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年月日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建筑限高;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十六、本宗地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其宗地范围内的住房建筑总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住房总套数不少于套。
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套,单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的套。
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十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承建下列公共设施,并在建成后移交给政府:1. ;2. ;3. 。
十八、本建设项目应于年月日之前开工建设,并于年月日之前竣工。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开发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十九、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决定书规定的土地开发利用条件进行检查核验。
没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十、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按本决定书规定的开发建设期限进行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一、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本宗土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利益遭受损失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十二、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违反本决定书规定使用土地的,依法予以处理。
土地划拨法律法规
一、土地划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及流程优化工作指引修订试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及流程优化工作指引修订(试行)目录一、目的和依据二、工作内容三、实施时间四、附则五、附图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加强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职权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国家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 改革的通知(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三大“阳光工程” 实施方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阳光审批”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的要求,扎实推进“阳光审批”工程的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二、工作内容(一)服务内容和范围在本市范围内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其申请、办理等工作适用本指引。
1、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服务程序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申请,上传电子材料,自然资源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线反馈办理意见,具体服务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一一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系统(以下简称“一门式系统”)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点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事项申请,上传电子材料,一门式系统根据项目所属层级自动流转到对应层级的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事项的业务科室,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事项的主办业务科室, 按《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系统审批管理计时规则》“综合受理”要求1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不予受理/材料补正意见并出具相关文书,不属于本部门审批权限的需转派至对应层级审批部门。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办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
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大家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节约时间,我们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二、申请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关于申请划拨土地的请示
关于申请划拨土地的请示
尊敬的领导:
我代表我单位,向您提交一份关于申请划拨土地的请示。
我单位是本市一家重要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XXX业务。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
展和壮大,现有的办公场所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急需申请一块新的土地用于建设新的办公场所。
经过认真调研和考察,我们发现位于本市XX区XX路XX号的土地符合我们的需求。
该地块面积为XX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非常适合我们建设新的办公场所。
我们计划在该地块上建设一栋现代化的办公大楼,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区等,以满足我们日常办公的需要。
同时,我们还将建设一个停车场和绿化带,提高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
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请求贵单位给予我们划拨该地块的权限。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该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工作,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推进。
在此,我们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相信在贵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该项目一定能够顺利完成,为推动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致
敬礼!
XXX(单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年月日摘要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项目名称:。
二、本宗地的用途:。
三、宗地编号:。
四、本宗地坐落于。
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六、本宗地划拨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一般规定七、本宗土地属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八、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九、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
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需转让、出租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本决定书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在本宗地使用过程中,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Being hurt by a friend is the same as being hurt by a stranger. Don't doubt friendship, people don't owe you, but beware of those who betray you.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在建设和销售房地产前,一定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证明其使用的土地是符合规划的合法土地。
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特意整理了相关法律解答该问题。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根据《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有以下程序: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程序如下
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程序如下:1、用地预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受理预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用地申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相应的材料。
3、受理,并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2)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3)征收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
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只需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只需拟订供地方案;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5)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①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②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③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④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⑤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业经依法批准,决定以划拨方式提供。
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的规定。
本决定书是依法以划拨方式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申请土地登记的凭证。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 年月曰一、本宗地的批准机关和使用权人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项目名称:—、本宗地的用途:三、宗地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本宗地坐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宗地的平面界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平面界限图详见附件1。
本宗地的竖向界限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上界限,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下界限,高差为___________ 米。
其竖向界限图详见附件2。
本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高程所在的水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五、本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中划拨宗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细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4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规划用地改革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9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受理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二)新建、扩建、改建、拆建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三)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实施以前合法取得且尚未建设的建设用地。
二、受理条件(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的要求;(二)符合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三)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完成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四)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书;(五)拟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六)申请资料齐全。
三、办理材料(一)基础材料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社会诚信服务凭证或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2.成立项目公司的,原受让人、项目公司均需提供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其他视具体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土资源部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使用本项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决定书的规定。
本项土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登记后,受法律保护。
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年月日摘要批准机关____;批准文号____;土地使用权人____;建设项目名称____;土地位置____;地块编号____;宗地号____;土地四至:东____、南____、西____、北____(详见附图);批准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____公顷);其中公共用地____平方米(____公顷)。
一般规定一、本决定书项下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者只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本项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三、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
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原批准划拨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四、本决定书项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
需转让、出租、抵押该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使用者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土地使用者组建或改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合伙制企业涉及本项划拨土地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六、土地界址和界桩,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用地范围和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坐标,指定专职机构实地勘测划定和埋设。
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者支付。
七、土地使用者应妥善保护好该土地的界桩,不得擅自改动。
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立即向当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
二、办理部门:建设用地处。
三、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纸复印,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向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五、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申请人按《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取得前述资料后,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1、窗口收件;2、建设用地处处领导派案;3、建设用地处经办人审查、办理;4、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处科长审核;5、建设用地处处领导复核;6、局领导签发;7、建设用地处综合组缮印;8、建设用地处经办人校对;9、建设用地处综合组用印、分送交换、归档;— 2 —10、窗口发件。
七、授予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合理,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授予行政许可。
其中,使用国有土地的要求已经办理有偿(划拨)使用手续。
由于每年收取的工本费总额不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银行代收费后,给用地单位带来极大不便。
目前,我局已致函市物价局,建议取消此项工本费。
2004年4月12日,市物价局以穗价函〔2004〕91号文答复,称目前正在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城市运行成本”工作,取消该工本费已纳入清理工作的总体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再一并公布取消。
九、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及获取方式:到市国土房管局收件窗口(豪贤路193号3楼)索取复印,或从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下载打印。
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
—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4 —— 5 —。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申请表(样表)doc
文号
项目用地范围内居民和原用地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结案证明文件的ຫໍສະໝຸດ 号规划审定方案意见文号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划文件文号
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
文号
项目用地所在区县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的文号
其他材料
规划设计项目计划通知书文号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划文件文号
用地钉桩成果
编号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划文件文号
宗地竖向界址
上界限:
下界限:
规划宗地
面 积
(平方米)
划拨宗地
面 积
(平方米)
划拨
地价款
(万元)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差
(米)
建筑限高
(米)
指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定的用地范围中符合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依据市规划委核发相关规划文件有关内容填写
建筑容积率
不高于:
不低于:
绿地率:
不高于:
不低于:
建筑密度
政府批准用地批复
文号
指有批准权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复文号
建设用地批准书
文号
指市局、区(县)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文号
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
文号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划文件文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文号
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划文件文号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指有批准权限的审批部门核准立项(包括年度结转、项目延续)批复文号或核准立项批复文号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不高于:
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政府相关批准文件,以及相关规定中要求的土地利用内容
项目开竣工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规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规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申请规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use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
为指导和规范单位、个人取得建设用地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情形:(一)土地储备;(二)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鼓励和引导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标准,促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倡建造村民公寓式住宅;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地方式提供土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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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国有
申请用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公顷
申报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
申报单位(人):(签章)法人代表:年月日
提供材料:
1、地类权属审核表;
2、村民代表大会意见(使用集体土地的)
3、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制表
行政许可事项:《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表(划拨方式供地)
编号:地证申字号
建设用地申请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
设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建设项目名称
申请用地位置
申请用地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项目批准机关
及文号
预审报告批准机关及文号
工程建设工期
4、核定用地图及测绘结果;
5、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需出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置补偿的书面承诺;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1、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2、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该许可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