一般产品备案:
3.1.2.1 自主生产
第一步:在生产关系选择栏,选择自主生产,进入自主生产备案界面。
第二步: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产品配方和上传产品包装。
在生产关系选择栏,选择境内委托,进入境内委托备案界面。
3.1.2.2.1 生产企业备案
第一步:在弹出的委托关系选择框中,选择“委托方”。
第二步:选择“实际生产企业”。
如果下图列表中没有,请前往【我的设置】菜单下维护的受托企业(实际生产企业)。
产企业信息同时,对“是否部分自主生产”进行勾选。
第四步: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产品配方和上传产品包装。
第一步:在弹出的委托关系选择框中,选择“受托方”。
第二步:输入“备案编号”进行搜索,查看委托方是否已申请备案。
第三步:如未检测到委托方备案,受托方需通知委托方先行备案,受托方才可进行备案;如委托方已申请备案,系统自动将委托方备案信息调出,受托方可以在“其他补充材料”栏,根据省级要求提供备案资料。
3.1.2.3 境外委托境内
在生产关系选择栏选择境外委托境内,进入境外委托备案界面,填写境外委托境内详
细备案信息。
3.1.3 仅供出口
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申请类别中选择仅供出口,进行国产非特殊用途
化妆品仅供出口产品备案:
第一步:在生产关系选择栏,选择自主生产,进入自主生产备案界面。
第二步: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产品配方和产品包装。
3.1.3.2 境内委托
在生产关系选择栏,选择境内委托,进入境内委托备案界面。
3.1.3.2.1 生产企业备案
第一步:在弹出的委托关系选择框中,选择“委托方”。
第二步:选择“实际生产企业”。
如果下图列表中没有,请前往【我的设置】菜单下维护的受托企业(实际生产企业)。
产企业信息同时,对“是否部分自主生产”进行勾选。
第四步:填写基本信息、产品配方和上传产品包装。
第一步:在弹出的委托关系选择框中,选择“受托方”。
第二步:输入“备案编号”进行搜索,查看委托方是否已申请备案。
第三步:如未检测到委托方备案,受托方需通知委托方先行备案,受托方才可进行备案;如委托方已申请备案,系统自动将委托方备案信息调出。
受托方可以在其他补充材料栏,根据省级要求提供备案资料。
3.1.3.3 境外委托境内
在生产关系选择栏,选择境外委托境内,进入境外委托备案界面,填写境外委托境内详细备案信息。
3.2 继续生产
在备案后4年前4个月内申请继续生产。
点击【继续生产】:
3.3 产品变更
点击产品基本信息变更,如果备案产品的委托关系、产品包装、产品容量等发生改变,需要进行产品备案变更。
点击【产品变更】:
3.4 备案注销
点击“注销申请”,选择注销原因后,提交省级局进行确认,注销原因主要有:1、停止生产,注销时可以填写该产品于XX年XX月XX日停止生产,后续将不在生产。
2、
产品名称变更,注销后重新备案。
3.5 企业变更
企业基本信息变更需要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将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扫描件、带公章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后以附件方式上传。
点击【企业变更】:
4 我的设置
4.1 个人资料
点击【个人资料】修改个人信息:
说明:单位信息变更,请前往业务办理下的【企业变更】4.2 修改密码
4.3 受托企业管理
点击【受托企业管理】:
点击新增:
输入组织机构代码(除‘ - ’)查询关联后,提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